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關於自殺的傲慢與偏見,想想就讓人毛骨悚然!

早年間,在我組織的一個心理沙龍上偶然聊到了自殺話題。當時有人嚷嚷說,對於那些想自殺的人,應該以合理的辯論、說教或批評的方式,甚至可以採取關押十天半個月的強力措施,讓他們徹底明白過來,並放棄自殺的企圖……

因為無知,所以當年我沒覺得這類觀點有多離奇。可如今再回想,就有點毛骨悚然了!

想來,對於自殺行為,我們很多人還存在著太多的傲慢與偏見——這比無知更為可怕。

自殺是一時衝動,沒有先兆可循,是防不勝防的?

不少人認為,自殺往往是一時衝動,一般沒有先兆可循,是防不勝防的。事實果真如此嗎?事實上,有自殺想法的人在採取行動之前,通常都有情緒失控、莫名哭泣、無心飲食之類的表現。

此外,他們也會有意無意地流露出要傷害自己的念頭,比如在交談中、日記里或社交平台上直接或隱晦地表達諸如「活著沒有意義,還不如去死。」一類的想法;這些都是自殺的危險信號。

這當中,我還注意到,很多自殺行為都是有周密計劃的,比如時間、地點、工具、程序……都是精心設計好了的。這也就意味著,自殺並非都是一時衝動。

那麼,在自殺行為中,「衝動」扮演著怎樣的角色呢?說到自殺行為中的衝動性,需要敲敲小黑板著重強調這樣兩個方面:

第一,衝動性自殺反映的是自殺的先天本能,因此,在自殺行為中,年齡越小,衝動的作用便越大;隨著年齡的增長,社會因素的影響會越來越大,但先天本能仍然作為最基礎的因素在發揮作用。

第二,自殺通常是多種因素合力促成的。一些自殺看似一時衝動,但當事人的自殺意念也許早就存在了;許多衝動性自殺還混雜著其他影響因素,比如說孤獨;因此,不能用衝動解釋所有的自殺。

說自殺防不勝防的人,多半是看到了自殺行為中的衝動性,也注意到有關自殺基因的假設。提到自殺基因,我們得把人丟進漫長而宏大的進化背景中分析。

分析的結論是,人類的某種基因可能在自殺行為中發揮了作用,或者說,在最基礎的層面上,自殺可能是人類的一種遺傳特徵和本能行為——這正是自殺基因的作用機制。

不過呢,自殺基因的意義並不是它能獨立、自動地引發自殺行為,而是它把環境刺激和自殺行為聯繫起來了,讓我們看到了環境刺激與自殺行為之間的中間環節——適應。

自殺基因假設讓我們從最基礎的層面上理解人究竟為什麼會自殺,理解人在某些條件下選擇死亡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這裡需要明確的是,自殺基因並非引導我們把注意力集中在自殺者身上,而是去注意發現激活自殺基因的環境條件。

叫喚自殺的人不會自殺,他們是想引起別人注意?

也有人認為,開玩笑地說要自殺和威脅別人說要自殺的人不會自殺,他們不過是想引起別人的注意。但是,事實並非如此。事實是,無論是「玩笑」還是「威脅」,他們流露出的都是求助的意願,希望有人來告訴他,困難還有別的解決之法,除了死亡。

另外,對於要用自殺來威脅別人的人,其現實困境和心理危機通常都已經到了非常危險的狀態,需要引起周邊人的高度重視,並採取一切必要的防範措施。

這裡讓一些人想破頭也想不明白的是,為什麼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情,比如一次普通的爭吵,也會促使人想不開而去自殺?

表面上,這件小事可能真的微不足道,但它往往卻是一個導火索,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這就像有人說的,「我們看到的不過是一隻蝴蝶,但當事人心裡正在發生一場海嘯。」

又或者,這件小事可能只是在你我看來微不足道,對於當事人來說卻是性命攸關的大事;這與其自身的經歷、思維方式、處事風格以及所得到的社會支持都有或多或少的關係。

大實話,我們無法真正做到對別人感同身受,所以就不要傲慢地責備他們「這麼小的事也能這樣,心理承受能力該多差?」

要我說,我們若能對意圖自殺的人多一分了解,就能少一分傲慢。

一再實施自殺的人去意已決、完全沒搶救的必要?

還有人認為,一旦一個人嘗試過自殺,他便不會再嘗試第二次了。這也是與事實不合的胡猜臆斷。事實是,自殺未遂是自殺的危險因素之一,自殺未遂後很有可能再次實施自殺的。

有必要提一下的是,自殺未遂後一而再、再而三地實施自殺,並不意味著當事人已經生無可戀、一心求死了。

那麼,他們為什麼擺出生無可戀、一心求死的姿態呢?那是因為他們的心理危機並沒有得到妥善的處理,對生活的控制也沒有得到逐步的恢復,甚至還沒有得到相應的社會支持……

所以說,認為一再實施自殺的人去意已決、完全沒有搶救的必要,絕對是錯誤想法,由此引申出的「真正想自殺的救不活」更是錯誤觀念。

在我看來,沒有真正非要去死的人;是對生活的絕望讓他別無選擇地選擇了結束生命這條路——如果一個人生活幸福,為什麼還要去死呢?

這裡還有一個誤會是,看到一個人自殺未遂後有逐漸好轉的跡象,就認定他已經脫離危險了。

其實,最危險的時刻之一正是在危機剛剛過去的那一刻,或自殺未遂後住院治療的這段時間。

應該避免提到「自殺」,以免誘導產生自殺念頭?

更有人認為,應該避免跟有心理危機的人提起「自殺」這個詞,以免誘導他們蹦出自殺的念頭。這種觀點與事實也有偏差。事實是,有自殺想法的人很希望別人能夠發現他們的想法並給予幫助。只是其中有兩個麻煩:

第一,由於自殺這一嚴肅話題大家都諱莫如深,表達自殺念頭可能會遭受很多的非議。

第二,自殺者強烈的自尊導致其不願意求助,認為求助很丟臉,所以極少會直接提起。

正因此,如果我們發現身邊的人有心理危機,尤其是有抑鬱癥狀時,都應該及時地詢問並予以關懷,情況緊急時還應聯繫相關的心理機構開展有效的干預。

如果幹預不成功,當事人最終還是自殺身亡了,那麼媒體是不是應該為保障公眾的知情權,詳盡地報道自殺的細節呢?

我估計很多人一定對政府和相關部門封鎖自殺消息的行為嗤之以鼻,正如有知乎用戶(@木木心)說,他也是在掌握了相關的專業知識後才知道,太詳細的報道會引起大量的模仿,讓處在困境中的人發現「原來還有死亡這樣的解決方法」。

遙想當年,駭人聽聞的富士康工廠連跳事件,多半與自殺消息的傳播有著很大的關係。

小心,對自殺意圖的詢問和自殺消息的傳播是完全不同的操作手法,要看到個中區別。

只有怕活著的人才去死,也只有怕死的人才活著?

寫到這兒,我想起很多人一聽說誰誰誰自殺了,心口裡立馬就彈跳出「他們連死都不怕,為什麼怕活著?」之類的口頭禪。我就納了悶了:他們是如何確信自殺者不怕死亡的?又是如何得知自殺者害怕活著的?

我花了不少工夫在自殺課題上,可惜的是很多問題我也沒有搞清楚,但我很確信的是,並不是只有怕活著的人才去死,一如並不是只有怕死的人才活著。(部分資料來源於《自殺:理解與應對》(庫少雄著),以及知乎用戶@木木心的觀點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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