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本就TM應該這樣寫》| 非常簡短的一章:劇本里的其他要素

這一篇說剩下的三個劇本要素:說明、音樂和聲音。

說明 PARENTHETICAL

劇本中寫在角色姓名與其對白之間的文字,提示演員說對白時的語氣或神情。

比如:「你這個混蛋」這句台詞,正常念出來時是氣洶洶地罵人,但當你加上「調皮地」這樣一句說明時,角色語氣和場景氛圍就截然不同了。

由於只是說明性的文字,「說明」的文字通常很短,只是一個副詞或動詞,比如「深情地」、「低聲地」、「點頭」、「搖頭」、「聳肩」等等。

如果角色在念對白時有較多的動作,請把這串動作單獨拎出來寫為角色動作,不要把它們塞到「說明」當中。

與轉場和鏡頭相似,編劇盡量少用說明,除非十分必要,讓導演和演員去自由發揮。

音樂 MUSIC

劇本中的音樂信息。

注意,不是電影配樂的信息!編劇不會插手配樂的部分(除非你是昆汀.塔倫蒂諾或者羅伯特.羅德里格斯)。

編劇在劇本中寫下音樂信息的唯一情況是:在某個場景中,響起了某一首特定的樂曲,該樂曲對故事發展產生了影響。比如,場景內的某首樂曲勾起了主角的回憶。

當編劇寫下音樂信息後,電影的音樂總監(Music Supervisor)便會開始行動,去尋找這首樂曲,並與版權方談判、確保對該樂曲的使用不會引發任何法律問題。

聲音 SOUND

劇本中的聲音信息。

如果故事中有鏡頭拍攝不出的聲音,而這個聲音對故事來說非常重要,編劇就需要在劇本中寫下這一聲音信息,而且中文要加粗、英文要全大寫,以提示導演和聲音設計師。

比如:敲門聲,雷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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