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虐貓事件最新進展及全過程回顧與說明

作者前言:最近虐貓事件在北航校內以及知乎等社交平台逐漸傳播開來,北航關愛動物協會陸續收到了很多北航教職工、在校同學的支持,對此我們表示深深的感謝。同時,在社交平台上我們也收到了很多支持、建議和質疑,首先感謝每一位真心關注虐貓事件的人,對於5月4日協會公眾號推送因為發布時間較緊、有些問題沒有清晰說明造成的誤解表示歉意。

本文分為過程回顧、處理要點說明以及協會觀點三個部分,對本事件做出整理與回顧,多文多圖,力求清晰明了,感謝閱讀。

事件最新進展:5月10日晚22點,當事同學碩士生導師於北航BBS發布當事同學公開道歉聲明(如圖)。

一、虐貓事件過程回顧

5月2日21點 前往事發地點放貓糧的協會群護社員發現貓被殺害,在群里說了這件事

5月2日21:29 協會學院路校區負責人在ihome發起訴求@北航保衛處,說明貓咪被害事實並請求保衛處介入調查,得到保衛處回復如圖。

5月3日19點 協會負責人在ihome收到當事同學的私信回復,該同學表示歉意以及自己可能出現了心理問題(截圖如下)

5月3日20-22點 在保衛處與通過ihome等渠道知曉此事的北航教師、學生一同約見該同學,確定私信屬實而並非他人惡搞,並得知兩隻貓被害。

5月3日22點後 協會群內安撫社員不要有過激舉動,並討論如何聯繫當事人學院共同處理。安排社員尋找學校其他流浪貓狗,確定安全。

5月4日7點 查閱國內其他大學、台灣大學、國外的處理方法,注意到並感謝保衛處加強巡邏並提出監控死角

5月4日13點 第一次與當事同學所在院系接觸,院方回復依條約校規辦事,但是此時事情已經在北航各界傳播開,校外社會動保人士也已經知道。

5月4日15點 院方再次回復,表示:

(1)感同身受,非常心痛;

(2)對學生的處理:懲罰和教育

(3)同是北航人,不希望因為一個人的錯誤抹黑北航

5月4日18點50分 當事人所在學院負責人聯繫協會,定於晚上8點在保衛處與學院領導、當事學生共同協商解決此事(期間已有社會動保人士要求協會提供當事人信息並進入北航,被協會阻止)

5月4日20:00至23:30 在保衛處的見證下展開協商會議(參會者:當事人本人、當事人所在學院領導、北航教職工以及協會學生代表)

5月4日23:30 會議結束,學院、協會雙方達成初步共識並出具書面協議,簽字生效。協議內容如下:

(1)由涉事同學家屬帶涉事同學接受專科醫院心理健康評估,如有問題及時接受治療,涉事同學所在院方及時跟進相關情況,並與協會及時溝通,涉事同學返校前向學院出具專科醫院心理健康合格證明

(2)涉事同學本人公開道歉(沒有規定道歉具體形式,且可以隱去個人信息及院方信息)

(3)院方依照學校相關規定對涉事同學進行相應處理

協會同時發出單方面訴求:涉事同學公開道歉聲明由院方上報校方並在校內BBS公布,如審核無法通過,協會保留自行公布相同內容的權利。

5月5日0點20分 協會微信公眾號發布會議共識(應當事同學所在院系要求,書面協議照片暫不予公布)

5月5日8點 匯總協會師生對校園流浪動物的排查情況,確認受害動物數量是否屬實(經查涉事同學陳述屬實)

5月5日10點 對於校內發生的部分學生及社會人士威脅辱罵當事學生的事情進行持續勸阻,通過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方式穩定校內師生情緒

5月5日13點 安撫周邊小學生(事發地點距離北航附小很近,許多小學生都已得知此事)

5月5日15點起 在知乎對應的提問處,就相關問題和質疑進行回答

5月5日18點 進一步安撫關注此事的家屬、師生,藉此呼籲關注學生身心健康,加強相關教育

5月6日11點30分 收到當事學生在該學院輔導員指導下完成的道歉信,協會表示希望學院加強對學生的教育,並告知:

(1)建議當事同學對虐貓一事本身和其背後的影響作出深刻反省;

(2)協會認為當事同學需要對因為貓咪死亡收到心理影響的北航師生、周邊家屬和附小學生道歉,而不需要對協會本身道歉;

