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心愛的人作沒了,還能挽回嗎?怎麼挽回?

曾經遇到過一個姑娘,在愛情里作的特別誇張。

她跟男朋友是在上大學時認識的。姑娘半夜要吃進口的零食,學校超市沒有。

小伙兒說天亮了再去買,姑娘就哭,鬧著要分手。東北的冬天,零下二十度,晚上更冷,小夥子向朋友借了車,一來一回十幾公里的路,下著大雪把零食買了回來。

送到女生寢室樓下,自己又進不去,只能在門口等著,偏偏姑娘還不願意下樓,寒風「嗖嗖」地刮,小伙兒經常一等就是半個多小時。見了面,還經常被姑娘埋怨「怎麼這麼慢!」

故事結局總是不出意料,小夥子提出了分手。他說,「愛得太累了」。她說,「我要挽回愛情,挽回他」。

其實現在的很多情侶,彷彿在愛情中都喜歡用——作,逼著對方不斷地證明ta愛自己。但凡事都有個度,小作怡情,大作傷感情,不要到最後只能以「被分手」的形象,去挽回愛情。

其實,挽回感情並不難,就是解決你們之間存在的問題。但如果你想解決問題,就要明白問題的根源在哪裡。

首先,為什麼你喜歡在愛情中不斷地作?

其實,因為害怕失去而自然表露的行為,並不能完全叫作。但有的人就是喜歡在感情里搞點事情來刷存在感。每當被問及;你怎麼這樣?ta還會有一個大言不慚的理由:因為我愛你呀。

請別以愛之名,侮辱愛。

如果一個人在潛意識裡覺得自己不夠優秀,不值得這份愛,就會反覆用「作」來證明自己的價值,來尋找自己所需要的愛情安全感。其實,「作」的人潛意識是「你不要離開我」,然而,現實總是「ta離開了我」。

如果你就是這樣失去了愛情,在挽回時一定要注意提高自信心,相信自己是一個值得被愛的人,相信自己是一個充滿吸引力的人。很多優秀的姑娘和小伙兒,一旦陷入愛情里,特別容易變得患得患失,沒有安全感,沒有自信心,疑神疑鬼最後導致被分手。

請一定記住:最開始對方喜歡你,不是因為你「作」,是因為ta認為你是一個值得被愛的人。不要逼迫一個真心愛你的人,不斷地證明ta是愛你的。

想要知道ta是不是愛你,去用心感受,愛就藏在小細節里。如果要再一次挽回感情,這個雷區千萬不要再觸碰。

然後,你要明白「作」的標準程度應該是什麼?

最近女神高圓圓接受採訪說:「我平時會撒嬌,但前提是我覺得這件事情已經搞定80%」。這就是女神的智慧。

撒嬌賣萌,這是任何一個喜歡你的男人都無法拒絕的。對於一個男人而言,如果你的「作」是吵架時來個強吻壁咚,那都是增加生活小情趣的方式。

真正讓人無法忍受的「作」,是你以愛之名,綁架ta的情感,綁架ta為付出,自己卻一次次的不珍惜對方為你做出的妥協。

「作」的標準程度,就是ta的眼神和語氣,都會透漏給你關鍵信息——「作到這裡就可以了」。

想要挽回愛情的男生女生,千萬記住:「作」是因為你想得到愛,而不是毀了愛。不要用「作」的方式,再一次把愛推遠。

@花好 陪你度過難熬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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