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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應台寫給自己的一封信 | 追求男女平等之路上的困惑

這是《美麗的權利》一書中,收入的龍應台寫給自己的一封信。她誠實說出自己在追求男女平等的路上遇到的困惑、糾結和不知所措。讓你知道,你其實不是一個人。

龍應台,二十歲的時候,我以為世界上沒有不可解決的問題,就是被人口販子拿去賣了淪為軍妓,我都有辦法再站起來,只要有意志力,人隨時可以拯救自己。墮落是弱者的自願選擇。

三十歲,我覺得女人只要有覺悟,她可以改變社會、改變自己。1985年為什麼寫《美麗的權利》?因為那個時候的台灣竟然還有女職員由於結婚懷孕而被迫辭職那是九年前,這情況在九年後改變了嗎?沒有!去年就有一樁。這等於證明,寫了文章也沒用。

女人只是男人的一半!其實,有許多女人喜歡做男人的一半,有許多男人喜歡做女人的全部,這都沒問題,可是也有許多女人不想做人家的一半,她只想做她自己的全部;一個公平的社會必須也給這樣的女人有充分發展的機會,

不是嗎?

「美麗的權利」也不過就是「充分發展的權利」。我當時所希望看到的,也不過是,有一天,當你問一班外文系的應屆畢業生「畢業想幹什麼」時,不會有三分之二的女生告訴你,她們想到貿易公司去當秘書!

我當然不是說,這些女人都該改口說「我們要去當老闆」。世界上沒這麼多老闆,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可是這個社會架構認定了老闆是男人做的,秘書是女人做的,而女人又毫不懷疑地認同、擁抱社會所派給自己的角色。這個社會未免太陳腐了吧?我以為,憑著女人的自覺,憑著人的意志力量,這個陳腐的社會是可以改變的,而且它也已經有所改變,至少,沒有哪個大學校長再敢在會議場合叫我「阿花」或「小姐」,你不能不說這是進步。

可是這進步算什麼?《美麗的權利》還沒寫完,該罵的人還沒罵到,我做媽媽了,美麗的權利受到空前的考驗。

生了孩子之後,你可以說是荷爾蒙在作祟,我不可自已地愛上了孩子,不只是自己的孩子,在馬路上走著叫著笑著鬧著的孩子我都忍不住要多看兩眼。幾年來還一直想著是否要收養一個不幸的孩子,讓他分享我滿溢的母愛;只是因為對自己的體力不夠信任,所以沒有付諸行動。好吧,這樣喜愛孩子的人,當然不願意將孩子交出去給別人養,我自己享受都來不及呢!

謝天謝地,讓我做個全職媽媽吧!

咦!為什麼你得帶孩子呢?爸爸到哪裡去了?你應該和他50 : 50地分擔呀!

一個二十二歲的絕頂聰明的新女性向我質問。她在大學裡學建築,通四種語言,將來要做世界一流的建築師。

呃,因為我喜歡小孩,我喜歡看他們在公園裡縱情奔跑,喜歡聽他們牙牙學語,喜歡看他們吃得飽飽的,喜歡看他們睡著的臉龐,尤其喜歡抱著孩子的感覺……

可是爸爸的50%呢?年輕的女孩振振有詞地:你的女性主義哪裡去了?

我的女性主義?我有點給她惹毛了。我的女性主義所要求的,是社會給予不同需求的女性都有發揮潛能的機會。我現在想發揮的就是一個全職母親的潛能。做爸爸的那個男人碰巧沒有像我這樣強烈的需求和興趣,因此這是另一種形式的公平分配。50 : 50是假平等,配合個人需求的才是真平等,你懂不懂?

未來的建築師不置可否。

台灣來訪的朋友。不熟的,進門來見到兩個又蹦又跳的小孩馬上就會問:「孩子交給誰帶?」

對不起,胡美麗自己帶!家裡住著的所謂「保姆」,其實只管打掃。這個世界是怎麼回事?好像受過多一點教育的女人就該不屑於做母親似的。我生的,我愛養,怎麼樣?

然後,漸漸的,我覺得可以出去教一兩門課。偶爾出遠門旅行個三四天,透透氣,帶孩子既是全職,那麼我也得休假呀!

現在,輪到那個做爸爸的男人振振有詞了:你怎麼能走?孩子怎麼辦?

我說,保姆可以暫代呀!你可以早點下班幫忙呀!

不行,男人說,孩子需要母親(這可是你胡美麗自己說的),保姆無可取代。而我呢,我下班回來已經累慘了,不能再帶小孩。

胡美麗當場呆掉。

於是我對男人咆哮,嘿,平時我擔負了教養孩子90%的責任,那是因為我喜歡,不是因為我「活該」,你懂嗎?現在,我只想把我的部分改成70%,你挑上30%,你竟然抱怨?太過分了吧你!

