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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解僱

  我的絞刑師生涯的結束到來得十分突然而神秘,我始終不明白他們為什麼要解僱我。

  給我惹上麻煩的那次行刑發生在沃茲沃斯監獄,受刑人是一位二十歲左右的青年,他殺死了一名中年婦女。為了便於理解,我要先說明一下,絞刑執行時在場人數是十分不固定的。必須在場的人只有兩名,一位是典獄長,另一位是當地警察局代表。在實際行刑當中負責絞架的監獄工程師往往也會在場,除此之外還有一批有時會來的人,例如陪同看守,監獄高層官員,告解神父,醫生,絞刑師學員等等。典獄長的許可權很寬泛。在有些監獄,例如曼城監獄,行刑原則是儘可能控制最後時刻到來時行刑室內的在場人數,凡是不必非得在場的人員都不能進入行刑室。甚至就連陪同看守也僅僅在受刑人出狀況的情況下才能進去。其他監獄的做法則各有不同,在場人數也會多一些,有時還會多出不少,還有時會出現一些神秘的官方客人。

  我很少被引薦給這些陌生人。不過在有一次行刑結束後我的確發現身邊站著一個人,原來他是回國考察工作經驗的緬甸某監獄典獄長,。

  「您覺得怎麼樣?」我問道。

  「確實很不錯。」他說。「但是我們那邊也很快。」

  這種對話很不尋常,一般而言這些人只是緊貼牆壁的蒼白面孔,我們在步入行刑室時僅僅能用眼角餘光瞥一下他們。等我們和醫生一起從坑裡爬出來的時候他們早就都走了。

  由於不同監獄裡具體做法也不同,我一般在幹活之前都不知道行刑室里會來多少人。老實說這也並不重要。我們很忙,他們也不會礙事,頭幾次處刑之後我就把這些人統統當做了無需多加註意的人肉背景。

  我犯了一個大錯誤。

  沃茲沃斯監獄的這次行刑進行得十分規範。我們只花了8秒鐘就解決了死囚,然後就回醫務室等著去了。下一步工作是屍體回收,這件差事十分令人不爽,但還是非干不可。這時候的氛圍一般還是挺嚴肅的,但是總要輕鬆很多。不過是一具屍首而已,沒有任何可能出岔子的地方,這傢伙已經無法再傷人了。同樣,在場人員的數量並不固定,但是至少有四個人一定會到場:首席,我,還有兩名獄警。這回還有另外一位到場人士。他沒穿監獄制服,我也想不起來之前的行刑期間他究竟是否在場。他是個很安靜的人,一直沒有說話,似乎也沒有礙事。

  那一天我們的工作氣氛簡直只能用凄慘來形容。皮埃爾珀恩特沒有說話的雅興,兩名獄警也像霜打了一樣了無生氣。我覺得他們的態度十分好笑。我說過這並不是全世界最招人待見的工作,但是這樣的工作態度也起不到什麼好作用。

  當我正從屍體上面剝去最後幾件衣服的時候,我們注意到這傢伙——怎麼說呢,相當「大器」。

  「好一條雄壯的命根子!」我脫口而出。

  無疑,很多人都會認為我這句話說得非常不得體。這的確是一個很爛的笑話。我唯一能用來為自己辯解的借口是當時的氣氛實在太糟糕了,我很想說點什麼來打破僵局,逗大家笑一笑。我沒有成功。無論是皮埃爾珀恩特,兩名獄警還是那個陌生人都沒有笑。

  就是這樣……就因為這件事我作為一名絞刑師遭到了解僱,或者至少說遭到了停職,我覺得當時他們的想法應該是後者。

  那天上午誰也沒有對我說什麼。只是後來再也沒人給我來信了。我逐漸意識到可能是因為我說了那句話。但是這個懷疑一直沒有得到肯定,直到二十年之後我看到了皮埃爾珀恩特的自傳為止,即便到這時我都不敢板上釘釘。這本書里他談到了一位助手在回收死屍時出言粗魯,他把那傢伙訓斥得臉色發白,而且之後再也沒有和這個人一起工作過。我不敢確定他說的就是我,因為那次他根本沒有把我訓斥得臉色發白,在行刑室里沒有,回到醫務室以後也沒有。

  我不相信皮埃爾珀恩特會有意把我晾起來。我認為那個陌生人很顯然是某個部門的官員,他把我的話報告給了典獄長。如果說皮埃爾珀恩特在自己的報告中提到了這件事,那也只是因為有這位陌生人在場。而且我在那以後還和皮埃爾珀恩特合作過。我在沃茲沃斯監獄捅婁子之前就已經接受了另一場行刑的預約,上面肯定也希望順水推舟。