5月6日12點半 北航附小「生命之光」協會的六年級的會長與協會取得聯繫,協會進而了解此事對附小學生的影響,對小學的輔導教育工作給出建議

5月6日15點 收穫部分附小學生寫給涉事學生的信件和對受害貓咪的信件,並轉送給當事同學家屬及其所在學院

5月10日22點 當事同學碩士生導師在北航BBS平台發布當事同學本人公開道歉聲明。

二、 具體細節及要點說明

1. 5月4日晚推送內容並非最終處理結果,而是學院與協會針對事件處理所達成的共識。除學院內部處分之外,協會與學院雙方在會議過程中均無單方面決策或其他強制行為。

2. 當事同學自我陳述,他分兩個晚上殺害了兩隻貓,也就是為民樓的黃貓和大白貓,殺害手段相似,均為抓著尾巴摔打致死。

3. 當事同學休學是在協商會議之前院方已經決定的初步處理,經由家屬同意。

4. 當事同學本人參與了協商會議,並陳述了殺害兩隻貓的具體過程及心理活動,表示歉意且說明自己需要相關心理治療。之後院方欲談及對當事同學的事後處分,協會考慮到這樣當面討論可能對當事同學造成二次心理傷害,故建議學院讓當事同學在其輔導員陪同下先行離開,院方表示同意。

5. 接受心理治療由當事同學本人提出,公開道歉由協會提出並獲得當事同學及院方同意。推送中提及關於當事同學心理健康測試及相關治療的信息互通,指學院督促當事同學及其家屬完成,與協會溝通是否完成,當事同學心理健康診斷結果屬個人隱私,協會不會過問具體內容,是否返校由當事同學所在學院根據其心理健康狀況決定。

6. 由於出事區域人流量較大,兩隻被害貓咪均被校內師生、職工、家屬以及北航附小的師生所熟識,故此事件影響極為廣泛,不斷有人通過協會渠道想要了解事件處理進展。(也正因如此協會才在協商會議結束後抓緊時間通過推送公布會議共識,想要儘可能控制關注者情緒,文字處理有所疏漏在此表示歉意。)對此感到憤怒的校內師生、職工家屬以及校外社會人士均以不同方式試圖獲取當事人及所在院系信息,協會對此通過私信、推送聲明、社交平台信息轉發等方式進行持續安撫,盡全力控制事態,保護當事同學個人信息。(因為當事同學在私信協會負責人之前也私信了協會外發現貓被殺害進行投訴的同學,所以儘管協會在控制信息傳播,該事件及當事人信息仍有協會外的師生掌握。)

7. 協會沒有掌握監控視頻文件,按照規定,只有警方授權了才能拿到監控視頻文件。協會老師在北航保衛處的陪同下,於為民樓安保處調取監控內容,並做了文字記錄。

三、協會觀點

1、為什麼當事同學需要公開道歉

要回答這個問題,先來說說這件事發生之後都造成了哪些影響,答案自然就有了。

當事同學殺害貓的行為發生在深夜,因為殺害手段殘忍(抓著尾巴摔死),導致事發地殘留大量血跡。事後白天里為民樓保潔人員在清理時,已經被路過的人們看到,這些路人有北航的同學、老師、家屬、職工,還有路過去別處上班的社會人士、居住附近的居民以及北航附小的學生。上一部分已經說過,其實首先在ihome公布這件事的並非協會成員,正是圍觀了這一現場的路人之一,那麼在找到當事人之前,虐貓事件本身就已經在北航校園傳開。

傳開之後呢?知道的人都什麼反應?

協會成員分布學校各個領域部門,師生、職工家屬等對事件的反應,匯總到我們這裡可以說比較全面。首先我們認可的一個事實是,既然發聲就代表關注這件事。那麼總結北航校內人員的態度,基本可以分為兩種,溫和的一類反應是譴責虐貓行為,並且對校園安全表示擔憂,希望學校妥善處理;另外一類情緒比較激動,這一類或屬協會成員、或本身就很喜歡小動物、會自行餵養流浪動物的人群,得知貓咪被害他們首先十分痛心,畢竟是自己喜歡甚至是持續照顧的貓,現場血跡對於他們的傷害可想而知。繼而這種傷痛轉化為憤怒,希望當事人信息被公開,希望學校公開透明處理,給全校一個說法並給予當事人嚴厲處分。

