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中:中文的常態與變態

//轉發。紀念余光中老先生。

//轉發並不代表認同其所有觀點,但這幾篇文章對我非常有啟發,足見老先生在語言方面的深厚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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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五四新文化運動以來,七十年間,中文的變化極大。一方面,優秀的作家與學者筆下的白話文愈寫愈成熟,無論表情達意或是分析事理,都能運用自如。另一方面,道地的中文,包括文言文與民間文學的白話文,和我們的關係日漸生疏,而英文的影響,無論來自直接的學習或是間接的潛移默化,則日漸顯著,因此一般人筆下的白話文,西化的病態日漸嚴重。一般人從大眾傳媒學到的,不僅是流行的觀念,還有那些觀念賴以包裝的種種說法;有時,那些說法連高明之士也抗拒不了。今日的中文雖因地區不同而互見差異,但共同的趨勢都是繁瑣與生硬,例如中文本來是說「因此」,現在不少人卻愛說「基於這個原因」;本來是說「問題很多」,現在不少人卻愛說「有很多問題存在」。對於這種化簡為繁、以拙代巧的趨勢,有心人如果不及時提出警告,我們的中文勢必越變越差,而地道中文原有的那種美德,那種簡潔而又靈活的語文生態,也必將面目全非。

中文也有生態嗎?當然有。措詞簡潔、句式靈活、聲調鏗鏘,這些都是中文生命的常態。能順著這樣的生態,就能長保中文的健康。要是處處違拗這樣的生態,久而久之,中文就會污染而淤塞,危機日漸迫近。

目前中文的一大危機,是西化。我自己出身外文系,三十多歲時有志於中文創新的試驗,自問並非語文的保守派。大凡有志於中文創作的人,都不會認為善用四字成語就是創作的能事。反之,寫文章而處處仰賴成語,等於只會用古人的腦來想,只會用古人的嘴來說,絕非豪傑之士。但是,再反過來說,寫文章而不會使用成語,問題就更大了。寫一篇完全不帶成語的文章,不見得不可能,但是很不容易;這樣的文章要寫得好,就更難能可貴。目前的情形是,許多人寫中文,已經不會用成語,至少會用的成語有限,顯得捉襟見肘。一般香港學生目前只會說「總的來說」,卻似乎忘了「總而言之」。同樣地,大概也不會說「一言難盡」,只會說「不是一句話就能夠說得清楚的」。

成語歷千百年而猶存,成為文化的一部分。例如「千錘百鍊」,字義對稱,平仄協調,如果一定要說成「千煉百錘」,當然也可以,不過聽來不順,不像「千錘百鍊」那樣含有美學。同樣,「朝秦暮楚」、「齊大非偶」、「樂不思蜀」等語之中,都含有中國的歷史。成語的衰退正顯示文言的淡忘,文化意識的萎縮。

英文沒有學好,中文卻學壞了,或者可說,帶壞了。中文西化,不一定就是毛病。緩慢而適度的西化甚至是難以避免的趨勢,高妙的西化更可以截長補短。但是太快太強的西化,破壞了中文的自然生態,就成了惡性西化。這種危機,有心人都應該及時警覺而且努力抵制。在歐洲的語文裡面,文法比較單純的英文恐怕是最近於中文的了。儘管如此,英文與中文仍有許多基本的差異,無法十分融洽。這一點,凡有中英文互譯經驗的人,想必都能同意。其實,研究翻譯就等於研究比較語言學。以下擬就中英文之間的差異,略略分析中文西化之病。

2

比起中文來,英文不但富於抽象名詞,也喜歡用抽象名詞。英文可以說「他的收入的減少改變了他的生活方式」,中文這麼說,就太西化了。英文用抽象名詞「減少」做主詞,十分自然。中文的說法是以具體名詞,尤其是人,做主詞:「他因為收入減少而改變生活方式」,或者「他收入減少,乃改變生活方式」。

中文常用一件事情 (一個短句) 做主詞,英文則常用一個名詞 (或名詞片語)。「橫貫公路再度坍方,是今日的頭條新聞」,是中文的說法。「橫貫公路的再度坍方,是今日的頭條新聞」,就是英文語法的流露了。同理,「選購書籍,只好委託你了」是中文語法。「書籍的選購,只好委託你了」卻是略帶西化。「推行國語,要靠大家努力」是自然的說法。「推行的國語,要靠大家的努力」卻嫌冗贅。這種情形也可見於受詞。例如「他們杯葛這種風俗的繼續」,便是一句可怕的話。無論如何,「杯葛繼續」總嫌生硬。如果改成「他們反對保存這種風俗」,就自然多了。

英文好用抽象名詞,其結果是軟化了動詞,也可以說是架空了動詞。科學、社會科學與公文的用語,大舉侵入了日常生活,逼得許多明確而有力動詞漸漸變質,成為面無表情的片語。下面是幾個常見的例子:

apply pressure: press

give authorization: permit

send a communication: write

take appropriate action: act

在前例之中,簡潔的單音節動詞都變成了含有抽象名詞的片詞,表面上看來,顯得比較堂皇而高級。例如 press 變成了 apply pressure,動作便一分為二,一半馴化為靜止的抽象名詞 pressure,一半淡化為廣泛而籠統的動詞 apply。巴仁 (Jacques Barzun)與屈林 (Lionel Trilling) 等學者把這類廣泛的動詞叫做「弱動詞」(weak verb)。他們說:「科學報告不免單調而冷淡,影響之餘,現代的文體喜歡把思路分解成一串靜止的概念,用介詞和通常是被動語氣的弱動詞連接起來。」

巴仁所謂的弱動詞,相當於英國小說家奧韋爾所謂的「文字的義肢」(verbal false limb) 。當代的中文也已呈現這種病態,喜歡把簡單明了的動詞分解成「萬能動詞+抽象名詞」的片詞。目前最流行的萬能動詞,是「作出」和「進行」,惡勢力之大,幾乎要吃掉一半的正規動詞。請看下面的例子:

(一) 本校的校友對社會作出了重大的貢獻。

(二) 昨晚的聽眾對訪問教授作出了十分熱烈的反應。

(三) 我們對國際貿易的問題已經進行了詳細的研究。

(四) 心理學家在老鼠的身上進行試驗。

不管是直接或間接的影響,這樣的語法都是日漸西化的現象,因為中文原有的動詞都分解成上述的繁瑣片語了。前面的四句話本來可以分別說成

(一) 本校的校友對社會貢獻很大。

(二) 昨晚的聽眾對訪問教授反應十分熱烈。

(三) 我們對國際貿易的問題已經詳加研究。

(四) 心理學家用老鼠來做試驗。(或:心理學家用老鼠試驗。)

巴仁等學者感概現代英文喜歡化簡為繁、化動為靜、化具體為抽象、化直接為迂迴,到了「名詞成災」(noun-plague) 的地步。學問分工日細,各種學科的行話術語,尤其是科學與社會科學的「夾杠」,經過本行使用,外行借用,加上「新聞體」(journalese) 的傳播,一方面固然使現代英文顯得多彩多姿,另一方面卻也造成混亂,使日常用語斑駁不堪。英國詩人格雷夫斯 (Robert Graves, 1895-1986) 在短詩(耕田) (Tilth) 里批評這現象說:

Gone are the sad monosyllabic days

When "agricultural labour"still was tilth;

And "00% approbation", praise;

And "pornographic modernism", filth-

And still I stand by tilth and filth and praise.

「名詞成災」的流行病里,災情最嚴重的該是所謂「科學至上」(scientism)。在現代的工業社會裡,科學早成顯貴,科技更是驕子,所以知識分子的口頭與筆下,有意無意,總愛用一些「學術化」的抽象名詞,好顯得客觀而精確。有人稱之為「偽術語」(pseudo-jargon)。例如:明明是 firstst step,卻要說成 initial phase:明明是letter,卻要說成 communication,都屬此類。

中文也是如此。本來可以說「名氣」,卻憑空造出一個「知名度」來,不說「很有名」,卻要迂迴作態,貌若高雅,說成「具有很高的知名度」,真是酸腐可笑。另一個偽術語是「可讀性」,同樣活躍於書評和出版廣告。明明可以說「這本傳記很動人」,「這本傳記引人入勝」,或者乾脆說「這本傳記很好看」,卻要說成「這本傳記的可讀性頗高」。我不明白這字眼怎麼來的,因為這觀念在英文里也只用形容詞 readable而不用抽象名詞 readability。英文會說:The biography is highly readable,卻不說The biography has high readability。此風在台灣日漸囂張。在電視上,記者早已在說「昨晚的演奏頗具可聽性」。在書評里,也已見過這樣的句子:「傳統寫實作品只要寫得好,豈不比一篇急躁的實驗小說更具可看性?」

我實在不懂那位書評家以不能說「豈不比一篇……更耐看 (更動人)?」同理,「更具前瞻性」難道真比「更有遠見」要高雅嗎?長此以往,豈不要出現「他講的這件趣事可笑性很高」一類的怪句?此外,「某某主義」之類抽象名詞也使用過度,英美有心人士都主張少用為妙。中國大陸文章很愛說「富於愛國主義的精神」,其實頗有語病。愛國只是單純的情感,何必學術化為主義?如果愛國也成主義,我們不是也可以說「親日主義」、「仇美主義」、「懷鄉主義」?其次,主義也就是一種精神,不必重複,所以只要說「富於愛國精神」就夠了。

名詞而分單數與複數,是歐語文的慣例。英文文法的複數變化,比起其它歐洲語文來,單純得多。請看「玫瑰都很嬌小」這句話在英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義大利文里的各種說法:

The roses are small.

Les roses sont petites.

Die Rosen sind klein.

Las rosas son chiquitas.

Le rose sono piccole.

