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及其監管理念

一、金融科技概述

(一)金融科技的定義

根據金融穩定理事會定義,金融科技是指技術驅動的金融創新,且這些金融創新會產生新的商業模式、應用技術、業務流程或創新產品,進而會對金融服務供給產生重要影響。為更充分理解金融科技的內涵,本文不考慮對金融科技的定義過多解讀,而是將金融科技與提得較多的互聯網金融和科技金融比較辨析。

京東公司在其《2017年金融科技報告》中指出,與互聯網金融比較,互聯網金融是指將傳統的金融業態互聯網化,但其並未從根本上改革金融業的生產方式。金融科技是通過技術創新實現金融業務創新,是互聯網時代產生的新的業態。金融科技對包含科學技術的要求更嚴,應用更徹底,影響更深刻廣泛。

與科技金融相比較。國務院在《「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明確了科技金融的性質和作用。科技金融的落腳點在於金融,是利用金融創新,服務科創企業的金融業態和金融產品,是以金融服務創新來推動實體經濟發展。與科技金融落腳於金融不同,金融科技的落腳點是在科技,意在科技為金融服務賦能,具備為金融業務提供科技服務的基礎設施屬性。

(二)金融科技對金融業的影響

有觀點認為金融科技會對金融業產生顛覆性的影響。例如IMF前副總裁朱民認為「金融科技對整個金融功能的衝擊是巨大的,是顛覆性的」。在他的理解中,金融科技的顛覆性來自於它的運行模式,平台的、非網點的、輕資產的、重數據的運行模式,減少了中介、加強了過程自動化、賦權於客戶,最終顛覆性地衝擊了現有的金融系統、實現再塑金融生態。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長王廣宇也認為金融科技具有顛覆性。他認為,通過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技術的重大突破,金融科技將會成為推動傳統金融業實現「整體代際躍遷」的重要源動力。

也有觀點認為金融科技賦予傳統金融業的是改良、革新,而不是革命。因為儘管金融服務供給的方式方法變化迅速,但不能形而上地得出方式方法的改變將引起金融體系中介的本質或經濟功能改變的結論。FSB金融穩定理事會在其2017年報告中也把將金融科技帶來的變化視為減少金融業信息不對稱程度等金融摩擦的持續努力。

如果從金融業自上個世紀來的歷史演進來看,廣義的金融科技對金融業的影響一直是長效漸進的。從上個世紀60年年代末智能晶元卡開始應用,70年代自動櫃員ATM機鋪開應用,到80年代推出的POS機,再到上世紀末銀行推出網上銀行服務、移動銀行服務。科學技術創新在金融業的應用拓展了金融業的服務效率、渠道,增加了金融業務形式,降低了服務業務成本,但並沒有改變金融實現資金融通的本質,金融的核心價值仍是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價格發現、支付清算。因此本文傾向於辯證看待金融科技對金融的影響,一方面金融科技不會顛覆金融業,金融科技對金融業的影響將是長效漸進的。另一方面金融科技也必將深度影響傳統金融業,金融科技必定可以在減少金融摩擦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有效促進傳統金融業的提質增效。

二、核心技術

就哪些技術屬於金融科技核心技術,並無定論。有學者將金融科技聯繫金融基本概念進行解析,比如巴曙松基於金融的本質——「在跨時間、跨空間兩個維度上實現價值轉移」,確定了兩項核心技術——「從空間上延展了價值轉移」的區塊鏈和「從時間上實現了價值跨轉移」的人工智慧;也有學者基於行業浪潮提出「ABC」代表金融科技的核心技術,即人工智慧(AI)、大數據(Big Data)、雲計算(Cloud)。

本文認為,雲計算雖然也很重要,但云計算「硬體資源虛擬化」的基本屬性讓其更多地可以被視作大數據技術的底層支撐。因此致力於數據挖掘的大數據、延展自然人智慧的人工智慧、天然去信任的共識機制區塊鏈更能作為金融科技的核心代表技術。