  1952年12月23日,在聖誕節之前不到48小時,萊斯利.格林在伯明翰的文森格林監獄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在和平善意普降人間的時刻操作絞架看起來是一個很嚴苛的決定,但是儘管監獄裡或許也會有聖誕樹與唱詩班,甚至還會有特別晚餐,聖誕氣氛卻永遠無法觸及死囚牢。司法巨輪的轉動不會被節日所阻止,我擔任絞刑師期間經常在節慶前後幾天里受命開工。

  萊斯利.格林的案子的確有點特殊,這傢伙一丁點特殊對待都不配得到,無論當時是不是聖誕節。所有的謀殺都是難看、殘忍而可怕的。但就算這樣,每十年間也總會出現幾起特別邪惡或者扭曲的案件,甚至在這片噩夢的領地里也足以把其他案件全都比下去。當時對格林案件的描述是「本世紀最為惡毒的謀殺」,說這話的不是什麼興奮過度的報紙,而是英國內政部最為資深的法醫詹姆斯.韋伯斯特教授,這可不是一個愛說大話的人。

  韋伯斯特教授是在檢查過了愛麗絲.維特肖的屍體之後說出這句話的。這位62歲的老太太是全英國最主要陶器製造商之一的妻子。

  維特肖夫婦住在斯塔福郡巴拉斯頓郊區一棟有十四個房間的別墅里。他們在那裡僱傭了格林——一個有盜竊與其他輕罪前科的小混混——當司機與園丁。格林給老兩口子幹了兩年,後來因為未經准許私自用車遭到了解僱。維特肖夫婦以為這事到此為止了,但是格林卻不依不饒。滿腹怨氣的他整天琢磨這對老夫婦多麼有錢,那棟別墅里有什麼值錢的東西。他決定撈上一把。於是他在7月一個夏日的下午犯下了可怕的罪行。

  人們只能猜測格林闖入維特肖家時究竟打算做到哪一步。他知道房屋構造,了解維特肖夫婦的起居習慣,清楚他們什麼時候會出門。所以加入他真的只打算偷幾件首飾與貴重物品就走,像他這樣的慣偷肯定用不著非得出手傷人。有一個情況似乎可以表明他一開始就有別的打算:他為自己偽造了一份不在場證明。他在午餐時來到了斯塔福的車站飯店,距離維特肖家有好幾英里。他在那裡吃了午飯,在3點半以前都沒有離開。之後他偷偷溜了出去,坐上火車,作案,又偷偷溜了回來,僅僅用了3個小時。但是他最後還是白費心機了。飯店老闆傑弗里.法爾看到了他如何出去進來,而且很肯定他並沒有在飯店裡呆一下午。

  那天下午,格林在維特肖家裡襲擊了維特肖夫人。這場毫無人性的襲擊從廚房一直進行到客廳,身負重傷、血流如注的老太太直到最後都在拚命試圖逃離襲擊者的毒手。格林隨手抓起什麼東西就用來當做兇器——一截2又1/2英尺長的木柴,好幾個花瓶,還有各種擺設。最後他用一根3英尺長的通條下了殺手。當老太太倒在地上之後,格林施加了最後的瘋狂一擊,將通條從老太太的下顎直插進去,深入頭顱,而且還反覆插了好幾次。

  「在我多年經驗當中,」震驚不已的韋伯斯特教授事後這樣說道,「還從未遇到過哪位殺人犯的手段如此野蠻兇殘。」

  警方拍攝的犯罪現場照片如此血腥,以至於格林一案的法官裁定不能向陪審團展示這些照片。法官的決定是很明智的——警方的朋友曾經在行刑之前向皮埃爾珀恩特和我展示過哪些照片。它們看上去實在令人反胃。老太太的頭部就像打碎的雞蛋那樣完全沒了形狀。

  格林始終沒有流露悔意或者表示歉疚。在這場可怕的殺戮之後僅僅過了一個小時,回到飯店的他就看起來十分輕鬆地與經理攀談起來。被捕之後他否認自己偷過任何首飾,否認自己靠近過維特肖家。在法庭上他一臉的不以為然,聲稱根本不關心自己的命運將會如何。在監獄裡呆了5個月之後,他的確不用再擔心了。

  我們都知道,他的最終命運就是在聖誕節前的早晨與我們見面。我們很順利地絞死了他。他將所有辦案警探都想知道的答案帶進了墳墓,也就是埋藏贓物的地點。他竊取的主要是首飾,價值至少3000英鎊,這在當時是一筆巨款,最終也只追回了大約250英鎊。

  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警方有沒有在格林生命中的最後時刻前往死囚牢,為了探明贓物的藏匿地點而進行最後的努力。不過與某些記者們的說法不同,警方並沒有等在絞架邊上聽他發表遺言,監獄當局也沒有通知我們注意他會說什麼。就算他真想說話也是很困難的,因為我們下手實在太快了。