每句話都是四個字,次序完全一樣,都是冠詞、名詞、動詞、形容詞。英文句里,只有動詞跟著名詞變化,其它二字則不分單、複數。德文句里,只有形容詞不變。法文、西班牙文、義大利文的三句里,因為做主詞的名詞是複數,其它的字全跟著變化。

幸而中文的名詞沒有複數的變化,也不區分性別,否則將不勝其繁瑣。舊小說的對話里確有「爺們」、「娘們」、「ㄚ頭們」等複數詞,但是在敘述的部分,仍用「諸姐妹」、「眾ㄚ鬟」。中文要表多數的時候,也會說「民眾」、「徒眾」、「觀眾」、「聽眾」,所以「眾」也有點「們」的作用。但是「眾」也好,「們」也好,在中文裡並非處處需要複數語尾。往往,我們說「文武百官」,不說「官們」,也不說「文官們」、「武官們」。同理「全國的同胞」、「全校的師生」、「所有的顧客」、「一切乘客」當然是複數,不必再畫蛇添足,加以標明。不少國人惑於西化的意識,常愛這麼添足,於是「人們」取代原有的「人人」、「大家」、「大眾」、「眾人」、「世

人」。「人們」實在是丑陃的西化詞,林語堂絕不使用,希望大家也不要使用。電視上也有人說「民眾們」、「聽眾們」、「球員們」,實在累贅。尤其「眾、們」並用,已經不通。

中文詞不分數量,有時也會陷入困境。例如「一位觀眾」顯然不通,但是「觀眾之一」卻嫌累贅,也欠自然。「一位觀者」畢竟不像「一位讀者」那麼現成,所以,「一位觀眾來信說……」之類的句子,也只好由它去了。

可是「……之一」的泛濫,卻不容忽視。「……之一」雖然是單數,但是背景的意識卻是多數。和其它歐洲語文一樣,英文也愛說 one of my favorite actresses, oneof those who believe……, one of the most active promoters。中文原無「……之一」的句法,現在我們說「觀眾之一」實在是不得已。至於這樣的句子:

劉伶是竹林七賢之一。

作為竹林七賢之一的劉伶……

目前已經非常流行。前一句雖然西化,但不算冗贅。後一句卻惡性西化的畸嬰,不但「作為」二字純然多餘,「之一的」也文白來雜,讀來破碎,把主詞「劉伶」壓在底下,更是扭捏作態。其實,後一句的意思跟前一句完全一樣,卻把英文的語法 as oneof the Seven Worthies of Bamboo Grove, Liu Ling……生吞活剝地搬到中文裡來。所以,與其說「作為竹林七賢之一的劉伶以嗜酒聞名」,何不平平實實地說「劉伶是竹林七賢之一,以嗜酒聞名」?其實前一句也盡有辦法不說「之一」。中文本來可以說「劉伶乃竹林七賢之同儕」;「劉伶列於竹林七賢」;「劉伶躋身竹林七賢」;「劉伶是竹林七賢的同人」。

「竹林七賢之一」也好,「文房四寶之一」也好,情況都不嚴重,因為七和四範圍明確,同時邏輯上也不能徑說「劉伶是竹林七賢」,「硯乃文房四寶」。目前的不良趨勢,是下列這樣的句子:

紅樓夢是中國文學的名著之一。

李廣乃漢朝名將之一。

兩句之中。「之一」都是蛇足。世間萬事萬物都有其同儔同類,每次提到其一,都要照顧到其它,也未免太周到了。中國文學名著當然不止一部,漢朝名將當然也不會祇有一人,不加上這死心眼的「之一」,絕對沒有人會誤會你孤陋寡聞,或者掛一漏萬。一旦養成了這種惡習,只怕筆下的句子都要寫成「小張是我的好朋太之一」,「我不過是您的平庸的學生之一」,「他的嗜好之一是收集茶壼」了。

「之一」之病到了香港,更變本加厲,成為「其中之一」。在香港的報刊上,早已流行「我是聽王家的兄弟其中之一說的」或者「戴維連一直以來都是我最喜歡的導演其中之一」這類怪句。英文複數觀念為害中文之深,由此可見。

這就說到「最……之一」的語法來了。英文最喜歡說「他是當代最偉大的思想家之一」,好像真是精確極了,其實未必。「最偉大的」是抬到至高,「之一」卻稍加低抑,結果只是抬高,並未真正抬到至高。你並不知道「最偉大的思想家」究竟是幾位,四位嗎,還是七位,所以彈性頗大。兜了一個大圈子回來,並無多大不同。所以,只要說「他是一個大名人」或「他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就夠了,不必迂而回之,說什麼「他是最有名氣的人物之一」吧。

3

在英文里,詞性相同的字眼常用and來連接:例如 man and wife, you and I, back and forth。但在中文裡,類似的場合往往不用連接詞,所以只要說「夫妻」、「你我」、「前後」就夠了。同樣地,一長串同類詞在中文裡,也任其並列,無須連接:例如「東南西北」、「金木水火土」、「禮樂射御書數」、「柴米油鹽醬醋茶」皆是。中國人絕不說「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以及茶。」誰要這麼說,一定會惹笑。同理,中文只說「思前想後」、「說古道今」。可是近來and的意識已經潛入中文,到處作怪。港報上有過這樣的句子:

在政治民主化與經濟自由化的發展道路,台北顯然比北京起步更早及邁步更快,致在政經體制改革的觀念、行動、範圍及對象,更為深廣更具實質……

這樣的文筆實在不很暢順,例如前半句中,當做連接詞的「與」、「及」都不必要。「與」還可以說不必要,「及」簡直就要不得。後半句的「更為深廣更具實質」才像中文,「起步更早及邁步更快」簡直是英文。「及」字破壞了中文生態,因為中文沒有這種用法。此地一定要用連接詞的話,也只能用「而」,不可用「及」。正如 slow but sure在中文裡該說「慢而可靠」或者「緩慢而有把握」,卻不可說「慢及可靠」或者「緩慢與有把握」。「而」之為連接詞,不但可表更進一步,例如「學而時習之」,還可表後退或修正,例如「國風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誹而不亂」,可謂兼有and與but之功用。

目前的不良趨勢,是原來不用連接詞的地方,在 and 意識的教唆下,都裝上了連接詞;而所謂連接詞都由「和」、「與」、「及」、「以及」包辦,可是靈活而宛轉的「而」、「並」、「而且」等詞,幾乎要絕跡了。(※英:但也不要不當而而而!)

4

介詞在英文里的用途遠比中文裡重要,簡直成了英文的潤滑劑。英文的不及物動詞加上介詞,往往變成了及物動詞,例如 look after, take in皆是。介詞片語(prepositional phrase) 又可當作形容詞或助詞使用,例如 a friend in need,said it in earnest。所以英文簡直離不了介詞。中文則不盡然。「揚州十日、嘉定三屠」兩個片語不用一個介詞,換了英文,非用不可。

「歡迎王教授今天來到我們的中間,在有關環境污染的各種問題上,為我們作一次學術性的演講。」這樣不中不西的開場白,到處可以聽見。其實「中間」、「有關」等介詞,都是畫蛇添足。有一些聖經的中譯,牧師的傳道,不顧中文的生態,會說成「神在你的裡面」。意思懂,卻不像中文。

「有關」、「關於」之類,大概是用得最濫的介詞了。「有關文革的種種,令人不能置信」;「今天我們討論有關台灣交通的問題」;「關於他的申請,你看過了沒有?」在這句子里,「有關」、「關於」完全多餘。最近我擔任「全國學生文學獎」評審,有一篇投稿的題目很長,叫「關於一個河堤孩子的成長故事」。十三個字里,「關於」兩字毫無作用,「一個」與「故事」也可有可無。「關於」有幾個表兄弟,最出風的是「由於」。這字眼在當代中文裡,往往用得不妥:

由於秦末天下大亂,(所以) 群雄四起。

由於好奇心的驅使,我向窗內看了一眼。

由於他的家境貧窮,使得他只好休學。

英文在形式上重邏輯,喜歡交代事物物的因果關係。中文則不盡然。「清風徐來,水波不興」,其中當然有因果關係,但是中文只用上下文作不言之喻。換了是英文,恐怕會說「因為清風徐來,所以水波不興」,或者「清風徐來,而不興起水波」。上列的第一句,其實刪掉「由於」與「所以」,不但無損文意,反而可使文章乾淨。第二句的「由於好奇心的驅使」並沒有什麼大毛病 (注四),可是有點啰嗦,更犯不著動用「驅使」一類的正式字眼。如果簡化為「出於好奇,我向窗內看了一眼」或者「為了好奇,我向窗內看了一眼」,就好多了。第三句的不通,犯者最多。「由於他的家境貧窮」這種片語,只能拿來修飾動詞,卻不能當做主詞。這一句如果刪掉「由於」,「使得」一類交代因果的冗詞,寫成「他家境貧窮,只好休學」,反覺眉清目秀。

5

英文的副詞形式對中文為害尚不顯著,但也已經開始了。例如這樣的句子:

他苦心孤詣地想出一套好辦法來。

老師苦口婆心地勸了他半天。

大家苦中作樂地竟然大唱其民謠。

「苦」字開頭的三句成語,本來都是動詞,套上副詞語尾的「地」就降為副詞了。這麼一來,文章仍然清楚,文法上卻主客分明,太講從屬的關係,有點呆板。若把「地」一律刪去,代以逗點,不但可以擺脫這主客的關係,語氣也會靈活一些。

有時這樣的西化副詞片語太長,例如「他知其不可為而為之地還是去赴了約」,就更應把「地」刪掉,代之以逗點,使句法鬆鬆筋骨。目前最濫的副詞是「成功地」。有一次我不該為入學試出了這麼一個作文題目:〈國父誕辰的感想〉,結果十個考生里至少有六個都說:「國父孫中山先生成功地推翻了滿清。」這副詞「成功地」在此毫無意義,因為既然推而翻之,就是成功了,何待重複。同理,「成功地發明了相對論」、「成功地泳渡了直布羅陀海峽」也都是饒舌之說。天下萬事,凡做到的都要加上「成功地」,豈不累人?

6

白話文一用到形容詞,似乎就離不開「的」,簡直無「的」不成句了。在白話文里,這「的」字成了形容詞除不掉的尾巴,至少會出現在這些場合:

好的,好的,我就來。是的,沒問題。

快來看這壯麗的落日!

