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色盤真的能夠判定抄襲與否嗎?

發覺各調色盤質量差別很大。

有些的對比主線支線,也有的對比用詞用句。有的對比大眾梗,有的對比設定。

有些非常詳盡從各方各面分析,也有的調色盤僅僅靠一些類似的修辭短語就說別人抄襲。

現在大眾掀起了反抄襲熱潮,不少調色盤出來後,我發覺有些的十分敷衍。

而判定是否抄襲的標準居然是——「有調色盤嗎?」

有的話就是抄襲,沒有就是沒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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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抄襲與否的過程那麼複雜,錦繡未央打官司的時候用了那一大疊的資料,而現在僅靠有兩本書誰都能做出來的所謂調色盤,就有了證據?

調色盤真的能夠代表一本書是否抄襲嗎?它真的站得住腳嗎?


謝邀。

首先「看完調色盤判斷是否抄襲」是完全取決於人的主觀意願的,語文大家從小學學到高中,小說肯定都是能讀懂的,是不是抄襲我們自己心中自然有一個定數。

個人感覺從調色盤中能夠看出來的抄襲如下:

1、完全複製粘貼(如庶女有毒、甄嬛傳以及玖月晞的某些不註明出處的引用):

央視報道過的某寫作軟體,該軟體明顯的一點是被抄襲作品可達10本以上,多處直接原封不動的一字一句搬過去。

2、擴寫型:

語文老師應該都有講不贅述。

3、改寫型:

一樣的意思換一個說法使用。

4、語句揉散了分散到文章多處(可以與擴寫改寫混用):

個人認為最高明的一種手法,可以達到讓吃瓜群眾覺得沒抄襲的錯覺。

此外,調色盤看不出的是劇情大綱的雷同以及撞梗和融梗。歡迎補充。


調色盤是一種最直觀的方式。對於沒有看過兩本書的人,調色盤的確是很快分辨是否抄襲的依據。

但是調色盤也有很明顯的局限性,主要有兩方面吧。

一方面,調色盤不能顯示出所有抄襲。

首先,調色盤只是片段性、零散化的,不能表示出整體脈絡,因而往往有一種「只是相似」的感覺。

例如:

原句1:美人尚小,英雄年幼(finale《永定四十年》)

原句2:醉里論道,醒時折花。(《明月天涯》)

抄襲者句1:美人醒時折花

抄襲者句2:英雄醉里論劍

這個作者可以把它打散到不同段落,比如隔上三五十行,甚至可以找10個經典句子排列組合,這樣即使做了調色盤,也會有「美人」「英雄」都很常見之類,兩篇文風格完全不同等等說法。

其次,調色盤也不能辨別出所有語言的抄襲。

只有最簡單的複製粘貼式或者近乎「全面等同」的抄襲調色盤當然可以調出。
比如「擺上時下瓜果,香瓜玉白,西瓜盈翠,葡萄凝紫」(原句記不清了,是最近某個作者抄的,只記得有白的紫的綠的),但是對於一些刻意改變字的句子未必能夠很好地識別。如下:

原句:天下文章,負盡文人(歌詞《抄抄》)
改寫:世上的字,總對我不住(瞎寫的)

這一種從調色盤上很難發現,因為沒有一個字一樣,但完全同義詞替換。

這兩點算是第一方面,即:調色盤並不萬能。

另一方面,調色盤會被濫用。

換句話說,就是調色盤一致並不能顯示就是抄襲。也是兩點。

第一,因為調色盤是片段,所以無意識的撞梗可能會被誤判。

撞梗是正常的,記得我們曾經課上有過訓練:女老師在辦公室看A片被女學生抓住了。以此寫8000字小說。當然最後大家寫的五花八門,有人編了戀愛故事,有人說女老師是想像的,女孩子想像和未來的自己相遇,陰暗如我直接編了殺人碎屍……但是如果只看調色盤可能會出現「她看到她在看A片」這一點,就認為是抄襲。

說到撞梗,想多說一句,創作來於現實,撞梗不可避免。比如網配文離不開歌會,寫雍正離不開九龍奪嫡。我聽到了奶奶的故事她說她當過紅軍可能她聽到你爺爺的故事也當過紅軍。倆人還在一個部隊。得,我寫我奶奶他寫他爺爺寫出來的故事肯定撞梗許多呀。關鍵一要聯繫整體故事看你如何運用如何表達,二要看這個梗是不是人人都能想到的。

說到人人想到,就是第二點:調色盤不能過濾掉人人都會說的話。

例如:

1.戲子無情,婊子無義。

2.她已是花信之年

3.入目的畫面,彷彿如夢境般不真實。

其中,句一儼然已是俗語,也就是所謂公知。句二是純敘述,句三雖稍長,但也確實是幾乎每個人可以想的出的。

那哪些是基本可以斷定想不出呢?

