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信基督就要下地獄,這樣的話神的寬容和愛在哪裡?


我就講個東正教的傳統:

布爾加科夫在《東正教——教會學說概要》P227~228,也這樣寫道過:對外人,也就是不屬於教會或脫離教會的人,教會不作判斷,把他們交給上帝的仁慈。上帝將那些在此生不認識基督和未入基督的教會的人的陰間命運(Sheol,答主注,這並非是但丁在《神曲》中的充斥酷刑之地,而是指一種遠離生命的混沌狀態),放人未知之列。但這裡也照進了希望之光,因為教會有關於基督下陰間並在陰間裡布道的學說,這種佈道是面向前基督教的所有人類的。可以確定地說,上帝"願意萬民得救,明白真道"。

這類的思想叫做"萬民復歸論"(apokatastasis),這在卡帕多西亞三教父中的「尼薩的格列高利」的思想里就有,也一直在某種程度上,影響著基督教的東方神學。尼薩的格列高利就認為,是所有的靈魂都會最後被「神化」到新世界之中;惡是會被消滅,但未必是以某些具體個體被消滅的形式。


造地獄者不下地獄,誰下地獄!

就算某人一生都在做惡,從未做過一件好事,罪貫滿盈。

那麼用一百年的極刑折磨他就夠了吧?

如果不解恨,他傷害了六十億人,那麼每人折磨他一百年,折磨六千億年總該夠了吧!

但你們說還不夠,要折磨人家無窮年,六千億年在無窮面前也是極小的啊。

你們折磨人家無窮年,這不是出於愛,也不是出於正義,而是出於你們的惡,出於你們的變態享受。(即:「神從不信者身上得榮耀」 的恐怖教義)

如果就因別人不信你,你就折磨人家無窮年,這樣的存在才真是罪大惡極。

因此,造地獄者不下地獄,誰下地獄!


「不信上帝就下地獄」,這個過分簡單化的說法,有時候會帶給人一種誤解——「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聖經清楚指明:自始祖墮落以來,罪已玷污了每個人的生命,包括你,也包括我,無論大小,都被罪所玷污。《羅馬書》6:23說:「罪的工價乃是死。」我們中間每一個人都要承受肉體死亡以及靈魂永遠沉淪的結局。「人會下地獄」不是基督徒用來詛咒別人的話,而是基督徒的信念之一。因為人人都是有罪的,都面臨靈魂永遠沉淪的危險。

同時,基督徒還相信,因為上帝愛世人,差遣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成為替罪羔羊,讓所有願意信靠耶基督的罪人,不但免於沉淪,並且得到永生。

由此可見,「下地獄」是「不信耶穌」的必然結果,但「不信耶穌」不是「下地獄」的原因,「罪」才是「下地獄」的原因。人不是處在在天堂地獄的「中間地帶」,信的人被上帝拉到天堂,不信的人被上帝踹到地獄去。事實是,罪把人拉到地獄裡面去,而出於白白的恩典,上帝拯救那些相信耶穌基督的人。


一群人在天上往下掉,一個叫耶穌的人也跟著往下跳,然後在掉落的途中,給每個人發了一個降落傘。

然後他說,把我給你的降落傘打開,不然你會摔死。

你再體會一下「不信基督就要下地獄」這句話。


喂喂,基督徒可是為印第安人設立了感恩節的,你再說一遍你看不到「寬容和愛」試試?


小時候我摔壞過爸爸的眼鏡,我以為他會打我罵我,不過他只是說了沒關係,下次不要拿爸爸的眼鏡到處玩,然後他買了一副新的眼睛。一直待到了我高中才換。我爸給我的錯誤買了單(購買了一副新眼鏡),我沒為自己的行為(摔壞眼鏡)付出任何代價。

上大學的時候剛考了車牌,開了我們家的車,停車的時候蹭到停車場裡面的柱子,漆掛掉一大塊。我爸沒關係,下次小心點,他付了修理費用,我又沒有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任何代價。因為他是我爸,他會原諒我的很多非原則性錯誤。

但所有的原諒都是有代價的,總有人要為某些人的魯莽、失責、疏漏、甚至犯罪買單。假設有親戚家的熊孩子來到你房間里把你珍藏了十多年的各種手辦糟蹋成碎片,你大可以大方地說,沒關係,我可以原諒。但是你就要承受失去心愛之物的懊惱和悲痛,並花費數倍的價錢來重新購置你的珍藏物。

人的一生會犯下很多」罪惡「,有些是無心而犯的,有些卻是故意為之,顯現出為人醜惡的一面。相信知乎上的用戶絕大部分都是心智健全的守法公民,雖然可以斷言沒有一個人一生從頭到尾都恪守了最高的道德行為標準,但是也應該沒有做過什麼傷天害理慘絕人寰的事,甚至大部分時候樂於助人團結鄰里樂觀開朗友愛向上,按照世俗的標準,是絕對可以夠格上天堂。