這裡要特別說明一下北航附小,兩隻被害貓咪平日十分親人,上下學路過的小學生都喜歡過來逗,突然得知貓被人殺了,孩子們既害怕又傷心,用寫信的方式聯繫了協會,表達了自己對於事件的關注態度。

看到這裡大概就比較明了了,虐貓事件本身,對於周邊人群、對於學校就存在著十分惡劣的影響,喜歡動物的感到痛心,即使對動物無感的人也會擔心自己在這個學校的安全。當個人行為造成不良影響後,任何人都有權站出來批判這種行為,並要求當事人道歉。當事件牽涉到訴訟,則由法院裁決當事人是否需要道歉;如不涉及訴訟,則可以採取協商解決的方法。道歉本身,是當事人私信聯繫協會時就已經做出的行為,是否將道歉公開,由當事人、協會、學院共同協商決定,此過程合情合理。

每個人都會遇到工作學習的壓力,每個人生活都有不順心的時候,可大部分人面對這些負面情緒都會有合理的排解方式,很少有人會選擇用如此殘忍的手段去虐待動物。這件事在北航校內,人們聽說的第一反應就是震驚和不可理解,不管當事人是否存在心理健康問題,事件本身的消極影響是不可忽略的,加上它發生於一所高校校園,不論事件發酵到什麼程度,質疑北航的聲音始終會有。

所以當事人的道歉是必要的,也是最基礎的。

從個人來說,虐待動物是錯誤行為是社會的普遍共識。既然做錯了事,就要有道歉承認錯誤的擔當。

從事件影響人群來說,與貓朝夕相處產生感情的人受到了傷害,校內師生為自己的安全感到擔憂。如果心理壓力過大一時衝動就不應該被追究,那這些平白受到傷害的人何辜?是否會有人默認,學校對於虐待動物的事件不會給予懲罰,從而在心理壓力增大時也選擇這種極端方式?尤其是距離如此之近的北航附小,小學生判斷是非的能力尚且不足,如果虐貓事件盡人皆知,學校卻沒有給出明確的反對、譴責態度,當事人做過也不需要道歉,在小學生的眼中會不會默許這件事根本沒有錯?被害生命已經無法挽回,我們能做的、最需要做的,就是警示與教育。

從輿論角度來說,事件本身不可能被完全封鎖,對於北航的名聲必然是一種損失。作為北航學生,因為自己的行為給學校造成了不良影響,也需要道歉和反思。

2、為什麼協會進行了介入、與學院協商並達成共識

先說下我們是誰。

北航關愛動物協會,北航實踐類四星社團,創立於2014年,分為北航學院路、沙河校區兩分部,由北航教職工、學生共同組成,致力於控制校園流浪動物數量,改善流浪動物生存環境。協會日常工作主要有流浪動物餵養、救助、絕育和尋找領養家庭。2014年協會創立之始,當屆社長曾對北航學院路校區流浪貓數量做過統計,峰值將近兩百隻。到今天流浪貓的數量大幅減少,與協會絕育、領養工作的效果密不可分。

協會自成立以來,針對校內流浪動物展開了很多工作。因為定期安排社員對流浪動物的群護以及陸續舉辦了各種公益活動,在北航校內有很高的知名度。協會從最初創設的十幾人,到現在的將近兩百位成員,人數的增加就足以說明大家對我們工作的支持與肯定。學校新來了動物、動物生病了或者出現其他狀況,同學們也習慣性地會選擇聯繫協會公眾號,或者直接聯繫協會負責人,這充分體現了我們所獲得的信任。

雖然我們的工作僅僅是群護、救助和尋找領養,與流浪動物不構成所屬關係,但大家在與流浪動物相關的問題時總會向協會反映。因此,虐貓事件發生,知曉我們存在的老師同學,自然而然就會先找到我們詢問情況,也會把自己的意見向我們表達,希望我們可以向學校反映、並尋求解決方案。因為信任,協會成為了本次事件中關注者和涉事院系之間的紐帶。眾所周知,涉事院係為了聲譽與形象,會儘力縮小影響,那麼事件相關信息公開透明這一環節,協會去完成是合情合理的。

