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故事的第一段,三個人的故事。7.11
02-11
作者:葛政鏈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4478193/answer/110064394來源:知乎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7-11昏鍋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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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我放假回來了。。
噫!原來我也有【一覺醒來】的一天,可以,這很知乎夢。雖然平常抖機靈/開車的段子都沒什麼人看。。如果你喜歡我講故事的風格請務必關注我一波。好了我們開始吧。前天跟我爸又聊到這個問題。關於那段【吃力不討好】的原話是【我做這個決定幾乎就已經看到了三方面的阻力,1:你外婆必然會指責謾罵我們家多管閑事。2:其他親戚本不想管,但我們家管了,那以後就是我們家的事了。別指望有人幫你。3:我不求回報,我問心無愧,但你外婆從來就不這麼想,十幾年來都不這麼想,如果最後功成名就了,孩子是他們家的寶,如果廢了,是我們沒教好。】你沒看錯=-=,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我爸還是接了這個坑。我爺爺以一個農民的身份和認知,培養出了4個大學生。家教、三觀奇正無比。(上半年……走了,也是比較傳奇的一個老人,有機會寫寫爺爺的故事吧)到我爸這裡,寧有千萬種誤解,明知是個坑,只要心裡還有對正義的追求。就不會放棄。他想著,萬一孩子爭氣呢?
——雖然孩子一點也不爭氣所以這事最後還是崩了哈哈。——我爸和幾個叔叔,當過老師或者仍在職,早年間都容易不自覺的帶上【好為人師】的TAG。【76:舊習難改吧。】平心而論,換我,別說堅持7年。我連做這個決定都做不到。我來跟你們說說這個烏索克一家都做過些啥。1, 一個熊孩子的形成,熊家長必然是起到了言傳身教的作用外婆的故事外婆在我小的時候是個很和藹很慈祥的人,99年突然就變天了。因為那時候拆遷,需要辦一個什麼什麼證,證明老房子是你的,然後拿著證可以合理合法的走程序享受補助什麼。然後……外婆一言不合就開始做死了。跟我爸說:「我不辦證!辦什麼證?200塊錢不是錢?你是不是跟政府勾結起來要騙我錢?」我爸當時的表情:
「憑什麼要我自己出錢蓋房,你拆我房子就一分錢不給?」
講道理,1 為了省200塊錢你沒拿證,2國家給了你一塊地皮,並且允許蓋房自由發揮。「我不!,我就要證!國家坑我!你是不是跟政府勾結要騙我們家房子?!補助是不是被你吞了?!」我爸的內心獨白:2003年
縣城作死大賽年度冠軍獲獎作品!「什麼?找關係?你是不是跟政府勾結騙我錢?我要告你們!!!!!」告!你!們!你!們!們!是的,法制意識一言不合就上線了告政府。然後真的跟政府打了小五六年官司,嗯……熊孩子出生的時候還沒放棄。
現在都還沒放棄,逢年過節還要搞個上訪什麼的,但是人老了走不動,不了了之。當時這種轟動全城的大事,告政府誒!,哪個律師敢接,還真有。有什麼號稱市裡有人的啊,號稱省里有人的啊,號稱國務院里有人的啊,號稱middle south sea 里有人的啊。只要你花些銀子打通關節,縣政府分分鐘向你低頭,領導跪到你家門口謝罪。鬼TM信啊!是個人都知道是騙子啊。嗯……要按常理出牌我還寫這個故事幹嘛,沒錯啊外婆信了。覺得自家女婿想著法坑自己,覺著政府想著法坑自己,覺得素不相識的人對自己比對親娘還好,然後大把大把的給律師送錢。實際上那些就是個法律混子,起草了洋洋洒洒三萬字狀紙。給外婆一看(識字,但看不懂專業術語),加上一忽悠,就給忽悠瘸了。讓我想想,前後給了七八萬吧。等等,七八萬?70000-80000
為了一個2000的證?是你自己不繳的啊
難道要工作人員送上門請你繳?………………你以為他們沒試過?Naive!上門勸繳被趕出來了啊!我爸搞的里外不是人啊!然後外婆說:我不管,我要政府出來道歉,賠款,割地地割了啊!沒證都給你割了啊!所以說法律混子究竟告了誰呢?拆遷工作小組
其實就是個小組,幾個人。拆完那幾間老屋(不止我外婆家。)就散了。[我不是法律專業,很多事情憑記憶和感覺補完的,請不要較真。]然後告訴外婆,我們告的是政府。瞬間高大上了有沒有嚴格意義上說也對,因為這個事情最後是要過領導班子的。政府領導都不是壞人,沒事誰跟你過不去。但問題是,你當年自己不搞的啊。領導班子想了想,頭疼,算了,看誰還在,收集一下材料給辦了證吧。領導甲:老人家看著也挺可憐的。。乙:對呀對呀丙:要理解群眾。然後外婆:「我不!我要你們出來道歉,割地,賠款!」……當時縣裡領導在開會,得知此事,所有人都是這個反應: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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