你的筆幹了,先用我的筆吧。

也像西湖的有里外湖一樣,麗芒分為大湖小湖兩部分。

他當然是別有用心的。你不去是對的。

喜歡用「的」或者無力拒「的」之人,也許還有更多的場合要偏勞這萬能「的」字。我說「偏勞」,因為在英文里,形容詞常用的語尾有-tive, -able, -ical, -ous等多種,不像在中文裡全由「的」來擔任。英文句子里常常連用幾個形容詞,但因語尾變化頗大,不會落入今日中文的公式。例如雪萊的句子:

An old, mad, blind, despised, and dying king──

一連五個形容詞,直譯過來,就成了:

一位衰老的、瘋狂的、瞎眼的、被人蔑視的、垂死的君王──

一碰到形容詞,就不假思索,交給「的」去組織,正是流行的白話文所以僵化的原因。白話文所以啰嗦而軟弱,虛字太多是一大原因,而用得最濫的虛字正是「的」。學會少用「的」字之道,恐怕是白話文作家的第一課吧。其實許多名作家在這方面都很隨便,且舉數例為證:

(一) 月光是隔了樹照過來的,高處叢生的灌木,落下參差的斑駁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彎彎的楊柳的稀疏的倩影,卻又像是畫在荷葉上。

(二) 最後的鴿群……也許是誤認這灰暗的凄冷的天空為夜色的來襲,或是也預感到風雨的將至,遂過早地飛回它們溫暖的木舍。

(三) 白色的鴨也似有一點煩躁了,有不潔的顏色的都市的河溝里傳出它們焦急的叫聲。

第一句的「參差的斑駁的黑影」和「彎彎的楊柳的稀疏的倩影」,都是單調而生硬的重迭。用這麼多「的」,真有必要嗎?為什麼不能說「參差而斑駁」呢?後面半句的原意本是「彎彎的楊柳投下稀疏的倩影」,卻不分層次,連用三個「的」,讀者很自然會分成「彎彎的、楊柳的、稀疏的、倩影」。第二句至少可以省掉三個「的」。就是把「灰暗的凄冷的天空」改成「灰暗而凄冷的天空」,再把「夜色的來襲」和「風雨的將至」改成「夜色來襲」、「風雨將至」。前文說過,中文好用短句,英文好用名詞,尤其是抽象名詞。「夜色來襲」何等有力,「夜色的來襲」就鬆軟下來了。最差的該是第三句了。「白色的鴨」跟「白鴨」有什麼不同呢?「有不潔的顏色的都市的河溝」,亂用「的」字,最是惑人。此句原意應是「顏色不潔的都市河溝」(本可簡化為)「都市的臟河溝」,但讀者同樣會念成「有不潔的、顏色的、都市的、河溝」。

目前的形容詞又有了新的花樣,那便是用學術面貌的抽象名詞來打扮。再舉數例為證:

這是難度很高的技巧。

他不愧為熱情型的人。

太專業性的字眼恐怕查不到吧。

「難度很高的」是什麼鬼話呢?原意不就是「很難的」嗎?同理,「熱情型的人」就是「熱情的人」;「太專業性的字眼」就是「太專門的字眼」。到抽象名詞里去兜了一圈回來,門面像是堂皇了,內容仍是空洞的。

形容詞或修飾語 (modifier) 可以放在名詞之前,謂之前飾,也可以跟在名詞之後,謂之後飾。法文往往後飾,例如紀德的作品 La Symphonie pastorale與 LesNourritures terrestres,形容詞都跟在名詞之後;若譯成英文,例如 The Pastoral Symphony,便是前飾了。中文譯為「田園交響樂」,也是前飾。

英文的形容詞照例是前飾,例如前引雪萊的詩句,但有時也可以後飾,例如雪萊的另一詩句:One too like thee--tameless, and swift, and proud 。至於形容詞片或子句,則往往後飾,例如:man of action, I saw a man who looked like yourbrother。(※英:此例極佳,請注意!)

目前的白話文,不知何故,幾乎一律前飾,似乎不懂後飾之道。例如前引的英文句,若用中文來說,一般人會不假思索說成:「我見到一個長得像你兄弟的男人。」卻很少人會說:「我見到一個男人,長得像你兄弟。」如果句短,前飾也無所謂。如果句長,前飾就太生硬了。例如下面這句:「我見到一個長得像你兄弟說話也有點像他的陌生男人。」就冗長得尾大不掉了。要是改為後飾,就自然得多:「我見到一個陌生男人,長得像你兄弟,說話也有點像他。」其實文言文的句子往往是後飾的,例如司馬遷寫項羽與李廣的這兩句:

籍長八尺余,力能扛鼎,才氣過人。

廣為人長,猿臂,其善射亦天性也。

這兩句在當代白話文里,很可能變成:

項籍是一個身高八尺,力能扛鼎,同時才氣過人的漢子。

李廣是一個高個子,手臂長得好像猿臂,天性就會射箭的人。

後飾句可以一路加下去,雖長而不失自然,富於彈性。前飾句以名詞壓底,一長了,就顯得累贅,緊張,不勝負擔。所以前飾句是關閉句,後飾句是開放句。

7

動詞是英文文法的是非之地,多少糾紛,都是動詞惹出來的。英文時態的變化,比起其它歐洲語文來,畢竟單純得多。若是西班牙文,一個動詞就會變出七十八種時態。中文的名詞不分單復與陰陽,動詞也不變時態,不知省了多少麻煩。(阿房宮賦) 的句子:「秦人不暇自哀,而後人哀之。後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就這麼一個「哀」字,若用西文來說,真不知要玩出多少花樣來。

中文本無時態變化,所以在這方面幸而免於西化。中國文化這麼精妙,中文當然不會拙於分別時間之先後。散文里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議論未定,而兵已渡河。」詩里說:「已涼天氣未寒時」。這裡面的時態夠清楚的了。蘇軾的七絕:「荷盡已無擎雨蓋,菊殘猶有傲霜枝。一年好景君須記,最是橙黃橘綠時。」裡面的時序,有已逝,有將逝,更有正在發生,區別得準確而精細。

中文的動詞既然不便西化,一般人最多也只能寫出「我們將要開始比賽了」之類的句子,問題並不嚴重。動詞西化的危機另有兩端:一是單純動詞分解為「弱動詞+抽象名詞」的複合動詞,前文已經說過。不說「一架客機失事,死了九十八人」,卻說「一架客機失事,造成九十八人死亡」,實在是迂迴作態。另一端是採用被動詞語氣。凡是及物動詞,莫不發於施者而及於受者。所以用及物動詞敘述一件事,不出下列三種方式:

(一) 哥倫布發現了新大陸。

(二) 新大陸被哥倫布發現了。

(三) 新大陸被發現了。

第一句施者做主詞,乃主動語氣。第二句受者做主詞,乃被動語氣。第三句仍是受者做主詞,仍是被動,卻不見施者。這三種句子在英文里都很普遍,但在中文裡卻以第一種最常見,第二、第三種就少得多。第三種在中文裡常變成主動語氣,例如「糖都吃光了」,「戲看完了」,「稿寫了一半」,「錢已經用了」。

目前西化的趨勢,是在原來可以用主動語氣的場合改用被動語氣。請看下列的例句

(一) 我不會被你這句話嚇倒。

(二) 他被懷疑偷東西。

(三) 他這意見不被人們接受。

(四) 他被升為營長。

(五) 他不被准許入學。

這些話都失之生硬,違反了中文的生態。其實,我們盡可還原為主動語氣如下:

(一) 你這句話嚇不倒我。

(二) 他有偷東西的嫌疑。

(三) 他這意見大家都不接受。

(四) 他升為營長。

(五) 他未獲准入學。

同樣,「他被選為議長」不如「他當選為議長」。「他被指出許多錯誤」也不如「有人指出他許多錯誤」。「他常被詢及該案的真相」也不如「常有人問起他該案的真相」。

目前中文的被動語氣有兩個毛病。一個是用生硬的被動語氣來取代自然的主動語氣。另一個是千篇一律只會用「被」字,似乎因為它發音近於英文的 by,卻不解從「受難」到「遇害」,從「挨打」到「遭殃」,從「輕人指點」到「為世所重」,可用的字還有許多,不必套一個公式。

8

中文的西化有重有輕,有暗有明,但其範圍愈益擴大,其現象愈益昭彰,頗有加速之勢。以上僅就名詞、連接詞、介詞、副詞、形容詞、動詞等西化之病稍加分析,希望讀者能舉一反三,知所防範。

常有樂觀的人士說,語言是活的,有如河流,不能阻其前進,所謂西化乃必然趨勢。語言誠然是活的,但應該活得健康,不應帶病延年。至於河流的比喻,也不能忘了兩岸,否則泛濫也會成災。西化的趨勢當然也無可避免,但不宜太快、太甚,應該截長補短,而非以短害長。

頗有前衛作家不以杞人之憂為然,認為堅持中文的常規,會妨礙作家的創新。這句話我十分同情,因為我也是「過來人」了。「語法豈為我輩而設哉!」詩人本有越界的自由。我在本文強調中文的生態,原為一般寫作說法,無意規範文學的創作。前衛作家大可放心去追逐繆思,不用礙手礙腳,作語法之奴。

不過有一點不可不知。中文發展了好幾千年,從清通到高妙,自有千錘百鍊的一套常態。誰要是不知常態為何物而貿然自詡為求變,其結果也許只是獻拙,而非生巧。變化之妙,要有常態襯托才顯得出來。一旦常態不存,餘下的只是亂,不是變了。

從西而不化到西而化之

余光中

新文學迄今已有六十年的歷史,白話文在當代的優秀作品中,比起二三十年代來,顯已成熟得多。在這種作品裡,文言的簡潔渾成,西語的井然條理,口語的親切自然,都已馴馴然納入了白話文的新秩序,形成一種富於彈性的多元文體。這當然是指一流作家筆下的氣象,但是一般知識分子,包括在校的大學生在內,卻欠缺這種選擇和重組的能力,因而所寫的白話文,惡性西化的現象正日益嚴重。究其原因,讀英文的直接作用,看翻譯的間接默化,都有影響。所謂翻譯,並不限於譯書與譯文,凡舉報紙、電視、廣播等大眾媒介慣用的譯文體,也不無污染之嫌。有時候,文言也可以西化的。例如「甘乃迪總統曾就此一舉世矚目之重大問題,與其白宮幕僚作深夜之緊急商討」一句,便是半吊子文言納入西文句法後的產品。中文通達的人面對無所不在的譯文體,最多感到眼界不清耳根不靜,頗為惱人。中文根抵原就薄弱的人,難逃這類譯文體的天羅地網,耳濡目染,久而習於其病,才真是無可救藥。

我曾另有文章抽樣評析成名作家筆下西化的現象,下文我要從目前流行的西化用語和句法之中,舉出一些典型的例子來,不但揭其病狀,還要約略探其病根。我只能說「約略」,因為目前惡性西化的現象,交莖牽藤,錯節盤根,早已糾成了一團,而溯其來源,或為外文,或為劣譯,或為譯文體的中文,或則三者結為一體,渾沌而難分了。

1、那張唱片買了沒有?

買了(它了)。

(它)好不好聽?

(它)不太好聽。

2、你這件新衣真漂亮,我真喜歡(它)。

3、他這三項建議很有道理,我們不妨考慮(它們)。

4、花蓮是台灣東部的小城,(它)以海景壯美聞名。

5、舅舅的雙手已經喪失了(它們的)一部分的靈活性了。

西化病狀很多,濫用代名詞是一種。前面五句括弧里的代名詞或其所有格,都是多餘的,代名詞做受詞時更常省去。文言里的「之」卻是例外:李白詩句「青天有月來幾時?我今停杯一問之」正是如此。第五句整句西而不化,問題還不止於濫用代名詞所有格。其實「還原」為自然的中文,無非是「舅舅的雙手已經有點不靈了」。

6、一年有春、夏、秋和冬四季。

7、李太大的父親年老和常生病。

8、我受了他的氣,如何能忍受和不追究?

