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有哪些特徵?
02-10
史蒂夫·哈桑 (Steve Hassan) 的精神控制研究對邪教的定義和特徵研究比較具代表性。在2000年出版的《釋放束縛:使人們能夠為自己著想》(Releasing the Bonds: Empowering People to Think for Themselves)一書中,他分別從行為、資訊、思維和情緒四個方面對邪教作出描繪:
1.行為控制
居住環境,家庭,同居者,往來者受到規範。
衣著打扮等受到規範。
食物受到規範。睡眠受到規範。無自由消閑的空間。教義的授課及組織活動(如念經文等)佔去人最大部份的時間。
主要決定不能自作,必先取得批准。須要彙報思想,把自己感受與行動報告給上層成員。有責罰制度。集體思維高於個人。強硬的規條。
須要依賴和服從。
2.資訊控制
使用謊言,包括控制消息,歪曲資訊。
減低教外信息的散布或不鼓勵接觸這些,包括對該教批評的話,或使成員過度忙碌以至無暇接觸外界。形成成教內和教外對立的局面,由教主決定誰人可知什麼。鼓勵教徒互相舉報,成立相互監督制度。
大量並廣泛使用教義和由教派傳播的信息,並大肆宣傳。
3.思維控制
邪教把教義定為真理,宣揚非黑即白的兩元思維論。
使用特殊語言代替常規的思想表達。
壓制思考,只容許「好」及「正確」的想法,否定批判、理性想法以及建設性的批評。使用冥想,詠唱咒語和禱告。不能批評教主或教義。不容納別的信仰。
4.情緒控制
相信所有問題都是自己的錯而高層成員是不會錯的。
過度誇大罪惡感。過度誇大恐懼,包括怕自己做決定,怕外界,怕敵人,怕失去救贖,怕離開教派,怕遭否定。使用過大的情緒波動來控制人。公開悔罪。出現非理性的恐懼,比如害怕領導人,害怕離開,不會反駁領導,如離開即對前途無信心。教外沒有快樂可言,故不能離去,離開即有禍,厭惡離去者,離去即屬墮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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