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扮女裝抓賊19年」的背後,是一個完全不同的故事

我們本以為這是一個「反扒高手如何在19年內義務抓賊1200人」的故事,但事實上,故事並沒有這麼簡單。

每日人物 / ID:meirirenwu

文 / 李悅 編輯 / 金石

「二椅子」——山西太原的當地媒體這樣形容馮黎明。這是一句北方方言,貶義,正確寫法是「二刈子」,指不男不女的中性人,由於「刈」是個生僻字,因此通常會用同音的「椅」代替。

特意加上的引號說明媒體並非對馮黎明不敬,他們的原話是這樣的:這個太原「二椅子」竟是反扒高手!還配了一張圖,圖中的馮黎明梳著齊劉海過肩長發,戴著白色遮陽帽、玫紅色墨鏡、白口罩、白手套,穿著豹紋防晒衣……笑容甜美。

男扮女裝的馮黎明

因為這張照片,山西之外的媒體也注意到了馮黎明,新聞標題進一步變成了——「他男扮女裝19年抓賊無數」。

見到馮黎明後,這則標題中的一些信息被證實了:19年,抓賊無數,以「民間反扒能手」的身份;還有一些信息被澄清了:男扮女裝只是偶爾為之,用來對付那些認識他的狡猾慣偷,「普通的小偷還用得著我這樣嗎?一個眼神跟上去我就把他抓了!」

當然,還有一些「男扮女裝19年抓賊無數」之外的故事,被發現了。

1

第一次見到馮黎明時,他正以「太原市道德模範」的身份在當地高校做巡迴演講。主持人稱他為「英雄」、「守護神」,台下坐著兩百多人,還架著攝影機,這種場合,馮黎明並不陌生,甚至早已熟悉,他握著演講稿,剛照著念了沒兩句就站起身來自由發揮。

「1995年夏天,我還在讀高中,晚自習快遲到了,就把新買來不到兩個月的自行車鎖在校門口。下了自習出來發現車不見了,四處找,找到快夜裡12點,心想肯定是被偷了,嚇壞了,哭著不敢回家。後來,我姐出來找到我,那時,我立志要親手抓住偷車賊。」

這也是馮黎明每一次面對「為什麼要抓小偷」的問題時,都會給出的固定答案。

他第一次抓小偷是在自行車被盜的三年後。1998年,18歲的馮黎明從老家到省城太原當兵。上世紀90年代末,當兵回來可以分配到當地的鋁廠當工人,那是個惹人艷羨的好差事。

當兵期間,一次外出執行任務回程時,馮黎明剛下了公交車就聽到有一個女人大喊:「搶包啦!」順著聲音望去,他看到一個30多歲的男人正在人群中奮力地蹬自行車。

「我直接衝上去,啪!一把拽著自行車后座提溜起來,咔!就把他連人帶車扔到邊上去了。放倒以後那傢伙還爬起來要跑,我嘎!上去一腳,就把他控制住了。」現場掌聲雷動,「我們在部隊一天早晚都跑五千米,對付他們算個什麼事兒了!」講到這兒,馮黎明又伸手做一個「抓」的動作。

在演講現場瞬間變身的馮黎明。 圖 / 李悅

「大家看我隨身有一個黑色背包,裡面有很多我隨身攜帶的一些工具,不是棍子不是手銬,是我化妝的一些工具。為了能更好地抓住慣偷,我需要化妝一下。」說話間,馮黎明轉了下身,轉過來時已經戴上了黑色的女士假髮,整個過程耗時最多一秒鐘,「這個打扮我只要在人群中不吭氣不說話,小偷根本發現不了我是誰。」

多年積攢的故事讓馮黎明連續講了一個小時,演講的最後,他照例深化了一下主題,大意是感謝社會給他肯定,他是見義勇為的受益人,「我要把我引以為豪的事業和夢想帶到這片熱土!」全場再一次掌聲雷動。