9、同事們都認為他的設計昂貴和不切實際。

目前的中文裡,並列、對立的關係,漸有給「和」字去包辦的危機,而表示更婉轉更曲折的連接詞如「而」。「又」、「且」等,反有良幣見逐之虞。這當然是英文的and在作怪。在英文里,名詞與名詞,形容詞與形容詞,副詞與副詞,甚至介系詞與介系詞,一句話,詞性相同的字眼之間,大半可用and來連接,但在中文裡,「和」、「及」、「與」等卻不可如此攬權。中文說「笑而不答」,「顧而樂之」,「顧左右而言他」,何等順暢;一旦西化到說成「笑但不答」,「顧與樂之」,「顧左右以及言他」,中文就真完了。此外,中文並列事物,往往無須連接詞,例如「生老病死」、「金木水火土」等,都不應動員什麼連接詞。句6當然應刪去「和」字。句7可作「年老而多病」或「年老多病」。句8可以「而」代「和」,句9亦然。

10、(關於)王教授的為人,我們已經討論過了。

11、你有(關於)老吳的消息嗎?

12、(關於)這個人究竟有沒有罪(的問題),誰也不敢判斷。

介系詞用得太多,文句的關節就不靈活。「關於」。 「有關」之類的介系詞在中文裡越來越活躍,都是about、concerning、with regard to等的陰影在搞鬼。前面這三句里,刪去括弧內的字眼,句法一定乾淨得多。有人曾經跟我抬杠,說「關於老吳的消息」是聽別人說的,而「老吳的消息」是直接得自老吳的,怎可不加區別?英文里 hear from和 hear of確是判然有別,但在中文裡,加不加「關於」是否可資區別,卻不一定。加上「關於」,是否就成間接聽來,不加「關於」,是否就來自老吳自己,在中文裡還作不得准。所以這一點「精密」還只是幻覺。

13、作為一個中國人,我們怎能不愛中國?

14、作為一個丈夫的他是失敗的,但是作為一個市長的他卻很成功。

15、緹縈已經盡了一個作為女兒的責任了。

表示身份的介系詞早已滲透到中文裡來了。其實在中文裡,本來只用一個「做」字。句14大可簡化成:「他做丈夫雖然失敗,做市長卻很成功。」句15也可改為: 「緹縈已經盡了做女兒的責任了。」句13的毛病,除了「作為」之外,還有單複數不相符合,最自然的說法該是:「身為中國人,怎能不愛中國?」

16、(對於)這件事,你們還沒有(作出)決定嗎?

17、敵方對我們的建議尚未作出任何的反應。

18、對法西斯的暴政他(作出)強烈的抗議。

19、報界對這位無名英雄一致作出哀痛與惋惜。

20、兄弟兩人爭論一夜,最後還是哥哥(作出)讓步。

在英文里,許多東西都可以「作出」來的:賺錢叫「做錢」,求歡叫「做愛」,眉目傳情叫「做眼色」,趕路叫「做時間」,生火叫「做火」,生事叫「做麻煩」,設計叫「做計劃」,決策叫「做政策」。在中文裡,卻不是這種做法。近年來,「作出」一語日漸猖撅,已經纂奪了許多動詞的正位。這現象目前在祖國大陸上最為嚴重,香港也頗受波及。結果是把許多現成而靈活的動詞,貶成了抽象名詞,再把這萬事通的「作出」放在前面,湊成了一個刻板無趣蒼白無力的「綜合動詞」。以前 「建議」原是自給自足獨來獨往的動詞——例如「他建議大家不妨和解」——現在卻變成了「作出建議」綜合動詞里的受詞。其實「建議」之為動詞,本來就已是一個動詞(建)加名詞(議)的綜合體,現在無端又在前面加上一個極其空泛的動詞(作出),不但重複,而且奪去了原來動詞的生命,這真是中文的墮落。近年來這類綜合動詞出現在報刊和學生習作之中,不一而足:硬牽到「作出」後面來充受詞的字眼,至少包括「主動」、「貢獻」、「讚歎」、「請求」、「犧牲」、「輕視」、「討論」、「措施」等等,實在可怕!其實這些字眼的前面,或應刪去這萬惡的「作出」,或應代以他詞。例如「採取主動」,「加以討論」,「極表輕視」,就比漫不經心地代人公式來得自然而道地。

在現代英文里,尤其是大言誇誇的官樣文章,也頗多這種病狀:《一九八四》的作者歐威爾在《政治與英文》(Politics and the English Language: by George Orwell)里早已慨乎言之。例如原來可用單純明確的動詞之處,現在大半代以冗長雜湊的片語原來可說cause,現卻說give rise to;同樣地, show, lead, serve to, tend to等也擴充門面,變成了make itself felt, play a leading role in, serve the purpose of, exhibit a tendency to。歐威爾把prove, serve, form, play, render等一拍即合的萬能動詞叫「文字的義肢」( verbal false limb)。「作出」,正是中文裡的義肢,裝在原是健全卻遭摧殘的動詞之上。

21、杜甫的詩中存在著濃厚的人民性。

22、台北市的交通有不少問題(存在人)

23、中西文化的矛盾形成了代溝(的存在)。

24、旅伴之間總難免會有磨擦(的發生)。

25、我實在不知道他為什麼要來香港(的原因)。

「有」 在中文裡原是自給自足的大好動詞,但早期的新文學裡偏要添上蛇足,成為「有著」,甚至「具有著」,已是自找麻煩。西化之後,又有兩個現象:一是把它放逐,代以貌若高雅的「存在」;一是仍予保留,但覺其不堪重任,而在句未用隆重的「存在」來鎮壓。這大概也算是一種「存在主義」吧。句21中「存在著」三字,本來用一個「有」字已足。不然,也可用「富於」來代替「存在著濃厚的」。至於句24末之「發生」及句25末之「原因」,也都是西化的蛇足,宜斬之。

26、截至目前為止,劫機者仍未有明確的表示。

27、《漢姆萊特》是莎士比亞的名劇(之一)。

28、李白是中國最偉大的詩人之一。

29、在一定的程度上,我願意支持你的流行歌曲凈化運動。

30、陳先生在針灸的醫術上有一定的貢獻。

英文文法有些地方確比中文精密,但絕非處處如此。有時候,這種精密只是幻覺,因為「精密」的隔壁就住著「繁瑣」。中文說「他比班上的同學都強」,英文卻要說 「他比班上的任何其他同學都強」。加上「任何其他」,並不更精密多少,就算精密一點,恐怕也被繁瑣抵消了吧。英文的說法,如果細加分析,當會發現「任何」 的意思已經包含在「都」里;至於「其他」二字,在表面上的邏輯上似乎是精密些,但是憑常識也知道;一個學生不會比自己強的。同樣,英文說「漢城氣候比台北的(氣候)熱」,也不見得就比中文的「漢城的氣候比台北熱」精密多少。句26之首六字如改為「迄今」,意義是一樣的。句27刪去「之一」,毫無損失,因為只要知道莎士比亞是誰,就不會誤會他只有一部名劇。句28如寫成「李白是中國的大詩人」或者「李白是中國極偉大的詩人」,意思其實是一樣的。英文「最高級形容詞十名詞十之一」的公式,其客觀性與精密性實在是有限的:除非你先聲明中國最偉大的人在你心目中是三位還是七位,否則李白這「之一」的地位仍是頗有彈性的,因為其他的「之一」究有多少,是個未知數。所以「最偉大的某某之一」這公式,分析到底,恐怕反而有點朦朧。至於「之一」之為用,也常無必然。例如「這是他所以失敗的原因之一」,就等於「這是他所以失敗的一個原因」,因為「一個原因」並不排除其他原因。如果說「這是他所以失敗的原因」,裡面這「原因」就是唯一無二的了。同樣,「這是他所以失敗的主要原因之一」,也可說成「這是他所以失敗的一大原因」。

至於句29,有了句首這七字,反而令人有點茫然,覺得不很「一定」。這七字訣的來源,當是to a certain degree,其實也是不精密的。如果說成「我願意酌量(或者:有限度地)支持你的……運動」,就好懂些了。句30里的「一定」,也是不很一定的。中文原有「略有貢獻」, 「頗有貢獻」,「甚有貢獻」,「極有貢獻」,「最有貢獻」之分;到了「一定的貢獻」里,反而分不清了。更怪的用法是「他對中國現代化的途徑有一定的看法」。附帶可以一提,「肯定」原是動詞,現在已兼營副詞了。找真見人這麼寫過:「你作出的建設,肯定會被小組所否定。」前述「一定」和「肯定」的變質,在祖國大陸上也已行之有年,實在令人憂慮。

31、本市的醫師(們)一致拒絕試用這新葯。

32、所有的傘兵(們)都已安全著陸。

33、全廠的工人(們)沒有一個不深深感動。

中文西化以前,早已用「們」來表示複數:《紅樓夢》里就說過「爺們」、「丫頭們」、「娼婦們」、「姑娘們」、「老先生們」,但多半是在對話里,而在敘述部分,仍多用「眾人」、「眾丫鬟」、「諸姐妹」等。現在流行的「人們」卻是西化的,林語堂就說他一輩子不用「人們」。其實我們有的是「大家」、「眾人」、 「世人」、「人人」、「人群」,不必用這舶來的「人們」。「人人都討厭他」豈不比「人們都討厭他」更加自然?句31至33里的「們」都不必要,因為「一致」、「所有」、「都」、「全廠」、「沒有一個」等語已經表示複數了。

34、這本小說的可讀性頗高。

35、這傢伙說話太帶侮辱性了。

36、他的知名度甚至於超過了他的父親的知名度,雖然他本質上仍是一個屬於內向型的人。

37、王維的作品十分中國化。

中文在字形上不易區別抽象名詞與其他同性,所以 a thing of beauty和 a beautiful thing之間的差異,中文難以翻譯。中文西化之後,抽象名詞大量滲入,卻苦於難加標識,俾與形容詞、動詞等分家自立。英文只要在字尾略加變化,就可以造成抽象名詞,甚至可以造出withness之類的字。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的術語傳入中國或由日本轉來之後,抽象名詞的中譯最令學者頭痛。久而久之,「安全感」、「或然率」、「百分比」、「機動性」、 「能見度」等詞也已廣被接受了。我認為這類抽象名詞的「漢化」應有幾個條件:一是好懂,二是簡潔,三是必須。如果中文有現成說法,就不必弄得那麼「學術化」,因為不少字眼的「學術性」只是幻覺。句34其實就是「這本小說好看」。句35原意是「這傢伙說話太無禮」或「這傢伙說話太侮辱人了」。跟人吵架,文縐縐還說什麼「侮辱性」,實在可笑。句36用了不少偽術語,故充高級,反而嚕囌難明。究其實,不過是說:「他雖然生性內向,卻比他父親還更有名。」16個字就可說清的意思,何苦扭捏作態,拉長到36個字呢?句37更有語病,因為王維又不是外國人,怎麼能中國化?發此妄言的人,意思無非是「王維的作品最具中國韻味」罷了。

