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聖經中馬太福音「論報復」這一段內容?

不是很能理解,感覺是教信徒不要反抗,要逆來順受


謝邀。耶穌講的很多東西,都是基於對神的信任的,脫離了這種「信」,便寸步難行。

比如「論報復」的這段,如果不是相信必會有(出於神的)公義的審判(時常是藉著政權和法律,也有時候是藉著救恩使人悔改),則必然會覺得自己只會被變本加厲的欺負,也就很難不去想著報復。


可以這樣理解:所有的作惡都是違背人的本心的,因此作惡者也是不自由的,因為錯誤的認知和行為而作惡,作惡本身就是對作惡者的懲罰。惡不能終止惡,只有善能終止惡,所以基督教導人們不要以惡報惡,而要以善報惡。當你以善報惡時,你的善行會激發作惡者沉睡的本心,轉化他們的行為。如果你沒有看到轉化,只是說明力度不夠。


感謝大家的回答。我昨天晚上讀經,讀到這一段確實無法理解。但是我覺得這一段肯定有他重要的含義。也參考了大家的理解,覺得收益良多。我向神禱告了,讓神向我顯明這段經文的意義。上帝向我啟示了這段經文的理解是這樣的:這段經文不是說要聽耶穌論道的人真的對惡人的傷害忍受甚至主動讓對方多得逞多傷害自己,這樣讓對方心裡覺得不好意思慚愧,感化對方。這段經文其實是為了啟示耶穌後面自己的經歷。就是後面耶穌受難時被人打臉、被人分裡衣和外衣,被人要求背十字架遊街示眾,這一切都是真實發生的事情。為什麼不要與惡人爭論,因為在耶穌受難時,其實審判者、圍觀者、實施者都是惡人,這裡的惡人是指不明白真理的普通大眾,信徒常常受到不信者的誤解和攻擊。但是耶穌基督作為替罪羊,他明白普通人的罪性和軟弱,所以他並不與他們爭論,而是甘心被他們打臉、分衣服、拉著遊行、求他治病的也治,出賣他得錢的也不去報復他(就是出賣他的猶大,對應經文最後一句「向你借貸的,不可報復」,要不然借貸怎麼會對應報復呢,如果是我們理解的那樣是要告誡大家借錢給惡人,後面應該對應的是借了錢不要惦記、不要催別人換錢,不在乎金錢才對);他這段說的這一切被對待的行為,後面都一一應證在他的身上,從這裡就可以看出他是神的兒子,一直都知道他後面所會遭受的一切苦難。所以這段經文並不是要勸誡大家真的遇到這種情況基督徒要這樣反應,這段經文只是揭示耶穌自己的真實的實際的遭遇,和他必須完成的神的計劃,惡人指的是我們所有犯罪的世人。基督信仰從來不會要信徒去向惡妥協,因為神是公義的神,他不會喜歡善惡不分,縱容惡,成全惡的人,也不會說讓信徒逆來順受,惡人不公正地要求還要去滿足對方甚至超過對方期望地去順從滿足對方,讓對方都覺得不好意思了感化。因為基督信仰認為人心不能自己拯救自己,自己感動自己的都是偽善,只有信仰耶穌基督,信上帝、認識真理的奧秘,才能得救。

以上是我向神禱告後,神給我的答案,給大家參考一下。


看到題主您的一個評論,才知道您問題的核心所在,並且,您犯了【望文生義】和【斷章取義】兩大錯誤,請看:

但是這段話並不是說因為相信有神公義的審判,所以被受到不公正對待的時候要忍受。而是說不僅要忍受,還要讓對方表現得更過分一些,讓自己更慘一些,【對方不想打你左臉,你還要故意把左臉湊上去讓對方打】,是不是說面對惡的時候要讓對方把惡展現更多一些,讓自己更慘一些,呃,感覺有點綠茶婊裝可憐的感覺呀,呵呵

再看聖經:

【太5:38】「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太5:39】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太5:40】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太5:41】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釋義:

  五38 律法寫道,「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出二一24;利二四20;申一九21)這既是懲治的命令,也是懲治的限制──不能刑過其犯。可是,懲治的權在舊約由政府所掌,而不是握在個人手中。

  五39~41 耶穌所教導的義,比律法的準則更高,因為祂連報復也要廢去。祂告訴門徒,從前報復在法理上是可以接納的,不過現在卻不要報復。耶穌教導門徒不要與惡人作對。如果有人打他們的臉,連另外一面也轉過來由他打。如果有人要拿他們的裡衣,連外衣(晚上穿的外衣)也由他拿去。如果有軍人強迫你替他背行李走一里路,便自願地替他背行李走二里路。

但是!

  從人的角度而言,主這個教訓根本不能實踐。除非那人是被聖靈掌管,他根本不可能過這種自我犧牲的生活。只有信徒讓救主住在他們的心中,由祂掌管生活,才能夠以愛去回應羞辱(39節)、不公平(40節)和不便(41節)。這就是「第二里路的福音」。

簡單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這句經文的「精意」是:

真正有【屬靈生命】的基督徒以【愛】回應【羞辱】。

那麼,耶穌被打臉時是怎樣的表現呢?請看聖經:

【約18:22】耶穌說了這話,旁邊站著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他,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

【約18:23】耶穌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什麼打我呢?」

那麼,祂又是怎樣以【上帝之子】的【聖愛】回應【罪人的羞辱】的呢?

請看聖經:

【路23:34】當下耶穌說:「 父啊,饒恕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兵丁就分他的衣服,並且擲簽。


耶穌並沒有廢掉律法,而是讓我們以牙還牙的同時不忘記要了饒恕。字句終歸是叫人死的,精意才是讓人活。好比美國用原子彈屠了日本兩城,佔領以後還是給他們糧食,重建了日本。

我們要明白以牙還牙是好的,是當時的猶太律法,為的是讓惡人受罰懼怕,保護更多的人。不以牙還牙也是好的,為的是避免過多的報復,並不是為了縱容惡人,更不是說不讓惡人受法律懲罰律。有些人還是可以這一類的行為感化的,如果不能感化,還可以通過當時以牙還牙的法律追討。

心裡眼睛明亮了,就不會死咬字句,而是把事情做的合乎中道。


太5:38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太5:39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太5: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太5:41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首先題主要了解一事實

基督徒的行事為人是與非信徒不同的。明白了,我就接著往下……

這裡的教導不是從字面上去理解,而是通過思考明白意義。直到今天,很多非信徒譏笑基督徒時所使用的經文是「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這就是聖經說的「太13:14 在他們身上、正應了以賽亞的預言、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

耶穌有沒有被別人打?有。耶穌轉過來由他打嗎?沒有!約18:23 耶穌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甚麼打我呢?

如此說來,是非信徒誤解了。


馬太福音5-7章是耶穌的登山寶訓,講的是天國子民所活出來的生命樣式。一個沒有與基督連接的人,很難活出來。耶穌在約翰福音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離了我,你們就什麼都做不了。所以,天國子民能夠活出天國的樣式,那個源頭是基督。

離開基督,別說論報復你不能理解,你更無法理解那些為耶穌殉道的人了。


我有很多話想說,不知道你能否領受,文字又不方便,簡單說來就是看自己是這世上的客旅,是寄居的,不榮耀自己,只願能榮耀上帝,你若是因為祂的名受了逼迫應該歡喜,當彼得他們被公會的人攻擊打罵後【徒5:41】他們離開公會,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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