協會對於貓的照顧傾注了很多情感,但同時也不希望看到當事同學個人信息被肆意曝光使其受到更大傷害,因此,這件事需要被處理、又不能任其發展,成為了協會最初介入事件的原則,也是與當事同學所在院系能夠坐下來協商、並達成共識的基礎。當事同學在最初的道歉私信中就已經坦言,覺得自己需要心理干預,協會與其所在學院達成書面協議的目的,就是出於對當事同學本人的關心,敦促院方及時關注其進行心理測試與治療。接受心理干預,並不是對於當事人的進一步傷害,而是一種及時的補救措施,對於當事同學本人以後的生活、對於校園安全都是有益無害的。

或許較真於權利和責任,協會作為學生社團,確實在此事件中沒有作出決定的資格,也正因為如此,從介入該事件開始到現在,協會對於當事同學本人及其所在學院,都僅限於提出處理意見的階段。雙方均認為可行的,就形成了共識,也就是基本的處理方案。

換個角度來看,事件發生之後,很多協會外北航師生、社會人士都偏向於較為嚴厲的處理方式,也就是曝光當事人信息,使其接受輿論譴責,更有甚者想要通過協會找到當事同學暴力泄憤。如果協會在此過程中不去選擇與學院協商,不去宣傳、控制事態,不去過問任何處理進展,相信現在當事同學的照片、個人信息已經遍布互聯網了。從某種程度來說,不管是教職工還是學生,相對於一個學院而言,是處於相對弱勢地位的。針對此類敏感事件,學院想要的是縮小影響保護形象,而個人想要的是公開透明,確實存在立場衝突。當個人的合理訴求無從解決時,能夠藉助的也就只有輿論壓力了。由此來看,協會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既是意見的集中區,也是矛盾激化的緩衝帶,是必不可少的、促進事件良性發展的關鍵。(ps:知乎問題討論並非協會成員發起,介入事件時協會內部已達成一致,暫不將任何信息、觀點訴諸於網路平台。)

就好比《人民的名義》中116拆遷事件,早已退休的陳岩石同樣沒有任何的權力去影響、干預政府決策,但他就是挺身而出了,而且因此得到了良好的結果,局面沒有徹底失控。此時會有人去質疑他的許可權、反對他的參與嗎?

協會無心自比劇中的優秀人物,但在介入事件、控制影響和任由當事人被曝光人肉的選擇中,我們選擇了前者,即使招致非議,結果卻有目共睹。

3、虐貓事件與法律道德

就虐貓這一行為本身而言,是否合理可行,相信已有公論無可厚非。協會反對因為虐貓就給當事人扣上「心理變態」「殺人犯」的帽子,但將心理壓力用虐待動物這種方式宣洩,顯然違背了生活常理,不可能也永遠不會成為大眾選擇。

或許有人認為,只是殺了兩隻貓而已,沒殺人也不違法,何必這麼認真。

這種觀點在筆者看來是站不住腳的。

第一,虐殺與宰殺,是有本質區別的。此次事件中,當事同學自我陳述,兩隻貓均被其抓著尾巴朝地面和牆體用力摔打致死,現場殘留血跡也足以說明,這就是實實在在的、殘忍的虐殺。雖然虐殺的過程,在這裡短短兩行就能夠說清楚,顯得雲淡風輕,似乎也並沒有那麼嚴重。但5月4日晚的會議中,筆者坐在當事同學對面,聽到其親口說出虐殺的全過程,毫不誇張地說,除了與筆者同時在場的人,任何旁觀者都無法體會筆者當時的心情。這種殘忍的虐殺方式,不是說一個人勇敢一下就能做到的,貓和人一樣都是鮮活的生命個體,遭受到傷害時都會極力掙扎反抗,有很多殺人未遂的案件,就是因為被害人不斷的掙扎過程使施暴者產生了惻隱之心。試問有多少普通人,會肯定自己能像當事人那樣,在貓的劇烈掙扎之下依然能夠痛下殺手?

當然沒多少人會。所以人類食用各種家禽牲畜,都會選擇速死的方式,而不會採取漫長、殘忍、血腥的殺戮手段。這也就是為什麼,宰殺在我們看來習以為常,而虐殺顯得尤為恐怖的原因。

第二,當代中國尚無反對虐待的相關法律規定,校園動保的理念之一,也承認人權首位、學生安全第一。但人權首位是對於人類自身的保護措施,不是欺凌、虐殺動物的借口;法律的不完備是社會發展進程中的必然階段,不是逃避譴責、無視道德的遮羞布。毀壞一輛共享單車的二維碼將其據為己用,或許很難被追究責任,但仍然是損害社會公德的行為;網路造謠傳謠、肆意抹黑言語暴力他人,或許在現實生活中不會被輕易確定身份,但仍舊會成為眾矢之的為人不齒;中國法律沒有承認同性婚姻合法,也不代表LGBT人群就應該遭到歧視與仇恨。

