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同性戀者的基督徒,應該如何處理性向和信仰的關係?

教會把同性戀看作罪惡,這是否意味著:基督徒一定要接受這個判斷?並且在內心否定自己的性向,並且不斷努力「改正」?還是:對於基督教的思想,「僅僅部分接受」就足以被主認可?


基督徒的名稱由來據聖經記載是從一個叫做安提阿的地方開始的,在那以前基督徒都是被稱作門徒。

談起門徒,大家一定會想到達芬奇的那幅名著,最後的晚餐,十二個門徒和耶穌一起吃晚餐,其中包括那個賣主的猶大。十二個門徒都是出身於市井的平民,有漁夫,有稅吏(有點類似我國以前的漢奸,被老百姓鄙視),有當時的憤青或者主張暴力革命的人。這些人原本和你我一樣,平凡沒有光華,貧窮也不大富大貴。其中有三次不認主,並且脾氣很大,衝動動刀砍人耳朵,亂說話被主呵斥的漁夫西門彼得;有和別的門徒爭高位,求主降火燒滅那些不接待他們的人的脾氣象打雷一樣的約翰; 有被人瞧不起的賣國賊的稅務承包人,等等,但是就是這些不起眼的平民白丁,卻被主的愛,神的大能的感召下,成了整個世界傳遞福音的先行者。唯有那個賣主的猶大,被主善待,主在上十字架前的晚餐仍蘸餅給他吃,但他卻用親嘴這最親密的行為出賣主,後來懊悔不已,沒有回頭迴轉改正卻自尋短見。

基督徒就是基督的門徒。從猶大身上的教訓,我們看到,認識主的人,無論我們認識他以前是什麼光景,都是罪人,無論何人,犯了多麼大,多麼多,多麼重,多麼少,多麼輕的罪,殺人犯、強姦犯、說謊的人,驕傲的人,性取向和大眾不一樣的人,在神面前,沒有區別,Guilty 是罪人,有罪!!每個人都帶著同樣的重擔--罪,平等的來到主的面前。重擔大小、輕重沒有分別----死!唯一的結局就是死。

神愛世人,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人,讓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的永生。

福音是神的大能,不是人自己能做什麼的。白白的來的才是恩典。而基督徒所蒙的大愛,赦免就是莫大的恩典。因為十字架的救贖,讓一切罪人只要願意相信接受就必蒙拯救。這真是奇妙!

相信的人就有了新生命,有了一顆新心。生命會長大,長出平安喜樂,生命的果子。這個果子不是人自己長出來的,因那是聖靈的果子。

以上是闡述我對基督徒和信仰的簡單闡述。

認識了基督,跟隨主的人,就從未信之前的光景中分別出來了。不是靠自己,而是靠神的大能力。基督徒不是做的,是靠著信,活出來的。靠自己做不了基督徒的。接受基督的人,自己的老我就與基督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活著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耶穌在我裡面活。自己過去的喜好,那些捆綁,那些嗜好,無論是被世人接受的還是反對的,都和基督同釘十字架了。基督徒的生活其實很簡單,就是查驗神的心意,更多的認識耶穌,順服聖經的話,活出那個新造的生命。

一個罪人,無論是個撒謊的人,驕傲的人,還是個犯姦淫的人,還是不被世人接納的性取向不一樣的人,在神的面前都是平等的,無論你被世界上的大眾接納99%還是接納1%,亦或0%,神都一樣接納你,耶穌的贖罪,足以赦免歷史歷代所有的人在他們人生所有時間的罪。

一個蒙大恩的人,是什麼樣的感覺?願意為自己的救贖者怎麼樣活呢?數十年如一日的仍是和以前未被救贖時一樣活著嗎?

神(上帝)看人的內心。蒙恩的罪人每一步都是要靠著主的恩典往前走的。這是個生命成長的過程。那些纏繞我們的罪,無論是撒謊,驕傲、姦淫或者是性取向的罪都是要脫離的。因為神是聖潔的,我們內心的罪性因十字架的救贖洗凈了的。屬神的人必不會永遠陷在罪里出不來的;寶貴靈裡邊的責備,求神幫助,求主加增力量,求神憐憫,施恩典,幫助我們過聖潔的生活。

與問問題的弟兄共勉!人不接納的,神接納!暫無引用聖經,如有需要請告知,我們可以一起查經!求主保守我們在祂的愛中。


作為本身就如題主所說的這類特殊人群,為此也掙扎過很久。但仍記得在一次禱告中,腦海中總是浮現牧人去尋找那一隻丟失的羊的畫面。

神來是為了救罪人,同性戀的我也是罪人當中的一員,但我不認為這是眾人(多數信徒)眼中的無藥可救…對這樣的生命,我相信他也是有奇妙的計劃在。

但對於是改變還是被醫治我也是沒數,但我知道我能做的就是為愛我的神,持守聖潔。


問:教會把同性戀看作罪惡,這是否意味著:基督徒一定要接受這個判斷?並且在內心否定自己的性向,並且不斷努力「改正」?

答:聖經說 徒5:29 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使徒的榜樣顯示,任何時候如果人的要求超越了上帝的要求,那就順從神,不順從人。

那麼關於同性戀問題,上帝怎樣要求呢。提後3:16說聖經是神默示的,是上帝的話語。所以基督徒只有從聖經里得到上帝對我們的要求。

羅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林後7:1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凈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

所以看出聖經要求基督徒要在身體和心靈上都保持聖潔。

羅1:26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羅1:27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這裡經文清楚顯示同性戀違背了順性的用處(自然功用),在上帝看來,的確是罪惡、是上帝譴責的。

雅各書1:23~25把聖經比作鏡子。實際上有誰照完鏡子不動手整理不當之處呢?所以

雅1:22 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

約一1: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約一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

還是:對於基督教的思想,「僅僅部分接受」就足以被主認可?修改

加5:13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正如照鏡子時我們相信鏡子反映出的我們的面貌情況、糾正不當之處;讀聖經知道了上帝的要求,合理的做法是按照聖經「照出」的情況悔改回頭,糾正我們的缺陷。繼續順從肉體聽從自己的心而不理會上帝的要求就不是基督徒的合理做法了。

耶17:9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

如果下決心順服上帝糾正自己的同性戀傾向和行為,那對於我們的難題和力不從心之處,上帝都會幫助我們。約一5:14 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

供參考。

加油!


作為基督徒,問自己:我願意做順命的兒女嗎?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今天聽到一個分享:一把刀子放在那裡不用也會漸漸銹壞,與其銹壞了不如把它用壞了。我們為主舍己,就是廢物利用了。用這必朽壞的,得那不能朽壞的。相信神會給有這樣舍己心志和行動的兒女,加添祝福,多而又多。


基督徒「就是照父 神的先見被揀選、借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彼得前書1:2)是指在永恆中被父神揀選,被聖靈重生,藉著信心與基督聯合,罪得赦免的人。真基督徒的一個重要標記就是真誠悔改,順服耶穌基督,聽從他的命令。聖經明確的說「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國。」(林前6:9-10)同性戀是神所憎恨的大罪,行這樣事而不悔改的人,必定進入地獄之中。關於如何才能做一個基督徒,推薦閱讀《給未曾歸正者的警告》http://www.reformed.com.tw/book?p_p_id=20p_p_lifecycle=0p_p_state=maximizedp_p_mode=view_20_struts_action=/document_library/view_20_folderId=8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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