38、這一項提案已經被執行委員會多次地討論,而且被通過了。

39、那名間諜被指示在火車站的月台上等候他。

40、這本新書正被千千萬萬的讀者所搶購著。

41、季辛吉將主要地被記憶為一位翻雲覆雨的政客。

42、他的低下的出身一直被保密著,不告訴他所有的下屬。

英語多被動語氣,最難化入中文。中文西化,最觸目最刺耳的現象,是這被動語氣。無論在文言或白話里,中文當然早已有了被動句式,但是很少使用,而且句子必短。例如「為世所笑」,「但為後世嗤」,「被人說得心動」,「曾經名師指點」等,都簡短而自然,絕少逆拖倒曳,喧賓奪主之病。還有兩點值得注意:其一是除了「被」、「經」、「為」之外,尚有「受」、「遭」、「挨」、「給」。「教」、「讓」、「任」等字可以表示被動,不必處處用「被」。其二是中文有不少句子是以(英文觀念的)受詞為主詞:例如「機票買好了」,「電影看過沒有」,就可以視為「機票(被)買好了」,「電影(被)看過沒有」。也可以視為省略主詞的 「(我)機票買好了」,「(你)電影看過沒有」。中文裡被動觀念原來很淡,西化之後,凡事都要分出主客之勢,也是自討麻煩。其實英文的被動句式,只有受者,不見施者,一件事只呈現片面,話說得謹慎,卻不清楚。「他被懷疑並沒有真正進過軍校」:究竟是誰在懷疑他呢?是軍方,是你,還是別人?

前引五句的被動語氣都很拗口,應予化解。句38可改成:「這一項提案執行委員會已經討論多次,而且通過了。」向39可改成:「那名間諜奉命在火車站的月台上等候他。」以下三句也可以這麼改寫:句40:「千千萬萬的讀者正搶購這本新書。」句41:「季辛吉在後人的記憶里,不外是一位翻雲覆雨的政客。」(或者: 「歷史回顧季辛吉,無非是一位翻雲覆雨的政客」。)句42:「他出身低下,卻一直瞞著所有的部屬。」

43、獻身於革命的壯烈大業的他,早已將生死置之度外。

44、人口現正接近五百萬的本市,存在著嚴重的生存空間日趨狹窄的問題。

45、男女之間的一見鍾情,是一種浪漫的最多只能維持三四年的迷戀。

英文好用形容詞子句,但在文法上往往置於受形容的名詞之後,成為追敘。中文格於文法,如要保留這種形容詞子句的形式,常要把它放在受形容的名詞之前,顫巍巍地,像項大而無當的高帽子。要化解這種冗贅,就得看開些,別理會那形容詞子句表面的身份,斷然把它切開,為它另找歸宿。前引三句不妨分別化為:句43: 「他獻身於革命的壯烈大業,早已將生死置之度外。」句44:「本市人口現正接近五百萬,空間日趨狹窄,問題嚴重。」句45:「男女之間的一見鍾情,是一種浪漫的迷戀,最多只能維持三四年。」』英文里引進形容詞子句的代名詞和副詞如which?who?where?when等等,關節的作用均頗靈活,但在中文裡,這承先啟後的重擔,一概加在這麼一個小「的」字上,實在是難以勝任的。中文裡「的,的」成災,一位作家如果無力約束這小「的」字,他的中文絕無前途。

46、當你把稿子寫好了之後,立刻用挂號信寄給編輯。

47、當許先生回到家裡看見那枝手槍仍然放在他同事送給他的那糖盒子里的時候,他放了心。

48、你怎麼能說服他放棄這件事,當他自己的太太也不能說服他的時候?

英文最講究因果、主客之分——什麼事先發生,什麼事後來到,什麼事發生時另一件事正好進行到一半,這一切,都得在文法上交待清楚,所以副詞子句特別多。如此說來,中文是不是就交代得含糊了呢?曰又不然,中文靠上下文自然的順序,遠多於文法上字面的銜接,所以貌若組織鬆懈。譬如治軍,英文文法之嚴像程不識,中文文法則外弛內張,看來閑散,實則機警,像飛將軍李廣。「當……之後」、「當……的時候」一類的副詞子句,早已濫於中文,其實往往作繭自縛,全無必要。最好的辦法,就是解除字面的束縛,句法自然會呼吸暢通。句46可簡化為:「你稿子一寫好,立刻用挂號信寄給編輯。」句47隻須刪去「當……的時候」之四字咒,就順理成章,變成:「許先生回到家裡,看見那枝手槍仍然放在他同事送給他的那糖盒子里,就放了心。」句48的副詞子句其實只關乎說理的層次,而與時間的順序無涉,更不該保留「當……的時候」的四字咒。不如動一下手術,改作:「這件事,連他自己的太太都無法勸他放手,你又怎麼勸得動他?」

49、我決不原諒任何事先沒有得到我的同意就擅自引述我的話的人。

50、那家公司並不重視劉先生在工商界已經有了三十多年的經歷的這個事實。

51、他被委派了明天上午陪伴那位新來的醫生去病房巡視一周的輕鬆的任務。

英文里的受詞往往是一個繁複的名詞子句,或是有繁複子句修飾的名詞。總之,英文的動詞後面可以接上一長串字眼組成的受詞,即使節外生枝,也頓挫有致,不嫌其長。但在中文,語沓氣泄,虎頭蛇尾,而又尾大不掉,卻是大忌。前引三句話所以累贅而氣弱,是因為受詞直到句末才出現,和動詞隔得太遠,彼此失卻了呼應。這三句話如果是英文,「任何人」一定緊跟在「饒恕」後面,正如「事實」和「任務」一定分別緊跟著『「重視」和「委派」,所以動詞的作用立見分曉,語氣自然貫串無礙。中文往往用一件事做受詞(字面上則為短句),英文則往往要求找一個確定的名詞來承當動詞:這分別,甚至許多名作家都不注意。例如「張老師最討厭平時不用功考後求加分的學生」,句法雖不算太西化,但比起「張教師最討厭學生平時不用功,考後求加分」來,就沒有那麼純正、天然。同樣,「我想到一條可以一舉兩得的妙計」也不如「我想到一條妙計,可以一舉兩得」。關鍵在受詞是否緊接動詞。茲再舉一例以明。「石油漲價,是本周一大新聞」比「石油的漲價是本周一大新聞」更像中文,因為前句以一件事(石油漲價)為主詞,後句以一個名詞(漲價)為主詞。

要化解句49至51的冗贅,必須重組句法,疏通關節,分別改寫如下:句49:「任何人事先沒有得到我同意就擅自引述我的話,我決不原諒。」句50:「劉先生在工商界已經有了三十多年的經歷,這件事,那家公司並不重視。」句51:「院方派給他的輕鬆任務,是明天上午陪伴那位新來的醫生去病房巡視一周。」(或者:他派定的任務輕鬆,就是明天上午陪伴那位新來的醫生,去病房巡視一周。)

以上所論,都是中文西化之病。當代的白話文受外文的影響,當然並不儘是西化。例如在台灣文壇,日本文學作品的中譯也不無影響,像林文月女士譯的《源氏物語》,那裡面的中文,論詞藻,論句法,論風格,當然難免相當「和化」。讀者一定會問我:「中文西化,難道影響全是反面效果,毫無正麵價值嗎?」

當然不盡如此。如果六十年來的新文學,在排除文言之餘,只能向現代的口語,地方的戲曲歌謠,古典的白話小說之中,去吸收語言的養分——如果只能這樣,而不曾同時向西方借鏡,則今日的白話文面貌一定大不相同,說不定文體仍近於《老殘遊記》。也許有人會說,今日許多聞名的小說還趕不上《老殘遊記》呢。這話我也同意,不過今日真正傑出的小說,在語言上因為具備了多元的背景,畢竟比《老殘遊記》來得豐富而有彈性。就像電影的黑白片傑作,雖然仍令我們弔古低回,但看慣彩片之後再回頭去看黑白片,總還是覺得缺少了一點什麼。如果六十年來,廣大的讀者不讀譯文,少數的作家與學者不讀西文,白話文的道路一定不同,新文學的作品也必大異。中文西化,雖然目前過多於功,未來恐怕也難將功折罪,但對白話文畢竟不是無功。犯罪的是「惡性西化」的「西而不化」,立功的是「善性西化」 的 「西而化之」以致「化西為中」。其間的差別,有時是絕對的,但往往是相對的。除了文筆極佳和文筆奇劣的少數例外,今日的作者大半出沒於三分善性七分惡性的西化地帶。

那麼,「善性西化」的樣品在哪裡呢?最合理的答案是:在上乘的翻譯里。翻譯,是西化的合法進口,不像許多創作,在暗裡非法西化,令人難防。一篇譯文能稱上乘,一定是譯者功力高強,精通截長補短化淤解滯之道,所以能用無曲不達的中文去誘捕不肯就範的英文。這樣的譯文在中西之間折衝樽俎,能不辱中文的使命,且帶回俯首就擒的西文,雖不能就稱為創作,卻是「西而化之」的好文章。其實上乘的譯文遠勝過「西而不化」的無數創作。下面且將夏濟安先生所譯《古屋雜憶》(The Old Manse: by Nathaniel Hawthorne)摘出一段為例:

新英格蘭凡是上了年紀的老宅,似乎總是鬼影幢幢,不清不白,事情雖怪,但家家如此,也不值得一提了。我們家的那個鬼,常常在客廳的某一個角落,喟然長嘆;有時也翻弄紙張,簌簌作響,好像正在樓上長廊里研讀一篇講道文——奇怪的是月光穿東窗而入,夜明如畫,而其人的身形總不得見。

夏濟安的譯文純以神遇,有些地方善解原意,在中文裡著墨較多,以顯其隱,且便讀者,不免略近意譯,但譯文仍是上乘的,不見「西而不化」的痕迹。

再從喬志高先生所譯《長夜漫漫路迢迢》(Long Days Journey into Night: by Eugene ONeill)錄一段對話:

你的薪水也不少,憑你的本事要不是我你還賺不到呢。要不是看你父親的面子沒有一家戲園老闆會請教你的,你的名聲實在太臭了。就連現在,我還得不顧體面到處替你求情,說你從此改過自新了——雖然我自己知道是撒謊!

