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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如何明白神在婚姻中的帶領?


明白神在婚姻中的帶領,是個說起來很大,操作起來一輩子的事情。但上帝給人婚姻美好賜福,讓人進入婚姻和家庭中。

首先,在明白神在婚姻的帶領前,我覺得需要做一個很重要的事情,就是首先你要和上帝成為有關係的人,就是,去認識神,讓聖靈重生你。在《聖經》以弗所書5:22-33里提到如何做丈夫和妻子,但22節之前卻在討論聖靈充滿的事情,可以說,成為基督徒才是真正明白婚姻的開始。

其實,婚姻的旨意中,有很多可見的顯明的旨意,聖經顯明的一些婚姻的原則。如婚姻是一個盟約的關係,是在上帝面前的立約,婚姻需要一生一世、一夫一妻。一男一女、婚姻需要舍己,丈夫愛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妻子順服丈夫,正如教會順服基督。包括婚姻中性關係等等。聖經中有很多經文直接涉及到。

第三,明白神在婚姻中帶領中如果有所謂的「隱蔽的」旨意,我想我們的本分不要去窺探它,因為它本不屬於我們。

第四,就是在已經知道的婚姻中的原則下,靠著禱告和神的話行在婚姻里,有人說,婚姻就像一個絞肉機,的確如此,人在犯罪後,各個層面得到破壞,人和神,人和人,人和環境。在今生,這一切都不能完備,即使是得救的基督徒身上。也正如此,上帝才讓我們在婚姻中不斷明白他的帶領和願意依靠他生活,婚姻是恩典,活在婚姻中也是恩典。雖是絞肉機,但有時候絞著絞著,我們就更深的經歷了神,不斷看到自己的罪,不斷讚歎基督如何舍己,忍受他的不完全的教會,也忍耐我們。

最後,常常去看讀讀,聖經中愛的頌歌,時常提醒自己愛究竟是什麼,若不回到上帝那裡,我們怎麼有愛呢?


首先是在戀愛中——

基督徒的戀愛必定也要經歷一個從「了解」到「喜歡」,再到「戀愛」的過程,然後再步入婚姻。一般情況下,談戀愛是不可能有捷徑的。基督徒的愛情裡面,除了舍己成全對方之外,也必然包括有「愛」的情感。如果完全沒有情感,那算不得愛情。只不過我們不能把愛情完全建立在感覺和感情之上。有人提出戀愛「3M」原則,可以成為談戀愛的參考原則——Master(主人,即相同信仰)、Mate(親密,即喜歡和好感)和Mission(使命,道路上互相勉勵,同心奔跑)。

等候上帝的帶領,與採取主動並不矛盾。等待上帝的帶領是我們的心態,不焦慮不恐慌,平穩安靜。採取主動是我們的作為,比如應該展示自己優點的時候就應該展示優點。

簡單地講,戀愛是需要自己去經歷的,戀愛對象也是要在彼此了解、彼此接觸的基礎上確定的。這樣看來,我們更加應該採取主動,如果不主動,又如何去了解別人和被別人了解呢?

從聖經看基督徒的婚姻觀,可能有許多觀點和目前流行的各樣婚姻觀有所不同。

1.婚姻是上帝所設立的,是人在上帝面前所起的盟約。人類第一起婚事就是上帝親自設立的,並且是在人犯罪之前設立的。

2.婚姻的目的是榮耀上帝。婚姻使人彼此扶持,滿足人相愛的需要,生養兒女。

3.婚姻是夫妻之間,除了上帝之外,最首要的關係。比親子關係、朋友關係的地位更加優先。

4.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心一意,一生一世。

5.不與未信的人結婚。因為基督教之信仰乃是整體的委身,而非部份,如果和非信徒結婚,會造成雙方的痛苦。

6.除非對方婚後犯姦淫或離棄配偶,否則不能離婚。

7.性關係是美好的,但是必須是在婚姻之內。

願上帝賜福你的婚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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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

耶穌說:太7:24 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 太7:25 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

聖經中關於婚姻家庭的勸告實踐出來(照著做),就是在「嘗嘗主恩」。

供參考。


聖經中婚姻的原則上面說的很多,我是認同的,若人順服神的話,他們的婚姻必蒙福;但我就現實中基督徒的婚姻有些不同看法,看了上面「五條環境印證法」,現實中是很難操作的,我想說的不是方法不好,而是有很多在婚戀中的雙方做不到;問題一:現在教會很多單身在戀愛前壓根就不為婚姻做預備,生命中對神沒有穩定的關係,沒有屬靈的感覺,不願意付代價學習聖經中關於婚戀的教導;一進入戀愛,聖經的道理在心裡忽東忽西,禱告起來完全是希望看神跡奇事;問題二:神既然靠不住,就靠人吧,找屬靈長輩看看是不是在屬靈方面門當戶對,看看對方家庭,工作,為人等等環境,趁著沒發現對方那麼多罪的時候,按照本質上與世界沒啥區別的方式走到了一起;生命的道只有經歷生命的人才會做的到;所以基督徒想明白神在婚姻中的帶領的核心是自己和神的關係,學習婚姻課程的目的是為了明白神對婚姻的心意,雙方安靜思想是為了做清心的人,清楚神具體的帶領,如果做不到又等不了了,那就憑對人的信心往下走吧,婚後可以參加一些夫妻營會,輔導,奉勸一句:一定要將個人與神的關係作為婚姻的根基。


