有關歸納法


在歸納法產生之前,人們大多採用亞里士多德提出的演繹推理從而得到一些關於世界的結論或者是所謂的知識。演繹推理以三段論為形式,在這其中就蘊含了一些問題,培根指出了它們。首先一點,三段論據以進行推理的大前提其本身是不能夠用三段論來進行證明的,它是早已給定的。因此如果前提出錯,那麼結論也很可能是錯的。即使前提沒有出錯,那三段論也只是將存在於前提當中那部分隱蔽的知識揭露了出來,它們只是我們沒有察覺到的知識,無論多麼新奇,其實也是一種舊知識,三段論並不能產生新的知識。除此之外,培根更進一步地指出三段論的基礎是不可靠的,因為它由命題因而進一步地由語片語成。而語詞又是概念的符號,但亞里士多德並沒有給出能夠獲得確定概念的方法,實際上並不存在這樣的方法,因此演繹推理的基礎就是不可靠的。

如果亞里士多德獲得知識的方法不可靠,那麼知識應該從哪裡來呢?通過反思他的方法,我們可以得知他的知識主要來源於直覺和經驗。雖然在古代沒有放棄經驗也是很了不起的,但用直覺得出的結論,特別是用錯誤的結論來進行推理,這是極為不合適的。即使在古代,這種方式確實能夠對人們認識世界起到一些幫助作用,但到了近代,直覺和感覺經驗就已經很少能為我們提供有效知識了。結合近代實驗科學的興起,培根認為只有通過實驗才能獲取知識。由此,培根提出了新工具,即科學歸納法。

科學歸納法與演繹推理不同,它在演繹中幾乎無效,但卻是極為有用的。歸納法在科學中的具體運用一般包含三個過程。首先是收集實驗信息的過程,大多採用控制變數的方法進行,用以確保實驗結果的客觀性和普適性。第二個階段是一個整理數據的過程,採用三表法進行。第三個階段是通過排斥法尋找到那個嚴格與實驗結果相關的因素,這就是我們所要尋找的某一現象的原因。另外為了確保科學歸納法能得到正確的應用,還需要遵守三條原則。其一是應當創造真實健全的概念,以此加強歸納法的基礎。概念是進行判斷最基本的東西,如果概念不可靠,那麼判斷也將不可靠,因此概念應當在經驗事實的基礎之上得到修正和明確。第二,培根認為我們在探求原理時應該循序漸進,由特殊現象先上升到較低的中級原理,最後逐漸達到普遍原理,而像亞里士多德一樣從特殊現象出發,省去中間環節而直接跳躍到普遍原理的過程是絕對不可取的。第三條原則與此相關,他認為我們應當致力於對中級原理的研究,而不是普遍原理,因為只有中級原理才對科學的發展有著直接的幫助,它是最有用的原理。相反最高的原理往往由於離經驗太遠因而顯得不那麼有用。

毫無疑問,培根的歸納法對於科學的發展是極為有益的。因為它不僅收集對我們的預設理論有益的證據,同時也收集對其不利的信息並尋求改進,這使得我們能夠擺脫直覺的干擾而致力於對真正知識的追尋。這種方法的影響是極為深遠的,乃至今日,科學獲取知識的方法也仍然是這種實驗歸納的方法,並沒有被其他理論所取代。但既然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都採取歸納法解決問題,我們知道它是一個極為重要的理論,因此我們不得不提問,它是否真的為我們帶來了知識,或者說由它而來的知識,是否是正當的?從哲學的角度來看,歸納法在理論上仍然存在很大的問題。在這一點上,休謨採用足夠的理由對其進行了批評。

歸納法依賴於事實的積累,而有關事實的知識又是直接基於經驗的。休謨認為,我們雖然一直相信著這些來源於經驗的知識,但與它們對立的觀點似乎並不與事實矛盾,我們也無法通過推理來證明它們是真的。因此,我們應當保持懷疑的態度。

休謨進一步地分析了所謂經驗知識的來源,這些超出過去和現在經驗的推理是基於因果律的。通過他的分析,原因A與結果B存在著四種關係。第一是說A在我們的經驗當中往往是和B捆綁在一起的,只要A出現,B也必然出現。經驗使得我們對此習以為常,於是認為這種關係是必然的,永遠不會改變,無論是過去、現在,還是將來。這一點是休謨批判的重點,出現了很大的問題。因為由此看來我們相信因果的原因只是相信過去與未來是相似的。這似乎就違反了科學的理性特徵,這種相信其實是沒有任何可靠依據的,只是一種習慣而已。誰都無法預測未來,那麼就沒有理由相信過去和未來是相似的,因為未來隨時都可能發生變化。一個非常著名的例子是說火雞並沒有理由根據以往的經驗相信明天還會有人給它投食,因為他的每一個明天都可能被主人殺掉。關於太陽明天能否照常升起的問題也屬於這一類,如果我們依照以前的經驗而堅定相信太陽永遠會照常升起,那麼我們的結局就有可能和被殺掉的火雞一樣悲慘。這種可能性確實很小,但沒有理由說它不存在。這或許表明,無論我們的經驗告訴了我們什麼,它都有可能是錯的,對因果的相信因此在根本上就是不正當的。後面的三種關係都多少與第一點是相關的,它們分別是:A與B在時間和空間中的連續性、A在時間上先於B,以及A的發生導致對B發生的預料。這些因果的特徵總是重複地出現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一次又一次地強化我們對於因果的習慣,使我們對它深信不疑。但我們應當清楚,我們絕不可能證明A與B存在永恆的聯繫。過去與現在,我們無法對它進行嚴格推導。未來,我們無法到達,便無法收集證據。

有人也曾為歸納法進行辯護,認為歸納法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極為有用的,普遍地起著作用。但休謨認識到了這種辯護的問題:為歸納法進行的辯護,也只能採用歸納的方法。這是一個無法走出的循環,因此歸納法永遠不可能證明自己的正當性。

如果休謨是對的,那麼似乎我們的所有科學知識也就沒有了理性基礎,這是非常可怕的。但在找到最合理的解決方案之前,我們仍然需要將它作為進行科學研究的重要方法。無論我們能達到的是否是真知,我們總是在向著真理不斷地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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