然而,此處就出現問題了。上帝當然是絕對仁慈絕對寬容的,他希望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在天堂和他共享永恆的生命和快樂,但是同時他也是絕對聖神和絕對公正的,他的天堂怎麼能夠容忍一絲的罪惡。如果你認為自己沒有完整恪守過內心令人敬畏的道德標準,連你自己都說服不了,你怎麼去過上帝那關。

不過,上帝能夠原諒,而且他承擔了原諒的代價,上帝自己在十字架上以卑微軟弱的人類肉體承受巨大羞辱痛苦和絕望。他聖神公正的一面不允許我們逃過懲罰,而他慈愛寬容的一面讓他自願代替我們接受懲罰,在十字架的救贖中,他的內心得到調和,他的矛盾得以解決,他可以寬容地接受我們每一個有罪的靈魂。

可是,如果這個靈魂到了這個時候還拒絕這份原諒的代價,我不要,我不信,我是一個好人,我一定會上天堂。那麼,真的是連上帝都幫不了你了。。。


我轉一篇文章很好的說明了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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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聖經里描述的上帝比佛經里描述的佛陀境界差別這麼大

我相信這個問題在之前肯定別人也討論過。當然我不是佛教徒,但是標題所談問題是很明顯的。

  首先2個宗教都認為存在天堂和地獄(也許佛經里對天堂的叫法不同,叫做樂土之類)

  對佛教而言:天堂和地獄是一種客觀的規律存在,輪迴投胎也是一種自然規律存在,並不存在一個神設置了這些。也不存在神來判斷因果,因果導致的輪迴或者天堂地獄的分流只不過是一種客觀的規律,而不存在任何主觀的主動能動的判別。

  對基督教而言:天堂地獄是上帝主動設置創造出來的(因為萬物都是上帝造的,除了神自己,其他都是受造物)。天堂地獄的分流也是上帝判斷的結果

  上帝在對人類進行天堂地獄的分流時是末日審判,也就是說進入地獄的判斷是終局性,永久性的審判,也就是說在地獄中永遠折磨隔離一些生靈被定義為善的一部分(全善)而同時他卻自稱自己愛所有生靈,自己是全善的。而且所有這一切也源於聖經標榜的上帝全能。

  但是佛說:我不下地獄誰入地獄,佛認為地獄中的生靈也是可以轉化被救向善道的,但是佛並不標榜自己所謂全善,而是要求人們消滅差別心。而且佛也並不標榜自己的全能。他拯救所有生靈(包括地獄裡那些)的方式也並不是靠他們對他自己的崇拜和信仰,而是靠幫助他們一起來理解自己所發現的規律,從而擺脫厄運。而且佛似乎對全部生靈的完全拯救抱有如此大的信心和使命感,即使面對佛教承認的客觀規律性存在的地獄設置。「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眾生度盡,方正菩提"之類

  這些差別都讓人想起《道德經》里說的:「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較,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衆人之所惡,故幾於道。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動善時。夫唯不爭,故無尤。「

  似乎聖經里的上帝所做的一切就是「爭「,與其他各類信仰爭奪信徒,不信,不選擇他的就會永遠被判入他設下的地獄。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上帝標榜自己是全能的,他為何不在末日審判之後繼續拯救改造那些生靈,而要把他們判入地獄受苦?同時還說自己是全善全能的?

  同時,假設,佛對天堂地獄的存在完全是客觀規律的判斷是錯的,天堂地獄和他本身都是聖經里的上帝的受造物,那麼上帝也要把他判入地獄么,上帝如何處理他?如果佛在看到上帝之後仍然指責上帝的偽善,堅持他自己的判斷,要求入地獄。上帝會讓他去么?


中國人幾千年不信基督也照樣延續發展,西方人幾千年不信菩薩也沒有妨礙輪迴轉世。


天堂是耶穌的家,基督徒上了天堂以後做的事就是終日唱詩敬拜讚美 神。

只有逗比才會把不認識自己的陌生人或不相信自己的不懷好意者擄到家裡唱卡拉OK。

不信耶穌的人不能上天家一點都不殘忍,相反,非常文明非常君子,正正是尊重他人自由意志的體現。


在十字架上。


1.為什麼不信基督就要下地獄?

這個說法,表面上,貌似是聖經的原話推導出來的。先看原文:

約翰福音3章16-21節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如果你看過《蝙蝠俠前傳2:黑暗騎士》,小丑的最後一計是什麼?兩艘船,滿載乘客,一船是平民,一船是囚犯。各自拿著一個遙控器,可以引爆對方船上的炸彈。小丑要證明人性是惡的,在計劃中,當他的廣播發布的時候,兩船肯定爭先按下按鈕,引爆對船,來避免自己炸死。小丑認為,人之間,歸根結底是不信任的。

結果如何?小丑恰恰在根兒上失敗了,沒有一艘船按下按鈕。囚犯一方甚至先把遙控器扔進海里。這是眾人的決定。電影暫停,設想:如果每船只有一人,一個你,一個我,會如何?如果兩艘船裝著東西方兩大陣營,又如何?

