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聖經的說法,不相信上帝的人都會下地獄嗎?

去教會的時候,聽一些基督徒或神職人員說,只有相信上帝才能進入天堂,才能得救,不然就會下地獄。

雖然自己算個教徒,但是我對這種說法有些疑慮:從古至今,世界上有多少人一輩子都沒被傳過福音?譬如古時的中國,抑或現代非洲地區的一些土著....按照聖經的說法,這些人都會下地獄嗎?


公元635年之前,古代中國人甚至沒有聽說過上帝,按了《聖經》的說法,我們的祖先都下地獄了~~!

包括我們嗎?!

是的,毫無疑問!


默默問一句,不相信有上帝的人不是也不相信有地獄嗎?那他們還害怕什麼?


這問題我覺得不用探討教義,因為教義本身也是被修改過很多遍的,我們探討哪一版?

實際情況是,甭管上帝是否存在,地獄是否存在,首先他老人家自己不可能跑下來傳教。傳教的都是普通人。教義具體如何闡釋,得看你聽誰說了,這玩意說難聽點,讀的都是一本經,不過一人一個想法。

用咱們中國人的話來說,如果真的存在一個永恆不變的「道」,那麼每個人的道,又都是不同的,對道德理解也不同。對於還沒入門的人來說,你對道的態度,其實很大程度取決於給你傳道的人。

就像他們基督教,同樣是地獄之說,你聽到的是神學專家說的,知乎說的,還是你家鄰居,賣菜的教友王大媽說的?除了都說有地獄以外,他們說的能一樣嗎?

而且,還有可能他們全都錯了呢!


https://www.ai-wen.net/?q-789.html

「不信上帝就下地獄」,這個過分簡單化的說法,有時候會帶給人一種誤解——「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聖經清楚指明:自始祖墮落以來,罪已玷污了每個人的生命,包括你,也包括我,無論大小,都被罪所玷污。《羅馬書》6:23說:「罪的工價乃是死。」我們中間每一個人都要承受肉體死亡以及靈魂永遠沉淪的結局。「人會下地獄」不是基督徒用來詛咒別人的話,而是基督徒的信念之一。因為人人都是有罪的,都面臨靈魂永遠沉淪的危險。

同時,基督徒還相信,因為上帝愛世人,差遣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成為替罪羔羊,讓所有願意信靠耶基督的罪人,不但免於沉淪,並且得到永生。

由此可見,「下地獄」是「不信耶穌」的必然結果,但「不信耶穌」不是「下地獄」的原因,「罪」才是「下地獄」的原因。人不是處在在天堂地獄的「中間地帶」,信的人被上帝拉到天堂,不信的人被上帝踹到地獄去。事實是,罪把人拉到地獄裡面去,而出於白白的恩典,上帝拯救那些相信耶穌基督的人。


按照聖經上講的,當然是不信上帝就下地獄。所以我覺得基督教是流氓教。波德萊爾有首詩叫《反抗者》:

憤怒的天使從天上猛撲如鷙,

一把抓住了不信神者的頭髮,

搖晃著說:「你會知道規矩的!

我說的!(我是你的保護神,懂嗎?)

你得知道必須愛,不要皺眉頭,

愛窮人、壞人、白痴、心術不正者,

為了你能在耶酥走過的時候

用你的慈悲為他鋪勝利的地毯。

「這就是愛!趁你的心尚未麻痹,

要藉助天主的榮耀重獲狂喜;

這是真正的快樂,魅力能堅持!」

天哪,天使越是愛,越是要懲罰,

用巨人之拳把被教的人痛打,

可挨打者總是回答:「我不願意!」


差不多吧,不過不信的誰在乎啊。

從神學來說我覺得題主的問題不錯啊。宗教改革的時候大概很多知識分子都問過這個問題。這也推動了歐洲從基督教社會走向世俗化。

按但丁的說法,地獄第一層是留給這些人的。他們不信上帝只是因為在世時沒有機會得到福音。比如古代希臘的英雄們。那個地方過得還算不錯,只是有點無聊。


在網上常有非基督徒朋友質問基督徒:憑什麼「不信上帝就得下地獄」?好人不信上帝也得下地獄嗎?