夏濟安的譯文里,成語較多,語氣較文,句法較鬆動。喬志高的譯文句法較緊,語氣較白,末句更保留倒裝句式。這是因為夏譯要應付19世紀中葉的散文,而喬譯面對的是20世紀中葉的對白。二譯在文白上程度有異,恐怕和譯者平日的文體也有關係。茲再節錄湯新楣先生所譯《原野長宵》(My Antonia: by Willa Cather):

隆冬在一個草原小鎮上來得很猛,來自曠野的寒風把夏天裡隔開一家家庭院的樹葉一掃而光,一座座的房屋似乎湊近在一起。屋頂在綠蔭中顯得那麼遠,而現在卻暴露在眼前,要比以前四周綠葉扶疏的時候難看得多。

三段譯文相比,夏譯不拘小節,幾乎泯滅了原作的形跡;喬譯堅守分寸,既不推衍原作,也不放任譯文;湯譯克己禮人,保留原作句法較多,但未過分委屈中文。換句話說,夏譯對中文較為照顧,湯譯對於原作較為尊重,喬譯無所偏私。三段譯文都出於高手,但論「西而化之」的程度,夏譯「化」得多,故「西」少;湯譯 「化」 得少,故「西」多;喬譯則行平中庸之道。純以對中文的西化而言,夏譯影響不大——輸入的英文句法不多,當然「教唆』讀者的或然率也小。湯譯影響會大些--輸入的英文句式多些,「誘罪率」也大些;當然,湯譯仍然守住了中文的基本分寸,所以即使「誘罪」,也無傷大雅。

本文旨在討論中文的西化,無意深究翻譯,為了珍惜篇幅,也不引英文原作來印證。「善性西化」的樣品,除了上乘的譯文之外,當然還有一流的創作。在白話文最好的詩、散文、小說,甚至批評文章里,都不難舉出這種樣品。但是並非所有的一流創作都可以用來印證,因為有些創作的語言純然中國韻味,好處在於調和文白,卻無意去融會中西。例如梁實秋先生精於英國文學,還譯過莎氏全集,卻無意在小品文里搞西化運動。他的《雅舍小品》享譽已久,裡面也盡多西學之趣,但在文字上並不刻意引進英文語法。梁先生那一輩,文言底子結實,即使要西化,也不容易西化。他雖然佩服胡適,但對於文言的警策,不肯全然排斥,所以他的小品文里文白相濟,最有彈性。比他年輕一輩而也中英俱佳的作家,便兼向西化發展。且看張愛玲的《傾城之戀》:

流蘇吃驚地朝他望望,驀地里悟到他這人多麼惡毒。他有意的當著人做出親狎的神氣,使她沒法可證明他們沒有發生關係。她勢成騎虎,回不得家鄉,見不得爺娘,除了做他的情婦之外沒有第二條路。然而她如果遷就了他,不但前功盡棄,以後更是萬劫不復了。她偏不!就算她枉擔了虛名,他不過口頭上佔了她一個便宜。歸根究柢,他還是沒得到她。既然他沒有得到她,或許他有一天還會回到她這裡來,帶了較優的議和條件。

張愛玲的文體素稱雅潔,但分析她的語言,卻是多元的調和。前引一段之中,像「勢成騎虎」、「前功盡棄」、「萬劫不復」等都是文言的成語;「回不得家鄉,見不得爺娘」近乎俚曲俗謠;「驀地里悟到」,「枉擔了虛名」,像來自舊小說,至少巴金的小說里絕少出現;其他部分則大半是新文學的用語,「他還是沒得到她」 之類的句子當然是五四以後的產品。最末一句卻是頗為顯眼的西化句,結尾的「帶了較優的議和條件」簡直是英文的介系詞片語,或是分詞片語——譯成英文,不是 with better terms of peace,便是bringing better terms of peace。這個修飾性的結尾接得很自然,正是「善性西化」的好例。下面再引錢鍾書40年代的作品《談教訓》:

上帝要懲罰人類,有時來一個荒年,有時來一次瘟疫或戰爭,有時產生一個道德家,抱著高尚到一般人所不及的理想,更有跟他的理想成正比例的驕傲和力量。

這顯然是「善性西化」』的典型句法,一位作家沒有讀通西文,或是中文力有不逮,絕對寫不出這麼一氣貫串、曲折而不蕪雜的長句。這一句也許單獨看來好處不很顯眼,但是和後面一句相比,就見出好在哪裡了:

當上帝要懲罰人類的時候,他有時會給予我們一個荒年,有時會給予我們一次瘟疫或一場戰爭,有時甚至於還會創造出一個具有著高尚到一般人所不及的理想的道德家——這道德家同時還具有著和這個理想成正比例的驕傲與力量。

後面這一句是我依「惡性西化」的公式從前一句演變來的。兩句一比,前一句的簡潔似乎成了格言了。

我想,未來白話文的發展,一方面是少數人的「善性西化」愈演愈精進,一方面卻是多數人的「惡性西化」愈演愈墮落,勢不可遏。頗有不少人認為,語言是活的,大勢所趨,可以積非成是,習慣成自然,一士諤諤,怎麼抵得過萬口囁囁,不如算了吧。一個人抱持這種觀念,自然比較省力。但是我並不甘心。一個民族的語言自然要變,但是不可以變得太快,太多,太不自然,尤其不可以變得失盡了原有的特性與美質。我們的教育界、文化界和各種傳播的機構,必須及時警惕,須為良謀。否則有一天「惡性西化」的狂潮真的吞沒了白話文,則不但好作品再無知音,連整個民族的文化生命都面臨威脅了。

1979年7月

論中文之西化

語言和錢幣是人與人交往的重要工具。同胞之間,語言相通,幣制統一,往來應無問題,但是和外國人往來,錢幣就必須摺合,而語言就必須翻譯。摺合外幣,只須硬性規定;翻譯外文,卻沒有那麼簡單,有時折而不合,簡直要用「現金」交易。所以Kung Fu在英文里大其行道,而「新潮」、「迷你」之類也流行於中文。外來語侵入中文,程度上頗有差別。『「新潮」只是澤意,「迷你」則是譯音。最初的外語音譯,例如「巴立門」、「海乙那」、「羅曼蒂克」、「煙土彼里納」、「德溪克拉西」等等,現在大半改用意譯,只有在取笑的時候才偶一引用了。真正的「現金」 交易,是直引原文。這在20年代最為流行:郭沫若的詩中,時而symphony,時而pioneer,時而gasoline,今日看來,顯得十分幼稚。

英國作家常引拉丁文,帝俄作家常引法文,本是文化交流不可避免的現象。今日阿刺伯的數字通行世界,也可算是一種「阿化」:西方書中,仍有少數在用羅馬數字,畢竟是漸行淘汰了。中國的文化博大而悠久,語文上受外來的影響歷來不大;比起西歐語文字根之雜,更覺中文之純。英國九百年前亡於法系的諾曼第,至今英文之中法文的成份極重,許多「體面」字眼都來自法文。例如pretty一字,意為「漂亮」,但要意指美得高雅拔俗,卻要說beautiful——究其語報,則pretty出於條頓族之古英文,故較「村野』」;而beautiful出於古法文,更可上溯拉丁文,故較「高責」。在莎劇中,丹麥王子臨死前喘息說:

Absent thee from felicity a while,

And in this harsh world draw they breath in pain

歷來評家交相推許,正因前句死的舒解和後句生的掙扎形成了鮮明的對照,而absent和felicity兩個複音字都源出拉丁,從古法文傳來,harsh、world、draw、breath四個單音字卻都是古英文的土產。在文化上,統治者帶來的法文自然比較「高貴」。相對而言,中國兩度亡於異族,但中文的「蒙古化」和「滿化」卻是極其有限的。倒是文化深厚的印度,憑宗教的力量影響了我們近兩千年之久。但是,儘管佛教成為我國三大宗教之一,且影響我國的哲學、文學、藝術等等至為深遠,梵文對中文的影響卻似乎有限。最淺顯的一面,當然是留下了一些名詞的音譯或意譯。菩薩、羅漢、浮圖、涅醒、頭陀、行者、沙彌之類的字眼,久已成為中文的一部分了。我們習焉不察,似乎「和尚」本是中文,其實這字眼也源於梵文,據說是正確澤音「鄔波馱耶」在西域語中的訛譯。又如中文裡面雖有「檀越」一詞,而一般和尚卻常用「施主」而不叫「檀越」。

梵文對於中文的影響,畢竟限於佛經的翻譯,作用的範圍仍以宗教為主,作用的對象不外乎僧侶和少數高士。劉禹錫「可以調素琴,閱金經」,李賀「楞枷堆案前,楚辭系肘後」,柳宗元「閑持貝葉書,步出東齋讀」,其實真解梵文的讀書人,恐怕寥寥無幾。到了現代,英文對中國知識分子的影響,不但藉基督教以廣傳播,而且納入教育正軌,成為必修課程,比起梵文來,實在普遍得多,但對中文的害處,當然也相應增加。佛教傳入中國之初,中國文化正當盛期,中文的生命厚實穩固,自有足夠的力量加以吸收。但本世紀以來,西方文化藉英文及翻譯大量輸入,卻正值中國文化趨於式微,文言的生命已經僵化,白話猶在牙牙學語的稚齡,力氣不足,遂有消化不良的現象。梵文對中文的影響似乎止於辭彙,英文對中文的影響已經滲入文法。前者的作用止於表皮,後者的作者已達周身的關節。

六十年前,新文化運動發軔之初,一般學者的論調極端西化,語文方面的主張也不例外。早在1918年3 月14日,錢玄同在《中國今後文字問題》一文中就說:「中國文字,論其字形,則非拼音而為象形文字之末流,不便於識,不便於寫;論其字義,則意義含糊,文法極不精密;論其在今日學問上之應用,則新理新事新物之名詞,一無所有;論其過去之歷史,則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為記載孔門學說及道教妖言之記號……欲使中國不亡,欲使中國民族為20世紀文明之民族,必以廢孔學,滅道教為根本之解決,而廢記載孔門學說及道教妖言之漢文,尤為根本解決之根本解決。至廢漢文之後,應代以何種文字,此固非一人所能論定;玄同之意,則以為當採用文法簡賅,發音整齊,語根精良之人為的文字Esperanto。唯Esperanto現在尚在提倡之時,漢語一時亦未能遽爾消滅;此過渡之短時期中,竊謂有一辦法:則用某一種外國文字為國文之補助……照現在中國學校情形而論,似乎英文已成習慣,則用英文也可;或謂法蘭西為世界文明之先導,當用法文……從中學起,除國文及本國史地外,其餘科目,悉讀西文原書。如此,則舊文字之勢力,既用種種方法力求滅殺,而其毒焰或可大減——既廢文言而用白話,則在普通教育範圍之內,斷不必讀什麼「古文』發昏做夢的話……新學問之輸入,又因直用西文原書之故,而其觀念當可正確矣。」

