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精都是孤獨滴

我愛司湯達,因為只有在他那裡,個性道德張力、歷史張力、生命衝動合成單獨一樣東西,即小說的線性張力。我愛普希金,因為他是清晰、諷刺和嚴肅。我愛海明威,因為他唯實、輕描淡寫、渴望幸福與憂鬱……

這是卡爾維諾在《為什麼讀經典》里對自己心儀作家的致辭,而今他自己也逐漸進入被經典化的過程中,那麼或許我們可以再添一句,我愛卡爾維諾,因為他獨特的創意與恆久的童心,為現代小說樣式創造了無限可能。

分享他的一個短篇《孤獨》

我停下來打量他們。

  

他們在幹活——大半夜的,在一條冷僻的街上,在商店的門板上動手腳。

  

這是一塊很重的門板:他們正用一個鐵門閂當槓桿,但門板還是一動不動。

  

我當時正在閒蕩,一個人,沒什麼特別的地方要去。我就抓住那個門閂幫他們一把。他們挪了點地方給我。

  

我們不是同時在使勁。我就叫:「嗨,往上!」站我右邊的人用他的肘子捅了捅我,低聲說:「閉嘴!你瘋了!你想叫他們聽見嗎?」

  

我晃了晃我的腦袋,就好像是說我不過說溜了嘴。

  

這事兒頗費了我們一點時間,大家都渾身是汗,但最後我們把門板支到足夠一個人從下面鑽進去的高度了。我們互相看看,十分高興。然後我們就進去了。他們讓我提著一個口袋,其他人把東西拿過來放進去。

  

「只要那些狗日的警察別出現!」他們說。

  

「對!」我說:「他們真是狗娘養的!」「閉嘴!你沒聽見腳步聲嗎?」他們每隔幾分鐘就這麼說一次。我很仔細地聽著,有點害怕,「不,不,不是他們!」我說。

  

「那些傢伙總在你最不希望他們出現的時候到來!」其中一個人說。

  

我晃了晃自己的腦袋。「把他們統統殺掉就行了。」我回答說。

然後他們派我出去一會,走到街角,看看有沒有人過來。我就去了。

  

外面,在街角,另有一群人扶著牆,身子藏在門廊里,慢慢朝我移過來。

  

我就加入進去。

  

「那頭有聲響,在那些商店邊上。」我旁邊的人跟我說。

  

我探頭看了一下。

  

「低下你的頭,白痴,他們會看見我們,然後再次逃走的。」他噓了一聲。

  

「我在看。」我解釋說,同時在牆邊蹲了下來。

  

「如果我們能不知不覺地包圍他們,」另一個說,「我們就可以把他們活捉了。他們沒有很多人。」

  

我們一陣一陣地移動,踮著腳,屏著氣:每隔幾秒鐘,我們就交換一下晶亮的眼神。

  

「他們現在逃不掉了。」我說。

  

「終於我們可以在現場捉拿他們了。」有人說。

  

「是時候了。」我說。

  

「不要臉的混蛋們,這樣破店而入!」有人吼道。

  

「混蛋,混蛋!」我重複,憤怒地。

  

他們派我到前面去看看。我就又回到了店裡。

  

「他們現在不會發現我們的。」一個人一邊說著,一邊把一包東西從肩上甩過來。

  

「快,」另外有人說:「讓我們從後面出去!這樣我們就能在他們的鼻子底下溜走了。」

  

我們的嘴上都掛著勝利者的微笑。

  

「他們一定會倍感痛心的。」我說。於是我們潛入商店後面。

  

「我們再次愚弄了那幫白痴!」他們說。但是接著一個聲音響起來:「站住,誰在那兒?」燈也亮了。我們在一個什麼東西後面蹲下來,臉色蒼白,相互抓著手。另外那些人進入了後面房間,沒看見我們,轉過身去。我們衝出去,發瘋也似的逃了。「我們成功了!」我們大叫。我絆了幾次腳後,落在了後面。我發現自己混在了追趕他們的隊伍里。

  

「快點,」他們說:「我們正趕上他們呢。」

  

所有的人都在那條窄巷裡奔跑,追趕他們。「這邊跑,從那裡包抄。」我們叫著,另外那群人現在離得不遠了,因此我們喊:「快快,他們跑不了啦。」

  

我設法追上他們中的一個。他說:「幹得不壞,你逃出來了。快,這邊,我們就可以甩掉他們了。」我就和他一起跑。過了一會,我發現只剩下自己一個了,在一條弄堂里。有人從街角那裡跑過來,說:「快,這邊,我看見他們了。他們跑不遠的。」我跟他跑了一陣。

  

然後我停了下來,大汗淋漓。周圍沒人了,我再也聽不見叫喊聲。我站著,兩手插在口袋裡,開始走,一個人,沒什麼特別要去的地方。

開始描述一個百無聊賴的行人,看到別人偷盜時,他也加入盜賊。盜賊派他望風,他又成了警察(注意這個時候真實世界的邏輯已經消解,我們選擇信任小說本身的內邏輯)。捉賊途中,又和盜賊成為一夥,逃跑時因為跑得慢,反而成了追趕者。身份如此反覆交替,非常戲精,最後終於又回到孑然一身百無聊賴的一個人。

其一,孤獨總是需要熱鬧的場合做反襯。

其二,當人一旦被群眾接納,馬上成為群眾的代號。

其三,不管是劉德華捉梁朝偉,還是梁朝偉捉劉德華,旁觀的第三者在整理信息時只會準確的說出四個字:警察捉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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