其實所謂「不信上帝就得下地獄」,可能是一般對基督教缺乏了解的人的膚淺的理解。有時候基督徒也給人這樣簡單化的印象。「不信上帝就得下地獄」不能說完全不符合基督教信仰的內涵,但是僅僅以這句話來「總結」基督教的信仰至少是非常片面、非常不「平衡」的。基督徒常常說傳福音要傳「全備的福音」,這句話涵蓋的信息就很不「全備」。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是上帝的救贖,也就是「因信稱義」的恩典。有人說如果只能用一個字來「總結」 基督教的信仰和福音的精髓,那麼這個字應該是「愛」,而如果只能用一句聖經的經文來「總結」基督教的信仰和福音的精髓,那麼這句經文則非約翰福音三章16節莫屬:

「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當然也包含了「一切不信的,都會滅亡」的意思,但是約翰福音三章16節顯然跟「不信上帝就得下地獄」有區別。約翰福音的經文更側重於福音的正面的積極的意義,把重點放在上帝對世人的舍己的愛和上帝救贖的結果—永生上。從這個角度來看,用「不信上帝就得下地獄」來代表基督教的信仰,至少是太過負面了。

更重要的是,一個信仰的系統是不能這樣膚淺片面、斷章取義地來「批判」的。基督教的信仰,或者說基督教信仰建立在其上的聖經的思想,是一個整體。聖經是有「一切不信的,都會滅亡」的意思,但是這只是在聖經的整體思想以內的一點。而這一點絕不能從聖經整體的關於上帝的啟示中割裂出來,不能把它無限放大以後進行「批判」。聖經關於上帝的啟示,包括上帝的創造(創造論),人的罪性和墮落(人性論)和上帝的救贖(救贖論),等等。拒斥基督教信仰的人是整體性地拒斥所有這些信仰,而認同基督教信仰的人是整體性地認同所有這些信仰。一個人如果相信上帝是創造宇宙萬物和人類的主,相信人犯罪墮落落到道德黑暗、價值虛無的光景裡面是因為人「不信」而背離了上帝,相信絕對公義的上帝因著他對世人絕對的慈愛「道成肉身」,通過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替」為人帶來白白的(卻不是廉價的)救恩,相信人能夠「得救」的唯一途徑就是「信上帝」「信基督」「信耶穌」,用信心接受上帝的恩典。。。那麼他對「信者得永生,不信者必須面臨上帝的審判」就不會有什麼問題。他會認為這是「天經地義」順理成章的事,他也會明白「耶穌同在,就是天堂」,「地獄就是沒有上帝同在/與上帝隔絕的地方」。他清楚知道人(背離上帝犯罪墮落的人)不是處在某種介於天堂和地獄之間的「中間地帶」,而是已經與上帝隔絕,已經「死」了(尼采說「上帝死了」,結果他自己瘋了。走過廿世紀歷史的人們驚回首,卻發現原來是「人已經死了」)。人已經處在「在地如在地獄」的狀態了(好比我們有時會說一個整天爭吵、沒有安寧、沒有愛的家「簡直就是地獄」)。上帝的救恩是把我們從這樣的黑暗死亡的光景裡面救拔出來,進入光明和有生命的「天堂」。而且永生不是要等到我們肉身死亡才能得到,而是我們「信」的時候就能得到,我們在這個世界上就能有「在地如(在)天(堂)」的人生。因此跟很多人想像的負面的「禍音」相反,上帝不是要把不信他的人一腳從「中間地帶」踹到下面的地獄去,而是伸出自己的手要把人從地獄的死亡中往上救拔出來。這才是「福音」(好消息)。這才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

至於「好人」,按照正統的基督教教義,不信的「好人」的善行當然還是善行--上帝有他的「普遍恩典」。

但是論到「得救」,不信就不可能得救,基督徒也沒有什麼可「不好意思」的。

因為上帝的救法,本來就是恩典,給不配得到的罪人的,而不是人用「功德」可以賺取的。如果上帝只有公義(公義不等於「公平」),那麼世上所有的人(沒有一個在上帝面前可以誇口是完全的義人)該當的結局就是「地獄」。但是上帝同時又是完全的慈愛,他給人預備了拯救的恩典(就是十字架上的基督),人可以用「信」來接受這個恩典,也可以用不信來拒絕這個恩典,並且人需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上帝的恩典不是建立在人的行為上,而是在你我還是背逆上帝跟上帝為仇的時候他就「無緣無故」地愛我們,正如耶穌在十字架上為那些羞辱他吐他唾沫釘死他的人禱告那樣。這就是「福音」,就是上帝的「聖愛」,那些極富愛心的基督徒所表現出的無私舍己犧牲而無條件的愛,正是來源於這樣的「聖愛」,也是這樣的「聖愛」的彰顯。所以敬佩有愛心的人和相信「因信稱義」不但不矛盾,而且是一致的。

