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對槍械的管理1

本文的參考資料:

Firearms policy in the United Kingdom

Firearms-Control Legislation and Policy: Great Britain

Firearms Act 1968

legislation.gov.uk/ukpg

Firearms (Amendment) Act 1997

Gun Prohibition in England and Some Lessons for Civil Liberties in America, by

Appendices to the Minutes of Evidence

之前作者在貼吧深夜科普英國的槍械法律_槍炮世界吧_百度貼吧這一個帖子里也簡單的介紹過一下英國人能持有的槍支,而這一個系列將對英國當下的槍支管理現狀作更詳細的介紹。

本文是對上世紀以來英國槍械方面的立法和相關事件的一個簡單梳理,有不足之處,請各位知友多指教。

在1920年之前,英國對槍支的立法實際上是不嚴格的,任何人都可以輕而易舉的獲得各種槍械。雖然1903年對於手槍特別立法,定義手槍為槍管短於230mm的武器,並懲罰對兩個特定群體銷售手槍的行為。1,未滿十八歲的人,如果他們被發現買,攜帶或者租手槍將會被罰款40先令(shillings),而任何向這一群體銷售或租出手槍的人則會被罰款5英鎊。2,神智不清的人,這一條主要是防止喝醉的人持有武器造成的危害。任何向「醉鬼」出售手槍的人會被處以25英鎊的罰款或者三個月的監禁/懲罰性勞動。然而這一部法案並不將對以上兩個群體銷售手槍列為犯罪行為,因而約束力也是非常弱的。

1920年的槍支法案(1920 Firearms Act):

這部法律立法的背景是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大量武器流入英國社會,造成的嚴重治安問題。英國政府欲貫徹自己在巴黎裁軍會議(1919 Paris Arms Convention)上的承諾,和當時正在進行的英愛戰爭(Anglo Irish war)也部分構成了立法的目的。英國內政部(home office)也在這一年將對槍支的管理納入了自己的職責範圍。

圖片來自IMDB,與英劇《浴血黑幫peaky blinders》有關,此電視劇集描述的就是一個由大量無業一戰老兵組成的幫派剃頭幫在伯明翰和倫敦拼殺的故事,各種一戰英軍輕兵器反覆出現,也部分反映了20年代英國社會武器泛濫的現象。

peaky blinders 主角Tommy Shelby(Cillan Murphy飾)是剃頭幫的頭,手裡拿著一把Webley轉輪手槍。

1920年的這部法律規定,任何人只有在持有證件(firearms certificate)的前提下才能合法購買任何有膛線(rifled)的槍支,以及這些槍支發射的彈藥。而這一證件的審批掌握在當地警察總管的手上,他也有權力,在發證階段排除任何有「極端表現『或者」神智不清「,也或者因任何原因被認為不夠格購買或持有槍支的人獲得持槍證。當然,這一個法令對滑膛槍(比如霰彈槍和前裝發射單一彈丸的滑膛槍)毫無影響,任何人都不需要證件就可以隨意購買。

以上兩圖分別是前裝滑膛槍(musket)和霰彈槍

關於權利法案:1689年的光榮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里,英國議會通過的Bill of Rights 奠定了如今英國憲制的基礎,其中規定了英國公民有在法律保障下持有武器自衛的權利,1920年槍械法案將決定何人有權利持槍自衛的法定權力交給內政部長和警察部門。一系列內政部指令規定了很多的合法申請持槍證的理由,當時,自衛也包括在內。

1937年槍械法案:

禁止了公民個人持有部分的槍械,比如全自動槍(fully automatic)就是對扳機的持續按壓能不斷射出子彈的槍,因為它在流行文化中被認為和當時的美國黑幫有關。部分不是槍支的武器也被禁止,比如彈簧刀。同時發證的警察部門可以給申請持槍證的人附加持有槍支要遵守的附加條件,這個規定到現在還有效。

美國禁酒令(prohibition)催生的販酒黑幫,湯姆森衝鋒槍經常是他們的武器,因為它有極高的射速,可以在短時間內對目標發射大量的彈丸。多樣化的供彈具,從20發彈匣,到50發,100發的彈鼓增強了這槍的火力持續性,讓黑幫分子在對抗對手幫派和執法機構時獲得極大優勢。也因為全自動槍的這些黑幫文化元素,也引起了大洋彼岸的英國立法機構的恐慌,制定法律禁止個人持有這些槍。

1937年到1968年:

英國歷任政府對槍支管理的關注不大,因為和槍有關的犯罪比較少,犯罪率本身也不高。

1960年代:

