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能設定一個法律,在面向大眾的作品中,角色的行事應符合所設定的職業身份,作者有義務與專業人士商討?
02-14
看到問題,雖然說樓主想要的是專業人士,但——樓主你這不就成了吃喝拉撒萬事萬物都有個廣電總局管著是一種什麼體驗了嘛
主角起床上班,得請教專業攤煎餅大哥,專業地鐵安檢,專業人事部顧問,專業法律人士,回到家了想喝杯咖啡還得請教專業咖啡師。
劇組可能要哭泣。蛋疼
科幻小說……奇幻小說……玄幻小說……商業小說……陰謀論小說……歷史演義小說……好像沒啥可寫的了
不能。
法律是保護自由的工具,而且,文學創作應該是自由的。這樣也會增加作者的創作成本。並且諷刺文學的地位會變得很尷尬。我有些時候看政法類影視也會發現一些不切實際的地方,但是,作品的真實與浮誇都是創作人的自由與技術的範疇,不應該受法律調解。拍鬼片怎麼辦。。
我就特別好奇,題主實在何種情境下產生的這個想法……
可以
但是如果這個都需要立法的時候,您不覺得輿論管控已經到了一個很恐怖的地步了嗎想想新聞法吧想法很好,但是不行呀寫作是個人的創作行為,是個人思想的表達,如果必須按照某些規定去做,實際上屬於對思想加以限制。那麼問題是否可以改為:我們可以立法限制個人的思想表達嗎?我們有太多的「因政策法規....」,您這想法要不還是算了吧
我就是想問問:諮詢費誰出……
法律本身應該具有謙抑性,只規範應當且必須由法律管制的事項。
文字獄?
要回答題主的問題,首先我們需要區分嚴肅文學(如《1984》)和通俗文學(如《神鵰俠侶》)而出現題主所說情況:「小說中一人物是心理諮詢師,那作者編出一個滿口雞湯,隨便開藥,隨便下結論的人物」一般屬於通俗文學的子集的網路小說但網路小說由於每天的更新壓力和作者素質的參差不齊(非貶義,我甚至認為這是網路小說的優點)很難做到面面聚到以下為安利時間:要做到較為貼近現實的網路小說也不是沒有,《驚悚樂園》和《臨高啟明》不錯但更新速度就不要太指望了,具體原因是因為考證需要時間。
廣電一直在做啊,連法律都省了。
提問者今年多大?上學上到哪裡了?小說可以虛構啊,即使有些科學性錯誤也是正常的,畢竟寫的是小說又不是科普讀物,再者作者遇到這種問題往往一筆帶過,不會細緻入微,二來作者也是有深入精神的,真寫這些東西,也是會查資料會與別人討論的,即使真出問題,那也是局限性所在,沒人能全知全能吧另外,真要按照題主這種想法,我認為侵犯了言論自由
大家的回答怎麼都這麼清一色.....
首先聲明,我不反對幻想型的作品,或者認為每一句話都應該由所謂」專家「評判,只是,在內容涉及到某一職業的職業素養和專業知識時,應該更加謹慎,不確定的地方就應該諮詢一下。
當然了,確實,真正認真對待的人,自然諮詢了,我的想法是,形成寫作界的一個行業規則,約束那些不是非常自律的人。
另外,當然不是只有專家才可以寫啦,畢竟作家的想像力還是應該提倡的啦,只是可以再稍微那麼規範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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