基督教之美在於學習去愛,而幾乎沒有任何生活情境比婚姻更能成為愛的試金石。婚姻要求我們脫離自我,並學習去愛「和自己不一樣的人」。神使我們在他——全然有別於我的他——裡面找到滿足。婚姻告訴我們,這個世上不只有我自己,它要我們向另一個人退讓;同時也讓我們在這個人身上發現喜樂、歡愉,甚至狂喜。

丈夫若不仔細聆聽,就不能了解妻子

在一段沉思中,巴哲博士記述了與妻子的這段經歷如何反映在自己與神的關係之上:

我認為丈夫若要與妻子培養深厚的感情,他必須具備以下美德:耐心、傾聽、謙卑、服事,以及忠實、溫柔的愛。思想一下這些德行。很多時候,神在與我們的互動中都表現得宛如女性——我期望這麼說不至於太極端。

女性能迸發不可思議的生命力,讓身為男性的我們望之生畏,甚至恐懼戰驚。然而她的愛卻流露得靜默、悄然,她說話宛如耳語呢喃;而男人們則必須屏氣凝神,才能聽見她愛的言語,也才能了解她。

神不也是如此嗎?

他不也在多數人生命中輕聲細語嗎?我們若不仔細聆聽,不斷嘗試,便會錯過神聖之愛的微聲低吟,不是嗎?真正愛一個女人並接受她愛的回應所必須具備的美德:傾聽、耐心、謙卑、服事與忠誠的愛,這些正是我們愛神並感受他的愛所必備的美德。正如我們不可能在女性面前作威作福而期望了解她、與她更親近,我們也不可能擺出高姿態來認識神、親近神。

我們不可能以命令的方式強索女性或神的愛。我們得耐心等候。女人的心會因男人謙卑承認自己的脆弱而軟化,同樣的道理,神也在我們謙卑承認自己的軟弱時,最易顯出溫柔、慈憐。

愛和自己截然不同的人

儘管這一則故事以男性為訴求,但我猜想同樣的原則也適用於女性。那個讓你幾乎愛不下去的男人,很有可能就為你提供了一條學習愛神的途徑。這是聖經真理。主所疼愛的門徒約翰說得很明白:「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約壹4:20~21)

這男人或這女人似乎與你有著天壤之別。這一點我能了解。這是愛他/她之所以如此困難的原因。你在這個層面顧全大局,她在那個層面權衡輕重。當你十分確定這個觀點最重要時,他卻從完全不同的角度切入。於是你自問:「我怎麼可能去愛一個和我如此截然不同的人?」

然而請再想一想,如果你能誠實問自己以上問題,那麼請捫心自問:你怎麼可能愛神?他是靈,你則拖著血肉之軀;他是永恆,你的生命有限;他聖潔、完美、毫無罪惡,而你和我一樣,一身是罪。

與「人去愛神」相比,男人去愛女人,或女人去愛男人,可算不上太大的挑戰。

然而我認為真理還不僅止於此。我相信婚姻要求我們脫離自我,並學習去愛「和自己不一樣的人」。和另一個人生活在你可以想像得到最親密的生活情境中——一同起居、同床共枕,甚至時而分享彼此的身體——我們不得不去學習尊重、欣賞一個與自己迥異的人。

你所能做的最屬靈之事

我們必須脫離自我,因為事實是我們並不完整。神使我們在他——全然有別於我的他——裡面找到滿足。婚姻告訴我們,這個世上不只有我自己,它要我們向另一個人退讓;同時也讓我們在這個人身上發現喜樂、歡愉,甚至狂喜。

作丈夫的無法借著使喚妻子得到長進,作妻子的也不能以操弄丈夫豎立美好風範。唯有愛能解開這宇宙間的屬靈奧秘。愛推開了永恆之門,使我們得以沐浴其中。

基督教信仰包含對特定真理的堅信,這是無庸置疑的事,然而它的先兆、它的印記與榮耀卻不僅限於以理性相信真理。基督教之美在於學習去愛,而幾乎沒有任何生活情境比婚姻更能成為愛的試金石。

沒錯,要愛你的伴侶並不容易。但是如果你真的想愛神,請低頭看看自己手指上那枚結婚戒指,讓自己重新探索它所代表的意義,並學習熱情、瘋狂、持久、新鮮地去愛使你戴上這枚戒指的那個人。


我認為,神在婚姻上的旨意就和神在其他方面的旨意一樣,印證的標準非常類似:

1.經過禱告,祈求神的帶領【對這事有感動】

2.閱讀聖經【神的話認可這事】

3.徵詢屬靈長輩的意見【屬靈長輩的同意】

4.內心的平安

5.環境印證

只有第五條環境印證的情況下,不能成為孤證。

對於婚戀的具體情境來說,2來說,就是對方需要也是基督徒,共負一軛。3來說,可以向了解你們二人的屬靈長輩詢問意見。5來說,二人彼此愛慕,並且在地理上有在一起的可能。

我和一位弟兄曾經按照這幾條向神禱告求婚姻的印證,真的很奇妙,禱告之前有感動,很平安,並且環境各種順利,但是一開始禱告,這幾條就迅速破裂了,失去平安,莫名其妙地不再互相愛慕(友情還是在的),並且我突然就要被調到海外的總公司去長期駐紮,而這位弟兄無論如何也不會、也不肯出國。於是我們馬上就明白我們不是神配合的一對,就平平安安地結束了禱告~

禱告結束以後就恢復了平安,並且也不會被調到海外去了哈哈哈哈。


推薦一本書,愛的5種語言,我的牧者推薦給我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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