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內的基督徒怎麼看待中國傳統的燒紙錢,祭祖?

國外基督徒不算呀,畢竟他們一直都是在以基督教為中心產生的社會生活的。中國基督徒怎麼看自己國家的文化傳統


答案中充滿著理性思辨的基督徒們,就是你們拿再多的辯論話術來解釋基督教對祭祖的看法,也無法改變一個事實:

我們討厭的不是基督教怎麼看待祭祖燒紙,我們討厭的是基督教隨意judge別人的生活方式,並充滿優越感的對別人生活方式進行陽諷暗喻的干預。

沙漠一神教永遠不懂互相尊重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


這個問題歸根結底是利瑪竇規矩的問題:

中國禮儀之爭 | Chinese Rites Controversy

中國禮儀之爭,指17世紀至18世紀西方天主教傳教士就中國傳統禮儀是否與天主教義相容,從而和清王朝在學術和政治上發生的衝突。在天主教內先後有兩種看法,耶穌會認為祭祖祭孔是世俗的儀式,與天主教教義相容,在一定範圍內,是應該被容忍的;而以道明會和方濟會則認為這與天主教教義相悖,不可容忍,並因此向教宗請示報告。

==========明朝時期==========

1582年,耶穌會義大利籍傳教士羅明堅及利瑪竇抵達廣東肇慶,為近代天主教入華揭開序幕。

1643年,道明會傳教士黎玉范返回歐洲,向羅馬教廷傳信部控告耶穌會士,提出十七問,要點概略如下:

一、中國信徒是否應與其他天主教徒同例,每年參與告解及聖體聖事一次?

二、教士對婦女行洗禮時,可否不用口津及鹽,以及免除過量之塗油?

三、中國信徒如放債時,是否允許其徵收百分之三十的利息?如系以放債為生,在其皈信天主之後,是否讓其繼續經營此種營業?

四、是否允許中國信徒向社會祭神典禮捐獻財物?

五、中國信徒是否可以參加政府舉行之祭典?

六、中國信徒是否可以參加祭孔典禮及喪葬祭拜之儀?

七、中國信徒是否可以參加祭拜祖先牌位之典禮及舉行其他祀祖儀式?

八、在對中國人舉行洗禮之先,應否告其天主教之教義絕對禁止敬拜偶像及舉行其他祭典?

九、中國信徒尊敬孔子,可否用「聖」字?

十、中國信徒在其會堂中所懸匾額,對於皇帝應否用「萬歲」字樣?

十一、對於中國非信教徒,可否舉行彌撒典禮?

==========順治年間==========

1644年清兵入關,天主教入華已62年,德意志籍傳教士湯若望協助編製曆法,獲清廷信任,天主教得以迅速發展。

1645年9月12世,在道明會的建議下,羅馬教廷經教皇英諾森十世批准,發布通諭禁止天主教徒參加祭祖祀孔。

委拉茲開士所繪教宗英諾森十世

1651年,耶穌會教士衛匡國到羅馬向教宗申辯,

1656年,在耶穌會的遊說下,教宗亞歷山大七世解除該禁令,允許耶穌會士按照他們的理解參與祭孔等活動,只要不妨礙信徒的根本信仰。

教宗亞歷山大七世

==========康熙年間==========

1662年,康熙帝即位。

1664年,耶穌會住院共38所,耶穌會士來華人數累計82人,全國的教堂已經有156座,全國天主教徒達245000人之多。

1665年,楊光先發表《辟繆論》,批評湯若望曆法不準,提倡使用回回曆,當時顧命大臣鰲拜不滿外國人參議朝政,於是支持楊光先,把湯若望收押獄中,天主教在華髮展直挫,史稱「曆獄」。

1667年,因「曆獄」而被羈押在廣州的包括耶穌會、道明會、方濟會會士共23人召開了一場長達四十天的會議,討論在華傳教的方針,最後通過的決議之一,是遵守1656年教宗的裁定。其中道明會士閔明我始終持不同意見,在獲釋後立即返歐。

1669年(康熙八年)6月14日,康熙帝擒獲鰲拜。康熙帝親政後,重新起用外國人。南懷仁利用西方發明貢獻清朝,建立天主教士的聲望,又與利類思和安文思共同上奏,為湯若望平反。9月5日,康熙頒旨:

「惡人楊光先捏詞天主教系邪教,已經議復禁止。今看得供奉天主教並無惡亂之處,相應將天主教仍令伊等照舊供奉。」

湯若望

1676年,道明會士閔明我在馬德里出版《中國歷史、政治、倫理和宗教概觀》(西班牙語:Tratados históricos, políticos, éticos y religiosos de la monarchia de China)一書上冊,三年後出版下冊,抨擊在華耶穌會士的傳教方式,羅馬的耶穌會總會於是緊急將該書寄至中國,並要求各地的會士傳閱並提供駁斥的論據。羅馬教廷經過討論,決定不更改1656年的命令。

1687年,法國國王路易十四派遣耶穌會士洪若翰、李明、張誠、白晉、劉應以「國王數學家」的名義赴華,在經歷與葡萄牙籍傳教士的鬥爭後,耶穌會在華法國傳教區終於成立,首任會長為張誠。該會成員大多贊成所謂「利瑪竇規矩」。只有劉應持反對意見。

1689年,清朝與俄羅斯帝國準備劃訂疆界,商議尼布楚條約,精於拉丁文的傳教士負責代表中方與俄國人溝通,這條條約最終以拉丁文簽訂。南懷仁等亦協助清廷鑄造火炮,平定三藩之亂。他們準確預測日食,使皇帝可以為相關祭奠做好準備;一些耶穌會傳教士則成為宮廷畫家。

尼布楚條約

1692年(康熙三十一年),康熙下達一道容教令,標誌著傳教士的勢力攀上高峰:

「查得西洋人,仰慕聖化,由萬里航海而來。現今治理曆法,用兵之際,力造軍器、火炮,差往俄羅斯,誠心效力,克成其事,勞績甚多。各省居住西洋人,並無為惡亂行之處,又並非左道惑眾,異端生事。喇嘛、僧等寺廟,尚容人燒香行走。西洋人並無違法之事,反行禁止,似屬不宜。相應將各處天主堂俱照舊存留,凡進香供奉之人,仍許照常行走,不必禁止。俟命下之日,通行直隸各省可也。」

1693年(康熙三十二年)3月26日,巴黎外方傳教會的顏璫主教打破各方妥協,在他所管轄的福建代牧區內,發布了禁止中國教徒實行中國禮儀的禁令,自此爭議迅速擴大,由純宗教學術問題,逐漸演變成為清王朝和羅馬教廷之間的國家政治之爭。

新來中國的道明會及方濟各會教士反對明末以來耶穌會教士容許中國教徒祭天、敬孔、祀祖等禮俗,爆發禮儀之爭。

1701年(康熙四十年)羅馬教廷派鐸羅(Charles-Thomas Maillard De Tournon)特使來華。

1704年12月20日,克萊蒙十一世下諭禁止祭祖祭孔:

教宗諭令,這決議由鐸羅,安提阿教區主教和中國及其他東印度國家教皇巡視員帶去,並隨帶另外一些看來是必要和適當的指令。目的是要讓他和大主教們,主教們,或者其他那些已在當地,將至當地的逗留者、傳教者,仔細地閱讀這份決議,以便讓各傳教修會現在哪裡,和無論何時在哪裡居住的傳教士們共同遵守,而不管他是屬於哪一個修會——哪怕是耶穌會。他們必須保證讓那一地區的所有基督徒都遵守決議。不守此令者,將被處以絕罰。

1705年(康熙四十四年)特使鐸羅到華,

1707年鐸羅在江寧(今南京市)發布禁令:

中國的傳教士,都應該按上面的指示(教宗諭令)去答覆(康熙皇帝和地方官關於中國禮儀的問題)。敢有自作主張,不按指示去答覆的,立即受到絕罰。絕罰的赦免權,由聖座和特使加以保留。

康熙帝令將鐸羅押往澳門交葡萄牙人看管。康熙還嚴斥:

「眾西洋人,自今以後,若不遵利瑪竇規矩,斷不準在中國住,必逐回去。」

1710年,鐸羅死於澳門監獄中,康熙為澄清中國禮儀之爭,派遣法國天主教傳教士艾若瑟出使羅馬教廷,樊守義隨行。兩人到達羅馬後,將康熙帝關於鐸羅來華及中國禮節問題和西洋教務問題的旨意,詳細向教宗呈述。

