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我這可以皮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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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對「懂事」的人真的太不友好了,以至於現在我聽別人描述誰「聽話」「懂事」的時候,就覺得他在罵人一樣。

前些天在微博上看到一個段子,說小時候我們掌握的一項特別技能是迅速變形,比如你跟父母說「我想要買個足球」,他們都會跟你說「我看你像足球」,玩笑之餘,也感覺像極了小時候的我們。

小時候很容易滿足,一顆糖可以讓自己開心一整天。小時候的要求很低,卻又好像一定要喪失尊嚴。

我記得在小學的時候,有一天門口的小攤上出現了萬花尺,不同的齒輪和鉛筆組合在一起,可以畫出用電腦才能畫出來的圖案。但是那個萬花尺要五塊錢,自己沒有就向家裡人要,使出了渾身解數,無論是撒嬌還是生氣,他們的態度一直都是「不買」,最後和他們磨了很多天,終於拿到了錢,當我興高采烈地跑到學校門口準備把那個萬花尺拿回家的時候,發現那個攤主早已經離開了,以後再也沒有見過誰在校門口賣萬花尺。

到後來,我逐漸發現,每當我想要一些生活必需品以外的東西時,父母的態度一定是「不可以」「不買」,經歷過無數次的軟磨硬泡以後,發現「不買」變成了一種無法逾越的原則,就算某一次他們同意給我買一樣東西的時候,拿到手裡之後也早已沒了當初看到那個東西的興奮感了。

慢慢地,我開始學會對自己說,既然得到了也不快樂,那還不如不要。成長好像變成了一種破妄的過程,所以,後來再有人問我,你想要買什麼的時候,我一般都說「我什麼都不想要」,當然,他們聽到以後的下一句往往都是我最討厭的那句評價「你真懂事」。

因為最懂事的那個人,往往是最不快樂的,如果可以選擇,我多希望自己是那個可以在商場里哭鬧的孩子,但再也不能做出來了,只是因為我知道,這樣沒有結果。

從那以後,我們發現自己開始改變,遇見喜歡的東西變得不再爭取,因為覺得這樣沒有結果,在感情當中也是如此,遇到自己喜歡的人也自然而然地畏首畏尾,因為自卑到認為自己不值得被任何人喜歡。

所以我真的很羨慕那些可以撒嬌的情侶,別人可以皮得很傲嬌,但我的皮只能算作試探,點到為止,就算真的皮一下,還要想方設法跟對方解釋,我那是開玩笑的,不是認真的,對方哪怕什麼都沒做,自己好像被自己打回原形。

相比於皮一下的寵溺感,我更擔心失去的失落感,因為曾經有過肆無忌憚以後,對方迅速消失在我的世界裡。因為我知道對於別人來說,被人喜歡是有恃無恐,但對於自己來講,就好像中彩票。就算相信愛情,也從來不會相信愛情會落在自己頭上,所以哪怕別人對自己一點點好,都想千方百計對TA補償回去。

一個人心裡的苦越多,一絲甜就能填滿。

可能小時候缺少的東西,長大以後就會像瘋了一樣去彌補。小時候不允許買的零食,雙11的時候買了一大箱;小時候得到的零花錢太少,長大後就開始拼盡全力賺錢;小時候不允許談戀愛,長大後也沒人愛你,但是我們還是學會了愛自己。

會撒嬌真的是一項甜甜甜甜甜甜甜的技能,好像怎麼皮都不會丟。

卡爾維諾曾經說過,我以為人生的意義在於四處遊盪流亡,其實只是掩飾至今沒有找到願意駐足的地方。成長終是一個讓我們學會點到為止的過程,願在愛情里我們可以回歸本真,希望你也能遇見一個無論皮幾下都不會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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