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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話劇《An Inspector Calls》?

想知道這出話劇的劇情和含義,想要詳細一點的,謝謝


問題文字是我修改的:

  1. 使用正確的英文格式,即單詞之間有空格。
  2. 使用正確的表達,即是「話劇」(drama),而不是「舞台劇」這個不知所云的稱呼。

我也沒看過舞台版,看的是電影版,但是電影版拍的舞台味道很濃厚,除了那些閃回鏡頭以外。演員也都是演技很到位。就我個人感受而言,和我們的《雷雨》頗有異曲同工之妙。


沒看過舞台劇,附上我對電影的觀後感吧。

an inspector calls 中文譯名是《探長來訪》、《罪惡之家》。 這戲本意是想讓人們注意自己的言行。作為社會人的我們,每天都在被這個世界所影響,也同樣每天都在影響這個社會。善待他人,才會被社會所善待。 但這部戲的劇情很難完美地撐起這個主題來。

這部劇太過戲劇化,太過巧合化。當然它是由一出話劇改編。而且太過階級化,也太過情緒化。他沒有把思考留給觀眾,而是通篇明顯帶有偏向性的說教。

電影圍繞一個女人的自殺展開的,死亡是一個悲劇。是一件讓人憂傷,唏噓感慨及同情的事。 特別是一個年輕貌美且看似道德高尚且懷有身孕的女性的死亡的更值得同情。

魯迅說悲劇就是刻意把一件精美地瓷器摔碎給你看。導演不僅摔了,還摔得漂亮。 導演用了很多特寫鏡頭來刻畫女子自殺的情景,以此來表現女人的痛苦。這個觀影過程不得不讓觀眾感同身受。讓人產生了極大的哀憐之情。

同時導演還在女子自殺與家人慶幸兩個畫面之間切換了多次,這無疑產生了強烈的畫面對比,增加了極強的戲劇感染力。觀眾幾乎一邊倒地同情起女主角的不幸並反感那家人的表現來。

同時,他還把五件事的當事人都設置為資本家,上流階層成員。絕大部分觀眾都會介於自己的身份地位本能地無意識地產生階級仇視感。

最後導演還加上了有如先知及鬼魂一般存在的探長設定,這讓片子有了一種宿命感和宗教里的所謂審判感。

對於美人自殺的憐憫、對於弱者的同情、 對於階級本能的仇視,還有宗教的審判。

至此,大部分良善的觀眾徹底被情緒控制住而且主動放棄了理性思考的能力,無意中就接受不需要太多思考且情緒化的東西,從而忽略了劇情的真實樣子。

說說劇情。 探長台詞:「你們是她死亡的幫凶」,小兒子台詞:「我們殺死了她」。作者通過角色之口把女子的自殺直接推向了這一家人。那就讓我們來看看,這些論斷成立不成立。

第1件事,罷工。勞工矛盾。一個女子替工人團體代言向工廠主討價還價,勇氣還是值得讚揚的。同時她不要自己個人利益,而去爭取集體的利益,精神也值得讚揚。有個前提是什麼,那就是她背後有一幫和她共進退的團體。團結才有力量。事實是,所有工人返工去了而沒有人挺她。她既然有膽量把自己致於風口浪尖去做工人代表與工廠主談判,那麼她是否準備好了迎接失敗的可能性?她沒有。 只能說她,她有勇無謀,不善於保護自己,缺乏鬥爭經驗。 工廠主開除她是基於穩定工廠局面的考量。辭退這一舉動也是人事管理的工作日常。無論是辭退還是招募其實都和道德無關的。

但是作者在表達什麼?作者明顯在引導我們理解為,工廠主讓女主角失掉了工作的行為讓女主角的人生開始了一系列多米諾骨牌效應般的演變,最後導致了女人的自殺。能這麼去理解么?要知道影響人生命運走向絕不是某一個孤立的因素,絕不能把個人命運怪罪到某一個人某一件事情上。這個世界上的每一個人每一件事每一種結局都與各種因素有著千絲萬縷且錯蹤複雜的聯繫。我們無法開啟上帝視角去確切地知道我們的每一次言與行會給對方會帶去怎樣的影響。 人對自己的命運尚且無從把握,又如何去把握他人的命運呢?