如果真的有上帝,他一定是「自有永有」的。永生/永死--或者說天堂/地獄—並不是編造來嚇唬人的「神話」。基督徒相信這些是真的。既然是真的,我們就因為服膺真理而接受,而不是因為功利主義的投機而接受。而這樣的相信並不否定今生的意義。既然永生並不是要死後才得到的「期貨」,而是從今生就已經開始,那麼歸回上帝的人在今生就已經可以預嘗天堂的滋味,擁有耶穌應許的「更豐盛的生命」。上帝的生命「注入」信徒的結果,就是真善美。所以行善是「得永生」的結果。然而行善卻不是的永生的原因——這是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世上並沒有一個真正完美無缺的「好人」可以在上帝面前拍著胸脯靠自己的善行「賺取」永生。基督教信仰對信心和行為有很「平衡」的看法:人得救不是靠行為,而是靠信心(就是接受上帝的救恩);同時真信心一定要求與之相稱的行為,真正的信一定帶來善行。不信上帝的人當然也可能有有限的善行(那也是上帝的「普遍恩典」),然而在絕對公義和聖潔的上帝面前有限的善行並不足以改變我們的罪性和罪人的可悲境況。

「因信稱義」,完全是上帝的恩典。人與上帝之間如有鴻溝相隔絕,這鴻溝如此巨大,人不可能用自己的「善行」來填補(好比論到從上海到洛杉磯,游泳健將和不會水的並無本質差別:都需要輪船或飛機這些「外力」的幫助)。而上帝自己道成肉身,俯身「屈就」來夠到我們,成為跨越鴻溝的橋樑,十字架就是這個橋樑,這也就是基督教信仰的「福音」。

聖經並沒有說所有在基督以前的人都下地獄了,恰恰相反,聖經明確地提到有在基督以前的人是今後我們在天堂會看到的。而這些人(如亞伯拉罕)之所以沒有下地獄,並不是因為他們是自以為是的「好人」,而正也是因為他們是「信上帝」的,而且他們的「信」是跟基督徒一樣的「因信稱義」的「信」。而且「信者得永生,不信者必須面臨上帝的審判」裡面的「信」也並非很多反基朋友所以為的只是嘴巴上說說或者理性上的認同而已。聖經強調真正的信一定有行為的結果與信心相稱。聖經清楚地區分真正的信仰與宗教的外表的根本不同,「打著上帝的旗號」行惡和真正的信心必然帶出來的行善的根本不同。


這麼說吧,相信有上帝,才會有地獄;或者反過來說,相信有地獄,才會有上帝.

PS:看不懂的請點贊,看得懂的……隨意吧.


每一個人到上帝的距離是相等的,由此,對於聖經的解讀權也是相等的。除了我主耶穌之外,大家都是在同一水平線上。

至於很多常識中無法理解的問題,要這麼想,弟兄:如果有很嚴謹的人類邏輯推論,那信仰又何來堅定不堅定之說。

就好比愛你的妻子,愛就是愛了,再說更多的有什麼意義呢?

信主,不是一場交易,不是因為信了就能得救,不信就要受罪。我們信,乃是堅信這事真理。

如果真要探究,細細想想,這個宇宙嚴謹物理係數基礎,生命誕生的奇妙和苛刻的條件,這難道真是只是億萬分之一的偶然嗎?

有空可以去看看下如聖奧古斯丁的《上帝之城》,還有其它的中世紀神學家,還有牛頓之類的大科學家是如何談論上帝和信仰的。


不要把下地獄理解為做了「額外的「什麼壞事,因為人有原罪,所以本來是都應該下地獄的,這個是「正常」的道路。但是信主後,你的罪被赦免了,所以可以上天堂


大洪水淹死了魚嗎?


