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回復 微博村民打死偷狗人 下方諸如 打的好,該死 的評論 ?


人類始終意識不到自己的罪惡,所以以前對狗做的事情,現在對人做了。


這件事讓我想起的事情是青島的38元大蝦事件。

在廣播里我聽到這麼一句話:山東省政府斥資幾十億打造「好客山東」的品牌,敵不過一隻大蝦帶來的漏洞。

這件事也是一樣的事件,記得我初中的時候政治課上就開始背「依法治國」的各項重點。十幾年過去了,老百姓的憤怒依然可以化成一把斧頭,開天闢地。

普法普了這麼多年,是不是依然只是電視里的一句口號,路邊的一塊廣告呢?

還是那句話,國家權力機關以外的任何人都無權作出這種事情。打一頓就已經算是違法,但是也算情理之中,虐殺就有些不合適了。個人的標準往往是不能作為準則的,偷狗就要被打死,那麼傷人豈不是要滅九族?

再換一個角度來說,這樣的懲罰標準,其不合理點就在於總是偏向強勢的一方。這個案件中,小偷是弱勢的人少方,因此被村民打死。假設小偷叫來了黑社會,帶著刀槍幾十號人過來,會不會演變成屠村行為?沒有任何人敢保證事情不會這樣發展。這就是可怕的方面,這樣的行為以及這樣的評論,是不斷的把事情往失控的方向去推動,這是最不好的結果。

所以,不客氣的回復這樣的評論:某一天你也可能因為隨地吐痰而被人打死,圍觀群眾也會說:該殺。


說明吧老百姓惹毛了會搞出大新聞來,就算你有權利有武器,照樣打死。


這說明很多人的法律意識薄弱,對待犯罪分子的行為還停留在原始社會。在原始社會,部落抓到了竊賊可以任意處置竊賊,或打或殺都沒有問題。但是,現在是21世紀了,怎麼還有很多人這樣做?

抓住竊賊後打一頓,這可以理解,把人打死了,還有很多人為此事叫好,這是看熱鬧不怕事大,人不是自己打死的就行,自己也不用為此負法律責任。


我們的狗狗昨天剛被偷走了,從一點點養大,在外面的時候總是會想它,那是跟對父母親人不一樣的感覺,家人是相互扶持可以依靠的,而狗狗,結婚之後我會有自己的孩子,是柔軟的弱小的需要你用心呵護長大的生命,你是被依賴的。被偷走之後無法形容的心情,心痛憤怒,家裡的老人也很受打擊。

沒有找到偷狗的人,假如找得到,我也不知道自己會做什麼,法律給的懲罰會是什麼呢?拘役、管制、罰金,還要達到一定的金額才會有。這有什麼用?我要我的狗狗,那點錢和人渣的那點時間對我來說一點價值都沒有。法律最失敗的地方在於,所給的懲罰或許合理但是從來不顧及受害者的感受。

假如找到了偷狗的人,我的狗狗來的時候是一隻比格幼犬,養了一年半了,加上精神損失和其他的該有什麼懲罰?假如我對他造成人身傷害,什麼程度會受到同樣的判決,我希望能這樣還。任何的違法都要用身體的痛苦去換而不是那些無所謂的時間的話,應該會少很多犯罪吧,至少受過的人要想再犯罪也會多少猶豫一下。

法律衡量的是普遍認為的價值,這裡面卻恰恰不包括最直接受害的人,大概只有我偷了別人家的狗的時候才會覺得法律那樣判很不錯吧,但我並不會去偷別人的狗。同理,你受害你活該,法律判的你不滿意也活該。他犯罪他樂意,法律規定了他們只能受那樣的懲罰,你對他們做了什麼的話,犯罪的就是你了。

我們有監控拍到的視頻,車牌並不清晰,不過時間點非常明確,你猜我報警警察會不會真的幫我找。讓你猜兩次。

經過了這麼長一大段話,我最終覺得打人是不對的,我會請他吃東西,比如辣椒醬,太辣了也不好還要多吃點冰,一頓怎麼夠呢得吃個三五盆啊。食用油是好東西,也可以喝上兩瓶。好客嘛。


本來在法律上就是可以打死的,正當防衛啊。偷狗的一般是毒箭。殺人跟手槍一樣。這兩個人肯定拿著亂瞄了,在謀殺進行時,被害者有無限防衛權啊。不過村民還是有犯法了,因為撒鹽可能是侮辱屍體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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