引用一個網友的話: 今天心情不好,有位顧客過來買東西有點刁難,於是我們吵了一架。這位顧客回家的路上打車遇上堵車,跟司機又鬧了矛盾。回到家發生房東跟她講要漲房租了,又不爽。開車出去路上被人超車,於是一怒之下加速飆車,最終車毀人亡。所以,我有罪,計程車司機有罪,房東有罪,開車超過她的人有罪,大家都有罪,這是不是探長或者作者想說的話呢?

第2件事,看影片的28分29秒,可以很明顯在試衣鏡裡面看到女主角那一抹嘲諷的笑。 假設你在內衣店買紋胸,對方笑你胸小撐不起,你在包包店看包,服務員對你面露鄙夷的神色認為你是窮鬼買不起,你是什麼心情?總之,女主角作為營業員沒有好好履行她的職責。 當然不可否認,女兒其實大可不必非要店方開除女主角.這樣的行為確實我也無法認同。只是女兒其實當時一直處在一種壓抑和發怒的情緒裡面,她放大了所謂的羞辱感。沒人能活得跟聖人一樣沒有過錯。人們不都是在錯誤中不斷修正自己的言行,不是嗎?

我們應該善待身邊人,但你會由此變得縮手縮腳嗎?你會害怕你的某一個無心的行為會給別人帶來滅頂之災嗎? 萬一你哪天給別人一個不好的臉色讓人家自殺了,那你是不是就難逃良心的責難了?

可是問題是,現實生活中的我們也無法去準確地預判在我們看來是善的行為究竟會怎樣去影響他人的人生。而在我們看來是惡的行為 可能也未必會給別人帶來負面的效應。假設,假設女主角離開了這份工作後反而得到了一個更好的工作機會,從此走上人生巔峰而不是一直窩在這裡做服務員呢?那又怎麼算? 所謂種善因未必得善果了。 可是,我們看到,這個過錯讓女兒這個角色自始至終懊悔不已。

第3件事,女主角流連在皇宮酒吧這種煙花是非之地尋找某種潛在的可能性時邂逅了女婿。 從此女主角被女婿包養起來,成為他的情婦。一開始是出於愛,之後因為現實原因比如階級差異,他們不可能修成正果,於是不得不分手。

而且在被包養期間,在這半年時間裡,她沒有繼續出去工作。拿到女婿給的分手費後,她也沒拿這錢去學技術找工作或者做點小買賣,也沒有利用女婿的關係在社會上找份工作,或是直接在女婿的公司或工廠工作,她什麼都沒幹,她在海邊玩了兩個月。然後錢用完了,她又一次回到皇宮酒吧,再次讓自己淪落街頭 。

這一段我是想表達,一個人的命運的走向雖然說受到社會的影響,身邊人的影響,但也同樣取決於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倘若自己對自己的命運多一點把握,可能結局就完全不一樣。所以說人的命運是多因素的綜合作用,不能簡單把不幸歸結為他人的責任。所謂點背不能怪社會,呵呵。可是作者卻一直在做這樣的努力。

並且,說到他人責任,女婿把女子從他人手中拉出來,給她吃喝,供養她半年,有吃有住,還享受到了愛情。女婿最後還給了她一筆錢。可以從影片看出來,女婿其實對女主角非常好,而且一開始目的也僅是幫助她,並無惡意及邪念。那麼作者也好,探長也好,他為什麼要批判女婿呢?女婿沒有給對方婚姻?那這麼說來分手的男女都是罪人了?