(一)大數據

根據維基百科的定義,大數據是指無法在可承受的時間範圍內用常規軟體工具進行捕捉、管理和處理的數據集合。其在金融業應用的主要優點有二。

一是大數據可以有效擴大金融業務形態的邊界。根據制度經濟學的原理,企業的邊界是由交易成本產生的,而大數據可以降低資金供給方與需求方的信息不對稱程度、降低交易成本,從而促進更大的金融生態圈的形成。

二是大數據可以填補過去在非財務信息挖掘和分析方面的缺失。人們將產生於社交平台、電商平台、搜索平台等不同類型非財務數據運用於金融領域,提高資產配置的效率。通過將海量的非財務信息與自有財務信息整合分析,銀行可以更了解客戶,做到精準營銷,增強客戶粘性,對於資金需求方,銀行也可以提高風控和風險定價能力;證券公司能做出更精準的估值定價;保險公司可以更好地分析潛在客戶行為習慣和風險指數,降低保險過程中的逆向選擇問題,開闢新的保險市場。

(二)人工智慧

對於人工智慧,國際上無公認的定義。最早提出這一概念的約翰·麥卡錫給出了一個樸素的定義,「人工智慧即是要讓機器行為看似人所表現出的智能行為一樣」。

人工智慧最顯著的優點是可以有效推動金融服務的普惠化、個性化、智能化。傳統金融服務基於帕累托二八定律,即20%的優質客戶享受了80%的金融服務資源,80%的長尾客戶無法享受充分的金融服務。得益於神經網路和深度學習演算法的快速發展,人工智慧也得到了迅猛發展,對金融業產生了深度影響。基於人工智慧比傳統人力低得多的成本,金融業可以向長尾市場客戶提供更富個性化與智能化的服務。

人工智慧還能帶來金融大數據處理能力的大幅提升。目前金融機構可利用的信息主要包括海量的金融機構自有財務信息和互聯網公開非財務信息。大數據技術可以應用於對這些信息的分析利用,但依然在數據的有效處理和利用上臨極大挑戰。通過運用人工智慧的深度學習系統,人工智慧可以實現不斷完善甚至超過人類的知識回答能力。

(三)區塊鏈

區塊鏈實質上是去中心化的分散式賬本,具有分散式、免信任、時間戳、加密和智能合約等特徵,區塊鏈也被認為是最可能深度變革金融業生態的一項技術。

可以認為區塊鏈大致有四大優點。一是不可篡改,安全性高。區塊鏈的交易信息資料庫任何人都可以共享。但由於精妙的設計並輔以密碼學(Hash演算法等)和共識演算法(POS工作量證明等),區塊鏈實現了資料庫歷史記錄的不可篡改,降低了信息不對稱。二是異構多活,可用性高。傳統底層數據中心通常最高能實現的架構就是兩地三中心,而從區塊鏈系統看,每個系統參與方都是一個異地多活節點,冗餘程度遠超兩地三中心。三是新型協作機制,更高效。由於無需維護一個中介機構或第三方信任機構,區塊鏈的共識機制範圍更廣、成本更低。四是智能合約將自動化賦能區塊鏈。 在保障業務過程透明可追溯的同時,實現了高效率。

三、金融科技的主要發展領域

基於金融科技的行業應用,可以將其分為3類,即保險科技、理財科技、監管科技。本文為更好地闡述金融科技的發展領域與上文所述核心技術的關係,採用另一種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CBS)的分類方式,即支付結算、存貸款與融資、投資管理、市場設施4類。