「今天沒控制住,講多了。」演講結束,馮黎明寒暄著和組織者告別,到車庫取了自己的電動車,騎著回家了。

其實,演講結束前,馮黎明還說了一句話,「我也不會放棄當警察的夢想。」但因為和一堆豪言壯語出現在一起,這成了被輕輕帶過的一句話。

馮黎明背包中攜帶的一些工具。

他的黑色背包里,除了拿出來展示了的化妝工具、微型拍攝器、打包繩和被捏舊了的演講稿,還有一份剛寫好的自述,上面列舉著他19年來的抓賊成果:「抓住的小偷已經超過1200個,打掉犯罪團伙20多個,參與抓捕吸毒販毒違法犯罪分子30餘人,配合公安機關打擊繳獲淫穢光碟1000餘張。」以及,他的訴求:希望被破格錄用,成為一名有編製的警察。

他準備把這份自述拿給市公安局局長。演講開始前,他先拿給了安排演講的公務員朋友看,請他幫忙參謀參謀。朋友看完後勸他,實在當不上警察當輔警也行啊,馮黎明搖了搖頭,「畢竟不是那麼回事兒,輔警不穿警服啊。」

2

馮黎明之所以想當警察,跟抓小偷有直接關係。

他第二次抓賊是在部隊後門執勤,一輛黑色桑塔納把一輛自行車別在了路邊,副駕駛的人探出頭來大叫抓小偷,他立刻上前幫忙,小偷用偷車的特製改錐把他的軍裝袖子划了一道長長的口子。「賊還敢反抗?我立刻加緊踹了他一腳,讓他老實點!」

沒過多久,他放假外出,在菜市場門口,一個女性失主拖著小偷的胳膊呼救,他立刻出手相救,小偷的同夥看到馮黎明「會功夫」,只好棄被抓的同伴而逃。因為事髮菜市場,圍觀的人很多,還上了報紙,標題就叫《小武警隻身斗三歹徒》。

女失主送了錦旗到部隊,部隊給他開了專門的表彰會,記了個人三等功。他是戰友中第一個立功的,從那時候開始,戰友們都喜歡和他出去,理由是他命好,總能碰上立功的機會。

在部隊因抓小偷受到嘉獎的馮黎明。

因為抓小偷抓出了成就感,馮黎明想到了當警察,「名正言順地抓小偷」。2003年退伍,馮黎明沒去鋁廠工作,而是回老家的警察局做了臨時工,沒有勞務合同,做一個月算一個月,工資200元整,加上各種補助到手280元。就這麼幹了三個月,覺得不是個事兒,「還是得當個正經的警察。」

要當警察就得先考警校,「對書本不感冒」的馮黎明只好報了個補習班,開始學習。「人坐在教室里,嘴也跟著老師念,作業也按時做,但是心思就是不在這件事上。」第一年沒考上,那就第二年接著來。

悶頭備考的這兩年,他開始跟著因見義勇為被表彰過的老戰友學抓賊,一到周末就往人堆里鑽,太原城裡,北城的火車站、東城的服裝城、西城的公交總站挨個溜一圈,一年能穿廢四五雙鞋。

第二年,靠著部隊期間立功表彰的加分,馮黎明總算是夠著了上警校的門檻,那一年,他已經26歲了。

在警校,馮黎明的同學普遍比他小四五歲,他自然成了「大哥」,以學生社團的名義組織了一個學生反扒隊,班上33個男生、23個女生都是他的隊員,周末帶著大家出去行動,一呼百應。最多的一次,他們一天就抓到過15個小偷,「那天趕巧了,碰到的都是團伙作案。」每抓到一伙人,隊員們就用背包繩把小偷的手反捆在身後,押送他們站在最顯眼的地方等著警車來,「過來過去的人都會往這兒多看一眼。」馮黎明說,「那是我最快樂、最滿足的時候。」

但上警校並不足以讓馮黎明當上警察,他剛上警校不久,政策變了,成為職業警察需要參加全國統一的公務員考試。第一年,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沒過。第二年超過了警察招聘條件里的「30周歲以下」,連報名的資格都沒了。

當了五年特警、念了三年警校,到頭來軍裝脫了,學生證也沒了,快30歲的馮黎明突然就變成了一個沒組織的人。怎麼辦?別的工作還是不想做,因為「抓賊的成就感別的事兒替代不了」,那就繼續抓賊,期待有朝一日能被破格錄用,穿上警服。