第4件事,女主角先是同意賣春,可是到了女主角住處準備交易時,女主角又不肯了。然後小兒子借著酒勁強姦了她。之後的時間裡,她想要的時候就叫小兒子過去,不想要的時候,小兒子不能過去。 有時候收嫖資有時候不收嫖資。 女主角和這個曾經強姦過她的人在一起了,而且還懷孕了。 小兒子有沒有逃跑?沒有,小兒子說,我們結婚吧,女主角拒絕了。小子說,接受我的經濟幫助吧。女主角同樣拒絕了。你可以說女主角道德觀強大,強大到可以用來殺死自己和自己的小孩也不做違背自己原則的事情。可是她之前的種種呢?賣春就不違背道德了?做他人情婦,就不違背道德了?接受女婿半年時間的供養和錢就不違背原則了? 如果她碰到的不是小兒子,而是其它嫖客,別人會提供給她婚姻么?別人會給錢給他么? 小兒子確實借酒強上,這也只是小錯而已。更何況他主觀上是想和一個女人結婚的,他甚至為了幫助這個女人不惜去觸犯法律去偷竊!!同時他情感上也依戀這個女人。小兒子對這個女人也無惡意。

更何況接受錢這件事完全有一個折中的辦法,那就是接受男人的供養,把寶寶生下來,以後有工作機會了,再賺錢還給這個男人。何必去自殺?自殺對得起腹中的胎兒么?

第5件事,女主角去救濟機構申領救濟,沒有通過資格審查。首先要確定一點,媽媽作為審定人,她對女主角認識嗎?抱有個人偏見嗎?她只是在做她的本份,她認為女主角說話不可信,她認為不符合申領資格。她的行為在道德層面完全沒有任何可以指責的地方。

這和面試一樣一樣的。你沒通過面試,你能怪考官不慧眼識珠?你不會想一想也許是你的表達方式有問題,雖然你說的都是實話。 你沒得到這份工作,於是你餓死了,你是否也要把責任怪到這個考官身上去?

其實片中女主角的行為有太多的個主觀因素在裡面了,比如強出頭,比如嘲笑,比如生活安逸時不再未雨綢繆,比如不接受婚姻,不接受資助,比如不善於表達,比如自殺。說到自殺, 一定得自殺嗎? 非死不可嗎?她的絕境很難讓人信服。她所經歷的這些事,放在真正的苦難面前簡直不值一提。這世上就沒有比她還苦還糟的人了,他們死了么? 再者,自殺是最好的解決問題的方式嗎?她肚子可是還有一個生命啊,能這麼自私地去死么? 可是,她個人的行為的選擇最後卻讓其它人去背負這個害人死亡的罪…… 這樣好嗎?

5個人,5段故事都講完了。誰有罪?

可是他們當聽到女主角的「自殺」的遭遇後,他們都很難過,很自責。他們還打電話去確認,當他們得知,並沒有一個女孩死了的時候,他們鬆了一口氣。他們都有足夠的良知,所以他們在和探長交流時並沒有撒謊,也沒有隱瞞。 在他們自己的良知面前,他們覺得他們對女孩的死負有責任。 當他們知道並沒有因為他們的「過錯」而害死一條生命時,他們自然是高興的了。可是偏偏導演「用心險惡」地把他們高興的場景和女孩自殺的場景混剪在了一起……於是觀眾的觀感就被完全帶偏了……

說幾句題外話。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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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1,罷工,我們應該看出,工人階層應該通過正常表達意願的渠道去要求合理的薪酬,比如勞工法,比如勞工組織,應該懂得維護自己的權益,並保護好自己。當然這個問題到現在還沒解決好。但這些問題的解決絕對不能僅依靠宗教或者道德,得靠法律和制度。

事件2,女人應該獨立自強,不能完全依靠男人,一旦經濟上斷供,命運便不再受自己的把握,能完全怪別人嗎?

