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個真正的虔信者的立場出發,宗教自由,特別是不信宗教的自由,是值得擁護的嗎?

歡迎各種政治不正確的答案。


你被反剪雙手綁赴大街中央

劊子手過來一腳將你踢倒

身後一個娃娃的聲音高喊著神聖口號,然後用稚嫩的手捏住了你的下巴,另一隻手拿著一把屠刀

這把屠刀並不是書中寫描述的那種冰冷的刀子,而是帶著血和上一個人的體溫

又是一聲口號,然後那刀子就割了下來

才開始很疼,你想掙扎,但是身邊的人狠狠摁著你,讓你動彈不得

然後刀子割開了喉管,血流出去的時候把力量從身體里抽離

你嗚咽著,口中嗬嗬作響

你覺得很委屈:你既不搞法西斯,也不信布爾什維克,這又是為什麼?

刀子已經快割到最後,你抓緊最後一點時間想了想自己的媽媽。

然後人頭落地。

而這些,只是因為你不信它們的神。


不請自來,我是個基督徒,至於虔誠不虔誠只有上帝知道,從小接受的就是三自教會的尊尊教誨囧,當然我是不懂什麼意思的。但是長大之後在我有了自我認知之後我重新審視了一下自己的信仰,毅然決定受洗,因為我感覺到有一個信仰也沒什麼不好,萬一是真的呢………作為基督徒的日子也沒什麼特別,按時禮拜,讀聖經。

傳教問題嘛,我沒去發過傳單,不過我周圍的人都知道我是基督徒,如果有興趣的話我會回答他們的各種問題,我深深的認為我作為基督徒的行為要比發傳單更有效,我跟佛教徒也會探討,而且不會心生反感,我跟我單位的一個穆斯林小夥伴玩的很開心,我認為信仰就像是我們手裡的一張船票,到底誰的票是真的只有到生命最後一刻才能揭曉,而且傳教,我們能做的就只有告訴不信的人一句,耶穌愛你,上帝愛你。至於他願不願意接受神的救恩,那根本就不是我們操心的事,撒種在我,發芽不在我。我尊重信仰的自由,日光照好人也照歹人,即便無神論,上帝依然愛他。這才是神的大愛。


宗教思想也是眾多意識形態的一種。

所謂信仰自由,或者不自由,實質是允許意識形態差異性的存在。

假設否定掉這種自由,意味著只有一種正確的意識形態。

然後就必然要推廣這種意識形態在更大範圍得到統一,往往爆發群體性的暴力。

意識形態上的信仰選擇自由,其本質是為了避免追求唯一正確之下的群體暴力。

準確來說,避免意識形態成為有神論者與無神論者之間暴力的合理化或合法化來源與由頭。


上帝對人最寶貴的愛之一就是賜予人類自由意志,甚至於允許人可以自我選擇是順從還是背叛上帝。而宗教自由是屬於社會權利,上帝都不強求人的意志,人又怎可強求他人的思想?所以基督徒應當是天然支持宗教自由信仰的,正如所謂「我不同意你說的話,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作為一個快十年的老基督徒,我想分享一些我的觀察。我算不上虔誠,但在我看來強行讓人信主這對教會是一種極大的傷害。不自由的結果是魚龍混雜,反而不好。

按照正統的新教教義,有些人是註定無法信主的。但問題在於你不知道誰是這樣的人,所以一個比較好的策略就是盡量的讓每一個人都信。那些實在信不了的,大概率就是註定不能信的。

然而,強拉人信主會有一個副作用,那就是那些本來不信的人會很不情願,因此很難長期堅持下去。這樣的人待在教會會成為定時炸彈。

在家庭教會中,教會成員會有緊密的關係,可以和家人親戚類似,甚至比親戚走動還要頻繁。但是如果有很多不能穩定的成員,原來親密的關係就會變得非常不穩定,就像「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如果你認識的人都相繼離開,那麼你也會傾向於離開。

為了應對這個問題,教會在組織上有相應的對策。進入教會,一般情況下會分幾個步驟。

1,福音聚會。這個聚會是為不信的人提供的,特點是內容具有介紹性質,且非常簡單。這個聚會一般人員流動性極大,都是來過一次兩次的。主持人可以是一般的信徒。雖然流動性大,但因為都是第一次,所以不會有任何影響。

2,慕道班。經過福音聚會,如果你願意嘗試接受,可以來慕道班,這個聚會是針對願意持續了解的人,主持人一般會是傳道人級別,至少也要是義工級別,主要是介紹基本信仰,這個聚會人員相對穩定,但其實流失也很多。