(一)支付結算

從價值載體來看,可以分為傳統的刷卡支付、現金支付和近年快速發展的移動支付。而依據信息交互方式的不同,移動支付又可分為近場支付和遠程支付2種。遠程支付通過移動網路和後台支付系統建立信息通道以完成支付行為,例如掃碼支付和移動網關支付。近場支付則通過具有近距離通信功能的移動終端實現信息交互,例如NFC支付。基於近場或遠程的可穿戴支付、HCE雲閃付、深度結合生物技術的指紋支付、面部支付不斷發展,促進了金融支付服務的提質增效。

從需求側來看,支付結算類業務主要包括面向個人客戶的小額零售類支付服務(如 Paypal、支付寶等)和針對機構類客戶的大額批發類支付服務(如跨境支付、外匯兌換等)。從供給側來看,互聯網第三方支付業務發展迅猛,對銀行傳統支付業務造成了一定困擾,但由於其對銀行支付系統仍有一定程度的依賴,且針對第三方支付的監管趨嚴,並未從根本上替代銀行的支付功能。二者更多是實現分工合作,優勢互補,傳統銀行支付業務主要針對客戶大額、低頻,且對隱性的時間成本和顯性費用不敏感的支付需求,即主要針對機構類客戶的大額批發類支付服務;互聯網第三方支付則主要滿足客戶在互聯網環境下對小額、高頻、實時、低費用的非現金支付需求,即主要面向個人客戶的小額零售類支付服務,因此更多是對傳統支付領域的有效補充。

金融科技支付結算類業務可能在兩個領域得到突破,一是支結合貧困地區的普惠金融(FI,financial inclusion)。從全球已有實踐看,肯亞電信運營商推出的M-PESA移動貨幣業務,通過移動支付手段,有效提升了當地金融服務覆蓋率,在非洲大陸實現了移動支付使用率、賬戶滲透率的雙高。對我國而言,邊遠貧困地區的金融服務供給還較不足,移動支付的應用可以較好地實現以可負擔的成本為當地群體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務,落實普惠金融。二是得益於重要技術創新。在跨境支付業務中集成區塊鏈技術可能會對當前的支付市場產生較大的衝擊,這是基於區塊鏈應用於跨境支付帶來的優勢。一是降成本,通過減少價值轉移過程中中介機構的參與,可以有效降低直接和間接的成本。二是提效率,基於區塊鏈點到點的支付模式,或可實現全天候支付、實時到賬,有效提升支付效率。

(二)存貸款與融資

存貸款與融資業務主要包括基於P2P網路借貸和的眾籌。

存貸款與融資業務主要定位於個人和小微企業等長尾市場融資需求。由於長尾市場融資需求通常額度較小、離散度較高,不滿足傳統金融業高凈值客戶的要求(HNI,High Net Worth Individual),通常無法享受充分的傳統融資服務。因而應運而生的P2P網貸和眾籌一經問世,即得到井噴式的發展,尤其是P2P網貸平台的體量、規模持續快速雙升。截至2017年4季度,正常運營P2P網貸平台數量約2000家,行業歷史累計成交量達到約6萬億,比上年同期約翻了一番。雖然P2P借貸和眾籌都發展較快,但與傳統融資業務相比,其市場佔有率比重仍然較低。網路融資發展受限的內生原因在於,P2P借貸、網路眾籌等並不存在特別高的技術門檻,各市場參與者能否取得成功主要取決於商業模式,而能夠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運行模式主要體現在小額和消費信貸領域,因此其發展存在局限性。金融科技下的存貸款與融資業務更多是服務於長尾市場,主要是對傳統金融服務缺位領域的有力補充,是提高金融服務覆蓋面的重要抓手,但無法根本取代傳統金融業在社會資源配置上的核心地位。

存貸款與融資業務尤其是P2P網貸可能賦予金融市場更強的羊群效應。由於投資人普遍缺乏獨立判斷力,一旦出現負面新聞,容易產生連鎖恐慌進而引起大面積恐慌性撤離。2016年,美國P2P網貸平台Lending Club 被媒體曝出貸款銷售違規事件,導致該公司股價在很短時間內下跌了百分之四十強、百分之五十弱的份額,整個美國P2P網貸行業也都受其影響並經歷大幅震蕩。