1715年,教宗克萊蒙十一世頒布《自登基之日》(Ex Illa Die)宗座通諭,重申1704禁令:

一、西洋地方稱呼天地萬物之主用「斗斯」(拉丁語:Deus) 二字,此二字在中國用不成話,所以在中國之西洋人,併入天主教之人方用「天主」二字,已經日久。從今以後,總不許用「天」字,亦不許用「上帝」字眼稱呼天地萬物之主。如「敬天」二字之匾,若未懸掛,即不必懸掛,若已曾懸掛在天主堂內,即當取下,不許懸掛。

二、春秋二季,祭孔子並祭祖宗之大禮,凡入教之人,不許作主祭、助祭之事,連入教之人,並不許在此處站立,因為此與異端相同。

三、凡入天主教之官員或進士、舉人、生員等,於每月初一日、十五日,不許入孔子廟行禮。或有新上任之官,並新得進士,新得舉人生員者,亦俱不許入孔廟行禮。

四、凡入天主教之人,不許入祠堂行一切之禮。

五、凡入天主教之人,或在家裡,或在墳上,或逢弔喪之事,俱不許行禮。或本教與別教之人,若相會時,亦不許行此禮。因為還是異端之事。凡入天主教之人,或說我並不曾行異端之事,我不過要報本的意思,我不求福,亦不求免禍,雖有如此說話者亦不可。

六、凡遇別教之人行此禮之時,入天主教之人,若要講究,恐生是非,只好在旁邊站立,還使得。

七、凡入天主教之人,不許依中國規矩留牌位在家,因有「靈位神主」等字眼,又指牌位上有靈魂。要立牌位,只許寫亡人名字。再者,牌位作法,若無異端之事,如此留在家裡可也,但牌位旁邊應寫天主教孝敬父母之道理。

以上我雖如此定奪,中國餘外還有別樣之理,毫無異端,或與異端亦毫不相似者,如齊家治國之道,俱可遵行。今有可行與不可行之禮,俱有教王之使臣定奪。有與天主教不相反者,許行,相反者,拒決斷不許行。

教宗克萊蒙十一世

1718年,羅馬教宗收到康熙皇帝硃筆文書才放艾若瑟返回中國。

1719年(康熙五十八年)羅馬教廷派遣嘉樂(Carlo Ambrogio Mezzabarba)特使來華,

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清廷決定禁教(未嚴格執行)。12月31日起,嘉樂來華後康熙接見嘉樂宗主教前後共十三次,禮遇很隆,對於敬孔敬祖的問題,當面不願多言,也不許嘉樂奏請遵行禁約。嘉樂宗主教因有了鐸羅的經歷,遇事很謹慎。看到事情不能轉圓時,乃奏請回羅馬。

1721年(康熙六十年),康熙閱取羅馬教廷特使嘉樂所帶來的《自登基之日》禁約後說:

「覽此條約,只可說得西洋等小人如何言得中國之大理。況西洋等人無一通漢書者,說言議論,令人可笑者多。今見來臣條約,竟與和尚道士異端小教相同。彼此亂言者,莫過如此。以後不必西洋人在中國行教,禁止可也,免得多事。欽此。」

耶穌會士為此頗為擔憂。因此在嘉樂宣布教皇諭旨時,附加了八條變通的辦法,此為「嘉樂八條」:

「一、准許教友家中供奉祖宗牌位;牌位上只許寫先考、先妣姓名,兩旁加註天主教孝敬父母的道理。

二、准許中國對於亡人的禮節;但是這些禮節應屬非宗教性質的社會禮節。

三、准許非宗教性質的敬孔典禮。孔子牌位若不書寫"靈位"等字,也可供奉,且准上香致敬。

四、准許在改正的牌位前或亡人棺材前叩頭。

五、准許在喪禮中焚香點燭,但應當聲明不從流俗迷信。

六、准許在改正的牌位前或亡人棺材前供陳果蔬,但應當聲明只行社會禮節,不從流俗迷信。

七、准許新年和其他節日在改正的牌位前叩頭。

八、准許在改正的牌位前焚香點燭,在墓前供陳果蔬。」

但這並沒有使康熙皇帝改變主意,傳旨曰:

「中國道理無窮,文義深奧,非爾等西洋人所可妄論。」

1721年3月,嘉樂離華返歐。

1722年12月20日,康熙帝駕崩。

==========雍正年間==========

1723年(雍正元年),清世宗雍正帝開始嚴格執行禁教,

再加上日後傳教士介入世宗與兄弟爭奪皇位之事,還有擔心民眾信奉天主教後,國家命令無法貫徹,且會被西方天主教國家控制,因此清世宗下令除留京任職的傳教士外,其餘一律送往澳門,各地天主堂被拆毀,或改成公廨,屢下禁令,不許民間信仰。

1733年,北京的兩位主教向教徒宣布「嘉樂八條」及1715年宗座通諭《自登基之日》,令其遵守。

1735年,教皇克萊蒙十二世認為「嘉樂八條」與教義不合,宣布廢除。

同年10月8日,雍正帝駕崩。

==========乾隆年間==========

清高宗乾隆年間,取締尤烈,因此傳教活動幾乎消失。

1742年,本篤十四世頒布《自從上主聖意》(Ex quo singulari),重申《自登基之日》禁約。這個通諭還禁止在華傳教士討論「禮儀」問題。本篤十四通諭宣布之後,

「異論頓息,人心翕然,迄今二百年,各省傳教神父,勿論何國何會,悉遵教皇諭旨,宣傳天主正教,共遵一途,共守一道,毫無爭執歧異之端,而聖教之至一至聖,亦愈彰明較著焉。」

教宗克萊蒙十四世

==========爭議結束==========

1842(道光二十年),簽訂《南京條約》,解除教禁。

1932年,日本耶穌會所辦的上智大學部分學生參拜靖國神社不行禮,即所謂「上智大學事件」,引起了當時的日本軍部的強烈反彈。時任廣島主教 Johannes Ross(1875-1969)為解決這一問題,遂展開對教史的研究試圖找出有利的案例和證據。結果發現1258年時教廷曾頒發一件通諭,允許教徒可以參加非天主教的儀式,由於此諭先於中國禮儀之爭,因此對重視傳統的羅馬教會而言,具有相當的權威性。在幾經討論之後,羅馬教廷發布通告,允許日本教徒在神社中低頭行禮,因為此舉「除了表示他們對祖國的熱愛,對天皇的忠誠外,別無他意」。

該事件為日後解決中國禮儀之爭埋下了伏筆。

1934年,溥儀在日本關東軍的扶植之下登基為滿洲國皇帝,將祭孔定為強制的文化政策。梵蒂岡因此再度面臨兩個多世紀以前的禮儀問題。由於滿洲國政府在回復吉林主教高德惠的訊問時,答覆曰:

「尊孔儀式的唯一目的,就是彰顯對孔子的崇敬之情,絕對不帶宗教的特質。」

1935年,教宗庇護十一世鑒於先前日本上智大學事件的前例,發布命令,要求滿洲國教區主教應謹慎確認祭孔無宗教特質,而神職人員在行過反對中國禮儀的宣誓之後,還應等待主教們的指導,以避免疑惑和爭執。

1939年12月8日,庇護十二世頒布通諭《眾所周知》(Plane compertum est):

「允許教徒參加祭孔儀式;

可以在教會學校中放置孔子之肖像或牌位,並容許鞠躬致敬;

如果教徒必須出席帶有迷信色彩的公共儀式時,必須抱持消極的態度;

在死者或其遺像、牌位之前鞠躬,是被允許且是適當的。」

教宗庇護十二世

但教廷並不承認先前相關的通諭是錯誤的,而是認為過去宗教性的祭祖、祭孔觀念,歷經數百年後已變成了世俗性活動,故可以被酌情允許。此一宣言對亞洲儒家文化圈內的天主教徒亦是一種解放。

1964年,在祭拜祖先、民族英雄和戰爭亡魂等問題上,越南也獲得了教宗的特許。

==========梵二以後==========

1965年,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後頒布《禮儀憲章》(Sacrosanctum Concilium),《禮儀憲章》第37號:

「在各民族的風俗中,只要不是和迷信錯誤無法分解者,教會都惠予衡量,並且儘可能保存其完整無損,甚至如符合真正禮儀精神的條件,教會有時也在禮儀中採用。」

《教會傳教工作》(Ad Gentes) 第21號:

「要遵循本國的傳統,在祖國的文化與社會範圍內,表現這種新生活。他們應該了解祖國文化,醫治保存它,按照新的環境加以發展,最後要在基督內使之完美,好讓基督的信仰及教會的生活,不再是外國的,而要開始深入社會並轉移風氣。」

==========台灣地區==========

1971年,于斌樞機發起春節祭祖,他的提倡得到社會各界的響應與支持。此後,天主教信友在春節時,即普遍在各地天主堂舉行敬祖祭天(彌撒)禮儀。

于斌樞機

1974年,台灣地區主教團制定《天主教祭祖暫行禮規》,主教團特別指出推行祭祖的宗旨:

1)為重申天主誡命「孝敬父母」的基本精神,激發教友孝親之情,從而增進其孝愛天主之德。

2)為澄清國人對我教會「信天主而忘祖宗」的誤會,並使教外人士對我教會有正確觀感。

3)為復興中國文化,崇尚孝道與慎終追遠的美德,使天主的福音與我國的傳統文化融合。

4)為規正教友「祭祖」的正常發展,破除其迷信色彩。

此外,該禮規特別指出,祭祖先不得把祖先視為神明,不可焚燒冥紙;祭禮可融會傳統習俗與教會禮儀。許可在適當處所設置祖先牌位及香案,作為感恩頌德和激勵孝思的象徵。

==========本篇結論==========

de jure:

由於時至今日,中國天主教主教團與梵蒂岡的合法共融屬性仍然存在爭議。相對而言,中國天主教主教團的立場比台灣地區主教團更趨保守,鑒於梵二《禮儀憲章》和《教會傳教工作》並未對祭祖祭孔細節並未作出規定,因此在遵循1939年庇護十二世《眾所周知》宗座通諭的基礎上,自由程度應當不會超出台灣地區主教團所規定的內容,因此我們仍然可以認為燒冥紙的行為在中國大陸地區仍然是不允許的。

de facto:

在實際操作中,各地區神父也是如此教導的。

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祭祖祭孔儀式本身世俗化使得祭祀本身剝離了迷信色彩,這一點是天主教徒可以參加祭祖祭孔的前提。因為教廷並未廢止以往的禁令,只是祭祖祭孔自身的涵義發生了變化,才使得這一矛盾的解釋成為可能。

2.由於誓反教本身不遵循羅馬的教導,並且在傳入中國後流變出各類分支、異端,因此本篇不適用於對誓反教理解祭祖與燒紙的邏輯。


不請自來,隨地一趟,咕嚕咕嚕~

利益相關:不信教

但我想談談這個問題,自去年我爺爺去世,目前也有一年多了,我逐漸的向有神論靠攏!

我知道我是出於自私的想法,因為這樣比較輕鬆,我希望或者說我認為我爺爺去了「天國」!「天國」什麼樣我沒見過,但真要我說就是一個完全平等,幸福,按勞索取,物質極大豐富,人人平等的世界吧~沒錯,我認為只有在哆啦A夢的異次元口袋的另一端,才有可能實現這一目標!

任何抱著本書想在這個世界建立一個GC主義的人在我看來都是極其的不靠譜,還是留給去世的親人享受吧~

我個人對燒紙錢的態度是非常反對的,因為每當我去祭拜我爺爺的時候吧,周圍燒紙錢啊,哭啊,甚至是燒紙質的別墅、二奶、蘋果手機,讓我覺得特別的不舒服,人活著的時候儘可能的多陪陪家人就好了,他到了那邊去了,你還把這邊的烏煙瘴氣和陋習也帶過去我覺得反而是對逝者的不尊重!

我會給爺爺帶點他愛吃的,帶花我覺得是最好,他那邊什麼也不缺,但是你稍點他愛吃的,就是你心裡記得家人以前愛吃什麼,別忘了!

最後這吃的我大部分都會分給周圍想要這個的老太太或者是偶爾路過的流浪狗,我不知道這老太太缺不缺,但她們想要就給她們吧;流浪狗嘛吃飽了能在這給我爺爺看個門也是好的,我是這麼想的!