3,信仰成長聚會。慕道班學習結束至少要幾個月,這段時間是給你猶豫的,如果你確定相信,就可以受洗,進而領聖餐,成為教會正式成員。如果還有猶豫,那麼回慕道班從新來過,當然也可以不來了。

如果你受了洗禮,那麼至少你要在教會穩定上幾個月。受洗進入信仰成長的進階聚會的人,可以說離開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到這裡為止,聚會人員基本才能說是相對穩定的了。

通過這三個聚會(不同教會可能名字不大一樣),把每個初信的人的發展分成三個部分,逐步的過濾不信的人,這樣保證越到後面,聚會就越穩定。

整個過程中慕道班是連接作用的,如果慕道班成員穩定,對於那些在猶豫的人是一個正面因素。但如果不信的人太多,他們一波一波的離開,對本來願意信的人是一個影響。

所以,我在講福音的時候都是跟他們說:你們一定要想好,要是不想信,千萬別因為不好意思,就舉手說願意信,面對信仰一定要認真。(如果是註定會信的,肯定不會受這個影響)

有時候你給一幫人講福音,結果沒一個站起來願意信的。。。怎麼辦?為了避免尷尬,有的人就不斷的問:有沒有願意信的?願意接受豐盛的生命的?直到最後有人實在看不下去,就舉手要信為止。這樣實在沒有必要,這些人舉手了也很難留下。

當然,如果實在尷尬還有個辦法,你等段時間之後就說,最後再等十秒鐘,然後就開始倒數計時,那些還在猶豫的就會傾向於站出來。。。

什麼?你說萬一十秒之後還沒人怎麼辦?上帝已經這麼安排了,你非得對著干有意思嘛?


我不是什麼虔信者,但我覺得他們認為「值得擁護」也不奇怪。

因為一個教派的敵人不僅僅有不信教者,還有異教異端

沒有信仰自由,他們固然可以強制不信者入教,但還得和異教異端互砍。

十字軍和聖戰者當年的日常任務之一就是互相屠城。

天主教勢力和新教勢力之間的三十年戰爭使得現在德國的不少地方當時減少了將近一半的人口。

而這個虔信者成為其中之一的概率似乎並不小。

順便說一句,宗教自由不僅不等於信仰自由,而且還與它互相衝突。

我在之前的一篇答案里有過論述:知乎 - 與世界分享你的知識、經驗和見解

我就直說吧,「宗教信仰自由」是個偽概念。
「宗教自由」是容不下「信仰自由」的。
比如說這哥們兒,這是他發表的評論:

「我認為僅對通姦廢除石刑,根據美國早期Winthrop時代的法令,通姦應處絞刑,我相信聖經無誤,任何行為符合聖經句段即可,包括Cruz參議員,Rev. Jeff Jeffress,Rev. Franklin Graham都重視舊約.我的教會(屬於SBC)奉行old school Calvinist,牧師也宣稱要用石刑和火刑處死一切異教徒,上周Bible study一位弟兄鼓勵大家用槍支(Bible上肯定沒有槍)殺死不信者榮耀主,後來請教牧師,牧師也表示這符合Bible.」

如果給他他的「宗教自由」,讓他掌權了,你覺得那些穆斯林(咳)、佛教徒、無神論者(尤其是馬克思主義者)會是什麼下場?
聽說過布魯諾嗎?
任何宗教,除了在宗教國家,都沒有「宗教自由」,都得乖乖服從世俗政府管理,沒有例外。
在天朝鼓吹「宗教自由」的那幫基督教徒,本質上和十字軍、太平天國、聖靈抵抗軍沒有任何區別,都是想建立「地上神國」的。
尤其這位還是加爾文主義者,我們不妨扒一下他祖師爺加爾文的黑歷史:

「日內瓦市民上層在奪取政權後,就加緊對市民的控制,強制市民遵奉加爾文編訂的《教會信條》、《教理問答》,連生活方式、娛樂等都加以干涉。加爾文在日內瓦工作二十餘年,幫助日內瓦市建立加爾文教派的神權共和國。這個共和國也同樣鎮壓異端,判處異端死刑加爾文不僅支持這些排除異端的活動,而且親自參與。」

這可是最標準的「地上神國」了。
我資瓷信仰自由(包括我自己的信仰——但我為什麼要告訴你們?),所以我反對宗教。
我的另一個關於基督教原教旨主義的答案:如何看待北美華人基督徒的原教旨傾向? - 索薩·希爾二號義體的回答 - 知乎


基督徒。

信仰自由值得擁護。

無法批評則讚美沒有意義。信仰也一樣,如果不是自己主動選擇,發自內心相信,那不過是戒律、教條,只是對自我實現的束縛。

當然邪教除外。(如何辨認邪教,請參照我國公安部邪教標準和列表。)


直接甩答案:

神給人不信仰神的自由,

這是事實(人有自由意志),

不需要選擇擁護或者選擇不擁護。

若非要問:基督徒應該持什麼立場?