比如:

1.春風又綠江南岸

2.燃盡人間色(這是歌名……)

3.當時愛賦閑愁如今怕聽更漏(結風《不見有情》)

上面三句,第一句的「綠」,第二句的「燃」都是基本不太會撞的,第三句「愛賦強愁」和「聽更漏」可能人人都會用(畢竟詩詞),但這樣的結合想到的可能性就很小。 (但也是有的,這個時候就一定要證明自己真的沒看到過這句話這樣即使一模一樣也不是抄不是抄)

這些(是不是俗語,是不是人人能想到,是不是真的沒見過)調色盤都識別不出,尤其第一組第二句,可能不知道「花信之年」的人看了調色盤就堅定認為是抄襲了。

而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有人就可以「利用調色盤」。做得煞有介事看過去一眼花花綠綠,事實上是經不住推敲的。但往往有些過激者看到「哇,好厲害的調色盤啊」就會蜂擁而上去撕了,因此有人可能就無辜躺槍,甚至見到「你的男主姓江,我的男主也是,所以你抄了我的」這種邏輯,可怕的是竟然憤慨者眾多……

綜上:調色盤與抄襲並無直接聯繫,二者更類似於交集。

但目前調色盤的確有很大用就是了,至少還沒發現比它更平易近人的東西。

ps:

因為最近看扒抄襲比較多,上面例子基本都是從看到的裡面找來的,但引用不代表本人對該原被指責抄襲者抄襲與否的評價。


調色盤分兩種

(1)文字的重複,只要文字重複過多,自然份屬抄襲無疑。

首先,我們要明確作品是由什麼構成的,作品是由組成作品的不具有獨創性的單個字詞(元素)和這些字詞(元素)間的排列順序(這種排列就是人的創造性所在)組成,簡明而言,抄襲就是抄的這種排列順序。

然後,部分類型的調色盤中大部分字詞(元素)的排列順序實質上是高度相似的,僅僅在部分語句中進行了詞語替換,但這種替換是少量的,無礙整體語句理解的,那麼我認為就應該構成抄襲,試舉一例,「床前明月光」和「屋前明月光」之間並不是完完全全的相似,但是基幹字詞的排列上是相似的。

最後,部分答案說少部分的句段相似是可以理解的,還舉出了論文(作文)有寬容度來舉證,那麼就必須回答兩個問題,寬容度在哪裡?然後計算寬容度的分母在哪裡?

例如我抄襲了三國演義中的全文某一章節,以整本書來說,那我重複率尚不足1%,但以該章節來比較,則重複率高達100%,所以所謂寬容度一說,甚為荒謬。

並且用論文來舉例本質上就是錯的,論文因為引注和參考文獻的必要性,所以論文是必須要抄的,寬容度顯然只是為了給引文留的空間,具體證明就是在中國知網的檢測報告中,未標註部分是紅色,而標註部分是黃色,兩部分都是計入重複率的,最重要的是論文寫作是我國著作權法上明文的合理使用行為。

還有,作文一說也是錯誤的,作文創作屬於合理使用條款第一第二款,即使這樣,在使用過程中引用名人名言的過程中也必須標明作者,也就是常寫的「某某某斯基曾經說過,某某某人物曾經說過」,還有我國的語文考試規則中可從未告訴你們可以隨意用現成的排比段落,把經唱歪了還引以為豪,對此我也很無奈。

(2)情節的重複,只要情節重複過多,自然也涉嫌侵權無疑。

首先,這種情況是否構成侵權,是具有模糊性的,這是因為以情節為標準來判斷作品間的相似性是沒有一個具體標準的,一般來說是遵循個案判斷的,除了部分主幹劇情照抄的,大多數都比較難判斷,這一點可以看瓊瑤於正案和庄羽案的判決書,都非常難在法律上判定,因為「接觸+實質性相似」本質上只是一個大的原則,任何人在法院判決前拿該原則去判定,其實都只代表自己的意見而已。

侵權------------------I------------------不侵權(中間的分割點在哪裡是沒有辦法給予普世答案的,所以只能說「涉嫌」,只要判決書沒有說,就不能判斷是否侵權,哪怕是最高法大法官在這方面也沒有言出法隨的效果,著作權法和傳統物權不一樣,我盜竊是因為我侵犯了你的佔有,誰佔有了物件,一目了然,但是著作權法沒有這種能力)

然後,這種情況實質上是很難通過調色盤比較出來的,因為情節不是隨意可以通過標紅就標出來的。比如男男之間的愛情和男女之間的愛情經歷高度相似的話,但從調色盤也是比較難看出來的,但是這種顯然是構成了侵權的。