1960年代末期的英國,犯罪率急速上升,社會也日益不穩定。不過與槍有關的犯罪卻不怎麼嚴重,1965年時蘇格蘭場表示,減少槍械的不當使用,和讓犯罪分子更難得到槍的目的已經達到了。1966年,內政部長Roy Jenkins告知議會,聲稱經內政部商討,他得出對霰彈槍實行更多的管制是沒有必要的。但是六周之後,他又說控制霰彈槍非常有必要,因為當時犯罪分子太容易得到霰彈槍了。

在1967年時任內政部長的要求下,英國政府開始起草Criminal Justice Act of 1967,這部法案規定購買霰彈槍也需要一個證件。如果當地警察認為霰彈槍證件(shotgun certificate)的申請人對公共安全有明顯危害,他們可以拒絕發證。但如果申請人沒有犯罪記錄,也沒有精神病史,警察也不得拒絕發證。

1968年對槍支的立法:

將當時對槍械的所有立法整合,形成了英國對槍械管制的基礎。而且正式的宣告購買帶膛線槍支和其彈藥都要正當理由。這個法案還禁止了被判過入獄的人持有槍支彈藥;被判三年以上兩年以下刑期的人被禁止在五年內買或持有任何槍支以及彈藥,至於被判更長刑期的人將會被終身禁止持槍。不過他們可以申請重新獲得持槍的許可。

1973 green paper:

1970年12月,英國的警察總巡官(HM Chief Inspector of Constabulary),John McKay爵士被請求對當時的武器法律進行審查,他設置了一個聚集了各地警察局長,蘇格蘭辦公室,還有內政部官員的小組。雖然這個審查過程中部分射擊相關的組織被邀請參加會議,但他們並沒有參與決策,整個審查過程都是秘密進行的。

McKay爵士的報告在1972年9月完稿,但從來沒有公開出版過。但是這份報告的主旨就是減少英國公眾私人持有的武器的數量。

這份報告也表示應該加強對霰彈槍的控制,比如給這類槍以當時對步槍和手槍類似的管制,以減少私人手裡的霰彈槍數量。這份報告在沒有證據支持的前提下預判,加強對霰彈槍的管制有利於讓沒有被准許的人更難獲得滑膛槍,長期內,犯罪分子也更難得到霰彈槍。

1973年5月,內政部出台了Green Paper,這份報告里敘述了一個比原來的McKay報告更加緩和的控槍目標。

Green Paper里包括的提議有以下多項,部分提議在之後的立法里被實現:

禁止所有的自裝槍(self loading)或者半自動步槍,以及泵動(pump action)步槍,或者能連發的霰彈槍(包括槓桿式,泵動式以及半自動)

新的法定權力,讓政府有權禁止任意他們認為有必要禁止被私人持有的槍支和彈藥。

規定何種原因能持有槍械的法定權力

禁止任何槍械收藏

禁止保留戰利品(槍械)

規定定罪對持槍證發證的影響,以及對發持槍證徵收小筆費用

明確申請人可以對警察對其持槍證附加要遵守的條件進行上訴

在被發給證件人不遵守附加條件時,給予警察取消持槍證的權力

霰彈槍證件取消,和帶膛線的槍支放在一個分類里管轄

遊客帶槍進英國的申請需要英國居民的擔保

所有壓氣氣槍被歸入槍支管理序列

任何槍械不得通過郵寄出售和購買

對沒有證件持有霰彈槍的人施以對無證持有霰彈槍證件管轄範圍以外的槍支的行為同樣的懲罰

進行對非法武器的大赦,鼓勵人上交非法槍支

綠紙作為一份沒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在當時並沒有很大的強制性,卻對英國的槍支管理起到了一定的指導性作用。

1980年代:

Hungerford massacre:

兇手:Michael Ryan

時間:1987年8月19日

動機:可能的精神疾病

死亡數量:17人(包括兇手本人)和一條狗

非致命傷害:15人

兇手原來是一位修理工和兼職古董商,在自殺前使用了一把手槍和兩把半自動步槍射殺16人。這件事對英國槍支立法的後果是導致除了.22邊緣發火槍彈以外口徑的半自動和泵動步槍被禁止,同時彈膛容量超過兩發的霰彈槍被歸到了和步槍一樣的分類管理,要領取和有膛線槍支一樣的證件才能購買。

