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見證人之輸血(二)——「耶和華見證人」孕婦信徒拒醫導致母嬰雙亡

據英國《每日郵報》(Dailymail.co.uk)4月6日報道,一位即將分娩的耶和華見證人女信徒被診斷出患有白血病後,在本可通過輸血治療獲救的情況下,因拒絕輸血而與腹中胎兒雙雙死亡。

  該耶和華見證人女信徒年僅28歲,懷孕7個月後被查出患有白血病。醫生告訴她通過化療治療和施行剖腹產手術可以生下孩子,但化療和剖腹產都需要輸血。可該孕婦因其信仰拒絕了化療和剖腹產手術,三天後,嬰兒胎死腹中,13天後,這位孕婦也因突發中風導致多臟器衰竭而死亡。

  這名孕婦來自悉尼,曾在威爾士王子醫院住院治療。負責這位孕婦治療的主治醫生吉賽爾·基德森·傑伯(Giselle Kidson

Gerber)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孕婦清楚自己拒絕輸血所帶來的風險。他說:「她拒絕輸血意味著我們不能施行剖腹產手術來接生嬰兒」,「顯然這是一個非常大的倫理問題。從法律上講,在澳大利亞,母親有權作出決定她自己及其胎兒的命運。大部分母親會作出有利於未出生孩子的決定,這次是個例外。」傑伯博士還補充說:「我們在給病人化療時,如果不輸血,病人肯定會死的。」

  威爾士王子醫院工作人員對本可以避免死亡的兩條生命「心疼不已」,因為83%的白血病孕婦患者通過治療可延續生命。

  基得森·傑伯博士說,尊重一個拒絕搶救治療的病人是很大的挑戰。她說:「這令人悲傷。我想儘力去幫助她,但最終結果無法改變。」

  最近,基得森·傑伯博士和同事艾姆伯·畢斯寇(Amber

Biscoe)博士在《內科》雜誌上就此事發表文章,寫道:「毫無疑問,在這個病例中,母親和胎兒之所以死亡是因為未能輸血。一名知情的病人如果拒絕治療,醫生一般會表示尊重,但母親是否有權代表胎兒拒絕治療,卻存在較大爭議。」

  據《悉尼先驅晨報》報道,悉尼大學倫理和法律專家莎夏·卡拉甘(Sascha

Callaghan)教授認為,目前的法律允許母親作出有關直接影響到她未出生嬰兒的決定。

她說:「這個婦女是耶和華見證人的鐵杆信徒,所以她選擇了寧願死亡也不願接受輸血。當你的胎兒在子宮內,它就成為你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她說,耶和華見證人的信仰經常受到人們的譴責,尤其是有關他們反對輸血的立場。

  耶和華見證人信徒之所以拒絕接受輸血是因為他們相信《聖經》要求信徒不能接受輸血,上帝是人們生命的賜予者,拒絕血液接觸是對上帝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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