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黃教授」會那麼多?

北航陳小武教授的性騷擾女生的事情還沒有了,就又爆出外經貿大學又一名教授的性騷擾事件。

這兩年來,每年都有不少性侵案件曝光,北電、北影、廈大、上海海事,每次吃瓜群眾都義憤填膺,都口誅筆伐。但是,性侵案件仍然沒有減少。

到底為什麼?

因為,所有性侵案件的「黃教授」,都沒有因為該行為受到刑法處罰,從而讓其他人更加肆無忌憚,這也是高校性侵案件不斷曝光的主要原因。

幾乎所有大學女生被性侵案件,「黃教授」都沒被判強姦,主要是因為大陸刑法學界認為,教授以不讓考試及格,影響畢業威脅和女生發生性關係,不能達到讓女孩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程度,不構成強姦罪。

台灣情感節目主持人NJ黑羽看到大陸這麼多的教授性侵女生案件,感覺很驚訝。

她說:我是台灣人。其實這一點,幾年前我剛開始在網上做直播時有受到一些觀念上的衝擊,完全不是政治上的。當時比較驚訝的三點,

1是聽眾說校園裡的潛規則是常見的事。我說怎麼可能你們開玩笑吧,結果現場聽眾們跟我說真的有,有教授占女孩子便宜,也有女生自願以身體交換成績的。我其實離開大學也沒幾年,真的很難想像,回想那四年是完全沒聽說這種事的。所以我後來上網用百度搜了一搜,看看大家都是怎麼說的。但台灣有沒有狼師呢?一定有。有沒有利用身體達成目的的女學生呢?一定也有的,比例不高但我覺得一定有。

這樣的事情在台灣,鮮有發生,因為在台灣,有一個專門的罪名,「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並沒有限定是否女生同意,只要是利用了職權與之性交的,就構成犯罪。因此,在台灣地區,女生讀本科、讀研、讀博,應該不用擔心被性侵。

我們應該學習台灣地區做法,對於利用親屬、監護、教養、教育等權勢與之性交,定罪量刑,只有讓他們坐牢,才能有效保護女生。

《中華民國刑法》第 228 條 (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

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前項情形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外經貿教授被指性騷擾# 官方:正在核查】今天下午,一名網友在知乎平台爆料,稱自己被對外經貿大學薛姓教授猥褻性侵。記者就此致電對外經貿大學校長辦公室,校方回復稱相關部門正在了解核查,如果有最新消息會發官方通知和公告。記者嘗試多次撥打對外經貿大學官網公布的薛原教授辦公室電話,截至發稿時止,電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中青網)對外經貿大學教授被指性騷擾女學生 發自拍下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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