在和男人鬥爭的同時,有一天帶著孩子去一個澳洲朋友家的聚會。女主人安妮把我介紹給另一個客人,一個五十來歲看起來是個成功的商人的男人。(凡「成功」的人都會有一種讓你知道他「成功」的眼神和姿態。)當安妮說,「美麗是個作家」時,成功的男人慈祥地答道:

「很好!那您可以賺點兒外快幫孩子付幼稚園的學費!」

我張口結舌地看著這個面帶慈祥微笑、自信滿滿的五十歲的成功的德國男人。

如果安妮介紹的是個男人,如果安妮說:「這位李大偉先生是個作家。」這個成功的男人會不會慈祥地說:「很好,李大偉先生,那您可以賺點兒外快幫孩子付幼稚園的學費?」

看著這個男人的嘴臉,真可以給他一巴掌,可是,我只是由於太過驚訝而目瞪口呆地看著他。同時理解,這真的不是他一個人的問題,他的背後站著成千上萬的男人德國男人、中國男人、世界上的男人以同樣的眼光看著女人,慈祥的、友善的、絕對屈尊的眼光。在金殿酒店將女秘書灌醉爾後強暴她的男人,想必也有著類似的眼光。

回到家,想跟家裡的這個男人繼續抗爭。晚上,男人回來了,兩眼浮著過度疲勞、睡眠不足的血絲,他頭痛欲裂,他心情沮喪,他的手因為工作壓力而微微顫抖,他的心臟因為缺少新鮮空氣和運動而開始不規則的跳動,他像一個泄了氣的球,被棄置在角落裡。

你說我應該去和他爭回我應有的權利吧!現在,我應該對他說,我帶了一天孩子,現在輪到你男人了。然後「砰」地關上門,我去看電影,或者,拎起行李上機場去了。

可是我沒這麼做。我給他倒了杯葡萄酒,放了熱水在浴盆里,在熱水中滴上一些綠油精,準備好一疊睡衣,然後呼喚他。在他入浴盆時,我說:「你再這樣下去。不到五十歲你就會死於心臟病。」

那麼,你問我,我是不是就從此心甘情願地讓孩子鎖在家裡呢?沒有,我出門的時候,保姆代勞。

保姆代勞,和我分擔了對孩子的責任,而那精疲力竭的男人也得到一點休息;用這個方式暫時解決了我的難題,但是並沒有為這個時代的新女性回答任何問題:有了孩子的男人和女人如何在養育兒女和追求事業之間尋找平衡?國家必須介入到哪一個程度?「男主外,女主內」,如果不是自由選擇,就不公平,但是男女都主「外」的時候,「內」由誰來主?如何平等地主「內」?

謝天謝地我負擔得起保姆,但不是每個人都能用我這個方法來解決問題。我喜愛孩子,所以不忍心將孩子托給他人照顧;我喜愛我的工作,所以我捨不得為了孩子完全放棄我的事業。我主張男女平等,所以不允許男人認為「男外女內」是天職;可是當我面對男人因工作壓力而疲憊不堪的臉孔,我又不忍心在他肩上再堆上一份壓力,即使那是本屬於他的一份。

也就是說,我矛盾、我困惑,我這個所謂新女性一旦受到考驗,竟然不知所措。(別告訴我西蒙波伏娃懂什麼;她根本就不知道小孩是個什麼東西。給我一個更好的例子!)

一個如此矛盾、困惑、不知所措的人。她若是繼續寫文章告訴她的讀者女人該怎麼做女人那她豈不是偽君子?我可以不聰明,但我不可以虛偽。

所以,四十歲的我,發覺一旦加上孩子這一環,男女平等的問題就變得雙倍的複雜。更何況,人走到中年,難免要問:這下一半的路是否仍舊這樣走下去?現代人懷疑一切、質疑一切,婚姻這個機構更不能免。在我看來,婚姻與個人的關係就如同國家機器和公民的關係。一個人需要安全,所以要婚姻,也要國家;但是人又渴求自由,隨時有想逃避婚姻、反抗國家機器膨脹的慾望。婚姻和國家機器一樣,兩者都是必要之惡。

我自己?我是荒野中的一頭狼,喜歡單獨在夜間行走,尤其在月光籠罩的晚上,有口哨聲的時候。

其他你就不必問了。這個世界有太多的問題最後只有自己知道答案。或者沒有。

摘自《美麗的權利》已獲廣西師大社·理想國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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