兇手在案發時25歲,他出生於案發地亨格福德附近的Savernake醫院,兇手父親在其出生時55歲,並於1985年80歲時去世。在槍擊案發生時,他和母親住在一起,而且家裡沒有任何的兄弟姐妹。槍擊案發生後,不少報章都評論他和母親的關係是「不健康」的,或者說他被母親寵壞了。當時的衛報頭條說過他是個「媽寶」。

不少小報對Michael Ryan這個人的報道都是關於他收藏武器和研究生存技能方面的介紹,媒體說他著迷於電影第一滴血里的蘭博角色,而且這一愛好很大程度被這些報道跟槍擊案本身聯繫起來。

兇手持有的合法武器:

西班牙生產的Zabala霰彈槍:

勃朗寧霰彈槍

Beretta 92FS 半自動9mm手槍

CZ ORSO .32英寸自動手槍

bernardelli .22自動手槍

56式半自動步槍

IBM公司生產的M1卡賓槍

兇手在案件中使用了56式半自動步槍和M1卡賓槍,還有他的伯萊塔手槍,他的CZ手槍當時在被維修狀態中。

1994年:

槍械立法決定將用模擬槍犯罪視為槍械犯罪的一種,並且在法律中列舉了眾多非法持有和攜帶模擬槍的行為,以及對這些行為的懲罰。

1996年:

鄧柏林中學槍擊案

如圖為槍擊案的紀念碑

以下內容引自我自己的帖子深夜科普英國的槍械法律_槍炮世界吧_百度貼吧

生命誠可貴,槍械價更高,若為搞基故,兩者皆可拋。說的就是這個案件的案犯Thomas Watt Hamilton.都說英國是大腐國,基佬遍地走,在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前,他們的生活是相當壓抑的。計算機之父圖靈也曾因為自己的性取向而被強加藥物治療,不堪忍受後自殺。同性戀們只能終日在Gay Bar中流連,找到自己一生的摯愛後若被發現有性行為則很可能被處雞姦罪,在更為保守的年代裡會被判處死刑。此案的罪犯生前經營過小商店,很不幸的是,他的特殊愛好就是小男孩。於是人在中年的他一腔熱情的跑到童子軍中執教,訓練之餘有時會和小男孩們發生不正當的關係。比如在野營爬山活動中逼迫勇敢的少年們跟他搞基等。上述行為讓他飽經投訴,並被驅逐出當地的童子軍隊伍。然而此人還沒有放棄對生活的希望,被開除後仍然私底下組織童子軍活動。因為各種地方上對他的處罰,以及90年代在商業領域的失敗,這人就弄了一起離奇的小學槍擊案。

案情經過:這位中年人將自己的麵包車停在鄧伯林學校後就企圖闖入該校體育館,身上帶著四把合法持有的手槍,兩把勃朗寧大威力,兩把史密斯.威瑟.357左輪手槍,以及700多發子彈。第一個他遇到的人是正在準備上體育課的多名小學生的老師。 他往這位老師手上開了一槍,然後就往體育館內瘋狂射擊。這些小學生的班主任被亂槍打死,在這過程中還有幾位小學生受傷,另一位老師則兩腳中彈,但成功的將一些學生護在身前。在體育館內,案犯開了二十九槍,打死一名小學生,令幾人受傷。其中四名傷者成功的在櫥櫃里躲過一劫。他之後跑到體育館的中心位置,正對著一群學生開了16槍,讓其中的一些人失去行動能力。當時有7名學生沿著體育館旁的小徑散步,有的聽到槍聲和尖叫聲就往體育館內張望,該案犯則往窗外開了24槍,飛出的玻璃讓其中一些人受了傷。隨後他還向各個方向都開了槍。走出體育館後,他向可移動教室裡面的人開了9槍,然後把手中槍扔掉,在手裡拿了把左輪吞槍自殺。

Browning Hi-power

Smith&Wesson .357 Magnum 轉輪手槍

此次事件的後果是手槍在英國被幾乎全面性的禁止,私人持有的手槍被大量收繳。

2006年:

Violent Crime Reduction Act:

規定使用彈殼氣(擬真彈殼裡壓入壓縮氣體)的氣槍為禁止物品,但沒有在管理槍支的法案里寫明。

推薦閱讀:

如何評價02式高射機槍?
M4A1步槍的正確換彈夾和上膛方式?
如何看待大連玩具店售賣玩具槍被鑒定為模擬槍,店主被拘留?
俄羅斯現役的單兵火器中有多少外形沒有AK味的?
新槍速遞!Remington RP9首發開箱測評!

TAG:英国 | 枪械 | 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