至於神,我個人傾向於也有,但不是耶穌,不是佛祖,不是老子,我覺得大自然是最好的神!乾淨的風,乾淨的水,乾淨的環境我覺得最好了,燒紙錢祭祖磕頭,咕嘟咕嘟冒黑煙,我都不喜歡,我不喜歡人去破壞這種寧靜的感覺~

我不燒紙錢是怕污染了我爺爺那裡的清潔;我祭祖但是卻厭惡這些繁雜的儀式....

PS:

我去網上搜了一下,我這種和基督教的自由派神學還是比較像的,然後再搜,承認自由派神學的基督教只有兩派,國內都沒有,所以我不願意去將就,莫名其妙的被「家庭教會」坑了,我寧願等!

即便以後國內有了這兩派台階太多也不行,我的輪椅、雙拐上不去我也不去!如果哪一天有了,離我家也不遠,也沒有太多台階我願意去教堂坐坐,默默的禱告一下,禱告什麼呢?不告訴你們!


謝 邀請。

其實新教徒回答這個問題還是比較輕鬆清晰的。但天主教徒則可能比較沉重複雜,畢竟有一段歷史糾葛。

不過在今天的社會環境下,這個問題可以較輕鬆地來答了。畢竟不像幾百年前,不燒紙不祭祖恐怕會釀成一起血案。

基督徒有一個所謂禁忌,即不能拜偶像,所謂偶像,就是指假神,即本身不是神,卻要僭越神的位置,坐在神的座位上。而人把假神放在神的座位上來崇拜,就是拜偶像了。

比如這樣:

劉強東不要藍廋,你也高高在上:

如果大家覺得這個很荒謬的話,恐怕主要是因為所拜的是活人。但東亞文化普遍感覺,人死了以後會有不同,尤其是日本,強烈認為人死後都具有神性。中國人也認為祖宗有在天之靈。有人相信祖宗的墳墓的朝向環境風水,會神秘地決定其後代的命運。

基督教對這些都反對。所以,人當自我省察,在你燒紙祭祖的時候,你認為你的祖宗是有靈的嗎?是你的保護神嗎?當你有不測時,他們能提供神秘的幫助嗎?你會通過提供紙幣等方式來幫助你祖宗在另一個世界的生活嗎?反過來他們也會報答你嗎?

基督徒不會相信這些。所以他們不會這樣做。

當然,面對真實生活中的信仰衝突,基督徒可以有智慧的解決方法,但這不是這個問題問的了。


燒紙絕對禁止,那是在欺騙,紙錢你自己都不用,拿去騙已死的人,你的良知在哪裡?祭祖有什麼好祭的,如果你的祖先有摩西這樣的,你學習就好了,如果都是普通人,你祭什麼呢?聖經里的祭明顯是有尊卑的啊


謝邀,不是基督徒,但是見多了。

利益相關:「中國的耶路撒冷」城人,身邊一大票基督徒。有好的,也有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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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國人,我從小家教耳濡目染老人去世要祭拜,這麼搞是我的事。我相信這也是廣大同樣在中國成長起來的主流大眾的人的基本觀念。

你是基督徒,你不燒你不祭那是你自己的事情,你有很多理由說你有什麼什麼理由不去搞這一套,人各有志我不置可否,只要你死去的親人安心你自己過意的去那都是你們家自己的事情。

我就這麼說吧,基督教文化習俗是歐洲人發展起來的,是建立在歐洲人的文化上的。傳到中國後肯定會有衝突,至於你是有機結合的去做呢還是在那標榜你是虔誠的基督徒一切遵照規矩來,那就得看你自己是怎麼想的。

很多基督徒就是周末聖誕去一下教堂,平時傳傳教,完了春節照樣過,清明端午中秋照樣過。他們難道就沒你們這些一切照古法來的基督徒來的虔誠?

難道他們去世後上天堂坐的是經濟艙你們坐頭等艙?

難道他們得的福報是你們的一半到三分之一嗎?

難道他們去世後上天堂喝的葡萄酒吃的麵包是三十塊一瓶的餐酒,五塊錢一個的中國產的批發麵包。你們吃的是義大利教堂裡面原裝貢上來的十年陳葡萄酒,吃的是法國早上剛做的熱騰騰鬆軟軟的全麥牛奶蜂蜜麵包?