3

「錢包是最沒用的東西。」抓賊19年,馮黎明從來不用錢包,「這東西除了招小偷惦記之外沒有別的用處。」他常年穿一條黑色的運動褲,褲兜很深,錢、卡和證件疊成一摞塞在右邊褲兜,「絕不能放外套口袋,被人順走了都毫無知覺。」

巡街抓小偷主要依靠的不是身手,而是演技。

在公交上伺機抓賊的馮黎明。 圖 / 網路

太原城市並不大,道路橫平豎直規規整整,馮黎明日常出行都靠電動車,隨身會揣著幾塊零錢,因為假裝等公交車時要把錢攥在手裡,這樣探出頭張望的焦急神情會顯得更逼真。

只要走在大街上,他的眼睛就會開啟掃描儀模式,條件反射地檢索人群中的可疑者。對付一般的小毛賊,馮黎明只需要混跡在人群里,隨時盯緊對方的舉動伺機而動。「唯一的要注意的是千萬不能和他們對視,否則再菜鳥的賊也會被『盯毛了』。」

如果對方看起來有反偵察經驗,是老手,他會改變策略和賊一樣盯著人群中可能被偷的目標。「最好眼神還能顯得心虛點兒,這樣小偷就算看到我了,也會覺得是遇上『同行』了。」

抓賊時間長了,很多老手已經能夠認得出馮黎明,他必須得打扮一下。最初用的是男士假髮,他去批發市場花30塊錢買了一頂費翔同款的男士捲髮,「戴上又悶又癢,還不能伸手撓,一碰就得歪。」他用這一招扮過老人、殘疾人、知識分子。扮女裝的靈感來自電影《天下無賊》中帶著一頂女士假髮出場的劉德華。買假髮必須當場試,為了避免尷尬,馮黎明跟老闆娘說自己是演小品的,後來買成熟人了才說實話。

在鬧市抓賊,可以讓馮黎明收穫最大的成就感。

「剛開始戴女士假髮出去總覺得彆扭,這咋辦呀,說話還是不說話啊,搞啥呢這是!」為了丈夫出門不被人認為是「變態」,妻子小項有時也會幫他裝扮一下。現在,這早已成了馮黎明的熟練業務,完成一次裝扮基本不會超過30秒。

從警校畢業後,馮黎明平時找些零散的工作打工,但更多的精力還是放在抓賊上,「感覺上街轉悠著心裡才踏實。」他又組織了一支民間反扒隊,人丁最興旺時有五十幾人。集體出動時,他們分成三個人一組,距離不超過三米,每分鐘互相觀望兩次,用眼神傳遞信號,「對於打擊團伙作戰的小偷很有用處。」馮黎明說。

抓的賊越來越多,問題也越來越多。

比如,賊抓住了,對方會問馮黎明:「你是誰?你憑啥抓我?」把賊扭送到失主面前,失主也會問他:「你是誰?」他答不上來。失主會懷疑他和賊是一夥的,在搞一些騙人的把戲,一把搶過自己的錢包轉身就走了,馮黎明站在原地,一臉錯愕,沒了證據和證人,只好再把賊放了。

從那以後,他出門都會帶著見義勇為協會發給他的會員證。綠色的小本子,上面有他的證件照,有協會公章,「不是啥正式的證件,起碼能證明我是個好人。」

知道他不是警察,個別小偷被抓後會下狠手。那是一個曾被馮黎明抓過的賊,「進去」強制戒毒兩年後出來又在公交車上偷手機,馮黎明看到後追著下車,兩人扭打在一起,對方看他是「老熟人」,用刀片在他的手臂、大腿上猛劃,「最狠的一刀是左手小指,肌腱和神經都被切斷了。」

還有一次,馮黎明抓到小偷後連人帶證據送到了派出所,但第二天派出所打來電話說小偷指認他捅傷了自己。馮黎明去派出所接受調查,辦案民警既不讓他看監控,也不讓他見傷者,就一遍一遍做筆錄,過了一夜後,馮黎明交了兩萬塊錢才出去。