應當注意到,基於實質重於形式原則,金融科技下的P2P借貸與傳統的基於債權債務關係的融資方式差別不大,網路眾籌與傳統權益性融資的風險特徵也沒有本質區別,因此不屬於一種典型的金融創新。

(三)投資管理

從應用形態來看,主要包括智能投資顧問和電子交易服務,智能投資顧問可以看做自動化的一類應用形式,狹義理解是機器人投資顧問,即利用計算機進行投資管理;廣義智能投顧則是利用互聯網進行資產管理,脫胎於幫助用戶制定投資計劃的在線理財。電子交易服務則是提供各類線上證券、貨幣交易的電子交易服務。目前的市場實踐主要圍繞的是智能投顧。

智能投資顧問提供的是特色化投資管理服務,具有效率高、費用低、方便快捷、客觀性強、代理成本低等多個優點。智能機器人是其中的代表之一,主要出現在交易標準化程度較高的美國等發達國家金融市場。目前,智能投顧發展迅速,從2012年的0規模,到2017年的千億美元規模,國際諮詢公司ATKearney甚至預期全球智能投顧資管規模在2020年將會達到2萬億美元。

智能投顧的發展前景有賴於計算機程序能否提升自我學習分析能力,最終能否能長期實現更高的夏普比率,即在相同的風險下獲得比現有金融機構和專業理財人員更高的投資收益、或在保證實現相同的投資收益時,承擔更低的風險。考慮到AlphaGo可以在圍棋這一公認十分複雜的博弈場景輕鬆戰勝李世石和排名世界第一的柯潔,似乎這個目標也是值得期待的。

智能投顧可能比傳統投資顧問表現出更強的羊群效應、順周期性、加深金融科技風險的外溢性。例如,如果智能投顧可以實現持續性地取得優於傳統人力的夏普比率,那麼一旦其演算法、模型高度類似或正相關的話,人工智慧理財顧問可能更傾向於做出類似的決策,即在價格上行階段持續買入、下行階段提前快速賣出,而這將會比傳統的投資組合配置方法具有更強的羊群效應,成為市場波動的放大器,而不是價值投資的壓艙石。

(四)市場基礎設施

市場基礎設施譯自market infrastructure,傳統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包括以央行二代支付系統CNAPS為主的支付清算網路、清算所、證券交易所等,而這些基礎設施的安全性和穩定性無疑關於整個金融系統的安全穩定。將區塊鏈、雲計算等列入基礎設施中,其原因在於這些創新技術在客戶身份認證、信息價值傳遞、數據整合分析等方面可能產生的積極作用。

各方普遍,區塊鏈是上述技術基礎設施中不確定性最大,但可能產生根本性、顛覆性效用的技術。如果區塊鏈得到合理應用,將可能將再次重塑全球金融業的基礎框架,加速金融創新與產品迭代速度,極大提高金融運行效率,重塑信用傳遞交換機制。在區塊鏈應用之前,對於公司間的大規模多邊協作,必須找到一個中介機構(可能是一個得到市場直接或間接參與者信任的信任中心或一個共同組建的第三方機構)。而區塊鏈最核心的優點就是在不需要中介機構的同時,建立有效得參與者共識機制,解決金融活動中的信任問題(也被稱為拜占庭將軍問題)。

面對區塊鏈技術的機遇與挑戰,全球主要金融機構以及交易所已經開始積極布局,以搶佔先發優勢,包括組建R3聯盟等,制訂行業標準,攜手金融科技公司發展核心業務區塊鏈應用等。積極聯動國際形勢,國內多家金融機構都宣布部署了相關的應用。從2016年起,以螞蟻金服、京東金融為代表的金融科技企業和招商銀行為代表的傳統金融機構開始探索區塊鏈技術的金融應用場景,但要最終要在金融體系全面使用,還需要克服很多技術和風險管理上的現實障礙。

