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的你,需要多一層鎧甲

上文中,書華提到了想擁有一套完完全全屬於自己的房子,那麼作為已婚夫婦的房產歸屬到底是怎樣的呢?接下來S姐將分情況討論下關於夫妻雙方的財產歸屬問題。

首先,我們先回顧一下書華的情況,書華婚後設法以個人名義按揭了一套房子,首付和還款都由自己完成,那麼這套房子就能完全屬於書華的個人財產嗎?

我們都知道按照婚姻法婚後除過父母贈與的都為夫妻二人共有財產,雖然書華設法用自己的名字購買並辦理了按揭,但從嚴格意義上講還是屬於二人共有財產,那麼如何才能讓這套房子完完全全屬於自己呢?

1、購房資金為婚前財產,或者為父母出資,只要用婚後財產和婚後工資所買,都屬於兩人共同財產。

2、夫妻二人簽訂婚後協議,明確房產為女方獨有,不作為兩人共同財產。

社會環境的變化,中國社會女強人的群體在逐漸擴大,婚姻帶來的安全感今時不同往日了。女性明確財產歸屬,一是給男人一個警示,使其在後期的生活中面臨誘惑時考慮代價問題而不至於輕舉妄動,二是給自己的以後生活的風險預防和生活保障。

接下來,在明確夫妻共有房產的事情上,S 姐將分情況給大家一些建議:

1.婚後買房,記得兩人共同登記

登記於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該房屋屬於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的,離婚時另一方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舉例說明

小王和小李婚後,購買了一套用於投資的房子,當初出於省事,只寫了小王一個人的名字,如果小王不經小李同意就出售了這套房,小李不能通過打官司要求撤銷交易,但可以請求賠償損失。

2.夫妻關係中的房產所有權劃分

婚前首付款為一方支付,且產權登記在該方名下,該房產一般會被認定為個人財產,由該方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如果婚後用共同財產還貸的,婚後還貸的部分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反之,婚後辦理房產證時,產權登記時改為雙方,房屋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一方婚前支付的部分,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如果雙方離婚,應將該部分從房屋價值中剝離。

舉例說明

小王在婚前按揭了一套房子,婚後辦理產證時將媳婦的名字加了進去,該套房屋的所有權為夫妻雙方共同所有,如若離婚,經雙方協商,妻子可向小王支付首付款以及婚後兩人共同還貸的部分,來獲得該房屋;如若未加名字,小王媳婦則不具備該房產的所有權,但可獲得婚後負擔的共同還貸的那部分補償。

3.婚後父母出資購房歸屬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該不動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認定該不動產為按照雙方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有證據證明贈與一方的除外。

舉例說明

比如女方父母出錢買的房,產權登記在女兒名下,那麼這套房就明確是女兒一方所有,非夫妻共同財產。

4.夫妻買房細節須知

● 買房時要保留付款憑據,它證明著是誰付款,如POS單,收據,銀行流水等。

● 雙方財產公證和婚前婚後簽訂協議十分有必要,自己可以對房屋產權進行約定,避免以後很多糾紛。

S姐

sjiess

對一個女人來說,婚姻可以是鎧甲,也可以是軟肋,無論如何,經濟一定要保持獨立,新婚姻法下女人只有靠自身的努力才能獲得最大的保障。所以無論何時,都不要輕易放棄工作,工作給予我們的不僅僅是金錢,更多的是讓我們保持與外界的聯繫,知道世界發生了什麼,不至於和這個社會脫節。生活的天平絕不是靠感性就可以維持平衡,保護自己的武器越多,家庭的穩定性才會更高,安全感才會越足。

推薦閱讀:

TAG:婚姻與現實 | 男女婚姻 | 婚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