「抓賊把自己抓進去了,這叫個什麼事兒了!」他找到市公安局申訴,又找媒體記者報道,事情終於水落石出——辦案民警收受了小偷的賄賂。雖然錢退回來了,派出所所長還親自道了歉,但想起這事,馮黎明心裡還是不舒服,「還不是因為咱不是警察么!」

4

因為「男扮女裝抓賊19年」,馮黎明又頻繁地接待了一撥記者。他此前也多次接受採訪,他並不介意暴露自己,也沒覺得這會對自己之後抓小偷造成什麼阻礙,某種程度上,他是需要這種「暴露」的。

妻子小項和丈母娘早已對來家裡採訪的記者見怪不怪,簡單的點頭示意之後,她們便各回各屋,把客廳留給馮黎明。正在讀三年級的大兒子對攝像機有點好奇,在一邊轉悠著看,姥姥的聲音很快從卧室傳出:「你不要看,過來!」

太原當地電視台法制頻道要給馮黎明拍一個20多分鐘的專題短片,就取名叫《鬧市街區的守護神》,片子需要採訪妻子小項,記者一直努力把小項往煽情的方向引,但小項就是不上套——

「聽說你還幫他抓過賊。」

「那是正好碰見了,不能不管吧,我也沒做啥,就是把失主給叫住了,不然警察來了沒失主沒法處理。」

「看他受傷有沒有害怕過,替他擔心過?」

「不害怕,習慣了。結婚十年他小傷不斷,擔心害怕已經沒有了,不擔心也不害怕。」

「作為家人這麼多年給他的支持一定不少吧!」

「沒有支持,自始至終就不支持,那是沒辦法了。」

「有沒有因為這些事情在背後悄悄流過眼淚?」

「那哭的都不下幾百次了,不是說是心疼他,就是和他鬧彆扭,想要阻止他。」

馮黎明和小項相識時,他還在老家的警隊當臨時工。小項在移動營業廳幫人充話費,馮黎明起初是顧客,一來二去就談起了戀愛。馮黎明不抽煙不喝酒沒有不良嗜好,唯一的愛好就是抓賊,小項覺得這至少說明他不是壞人,「總覺得他一時興起幾年也就過去了,沒想到他越陷越深。」

談戀愛時,馮黎明也忙著抓賊沒空約會,小項只好跟著他去抓賊,因為幫著馮黎明抓過幾次賊,小項也得了個太原市「三八紅旗手」,但證書拿到手,她完全感受不到馮黎明那樣的興奮,「對我來說,這些東西毫無用處。」

手受傷住院那次,小項以為馮黎明會「覺悟」,但誰知馮黎明住院期間又抓了個毒販——那天,一個朋友來看馮黎明,他們出去買飯時看見兩個人鬼鬼祟祟在街角交接什麼東西,看準了兩人的神情肯定有問題,他便衝上去壓住一個問交易的是什麼,對方也實在,說:「海洛因。」馮黎明又來勁了,小項問他還抓不抓賊了,他說:「還得抓。」

2013年,因為抓賊的數量越來越多,市政府終於給馮黎明安排了工作,在公交公司的保衛科當科員。在這之前的那幾年裡,家裡的開支主要靠小項賣電子產品的小公司維持。公司就在自家住的小區里,一室兩廳的房子沒有任何裝修,列印票據的針式印表機一工作,吱吱吱的聲音大到外間的人都聽不清彼此說話。

「不正常。」這是小項對馮黎明的評價。因為沒身份抓賊常常出力不討好,再加上各自的生活都發生了變化,需要花更多的時間在家裡,當年五十多人的反扒隊如今只剩下了三四個人,在小項看來,這些人是「覺悟了」,只有自己的丈夫還在「執迷不悟」。