道德,宗教都只能要求自己或者限制自己,請不要以此去批判別人,或者攻擊別人,宗教詳情請見招遠事件,道德請見公交讓坐事件!


人有很多時間來睡覺、玩樂、吃喝、忙碌的工作,卻很少能抽出時間,好好來思考一下人類的處境。有很多人願意來思考人類的處境,各種言論理論說得完美無缺、天衣無縫,但最終卻發現思考了整個人類,預測了未來一萬年的人類發展,卻獨獨遺漏了分析自己的處境如何。

說真的,你思考過嗎?人類當下的處境到底如何?個體自身的處境又是如何?

事實上,如果一個人並不相信耶穌基督,那麼聖經里說不信神的人最終會下地獄對他而言應該是毫無影響的。如果非信徒僅僅因為聽到「死後要下地獄」所以內心害怕,因而猶豫著是不是相信一下比較好,那麼,我們也可以由此反觀出人類的處境真的不算好。一個人內心沒有真正的長久的平安,以為自己很可靠其實「隨時都在準備著相信點什麼」,不信就擔憂害怕,聽信他人又總是半信半疑,以為信了其實信得不清不楚。

有沒有試著真的好好想一想:信仰到底是什麼?所謂「神存在」,到底意味著什麼?

信仰不是宗教。一切的宗教理論、宗教儀式、宗教殿堂並不給人帶來拯救和祝福,因而也不能給人帶來內心的全部平安。如果人通過這些宗教化的東西而非通過純信仰的途徑以為自己獲得了平安和安慰,終有一天他會發現他是在自欺欺人。真正的信仰能夠改變人,宗教只是短暫的庇護所,而人真正需要的都指向永恆。

「人無法和永恆建立起生命的關係,人就沒有終極意義上的平等、自有和尊嚴。」(王怡)又及「人要是找不到敬虔的理由,人就找不回真正的尊嚴。」

世人常說:「現實是很殘酷的。」試想想,現實中如果沒有人類存在,你還會覺得殘酷嗎?由此是否能夠說明,現實之所以殘酷,是因為人很無情,人很「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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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後面一些人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和評論。可以說在意料之中。不可避免的有爭執、有抵觸、有反感,而且是絕大部分,當然這也在情理之中。接下來我估計要開始離題了。有人不喜歡看、看不下去,千萬不要勉強,我畢竟不是為了讓你難受才寫的。

在中國人裡面,可以說100個人中至少90個人沒有信仰。這90個人以後的後代,大部分也將沒有信仰。也就是說大多數的中國人,一輩子活著只能靠自己,一輩子都要竭力地把自己磨練成神,好在這一生中能成為得勝的人。

其實,不信有神究竟意味著什麼?一切只能靠自己又意味著什麼?

當我們不信神創造了這個世界,也許就只能相信這個世界是偶然形成的了。偶然的一天,宇宙發生大爆炸;偶然的一天,地球上有了生命;偶然的一天,人類出現;偶然的一天,我們降生在這個地球上;偶然的一天,我們在知乎上看到這個問題並寫下答案……一切都是偶然,我們的生命完全被交託在偶然之上。

既然生命是被交託在偶然的手上,我們還能說什麼我們是生命的主?我們連自己的未來去處都不知道,我們還能說什麼掌握一切?我們既然不能掌握一切,我們說我們「一切靠自己」就實在是又自大又可悲了。如果世界真是偶然形成的,天災人禍也是偶然的,我們真就不知道明天會有什麼不測發生在自己身上。於是我們每日擔憂害怕也是正常的,我們迷茫恐懼也是正常的。

那麼,我們活著的意義在哪呢?

你以為上學讀書,發展事業,成家生子,實現人生價值,這就是活著的意義嗎?

誰來告訴你你這一生是有價值的呢?

是根據你自己建立的一套判斷標準呢?還是服從別人的評判標準?抑或兩者兼而有之?

你願意被一個你自己看不起的人來評判嗎?如果你說不願意,那麼,你怎麼知道自己在別人眼中也是被看不起的呢?

如果你認為人與人之間各自用各自的標準去互相判斷、批評(主要是指倫理道德上)是正常的,那麼,所謂的人生價值如何能被真正的確立起來?確立起來以後,又如何能保證它是公正無誤的?

