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教旨女權主義和「貴國女權主義」

鄭湄蒹博士是一個研究十八世紀唯物主義美學的共產主義者。今天她提出一個有意思的問題:

「離婚的時候,男方可以要求女方歸還彩禮嗎?」

真是一個好問題。為了找到核心分歧,我們先不管「男方女方」是不是一種粗暴的、原始的分法,而是在一些基本定義上達成了共識:所謂「彩禮」是說,男方家庭為了某些原因,給到「女方父母」那兒的一筆錢,而不是送給媳婦兒的錢。而「嫁妝」是女孩子爸媽補貼提前分家出去的女兒的一筆錢,而不是給新婚夫婦的一筆錢。換而言之,彩禮是給新娘爸媽的而不是給新娘的,嫁妝是給新娘的而不是給新娘新郎兩個人的。我們覺得這是許多地方的習俗的共識。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會有「彩禮」這麼一回事?為什麼彩禮常有而嫁妝不常有?這要說到物化女性的問題。說一千道一萬,其實是男方家裡把女方作為物品「買」過來。

我說:「既然這樣,那麼退貨的時候當然要求廠家退款啊!彩禮應該退還。」

鄭博士說:「不對,這相當於使用之後退還,廠家再出售的時候難度很大。」

我說:「那就算折舊率啊!廠家總之要退還一部分貨款。」

這貌似是一個民商法問題。正在我們準備請教法學專家吳振宇博士的時候,鄭博士意識到了一個問題:我們犯了理性主義的錯誤。她解釋了一下:離婚的時候,彩禮不退還,這個現狀不是理性主義的結果,換言之就是說,並不是因為這樣「合乎道德」或者「合乎長遠利益」。彩禮不退的習俗,應該是「市場出清」的結果,兩性博弈中間取得的妥協。因此,這種市場出清的結果不能夠用絕對主義理性或者功利主義理性來進行證明或者證偽。

我覺得這個很好,這個很哈耶克。她等於說,彩禮不退作為「擴展秩序」幹掉了退彩禮的劣勢秩序,在人群中獲得了共識,是一種強生命力、高魯棒性的結果。

恰巧,我在看一本新小說,叫做《在中國的讓-雅克·盧梭》。這裡面講到了一種很原教旨主義的女權。Hubertine Auclert是法國女權主義先驅。她的主張非常有意思:要是女人不能投票,那麼政府也不能向女性徵稅。許多人集合在她的旗幟下,爭取「要麼投票,要麼免稅」的權利。我們來看看這位奧克勒的主張。她顯然是一種原教旨主義女權:權責統一的女權。女人履行交稅的責任,就應該有投票權。我覺得有禮有節,難怪當時很多人響應。

奧克勒還做了一件有意思的事兒,就是她是第一個簽署「分別財產制婚約」的人。換句話說,她簽了個合同結婚,合同里說,結了婚之後大家 AA制。這個行為也非常的原教旨主義女權:我自個兒掙錢自個兒花,你別想管我,我也不管你。

你看,這裡面沒有任何情感態度價值觀問題或者人道主義的影子,而是清清楚楚的權責問題。這種鬥爭策略,容易擺到桌面上來談並且達成妥協,顯然是一種優秀的鬥爭策略。

可是這種策略有一個非常大的問題,尤其是在中國很麻煩。因此中國的朋友圈女權主義者往往採取了另一種態度,我暫且稱之為「貴國女權主義」。貴國女權主義者認為,如果結了婚 AA 的話,那麼老娘嫁給你幹什麼?老娘就是要嫁給提款機啊!因此貴國女權主義提出了改良版的策略,即:老娘要一切權利,卻不履行任何義務,否則「你自己去生孩子試試」。

熟悉我的朋友肯定都知道,我是雙手雙腳贊成這種「貴國女權主義」的。贊成的原因是,我發現直男們雖然氣憤得牙痒痒,但是畢竟自己生不出孩子,紛紛接受了這種不平等條約。因此,它雖然不合理,卻是一種行之有效的霸王條款、腳踏實地的正確剝削。其原因無外乎哈耶克的擴展秩序說:市場喜聞樂見,你不喜歡,你算老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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