在錢文之前,《新世紀》第四十號已發表吳稚暉的意見:「中國文字,遲早必廢。欲為暫時之改良,莫若限制字數;凡較僻之字,皆棄而不用,有如日本之限制漢文……老為限制行用之字所發揮不足者,即可攙入萬國新語(即Esperanto);以便漸攙漸多,將漢文漸廢。」 錢文既刊之後,胡適和陳獨秀立表贊同。胡適說: 「我以為中國將來應該有拼音的文字。但是文言中單音太多,決不能變成拼音文字。所以必須先用白話文字來代替文言的文字,然後把白話的文字變成拼音的文字。」陳獨秀則說:「吳先生『中國文字,遲早必廢』之說,淺人聞之,雖必駭怪;循之進化公例,恐終無可逃,惟僅廢中國文字乎?抑並廢中國言語乎?此二者關係密切,而性質不同之問題也,各國反對廢國文者,皆破滅累世文學為最大理由,然中國文字,既難傳載新事新理,且為腐毒思想之巢窟,廢之誠不足惜……當此過渡時期,惟有先廢漢文,且存漢語,而改用羅馬字母書之。」

六十年後重讀這些文章,其幼稚與偏激,令人不能置信。所謂世界語,始終不成氣候,將來可見也難成功。至於中文,豈是少數一廂情願的『「革命家」所能廢止?六十年來,中文不但廢止不了,而且隨教育的普及更形普及,近年西方學生來中國學習中文的,更是越來越多。我國學者和外國的漢學家,對中國古典文學不但肯定其價值,而且加強其評析,並不當它做「腐毒思想之巢窟」。六十年來,我國的作家一代接一代努力創作,累積下來的成就足以說明,用白話文也可以寫出優秀的詩、散文、小說、評論。

但是六十年前,所謂文學革命的健將,一味鼓吹西化,並未遠矚到這些前景。1919年2月11日,傅斯年在《漢語改用拼音文字的初步談》長文里說:「近一年來,代死文言而興的白話發展迅速的很,預計十年以內,國語的文學必有小成。稍後此事的,便是拼音文字的製作。我希望這似是而非的象形文字也在十年後人墓。」

傅斯年此文論調的激烈,和他的那些新派老師是一致的。此文刊出前一個半月,他已發表了一篇長文,叫做《怎樣做白話文》。他認為中國白話文學的遺產仍太貧乏,不足借鏡,要把白話文寫好,得有兩個條件。第一就是乞靈於說話,留心聽自己說話,也要留心聽別人怎樣說話。傅氏說:「第一流的文章,定然是純粹的語言,沒有絲毫羼雜。任憑我們眼裡看進,或者耳里聽進,總起同樣的感想。若是用耳聽或眼看,效果不同,便落在第二流以下去了。」不過,傅氏立刻指出,語文合一的條件並不充足,因為口語固然有助文章的流利,卻無助文章的組織,也就是說,有助造句,卻無助成章。所以,要寫「獨到的白話文,超於說話的白話文,有創造精神的白話文」,尚有賴於第二個條件。

這第二個條件,傅氏說,「就是直用西洋人的款式,文法、詞法、句法、章法、詞技(figure of speech)……一切修詞學上的方法,造成一種超於現在的國語、歐化的國語,因而成就一種歐化國語的文學」。

傅氏又說,理想的白話文應該包括「1)邏輯的白話文:就是具邏輯的條理,有邏輯的次序,能表現科學思想的白話文。2)哲學的白話文:就是層次極復,結構極密,能容納最深最精思想的白話文。3)美術的白話文:就是運用匠心做成,善於人人情感的白話文」。照傅氏的看法,「這三層在西洋文中都早做到了。我們拿西洋文當做榜樣,去摹仿他,正是極適當極簡便的辦法。所以這理想的白話文,竟可說是———歐化的白話文」。

最後,傅氏又說:「練習作文時,不必自己出題、自己造詞。最好是挑選若干有價值的西洋文學,用直譯的筆法去譯他;徑自用他的字調、句調,務必使他原來的旨趣,一點不失……自己作文章時,徑自用我們讀西文所得,翻譯所得的手段,心裡不要忘歐化文學的主義。務必使我們作出的文章,和西文近似,有西文的趣味。這樣辦法,自然有失敗的時節,弄成四不像的白話。但是萬萬不要因為一時的失敗,一條的失敗,丟了我們這歐化文學主義。總要想盡辦法,融化西文詞調作為我用。」

博斯年的這些意見,六十年後看來,自然覺得過分。實際上,新文學運動初期的健將,例皆低估了文言,高估了西文。胡適在當時,一口咬定「自從三百篇到於今,中國的文學凡是有一些兒價值有一些兒生命的,都是白話的,或最近於白話」。他認為我們愛讀陶淵明的詩,李後主的詞,愛讀杜甫的《石壕吏》、《兵車行》,因為這些全是白話的作品。但是證以近年來的文學批評,不近於白話的李賀、李商隱,也盡多知音,甚至於韓愈、黃庭堅,也不曾全被冷落。杜甫的語言,文白雅俚之間的幅度極大,有白如《夜歸》之詩句「峽口驚猿聞一個」和「杖黎不睡誰能那」,也有臨終前艱奧多典的《風疾舟中伏枕書懷》那樣的作品。年輕一代的學者評析杜詩,最感興趣的反而是《秋興八首》那一組七律。

新文學的先鋒人物對舊文學那麼痛恨,自有其歷史背景,心理的反應該是很自然的。前面引述的幾篇文章,大都發表於1918年,與廢科舉(光緒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相距不過十三年,科舉的桂桔猶有餘悸。年事較長的一輩,如梁啟超、吳稚暉、蔡元培、陳獨秀等,且都中過舉,具有親身經驗。所謂八股文,所謂桐城謬種選學妖孽,對他們說來,正是吞吐已久的文學氣候。我們不要忘了,曾國藩死的那年,吳稚暉已經七歲,很可能已經在讀桐城派的古文了。曾國藩說:「古文無施不宜,但不宜說理耳」,乃被錢玄同抓到把柄。當時的軋記小說多為聊齋末流,正如胡適所嘲,總不外如下的公式:「某地某生,游某地,眷某妓。情好綦篤,遂訂白頭之約……而大婦妒甚,不能相容,女抑鬱以死……生撫屍一慟幾絕。」林琴南譯小說,把「女兒懷了孕,母親為她打胎」的意思寫成了「其女珠,其母下之」,一時傳為笑柄。這些情形,正是新文學先鋒人物反文言的歷史背景。

不過胡適、博斯年等人畢竟舊學深邃,才能痛陳文言末流之種種弊病。他們自己動筆寫起文言來,還是不含糊的。以博斯年為例,他最初發表《文學革新申議》和《文言合一草議》,是用文言,到了發表《怎樣做白話文》時,就改寫白話了。一個人有了傅斯年這麼深厚的中文根底,無論怎麼存心西化,大致總能「西而化之」,不至於畫虎類犬,陷於「西而不化」之境。1950年,孟真先生歿前數月,傳來蕭伯納逝世的消息,他一時興感,寫了三千多字的一篇悼文《我對蕭伯納的看法》,刊在《自由中國》半月刊上。文中對那位「滑稽之雄」頗有貶詞,但是令我讀之再三而低回不已的,卻是那簡潔有力的白話文。足見真通中文的人,體魄健全,內力深厚,所以西化得起。西化不起,西而不化的人,往往中文原就欠通。今日大學生筆下的中文,已經夠西化的了,西化且已過頭,他們所需要的,便是「華化」。

1946年,朱自清在《魯迅先生的中國語文觀》一文中,說魯迅「贊成語言的歐化而反對劉半農先生『歸真返樸』的主張。他說歐化文法侵入中國白話的大原因不是好奇,乃是必要。要話說得精密,固有的白話不夠用,就只得採取些外國的句法。這些句法比較難懂,不像茶泡飯似的可以一口吞下去,但補償這缺點的是精密」。在該文結尾時,朱氏又說魯迅主張白話文「不該採取太特別的土話,他舉北平話的『別鬧』、『別說』做例子,說太土。可是要上口、要順口。他說做完一篇小說總要默讀兩遍,有拗口的地方,就或加或改,到讀得順口為止。但是翻譯卻寧可忠實而木順;這種不順他相信只是暫時的,習慣了就會覺得順了。若是真不順,那會被自然淘汰掉的。他可是反對憑空生造;寫作時如遇到沒有相宜的白話可用的地方,他寧可用古語就是文言,決不生造」。

就這兩段引文而言,魯迅的「白話文觀」可以歸納為三點:第一,白話文的西化是必要的,因為西文比中文精確,而忠實不順的直譯也有助於西化。第二,白話文不宜太用土語。第三,白話不濟的時候,可濟之以文言,卻不可生造怪語。這三點意見,我想從後面論起。

白話不足,則濟之以文言:這是好辦法,我在寫散文或翻譯時,就是如此。問題在於,今日的大學生和不少作家,文盲讀得太少,中文底子脆薄,寫起白話文來,逢到筆下周轉不靈,山窮水盡之際,胸中哪有文言的辭彙和句法可以乞援?倒是英文讀過幾年,翻譯看過多本,於是西化的辭彙和句法,或以「摺合」,或以「現金」 的姿態,一齊奔赴腕底來了。五四人物危言聳聽,要全盤西化,畢竟因為復笥便便,文理通達,筆下並沒有西化到哪裡去。受害的倒是下一代以至下兩代,因為目前有些知識分子,口頭雖然侈言要回歸文化傳統,或者以民族主義者自許,而將他人斥為洋奴,卻很少檢點自己筆下的中文已經有多西化。

至於白話文不宜太用土語,當然也是對的。酌量使用方言,尤其是在小說對話里,當有助於鄉土風味,現場感覺,但如大量使用,反成為「外鄉人」欣賞的障礙。有所得必有所失:要走方言土語的路子,就不能奢望遍及全國的讀者。不過魯迅說北京話如「別鬧」、「別說」之類太土,不直入白話文,卻沒有說中。「別鬧」。 「別說」、「別東拉西扯」等等說法,隨著國語的推廣,早已成為白話文的正宗了。

和本文關係最密切,而我最難接受的,是魯迅白話文觀的第一點。忠實而不順的譯文,是否真為忠實,頗成問題。原文如果本來不順,直譯過來仍是不順,才算忠實。原文如果暢順無礙,譯文卻竟不順,怎麼能算「忠實」?不順的直譯只能助長「西而不化」,卻難促進「西而化之」。天曉得,文理不順的直譯誤了多少初試寫作的青年。至於西化之為必須,是因為西文比中文精確——這一點,不但魯迅一口咬定,即連錢玄同、胡適、傅斯年等人,也都深信不疑。西文果真比中文精確周密嗎?中文西化之後,失之於暢順者,果真能得之於精密嗎?