不信有神,不認可神的標準,那麼人就只能相信自己的標準。當神為人類設立標準(律法)的時候,神是帶著愛來設立的,神願意人與神、人與人之間互相親近、彼此相愛。而人呢?

我們每次為自己設立標準的時候都是在什麼情況下?還記得嗎?當我們還小的時候,我們很嚴肅地對自己的同桌說:「警告你以後不可以越過這條三八線!」我們以為那不過是件童年趣事,但我們都知道當初說這話的時候我們有多麼認真。

事實是,當人為自己設立標準、設立律法的時候,往往是在自己被傷害的時候(幾乎都是被同類傷害),因而標準的設立,不是因著愛,而是因著恨,目的不是拉近彼此的距離,而是一點一點的隔離。

這就是人類的標準,而我們就用這樣的標準去論斷別人。我們用我們自以為對的、「經驗之談」的標準去論斷別人,也默默忍受(很多人其實受不了)別人這樣地來論斷我們自己。我們明明在互相傷害,卻看為正常,以為這就是人生,活著就無法避免的死道理。

惡者的謊言一直在欺騙,良善的話語卻很少能被聽見。

人的心去哪裡了?忙著拜偶像、放縱情慾、專註於物質嗎?你喜歡這樣的人嗎?你覺得這真的是人類正常的樣子嗎?

為什麼不相信世界上還有真正的聖潔存在、有真正的愛存在?因為被傷害的太多了嗎?被欺騙的太多了嗎?

有沒有問過,是誰在欺騙、誰在傷害我們呢?難道是神嗎?

當我在知乎上慷慨激昂、洋洋洒洒地寫下一堆文字,當我轉移目光,重新看向現實世界,看向我周圍的人,如果我發現這個世界還是冷冷清清,人與人還是冷漠疏離,那麼,我就還是凄凄慘慘戚戚。

如果我不是發現自己原來才是問題的根源、罪惡的泉源,那麼我也不能真正發現世界有多美好,人有多可愛。

自己眼中的梁木不除去就想拔去別人的刺,只是一個自欺欺人的謊言。

以為自己有能力拯救自己、改變自己,只是一個還沒醒來的美夢。

你說:我不需要贖罪、不需要拯救、不需要改變。

我說:那好,我們繼續冷漠,孤獨,可憐,互相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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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離了點題,最後還是回歸到地獄的話題,再次引用一位那位信徒的話來作結吧——

「世人以為世上沒有神,上帝就當真給他一個沒有神的地方,那就是所謂的地獄。」(與原話可能有點出入,大意如此)


無論是先天的原罪還是後天的惡業,人總是會犯錯,會作惡的,所以「下地獄」「重入輪迴」是這個人原有的結局。

而世上有一些逃脫「地獄」或「輪迴」的地方,如天宮,凈土,極樂世界,天堂等。

天堂是上帝當家的,想要進去,信上帝是前提條件。

基督傳播的地方可以進天堂,至於基督傳播之前之後現在不信的中國人,我們可以進祖祠,進天宮,進仙人道,進極樂世界,進凈土世界。做天兵天將乃至神仙真人,做佛子佛陀以及羅漢菩薩,看你選擇。

至於做不了天使的問題,你看,沒有電腦前大家都做不了程序員,也不見他們著急呀!

微軟谷歌很不錯,其實騰訊百度阿里巴巴也不賴啊,什麼?都不要我?那我還是搬磚去吧,幸好我還有二畝地。


題主想要問的是從未聽過福音的是否也會下地獄嗎?若是這樣的話,聖經羅馬書中可能能夠解答您的問題:
2: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For all who have sinned apart from the law will also perish apart from the law, and all who have sinned under the law will be judged by the law.
2:13 (原來在 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For it is not those who hear the law who are righteous before God, but those who do the law will be declared righteous.
2: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They show that the work of the law is written in their hearts, as their conscience bears witness and their conflicting thoughts accuse or else defend them,
【羅馬書】

我相信將來在審判台前,無論信或不信,沒有人會對神的審判喊冤*^_^*


如果那些人所要去往的地方是天堂的話,那我們寧願下地獄。

借老崔一句話:「如果這個人不感到可恥的話,那麼我們覺得非常的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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