(3)抄襲和侵權之辨

第二部分之所以用的侵權而不是第一部分用的抄襲,就是因為侵犯作品改編權和複製權是來源於抄襲,但是抄襲並不一定構成侵權,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國著作權法並沒有明確規定抄襲,而我國民間機構對抄襲的定義實質上也是種類繁多,例如高校的寬容度就有30%,20%到5%等多個標準,而這些定義也僅限於某一群體,一個高校里對不同人群的抄襲定義往往有數種之多。而具有一定公信力的各大學術抄襲判定機構也是各有各的標準,一篇論文可以能在十幾家機構得出十幾個不同的結果,這還僅僅是比較的文字抄襲而非情節,因為機器無法理解情節。

也就是抄襲的定義實際上在民間存在諸多不同的認知,這是在我國民間自然形成的道德規範,而法律規範只可能有一個,所以如果認為抄襲的定義被法律所規定了的話,那麼知網維普等機構的判定機構是否有效,是否可以作為高校拒絕授予學生學位的依據呢?

試舉一例證明抄襲使用的廣泛性和多樣性,在考試過程中,抄襲並不是以考試試卷答案的相似性為判斷依據的,反而是以「行為」為依據的,有抄襲行為即為抄襲,並不以結果為依歸。

綜合來說,調色盤如果是以一定規模文字語句排列結構的相似為判斷,且未標明出處,即使中間有少許修改和變動但未改變主要語序和理解,則顯然侵犯了複製權和原作者的署名權,當然在很多情況下也構成了抄襲(很多時候這種民間是給予豁免的,例如高考作文背排比句什麼的來抄,改卷老師可以給低分也可以照常給分,但這種如果沒有表明出處顯然是侵權的)。

但是如果調色盤判斷抄襲是以情節的相似為判斷,除絕大部分相似的情況外,其他大多數情況的判斷標準都不具有效力,僅僅具有說服能力,也就是你可以信,你也可以不信,信不信的權利在你,當然這種情況並不限於調色盤,單方鑒定書(法律意見)也同理。

當然調色盤和單方鑒定書(法律意見)對以情節的相似判斷是否侵權的案件,是沒有說三道四的權利,這僅僅只是一份證據而已。

好了,可以拍死我了


不能,比如唐七照著調色盤改了她的抄襲作,還怎麼用調色盤證明她抄襲了啊


網上的調色盤是否完全正確,是否客觀當然不能完全相信,但是抄襲是明顯的,我已無力吐槽

來自認真看過大風文和唐七文的人(在三生拍電視劇電影前)


不只是調色盤,現在網路上的普通反抄襲者用的鑒別手段其實都已經跟不上時代了。

現在網文圈裡的那些鑒別抄襲的手段都是從過去的實例中總結出來的經驗。但是請不要忘了,早年社會上沒有知識產權的意識,網路更是一個法外之地,所以當年的抄襲有些可以說是特別沒有技術含量的,我雖然沒有特別關注過有關抄襲的爭論,可是也見過大段的複製粘貼甚至大段大段的就換個名字,這樣的不走心實在太好認了,最簡單的調色盤就可以一抓一個準。後來抄襲的手段提高了,鑒別手段也在提高,但是現在還在用的這些方法在過去還算有用其實還有另外一個重要卻容易被人忽略的前提:那就是當年作品數量比較少。

雷同確實是小概率事件,可是如果數量足夠大這就是一種概率小但是絕對數量不會少的客觀存在,而普通人受限與權力和技術條件很難拿出實實在在的證據證明自己或者自己所懷疑的人到底有沒有實際接觸過疑似被抄襲的作品。一旦無法拿出不可辯駁的證據,疑似抄襲者與疑似被抄襲作品是否有過接觸就是一個無頭公案,在天文數字級的作品基數下絕對數量並不能說少的雷同要如何判斷到底是抄襲還是英雄所見略同?就像我之前在評論里說過的那樣,人的長相(整容的不算)夠原創了吧,還不是有完全不相關的人長的幾乎一模一樣,而且這樣的人還不少呢。。。

恕我直言,網文圈這種跟不上網路發展速度的評判標準也同樣是一種對原創的極大束縛和傷害。

至於要怎樣解決這個問題,老實說我也確實沒有什麼好的建議


調色盤的存在不是為了證明抄襲,調色盤是給沒看過文章的人看的一種直觀的對比圖

很多人說:因為出了調色盤所以大家才覺得它抄襲,那這種人肯定沒長腦子,正常人都知道有調查才有發言權,拿墨香銅臭《魔道》的調色盤來說,儘管除了調色盤,正常人也能看出來是牽強附會上的。為什麼?因為那個調色盤所謂的相同點就同餘飛的不同點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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