法律是用來約束人們行為的,但與此同時,身處社會,人們還要接受基本的道德、文明約束。法律的不完善,是社會各界需要解決、改進的目標,而不是鑽空子的理由。中國傳統文化中一直在講求「慎獨」的理念,即人前人後心志與行為始終如一,不因為沒有監督與約束而肆意妄為。在法律不完備的今天,這樣的理念尤為適用,且恰恰是鑒定一個民族是否具備文明素養的標準之一。回到虐貓這件事上,即使當事人的行為不違法,但這種殘忍的手段是不會被大眾所接受的,因此造成的惡劣影響也不會因為一句「不違法」就隨之消失,既然這樣的負面後果存在,虐貓就不單單是一種個人行為,不可以僅憑人類比動物高貴、不傷人不違法得到原諒。

4、協會工作不足與反思

(1)在保護隱私方面仍未做到完美,協會成員收到當事人私信道歉之後截圖放在群里討論,卻因宣傳不到位的疏忽使截圖外流,造成協會外同學朋友圈轉發擴散。雖然及時制止、僅造成小範圍傳播,也足以警示協會,在以後的工作中加強培訓與教育。

(2)5.4當晚因急於安撫校內外激憤情緒,公眾號推送部分言辭不嚴謹、表達不到位,造成誤解。今後宣傳工作應加強審核,避免類似失誤。

(3)進一步加快流浪貓領養以及群護統計工作,防止動物受到其他外來傷害。

5、關於知乎

前面已經說過,將此事件公佈於知乎,並不是協會行為。不過既然被放出來了,我們也有機會看到各種各樣不同的聲音,在此依舊是對支持、理解我們的關注者表示感謝。

互聯網本就是輿論開放的平台,協會所做的工作被公之於眾,聲援與質疑都在意料之中。關於協會日常工作和校園動物保護究竟在做什麼,大家可移步本人主頁文章《如何看待校園校園動物保護》zhuanlan.zhihu.com/p/26,會有較為詳盡的解釋。至於本次虐貓事件,從情感上或現實狀況來看,協會的介入都合情合理,既然認定介入的結果要好於袖手旁觀,協會就會繼續做下去。

由於立足北航校園內,在此過程中協會成員明顯認識到,北航師生職工與網路旁觀者的態度大相徑庭。生活在學校里的人,聽聞這樣的事,喜歡動物的會譴責虐貓行為,對動物無感的也會擔心放任這種行為會給自身安全帶來威脅。反觀一些抓著協會有無權力介入、質疑處理方案的網友,其實也不難理解,畢竟事不關己,除了在知乎上發表言論,似乎也沒有其他辦法證明自己的存在了。或許在旁觀者看來,處理事件的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做到盡善盡美,總有可以指摘之處。對於真正關注此事件、對於如何處理等問題提出建議的網友,協會衷心表示感謝,這是促進協會更好展開工作的機會。但是對於無理挑釁、過度質疑而偏離話題本身的行為,協會也無意多費口舌,公道自在人心。

或許協會真如一些人所願,從一開始就不干涉學校處理、而學校又選擇息事寧人之後,知乎會出現另外一個熱門問題:「如何看待北航流浪貓被虐殺、而該校動物保護協會不管不顧的行為?」

誰知道呢。

感謝閱讀至此。總而言之,發生這樣的事是任何人都不希望看到的。目前校園動物保護在全國各高校已被普遍接受,校園內流浪貓狗大多都會受到同學們的友善對待,相信虐貓事件僅僅是個例,應當引起社會各界對於學生心理健康、動物保護的重視,但不會因此否定高校學生素質以及道德水平。協會對於此事件的跟進會持續進行,公眾號、網路平台的發聲也不僅僅是為了譴責,更多的還是希望起到警示作用,促進學生、工作人群合理疏導心理壓力,不要選擇欺凌動物的方式。歸根結底,還是呼籲大家,可以不愛,但請不要傷害。

最後放下兩隻貓咪的照片,願你們是最後的受害者。

如果想了解關於北航關愛動物協會更多信息,歡迎掃碼關注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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