有了固定工作,馮黎明依然沒有「覺悟」,生活的重心依然是抓賊。因為反扒經驗實在太豐富,馮黎明在公交公司沒幹幾天就被借調到了公交派出所,幫派出所培訓新警員。

馮黎明的教學方法就是帶這些新警察上街去人多的地方轉悠,學員三個三個輪換著來,邊找目標邊解說,人群中哪個人可疑,需要做哪些記錄,什麼時機行動……幾個星期之後,這批人出師了,他就接著帶下一批,他帶過的學生一批批地都轉正穿上了警服,馮黎明還是那身黑色的運動服。

除了培訓新警員,不少派出所也會和馮黎明合作——最近哪裡案發率高,就讓他去巡邏一下,或是把案發地的監控錄像給他,讓他幫忙辨別小偷,有時候缺人手,也會帶著他去執行任務。

這幾天,馮黎明又和警察一起出任務抓了兩個女賊,他兩隻手各提著一個人的衣領站在中間照了張相,把她們的臉打上馬賽克後發了個朋友圈,寫道:「當你遇到女扒手怎麼辦,一樣不能心慈手軟……」

儘管知道自己早已不符合警察的入職標準,但馮黎明一直沒放棄破格成為警察的幻想。「當警察也不是為了吆五喝六,就是為了要一個保障吧。對我的家庭,對我的後代也是一個交代。」

市公安局每換一任領導,他都要整理一份自己多年來積攢的反扒材料,上面詳盡記錄了他的事迹,結尾還要附上別的省份破格將見義勇為模範招為警察的新聞,最新的這份材料上,被引用的例子是——「廣東武警部隊特招見義勇為下水救人犧牲的英雄鄭益龍遺孀入伍」。

他說,曾有一位市公安局長向他承諾過以他的條件可以特招,「媒體新聞都報出去了,但最後不知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這件事又不了了之了。」

對於馮黎明能不能當上警察,兩個人未來的生活要怎麼樣,小項都沒什麼期待,「我也管不了了,他愛幹嘛幹嘛吧!只能這樣了。」

5

最近,馮黎明為一件事糾結了很長時間——兩個多月前,他在網上看到了新疆喀什市政府官方網站上發布的一則新聞:面向全國招3000名警察,學歷和年齡的門檻全面放開,分配房子,解決編製。

馮黎明動心了,但思來想去還是放棄了,「不能讓兩個兒子跟著我奔波,算了。」

馮黎明家的客廳里有兩個玻璃立櫃,裡面滿滿當當擺著的都是他的「豐功偉績」——最上面是一排警帽,從武警到交警的都有。中間是他這十多年來攢下的證書,一片大紅色,最新的是婦聯頒發的「全國最美家庭」。柜子右下角是三個厚度超過10厘米的文件夾,脊背上貼著對應的資料類型——馮黎明反扒圖片資料、馮黎明事迹材料、馮黎明見義勇為圖片資料,裡面全是他抓賊以來受表彰的剪報和照片。接受採訪時,每談到自己過往的「戰績」,馮黎明都會從座位上彈起來去找到相應的資料佐證,「收集起來,以後給子孫後代也有故事可講啊!」

馮黎明抓賊以來受表彰的資料。 圖 / 李悅

「如果徹底沒希望了,做不了警察了,你還會繼續抓賊嗎?」

馮黎明沒有直接回答這個問題,他說,太原街頭有兩個慣偷,一男一女,偷東西從來不藉助任何工具,抓他們也不用鬥智斗勇,就是明著偷,你抓你的,他繼續偷他的。

一個是女賊,五十多歲的下崗工人,短髮,在各個公交站活動,因為愛穿全身黑而且行動利落,人送外號「黑玫瑰」。馮黎明抓過她兩次,前段時間又在警察內部的協查通報上見到她被抓的消息。

另一個是年近60的老漢,無論春夏秋冬,常年像黑社會老大似地披著一個外套在身上,偷了一輩子,「技術」傳完兒子又傳給孫子。老漢只把偷錢當「興趣」,每次都只偷幾塊練手,馮黎明抓過他很多次,抓他也不跑,抓住就認,放出來就接著偷。

「其實,某種程度上我們是一種人,他們偷東西和我抓小偷一樣,都是一種癮。」馮黎明說。

圖片除署名外均為馮黎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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