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該不該控槍?

關於控槍這事,小結一下:美國槍支致死的幾條原因近幾年都是自殺最多,犯罪受害其次,事故第三,正當防衛墊底,2013 年的數據分別是 21175,11208,505(來源見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PDF文件,第41頁)和 223(來源見美國聯邦調查局)。

有人會說那些自殺的人就算控了槍也會找其他的自殺方式,那我們就看看發表在美國流行病學雜誌上的論文,家中只要有槍,那麼家中有人死於兇殺案的概率就比沒槍家庭高(90%左右),有人死於自殺的概率也會上升(九倍左右)。注意,這裡說的是總體的「自殺」,而不是單純的槍支自殺,如果說即使死於槍支的自殺者控了槍也會找到其他方式的話,那麼家中有無槍支對於總體的死於自殺概率應是沒有什麼影響的,而不是會有九倍的差距。

其實仔細想想,槍支自殺執行時間短死亡率又很高,如果採用其他方式,那麼準備到執行的過程明顯要長得多,在此期間受到干預或者主動放棄的可能性明顯會更大。而且即使執行成功,非槍支自殺的搶救成功率顯然也要大得多,所以這個數據並不會讓人感到意外。

當然了,很多擁槍派這時候就會說自殺的人與我無關。但是他們對於意外事故的態度就很微妙了,哪怕他們自己願意接受自己可能會被別人用槍打死這個事實(儘管概率確實不算高),別人不願意接受,希望在公共場所禁槍(另注,大多數控槍派並不反對在家中持槍,而且這也受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保護),二者誰更合理?

最後,類似校園槍擊案這種大量槍擊事件雖然不幸,但也算是一個喚起公眾意識的機會,然而,這其實也有很多問題:一是怎樣的算是大量槍擊事件?按照定義,擊中四人及以上就算,但是如果按照這個標準,美國平均兩天就有一起(數據參見,均有媒體報道來源),然而媒體並不會總是全國性報道,真的要上頭條,得是很嚴重的案件;二是這類事件的死亡人數其實仍然是小數,2013年全年不超過三百人,如果只算嚴重案件的話,大概一百人都超不過。

而接下來的第三點在美國尤其重要(英澳就沒有這種事情),就是擁槍派根本就不認為控槍能解決這種事,以下幾種擁槍派觀點在發生嚴重的大量槍擊事件之後總能在美國媒體上看到(括弧內為我的評論):

認為這是因為槍支還不夠普及,所以沒有好人能在兇手開始行兇的第一時間反擊;(這論點為什麼不靠譜?如果你去過靶場,就該知道,如果你沒有一直訓練,那麼在冷靜沉著的情況下十米開外開槍打到人都很難,更何況發生大量槍擊案這種危急情況。)

認為就算控了槍壞人還是能拿到槍,所以沒用;(這論調就好比「就算家裡裝了鎖壞人想撬還是撬得開,所以乾脆別裝鎖了」,有人還會追加控槍之後好人拿不到,所以根據前面一點,不該控槍,然而前面一點並不靠譜。)

認為這種大量槍擊案是美國政府為了控槍營造出的陰謀,其實並沒有發生過。(這可不是我編出來的,請自行查找 James F. Tracy。我的反應?呵呵。)

當然了,關於控槍這事,能說的有很多,包括背景檢查,包括利用RFID技術減少事故的智能手槍,不過么,凡事扯上政治就不容易,全球氣候變化跟轉基因暫且如此,控槍又何嘗不是呢。

文 / UnknownC4 (科學公園作者。生物物理與計算生物學博士,現從事基因組學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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