凡熟悉英國文學史的人,都知道16世紀的英國散文有一種「優浮績思體」(Euphuism),句法浮華而對稱,講究雙聲等等效果,又好使事用典,並炫草木蟲魚之學。照說這種文體有點近於中國的駢文與漢賦,但因西文文法繁複,虛字太多,語尾不斷變換,字的音節又長短參差,所以比起中國駢文的圓美對仗來,實在笨拙不靈,難怪要為文豪史考特所笑。此後廠世紀的文風漸趨艱奧繁複,去清新自然的語調日遠,幾位散文名家如柏爾敦、布朗、泰勒等都多少染上此體。至於米爾頓,則無論在詩篇或論文中,都好用迂迴雕琢的句法,生僻擬古的字眼,而典故之多,也不下於杜甫或李商隱。直到朱艾敦出現,這種矯揉造作的文風才被他樸實勁拔的健筆所廓清,頗有「文起八代之衰」的氣概。

至於英詩的難懂,古則有鄧約翰、白朗寧、霍普金斯,現代的詩人更是車載斗量,不可勝數。艾略特、奧登、狄倫?湯默斯等人的作品,即使經人註解詮釋,仍是不易把握。拜倫與華茲華斯同時,卻嘲其晦澀,說只有妄人才自稱能懂華茲華斯的詩。丁尼生與白朗寧,同為維多利亞大詩人,卻說白朗寧的長詩《梭德羅》,他只解其首末兩句。有這麼多難懂的作品而要說英文如何精密,總有點勉強吧。

莎士比亞的詩句:

Most busy lest, when I do it;

有四家的詮釋各不相同。莎翁另一名句:

All that glitters is not gold.

按文法意為「凡耀目者皆非黃金」,但原意卻是「耀目者未必皆黃金」。這些,也不能叫做精密。也許有人要說,詩總不免曲折含蓄一些,那麼,梅禮迪斯、喬艾斯等人的小說,又如何呢?再看《史記》中的名句:

廣出獵,見草中石,以為虎而射之,中石,沒鏃,視之,石也,因復更射之,終不能復入石矣。漢學名家華茲生(Burton Watson)的英譯是:

Li Kuang was out hunting one time when he spied a rock in the grass which he mistook for a tiger. He shot an arrow at the rock and hit it with such force that the tip of the arrow embedded itself in the rock. Later, when he discovered that it was a rock, he tried shooting at it again, but he was unable to piece it a second time.

華茲生是美國年輕一代十分傑出的漢學家兼翻譯家,他英譯的這篇《李將軍列傳》我曾選入政大的《大學英文讀本》。前引李廣射石之句的英譯,就英文論英文,簡潔有力,實在是上乘的手筆。為了追摹司馬遷樸素剛勁而又明快的語調,華茲生也盡量使用音節短少意義單純的字眼。但是原文十分濃縮,片語短而節奏快,像「中石,沒鏃,視之,石也」八字四組,逼人而來,頗有蘇拭「白戰不許持寸鐵」的氣勢,而這是英文無能為力的。此句原文儀33字,英譯卻用了70個字。細閱之下,發現多出來的這37個字,大半是中文所謂的虛字。例如原文只有1個介系詞『中」、3個代名詞「之」,但在英文里卻有7個介系詞,12個代名詞。原文的 「因」字可視為連接詞,英文里的連接詞及關係代詞如when、which、that之類卻有五個。原文沒有冠詞,英文里a 、an、the之類卻平添了十個。英文文法的所謂「精密」,恐怕有一大半是這些虛字造成的印象。李廣射虎中石的故事,司馬遷只用了33個字,已經具體而生動地呈現在我們眼前,誰也不覺得有什麼含糊或者遺漏的地方,也就是說,不覺得有欠「精密」。中英文句相比,英譯真的更精密嗎?原文一句,只有「廣」一個主詞,統攝八個動詞,氣貫全局,所以動作此起彼伏,快速發展,令人目不暇瞬。英譯里,主詞李廣卻一化為七,散不成形。同時,中文一個單句,英文卻繁衍為三個複合句,緊張而急驟的節奏感已無從保留。也許英譯把因果關係交代得顯眼一些,但是原文的效果卻喪失了。我們絕對無意苛求於華茲生,只想說明:英文的「文法機器」里,鏈條、齒輪之類的零件確是多些,但是功能不一定比中文更高。

再以賈島的五絕《尋隱者不遇》為例:

松下問童子,

言師採藥去。

只在此山中,

雲深不知處。

四句話都沒有主詞。在英文的「文法機器」里,主詞這大零件是缺不得的。為求精密,我們不妨把零件全部裝上去,然後發動新機器試試看:

我來松下問童子,

童子言師採藥去。

師行只在此山中,

雲深童子不知處。

這一來,成了打油詩不打緊,卻是交代得死板落實,毫無回味的餘地了。這幾個主詞不加上去,中國人仍然一目了然,不會張冠李戴,找錯人的。這正好說明,有時候文法上的「精密」可能只是幻覺,有時候恐怕還會礙事。

有人會說,你倒省力,把太史公抬出來鎮壓洋人——拿《史記》原文跟英譯來比貨色,未免不公道。這話說得也是。下面且容我以洋制洋,抬出英文的大師來評英文吧。哲學家羅素舉過這麼一個例句:

Human beings are completely exempt from undesirable behavior pattern only when certain prerequisites, not satisfied except in a small percentage of actual cases, have, through some fortuitous concourse of favorable circumstances, whether congenital or environmental, chanced to combine in producing an individual in whom many factors deviate from the norm in a socially advantageous manner.

羅素是哲學家裡面文筆最暢達用字最淳樸的一位,他最討厭繁瑣又淺陋的偽學術論文。他說,前引的長句可以代表晚近不少社會科學論文的文體,其實這長句翻來覆去說了半天,拆穿了,原意只是:

All men are scoundrels, or at any rate almost all. The men who are not must have had unusual luck, both in their birth and in their upbringing.

羅素只用28個字就說清楚的道理,社會科學家卻用了55個字,其中還動員了prerequisites, concourse一類的大名詞,卻愈說愈糊塗。這種偽學術論文在英文里多得很,表面上看起來字斟句酌,術語森嚴,其實徒亂人意,並不「精密」。

另一位慨嘆英文江河日下的英國人,是名小說家歐威爾(George Orwell)。他的《政治與英文》(Politics and the English Language)一文,犀利透徹,是關心此道的志士不可不讀的傑作。歐威爾此文雖以英文為例,但所涉政治現象及原理卻極廣闊,所以也可用其他語文來印證。他認為一國語文之健康與否,可以反映並影響社會之治亂,文化之盛衰,而專制之政權,必須使語言的意義混亂,事物的名實相淆,才能渾水摸魚,以鞏固政權。他指出,由於政黨和政客口是心非,指鹿為馬,濫用堂皇的名詞,諸如「民主」、「自由」、「正義」、「進步」、「反動」、「人民」、「革命」、「法西斯」等等字眼已經沒有意義。他在文中舉出五個例句,證明現代英文的兩大通病:意象陳腐,語言不清。下面是其中的兩句:

1) I am not, indeed, sure whether it is not true to say that the Milton who once seemed not unlike a seventeenth--century Shelly had not become, out of an experience ever more bitter in each year, more alien to the founder of that Jesuit sect which nothing could induce him to tolerate.

2)All the "best people" from the gentlemens clubs, and all the frantic fascist captains, united in common hatred of Socialism and bestial horror of the rising tide of the mass revolutionary movement, have turned to acts of provocation, to foul incendiarism, to medieval legends of poisoned wells, to legalize their own destruction of proletarian organizations, and rouse the agitated petty--bourgeoisie to chauvinistic fervour on behalf of the fight against the revolutionary way out of the crisis.

第一句摘自拉斯基(Harold Laski)教授的《言論自由》一書。拉斯基是牛津出身的政治學家,曾任英國工黨主席,在二次大戰前後名重士林,當時費孝通等人幾乎每文必提此公大名。但是前引論述米爾頓宗教態度轉變的例句,在53個字里竟一連用了5個否定詞,乃使文義反覆無定,簡直不知所云。同時,該用akin(親近)之處,竟然用 alien(疏遠),又使文義為之一反。至於第二句,歐威爾說,這樣的句子里,語言幾乎已和所代表的意義分了家;又說這種文章的作者,通常只有一腔朦朧的情緒,他們只想表示要攻擊誰,拉攏誰,至於推理的精密細節,他們並不關心。

歐威爾前文曾說現代英文意象陳腐,語言不清,茲再引用他指責的兩個例句,加以印證。其一是: TheFascist octopus has sung its swan song.(法四斯的八腳章魚已自唱天鵝之歌——意即法西斯雖如百足之蟲,如今一敗塗地,終於僵斃。)這句話的不通,在於意象矛盾:法西斯政權既然是章魚,怎麼又變成了天鵝呢?章魚象徵勢力強大無遠弗屆的組織,天鵝是一個高雅美妙的形象,而天鵝之歌通常是指作家或音樂家臨終前的作品。兩個意象由法西斯貫串在一起,實在不倫不類。其.二是: In my opinion it is a not unjustifiable assumption that...(意為「在我看來,下面的假設不見得不能成立」。)其實,只要說I think兩個字就已足夠。這種迂迴冗贅的語法,正是「精密」的大敵。英文里冠冕堂皇,冗長而又空洞的公文體,所謂「高拔的固格」 (gobbledygook),皆屬此類文字污染。

魯迅認為中文西化之後,失之於生硬者,得之於精密、傅斯年認為邏輯、哲學、美術三方面的白話文都應以西文為典範,因為西文兼有三者之長。從前引例句的分析看來,西文也可能說理含混,往往不夠精密,至於「入人情感」之功,更不見得優於中文。魯迅、博斯年等鼓吹中文西化,一大原因是當時的白話文尚未成熟,表達的能力尚頗有限,似應多乞外援。六十年後,白話文去蕪存菁,不但鍛煉了口語,重估了文言,而且也吸收了外文,形成了一種多元的新文體。今日的白話文已經相當成熟,不但不可再加西化,而且應該回過頭來檢討六十年間西化之得失,對「惡性西化」的各種病態,尤應注意革除。(197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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