有人估算過,世界各國的核儲備足夠毀滅人類十幾次。而遙控器,在少數人手中,只差沒有交換而已。是的,精確地說,是人類毀滅,不是地球毀滅,核戰之後,地球還在。萬能的神,他有能力重新造人,再續創世記,何必讓他的兒子受苦,歷盡羞辱,死在十字架?愛。

聖經的歷史性,和聖經預言的精確性,在知乎多有問答,這裡不做展開。直接就著聖經內容說,第一次人類大滅亡是大洪水——這場大洪水在各民族的原始記憶中都有口傳筆記,你看《賽德克巴萊》,甚至電影《2012》也幻想再來一次大洪水,當然只是電影——。而第二次滅亡,聖經明確地說,是烈火。這裡的烈火,我只能說「很可能」是核戰,但你我每天看到,身邊的自取滅亡,還少么?

彼得後書3章12節

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

大洪水之前,神讓挪亞造方舟,信從的人,可以進入方舟,躲避洪水。最後只有8個人進去,得活命。

烈火之前,耶穌基督就是我們的方舟。這是按聖經說的,我這篇回答不刪,到那天,如果知乎還能看,大家就知道是不是真的。

2.這樣的話神的寬容和愛在哪裡?

神的愛就在於,當我身在船上,拿著遙控器的時候,神告訴我,不要按。哪怕,即使對方按了,我粉身碎骨了,神也會給我一個更美的家。因為,全能的神愛我,神就是愛。

羅馬書8章32節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

而神的寬容就在於,他並沒有把我打昏、或者搶走這個遙控器——雖然他完全有這個能力,而且這樣似乎更安全——神讓遙控器留在我手中,讓我自己做這個選擇。

而當我做出按或不按、這個事關生命的決定的那一刻,我的身份是平民或囚犯,完全沒有分別。在神眼裡,只看這個決定,無論我過去有什麼罪,當我決定了扔掉按鈕,相信耶穌基督,我就是神的兒女。將這個選擇交給我,同樣是神的愛,如同父親對兒子一樣。

馬太福音9章10-13節

耶穌在屋裡坐席的時候,有好些稅吏和罪人來,與耶穌和他的門徒一同坐席。法利賽人看見,就對耶穌的門徒說:「你們的先生為什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飯呢?」耶穌聽見,就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提摩太前書2章4節

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

謝謝提問,我解釋的很粗略,可以私信或評論,一起學習。

願神的旨意成就在你、我生命中,好讓我們在災難的日子坦然無懼。


我上小學的時候,上午第二節課結束時有較長的休息時間,做完眼保健操後就留在教室里聽廣播

有一次某保險公司來學校推銷,在廣播里做廣告,說某學校的某同學生了重病,獲得大量保險賠款,安然脫險

然後又舉了個例子,說某學校某同學生了病,然而他是全班唯一沒買保險的那個學生,那麼保險公司會賠錢給他嗎?不會,因為雖然他很可憐,但他並沒有買保險

從那時起我就明白了一個道理


這句話如果是某位信徒對你講的,那麼顯然缺乏寬容和愛。

所謂的信基督,絕不是宗教意義的唱詩、禱告、聚會,說實話,信仰是奧秘,我也在尋求,不敢亂講誤導你。

關於上天堂,我覺得羅馬書第二章6、7節可以作為參考標準。

6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聽福音,知道基督是什麼,也不是每個人聽到基督的名會深受感動,不得不說很多信徒傳福音太過偏激,福音朋友不信是很正常的,當然我也有這個問題。


在我看來,這個問題是這麼回事。

對基督徒來說,天堂就是和神在一起,地獄就是永久的與神隔絕。

這一點才是重點。哪怕天堂里什麼都沒有,但是有神,哪怕地獄裡鳥語花香風景美好設施齊全七十二個處女,但是沒有神,真正的基督徒依然會選擇天堂。

對不信的人來說,就算是去基督徒口中的天堂,你也是遭罪,你去那幹嘛?


LS好多答案都啰嗦了……其實這個問題不在於你「不信基督就要下地獄」,而是「你其實一直泡在地獄裡,信基督可以讓你脫離地獄」

明明聖經里有一堆可以供你們論述的東西,一跟人傳教張嘴就是威脅恐嚇,有些傳教者真是需要在傳教之前記得多多祈禱上帝給你足夠的智慧去說服人才行啊……


不是不信基督就要下地獄,而是人因著罪的緣故都要下地獄,但是耶穌為大家贖罪,接受救恩的人就不用下地獄,簡單明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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