答:順服一切神的旨意、安排。

另外疑問:什麼是「真正虔誠的信教者」?


基督徒才不在乎你的自由不自由。

這件事上帝說了算,不是我給你自由不自由你就會信或者不信。

其實人已經得到了自由意志,但是信或者不信主都安排好了。


我隨便找個人按照他的格式抄一段啊。

你被反剪雙手綁赴大街中央
劊子手過來一腳將你踢倒
身後一個娃娃的聲音高喊著神聖口號,然後用稚嫩的手捏住了你的下巴,另一隻手拿著一把屠刀這把屠刀並不是書中寫描述的那種冰冷的刀子,而是帶著血和上一個人的體溫
又是一聲口號,然後那刀子就割了下來
才開始很疼,你想掙扎,但是身邊的人狠狠摁著你,讓你動彈不得
然後刀子割開了喉管,血流出去的時候把力量從身體里抽離
你嗚咽著,口中嗬嗬作響
你覺得很委屈:你既不搞法西斯,也不信布爾什維克,這又是為什麼?
刀子已經快割到最後,你抓緊最後一點時間想了想自己的媽媽。
然後人頭落地。

而這些,只是因為你信了它們認為不存在的神

似乎沒什麼區別。嘖。


不信教的自由,不只是值得擁護,而是必須擁護

不過我感覺宗教在大陸真正意義的擴張是不可能的,中國人民不僅是務實的,而且骨子裡就有相當的政治天賦,上綱上線加政治迫害的能力絕佳,如果宗教泛濫黨國無法容忍了,只要上面一聲令下,再來一個文革,就憑現在那些信奉田園XX教的城鄉結合部的時尚先鋒的智力水平,十字架上那個老男人分分鐘被扯下來顏射信不信?


樓主提出值得擁護,是一個贊同的思想,還是一個延伸出來的行為?

前者就止乎理論上鳴放。後者可以是大阿亞圖頒布的教令。

————

首先,要定義什麼是宗教信仰/信教。

是內心真正信仰,從心底裡面由內而外的擁護一個信仰,一個教義嗎?

其實,這個東西是內心活動,每個人都不相信他不相信的東西,都信他相信的東西。這個裡面的自由,他本來就有,你無法剝奪,奪不掉的啊。

如果用在外表現來約束,問題就來了。一定要遵守什麼教規教儀,否則就不可以,就說明你不信什麼教。那麼有沒有可能,他不信,卻出於自願或不自願,行這些禮?有沒有可能人家不信英特納雄奈爾要實現,卻也跟著喊?

如果宗教信仰自由,是說保護良心自由,保護人言行一致,讓人自由選擇信仰不必被在外力量強迫,那是有價值的。強扭的瓜不甜。當然有的教/黨就是玩強拉人,就是搞扭曲,那有負面後果。

國家機關強行要求人民信一個教 / 類似的意識形態,或者有意識的控制信息,釋放一些設計過的信息,都不利於讓人民兼聽則明,讓人家獨立思考,自己去判斷。

對於虔信者,如果他是國教一派,他將不高興的看到看到很多人是被宗教機關愚弄上船的,或是功利者混進來的。如果他是不從國教派,他會遺憾很多人不信,是沒有機會得到一些信息或者得到扭曲的信息而不信,以及恐懼被逼迫不敢加入進來。

總之沒有宗教自由,會造成很多扭曲。根源是意識形態和現實政治利益。


那要看什麼樣的宗教了。如果一個宗教本身就企圖消滅不信者不信的自由,那麼這種所謂的信仰自由還值得擁護嗎?!


當然。

連上帝本身都尊重人的自由意志,沒有把所有人都直接創造成基督徒,難道你有權利不尊重別人的信仰自由?哪怕是虔信徒。


人生來就有的自由,是神的意志。神沒有強行讓所有人信教。。傳教的人只是想儘力阻止你下地獄而已。。


歷史上,基督徒殺異教徒的事,難道是編出來的。


分頁阅读: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