說到底信仰宗教這件事情,到最後看的還是你個人,某些人去信仰就搞的信個神就能在人生里加一大堆血量魔量幸運buff,還到處顯自己有多虔誠。有些人就是心到虔誠,廟宇教堂破敗了或者要添點物件了,盡全力捐點錢。分年過節去拜一拜。

這就是為什麼同樣是信教的,有的人搞的自己是標杆一樣,指別人這不規矩那不規矩,有的人信著就能把自己脾氣弄好了,整個人也穩重了。

我有個英語老師在西方留學四年,回國後只過聖誕節,他們家連春節都不過,聖誕節要做火雞,還要請一大幫外教來。

像這種人就很能作,反正我是沒辦法這麼過日子,我是中國人。換句話說我是東亞人,我必須過春節。我一定要燒紙錢祭拜祖先。因為我不燒心裡不安。


看出來了,燒紙錢是封建迷信,自我欺騙。拜上帝是心靈信仰,精神指導。

一句話,順我者昌,逆我者下地獄


感謝邀請

祭祖,這個算是一種類似宗教儀式的習慣行為吧。我忘了知乎哪個問題里的回答了,將中國祭祖講述的很清楚,也定性為一種崇拜。

不過,我覺得是類似崇拜,畢竟祭祖的出發點是緬懷祖輩的一種習慣,但中國的儒教確實是將祖先當做神靈一樣崇拜。那麼,基督徒緬懷祖輩的行為,當然是可以的,但如果當做神靈崇拜,那就不妥了。


謝邀~

實名反對大多數人.

較為贊同@gwi giwi 從中國宣教史作為切入點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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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其歸納剖析,與之相似的問題有很多,其實都是在探討一件事:

宗教與文化的關係是什麼?

1.

首先,基督教傳播具有跨文化的特點,在一開始就表現出空前的包容度,可以說世界上任何文化都可以成為其傳播的重要渠道。

比如:耶穌的啟示新約是用希臘文而不是耶穌的母語亞蘭文。

再比如:早期的大公教會曾糾結要不要把福音傳給外邦人,而這個問題的背後其實反應的就是信仰與文化的關係。

使徒保羅給了他們答案,不需要讓對方放棄自己的文化,先是猶太人,後是外邦人。

耶穌本就是將福音普世萬民傳給萬邦,直到他大使命的宣告表明了他的觀點(釘十字架與對門徒的教誨)。

不管是漢族、藏族、高山族,

不管是中國人、美國人、法國人、印度人,

他都希望不同種族國度的人能在自己的文化中與神相遇。

比如中國基督徒用中文傳道唱詩就是很好的說明。

而2000多年的中國教會歷史就是不斷將「道成肉身」的奧秘具象表達。讓其在不同文化中生根發芽,這才成了普世教會建立的根基前提。

再比如,中文版聖經的翻譯出版,以及多語言、小語種的聖經翻譯出版,本身就是基督教對文化態度的宣告。

2.

可宗教與文化中間畢有界限之隔,如果把控一旦失守,那麼宗教將會迎來很大的危機。

比如:以聶斯多略派為首傳入中國的先驅景教,多度的本土化就引向了綜合主義。

甚至為了表達對帝王的感激,相關文獻中有「君權神授」的表達。

因為儒家的君權神授是說君王是天子,包括為了表示尊重儒家思想地位,在聚會時可以為死人祈禱。

本土化本意是好的,但本土的是本土的文化,一旦滲透過量,便會越走越遠,喪失核心信息。

他們的錯誤在於吸收了非基督教表達的世界觀,開放文化並不是向其他世界觀妥協。

總結:

所以面對這樣的問題,關鍵在於區分其是文化的範疇還是宗教(即世界觀)的範疇。

比如:泰國核心的宗教是佛教,但不能就直接否認他所有的文化。

由此宗教是有明確指向路線的,而文化是中性的,是生活方式的表達。

好比愛情的方式表達之一是送玫瑰花,但花就是花,它的本質不是愛情。

所以,文化和宗教沒有太大關係,並且文化的開放也不包括宗教。

那麼題主的答案我想已經很明確了,既然滲透到價值觀層面,與「文化的開放性不包括宗教」相違背,自然是敬而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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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麼可愛,不如點個贊再加個關注唄 好嘛好嘛 (●′ω`●)


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應該拒絕燒紙

每年因為亂燒紙引發火災不盡其數

燒紙是一種迷信行為,污染空氣,污染水和土地資源


敲黑板:

題主在問 中國基督徒怎麼看待,

不是問你怎麼看。

也不是中國基督徒應該要怎麼看

知乎聚集的大部分還是思考,有辯證思維的基督徒。

但這並不代表中國基督徒的思想

知乎這個問題一直很火,說明什麼?