事件3,我們應該創造一個沒有唱計(錯別字)的社會,讓一旦沒有工作就流落街頭。這個涉及到勞動保障。

事件4,人應該懂得靈活變通,應該尊重生命。

事件5,在審核被救濟對象的資格時,我們應該杜絕人為因素對於審核的影響,應該有一套更客觀科學的評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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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多說幾句。劇中探長,編劇明顯將其隱喻為上帝般的存在。有人說他想看到人類的懺悔。

我想說,無所不在的,無所不知的,全能的,至善的神怎麼可以對他的被造物-人類進行這樣的人性試探呢?他怎麼可能不知道試探的結果呢?陽光下沒有新鮮事。這樣的試探可能已經在曾經的幾千年的時間裡進行過了無數次試探了。到了公元1912年,他還在試?他的被造物是什麼樣子,難道他會不知道? 他有必要對一個女人及她的孩子袖手旁觀,拿她們的死去叫人們反省嗎? 請問,這樣的代價是不是太過巨大了?而他最終又看到了他想看到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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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再多說一句。有觀眾拿1914年的一戰說事。說這是上帝帶給人類的懲罰。這個我無語。歷史學家可以告訴你,一戰的原因是這個,是那個。但絕不是這種唯心的東西。

這部劇確實很考驗一個人獨立的思考能力。也考驗一個人有沒有不受情緒化影響而保持理性思考的能力。

最後,

一部電影拖拽住我們的情緒讓我們的三觀跑偏不要緊。大眾輿論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情緒給帶偏就更可怕了。特別像現代自媒體發達網路時代,網民更是一群很容易情緒化的人。前幾年的砸日本車,KONY非洲童子軍視頻,最近的 facebook與灣灣的表情大戰。皆是如此。

還是請社會大眾留意一下自己的情緒吧。


我想與這出話劇有緣的應該是近幾年IGCSE的literature考生吧。

這個故事的重點不是誰有罪,而是揭露了1912年英國對女性的壓迫,

原文中檢察官古爾說過這麼一句話 there are lots of Eva Smith and DAISY Renton.

這句話不是說給伯林先生的,是給英國聽的,這是作者在告訴世人,受助不如直接給予主權

建議題主去優酷看一部電影,婦女參政論者,同樣的歷史背景,只是故事比Inspector CALLS更直觀


一年之後才來認真看這個電影。

我不同意樓上「我們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對自己的命運尚不能把握 更別談如何為他人的命運負責」的觀點。

我認為這部電影想表達的不是讓比爾林一家為他們不加思索的行為而對伊娃的死負責,而是想說,我們生活在這個世界上不是只有我們自己,我們應該對我們的每一個決定深思熟慮並且負責。

過於嚴肅的審判這一點劇里有通過比爾林夫人的台詞說出來,我認為探長這個形象存在的本身更像是一種來自於完全旁觀的一方,用宗教的話來說,類似於一種神一樣的存在。他通過inspecting來喚醒人們內心深處的同情心、愧疚和悔悟。

電影里的比爾林一家和比爾林小姐的未婚夫到底做錯了什麼事情?其實除了小比爾林之外的其他人並沒有直接的對她造成什麼傷害,甚至其中伊娃一生的兩個男人還對她施與了援手。但是他們對伊娃做出的這些決定,開除她、投訴她讓她被解僱、讓她愛上他卻又毫不留情地離開、在她尋求幫助的時候不相信她、不負責任地讓她懷孕,都是他們站在自己的角度,只考慮了自己的感受而做出的決定。

每個人都應該對自己的每個決定深思熟慮,並且在與人相處的時候盡量站在別人的角度思考問題。因為每個人都沒有什麼權力來毀掉別人的人生。這部電影是在告訴我們:我們生活里那些看似對自己無關緊要的一些行為,對別人來說說不定是毀滅性的打擊。我們需要審慎。這個世界需要愛與關懷,而不是冷硬的利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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