  上午十點半,文森格林監獄的大門在我們身後關上了。我們與幾位警察朋友一起喝了幾杯。當時我們的確有一個值得慶祝的事由——破天荒第一次,我們的報酬提升了。我的行刑報酬從每次三幾尼上升到了五幾尼,支付方式依然是事前事後各一半。年初的時候內政部就放出了要提高絞刑師報酬的消息,不過並沒有說明具體要提升多少。政府關於行刑事宜的保密工作十分有效,比方說有一家報紙聲稱英國各地絞刑師的報酬水平有差異——絕不是這麼回事,而且我以為在整個二十世紀都沒出過這種事。

  文森格林監獄行刑是我唯一一次拿到五個幾尼的行刑。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協助絞死過任何人,也再也沒有步入過監獄的大門。當天晚些時候我與皮埃爾珀恩特道別之後就去了火車站。當天上午以及前一天晚上在醫務室里他都沒有警告過我當局打算收拾我。我也再沒見過他。

  正如我所說的那樣,我以為他們一開始的打算只是把我晾上幾個月。總之,牛皮紙信封突然就斷流了。當時我只能自己琢磨究竟做錯了什麼。我一點也不相信這是因為我在工作期間表現失當,因為從來沒有人批評過我,相反很多人都在不同場合表揚過我行刑迅速。我給皮埃爾珀恩特打了電話,他對我的處境表示同情,並讓我稍安勿躁。

  隨著一個月又一個月的過去,我也經歷了一系列的情感變化。首先是困惑,其次是擔憂,最後則是令我本人都大感意外的如釋重負。我是不會主動放棄這一行的。但是當這一行放棄我的時候我意識到我已經夠本了。儘管我對於犯罪的興趣依然十分濃厚,但是我對於親身參與懲處犯罪的胃口已經得到了饜足。此外我也必須承認這份工作開始影響到了我。我想應該是從兩天絞死三個的倫敦處刑任務開始的。我永遠無法忘記當我回到曼斯菲爾德時那兩個在街頭遇到我的小姑娘說了什麼:「看見那個人了嗎?——他的眼神好可怕呀!」

  那一年過了一半的時候,我已經把自己當做一位前絞刑師了。因此當一個看上去如此熟悉的牛皮紙信封毫無徵兆地出現在我家郵筒里的時候我的確嚇了一跳。

  「敬啟:」

  「上述人犯現在我處關押,已被判處死刑,特此詢問您是否可以在行刑時前來擔任助理絞刑師。」

  「上述人犯」的名字叫蘿絲.隆恩,一位出身達勒姆的33歲女性,她勒死了自己8歲大的兒子。這位可憐的婦女不知怎麼的陷入了執念,覺得自己和自己的兒子還是死了的好。

  我知道她肯定死不了。但是令我自己有點意外地是我還是接受了這次的工作。我想這還是要歸結於皮埃爾珀恩特曾經不厭其煩地向我灌輸的建議:永遠不要拒絕行刑邀請。

  隆恩女士理所當然地獲得了緩刑。十年之後她自縊身亡了。

  隆恩案之後又消停了大約五個多月的時間,到了11月我又接到了另一份行刑邀請。這次的邀請來自達勒姆監獄,受刑人名叫查爾斯.霍爾,是一位來自謝菲爾德的老年鰥夫。他用煤氣毒死了自己24歲大的痴呆兒子。這次我還是接受了邀請,不過一周後霍爾也獲得了緩刑。

  1953年行將過去,監獄方面再也沒有聯繫過我。這意味著我已經整整一年沒有參與處刑了。但是1953年剛過去沒幾天我就一下子收到了兩份行刑邀請。第一份來自本頓維爾監獄,犯人名叫扎里格.蘭奇斯基,他在倫敦的貝斯納格林殺死了一位5歲大的小姑娘。蘭奇斯基是個智障——就連控方也承認這一點。從他五歲那年開始就一直在各種精神病機構與特殊學校里進進出出。陪審團認定他有罪,但是又懇請對他法外開恩,這種事在兒童遇害案件中是很少見的。最後內政部也批准了緩刑。

  第二封信來自沃茲沃斯監獄,犯人是一位20歲的工人名叫邁克爾.戴維斯,他因為在克萊漢姆的一場幫派群毆當中捅死了另一名17歲的年輕人而被判處死刑。在我看來這次的行刑可謂十拿九穩,因此開始擔心這麼長時間沒有動手是否令我荒廢了技藝。但是到了1月22日我又收到了沃茲沃斯方面的來信,這傢伙獲得了緩刑,行刑被取消了。

  這是我最後一次收到這樣的牛皮紙信封。從來沒有人正式通知我已經喪失了絞刑師的資格,也沒有人告訴我究竟發生了什麼。我從未收到對我多年服務表示感謝的信函,只有一直延續至今的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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