說明現實生活中,都遇到過不讓祭祖的人,

可能身邊大部分基督徒,還是一刀切,說這就是拜偶像,絕不能犯的罪。

所以才都來這看別人怎麼看

所以,國內基督徒怎麼看的?不同於知乎上的基督徒怎麼看,也不同於應該怎麼看。

題外話,開啟民智的這件事,知乎上的基督徒任重道遠~


為什麼很多人喜歡將這些儀式拔高到中國傳統的地位,並以此判斷他人是否尊重傳統?因為真正的傳統中「孝」和「敬」都是不容易的,時刻緬懷祖先,謹記祖宗教誨也很困難。

為了不讓自己顯得忘祖,只好做出更多容易的行為,通過遵守更多的儀式來告訴別人我很孝敬祖宗,並通過幻想這確實符合祖宗教誨,因為祖宗從中獲益(燒紙)了來為自己辯解,久而久之忘記了祭祖的原意,將儀式視為最重要的一環。

基督徒提倡的是回歸祭祖真正的意義,拋去拜偶像(燒紙,求庇佑)等虛假價值,真正緬懷祖先,追憶先祖,做到真正的「孝」和「敬」。

其實一般真正記住祖宗教誨,明白祭祖意義的家庭,並不會出現基督徒和家族在祭祖上的矛盾。因為他們互相理解,即使信仰不同也能一起緬懷祖先。

而起衝突的,正是那些將「遵守儀式」看得比「敬」更重,將「不遵守儀式」視為「不孝」的家庭。他們忽視傳統文化,只懂得表面化的遵守一些規條。而這種家庭出來的基督徒,在學習基督的教誨時,和他父母也一樣,只學會了「這是拜偶像我不能做」這點。回到家裡就變成了「你不遵守就是不孝」「遵守就是拜偶像」的爭吵。

我們緬懷祖先,追憶祖先,讓祖先的精神留存,不因完全被遺忘而消失,這才是真正的孝敬,才是真正的傳統文化。


我奶奶信基督有二十年了,現在是區教會唱詩班的領唱,沒事就往往教堂跑,周日禮拜從不錯過。

清明早上,奶奶每次都會說,今年就不要燒紙錢了,我們信上帝不信這個。

家人非是不聽,爺爺還是要去買一些,跟奶奶說,他們賣紙錢的人一年就這麼一次賺錢的機會可憐可憐他們,然後我奶奶就妥協了。

第二年,還是要說,但家裡人一擺出照顧紙錢商生意的理由,就又能燒了。


燒紙和祭祖是在一個與基督教、與現代化都不同的世界觀下對相同的價值觀(孝)的實踐方法。


為了神連自己的小孩子都能殺,它們心中無父母親情,這一點和isis沒有本質區別


@白熊咖啡叮噹貓 你的答案不能回復,我在這裡回復一下

答主,我告訴你信的是什麼。你信的歸根到底其實是中華文化,這個融入到中國人骨子裡的東西,太容易覺醒了。中華文化歸根到底是對自然的敬畏,對祖先的崇拜,無關乎宗教,而多神的(幾乎所有的神都是自己造的)中華文化,對於神的感情是複雜的,儒學追求人人皆可成聖(人中之神),但是又不語怪力亂神(天中之神,地中之神),這就讓中國人有了可以追求,可以為之奮鬥的最高理想。

而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又告訴我們,當我們還是沒有解決溫飽問題的時候,不要想著成聖,要把這個念頭放在心底,去修身(敬業愛崗,勤勞勇敢,團結鄰里,家庭和睦)。當我們有了一定成就再去想成聖的事。

而成聖的最高理想呢,又是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這裡還有一句是倉廩足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就是這樣的道理。先解決衣食住行等個人問題。再去談禮節與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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