五、金融科技的監管理念

金融科技的健康發展離不開良好的監管環境,針對金融科技的監管,重在體現以下幾個理念。

(一)落實「放一放、看一看」理念

1979年,安徽蕪湖的商人「傻子瓜子」年廣九由於僱傭了12個僱工,受到全國輿論嚴重爭論,因為他背離了《資本論》的經典論述——「8個人以下就叫做請幫手,8個人以上就叫僱工,8人以下不算剝削。」如果取締年廣九,則全國的民營經濟都無法發展,全國經濟發展的一盤大棋更無法激活。案件上報到鄧小平,鄧小平只批了6個字,「放一放,看一看」。

與此類似,金融科技作為新生事物,難免會存在一些不成熟的地方,尤其是在區塊鏈應用領域,甚至是與現行監管政策有所抵觸。但正如潘功勝曾指出,金融科技在小微企業融資的滿足、大眾投資渠道的拓寬、社會金融服務水平的有效提升、金融交易成本的降低等各個方面都發揮了積極作用。對於金融科技,我們也應當有落實「放一放、看一看」魄力和決心,為金融科技的發展提供相對寬鬆的監管環境。

(二)明確範圍,釐清底線

當然,對金融科技放一放、看一看並不是不節制地縱容,對於虛擬創新、偽創新、損害金融消費者權益的創新,一味的容忍即是對監管當局的履職缺位,也可能造成劣幣逐良幣的負面後果。對這種金融科技創新,應當堅決制止。金融科技監管應當是有明確底線的監管。而這裡的底線有法律底線、範圍受限2層意思。

一是明確法律法規的底線。應當說,金融科技下的支付結算類業務、P2P網貸等與傳統金融業務本質上類似,但區塊鏈等技術應用並無適用法律法規,如數字貨幣。金融科技相關的立法滯後、刑法適用的謙抑性等限制了法律的及時介入。因此,一方面要通過加快立法,完善監管法律。另一方面,可以通過拓展司法解釋等,擴大已有條款的包容性。

二是劃定金融科技「特區」。如可以考慮引入由英國行為監管局(FCA,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提出、並在新加坡等國家得到廣泛應用的監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把監管沙盒作為一個限制範圍的試錯機制,在沙盒中,金融科技企業可以在豁免部分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更方便地測試其金融產品創新、商業模式等。

(三)體現實質重於形式原則

應當說,我國現在的金融創新、金融科技創新,很多把他的外衣一層層剝下去,其實是一個傳統金融產品。因此,在監管中要遵循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層層穿透產品包裝。在實際操作層面,要強化功能監管、行為監管。對功能監管而言,加強對不同類型金融機構開展的相同或類似業務進行的相對統一的監管。對行為監管來說,從事哪項業務就要領取哪種牌照,且要嚴厲打擊無照經營。

(四)落實多維度協同理念

應當從政府、社會輿論、行業、企業4個層面確定監管協調,可以考慮建立「企業自治、行業自律、輿論監督、政府監管」的4層新機制。

目前來看,在金融科技發展的倒逼下,現有監管機制也在不斷完善豐滿。政府監管層面在一行三會之上設立了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以改變過去一行三會「鐵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現象;同時,在央行內部也成立了金融科技委員會以應對金融科技給金融業帶來的新浪潮。行業自律方面,成立了互聯網金融協會,對金融科技進行自律規範,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但在倒逼下建立的機制是否能對金融科技的變化及時反應,並保證應對措施傳導的有效性還有待觀察。

同時,由於官方監管資源供不應需的長期性,應在社會輿論監督、和企業自治方面落實有效措施。一是在社會輿論方面,應積極引導社會相關人士對金融科技企業進行監督。二是在企業方面,應積極引導金融科技企業切實肩負起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加強內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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