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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陳朝外任之官

陳朝外官基本效仿宋制(或李朝制度),採取路-府州-縣三級區劃,路以駐地為名,所以有某某府路、某某路之稱。到了光泰十年(1397年),才改為路統府、府統州、州統縣,四級區劃。

一、安撫使、經略使、鎮撫使、

陳朝仿效宋制又有所損益,陳初分天下為十二路,此後增減不定,迨至陳末存在二十餘路。路的長官稱為安撫使,掌一路軍民之事。安撫使分為京師大安撫使、天長安撫使和諸路安撫使。

天應政平十一年,分天下為十二路,置安撫、鎮撫正副二員以治之。到了陳末光泰十年,定外官之任時,於副府置鎮撫使。

二、府尹、知府事

路之下統府,府的長官有尹、知府、大知府。除中都尹外,還有乂安尹:

1367年《顯曜塔碑》:

推誠協謀守正顯忠樂善成義佐政翊戴功臣、開府儀同三司、入內檢校太尉、中書令、判太常署、領大廣明藏譯經事、乂安府路都元帥、使持節乂安府路大安海門鎮諸軍事、行乂安尹,賜紫金魚袋、上柱國、開國恭靖大王撰。

大知府見於《陳史記》:

(大治九年)三月,占人冦臨平府,府官范阿窓擊敗之。授阿窓臨平府大知府行軍守禦使。

陳末光泰十年定外任之官時,路統府、府統州、州統縣。又有副府、副州。副府置鎮撫使,副州置通判僉判。鎮撫使副於知府。

三、知州、通判、漕運使

宋制府、州是同級區劃。如清化府路、龍興府路、乂安府路,演州路只見有演州知州,不見演州知府。《安南志略》有演州路,但是《陳史記》隆慶元年卻記載:「改演州為演州路」,可能演州路曾降為州,至是復升。陳朝演州知州皆以靖國王陳國康子孫任之。

宋代通判掌一府、州之兵民、錢穀、戶口、賦役、獄訟等,監察府、州長官。陳初天應政平十三年(1244年),於路置通判。後改於州置通判。

天應政平十三年,又於州置漕運使副,主漕運。漕運使又作轉運使,宋制轉運使掌握一路或數路財賦。紹豐四年,改為「設小路提刑、漕司轉運職。」

(大慶七年)以裴木鐸知審刑院事,兼黃江下路轉運使

(開祐九年)以阮忠彥為乂安安撫使兼國史院監修國史,行快州路漕運使。忠彥建議立漕倉貯田租以賑饑民,詔諸路倣行之命。

四、縣

陳朝縣級區劃種類繁多,如江、場、甲、橋等等。大約在光泰十年,定外官之任時,這些政區名全部改成了縣。縣的長官有令、尉、主簿。

五、節度使、經略使、防禦使、守御使、觀察使

宋制,州有四等:曰節度州,曰防禦州,曰團練州,曰刺史州。陳朝也有節度、防禦等職。

節度使,陳朝藩鎮由皇族出任驃騎大將軍,與一府、州同級,藩鎮類似宋之節度州:

偽推誠守正翊贊弘化功臣、雲屯鎮兼歸化鎮嘉興等鎮諸軍事節度大使、洮江管內觀察處置等使、使持節雲屯歸化嘉興等鎮諸軍事、領東路天長府路大都督府、特進、開府儀同三司、入內檢校、左相國、平章軍國事、賜金魚袋、上柱國、衛國大王 黎澄。

經略使,見《大越史記全書》廢帝昌符四年載:

冬十一月,以杜子平為入內行遣,左參知政事領諒江鎮經略使。數年卒,贈少保,從祀文廟。

紹豐三年(1343年)《翠浴山靈寂塔記》:

入內行遣左侍郎兼諒州路經略使......

《歷朝憲章類志》以經略使為武官外任,軍政長官。宋代一般於西北、西南邊境地區置經略使,或以安撫使兼任。

防禦使,宋代防禦使負責一州或數州的軍事。高麗也效仿宋制於邊州置防禦使州、鎮。陳朝有防禦使一職。

(大治八年)時清化人韶寸為諒江防禦使,統諒江軍屯東平江,善撫軍士,軍中樂之。

陳末有諒江鎮,光泰十年改為諒山鎮,此鎮是皇族出任,而清化人韶寸為諒江防禦使則說明此時諒江尚未升為藩鎮。

此外還有守御使,范阿窓曾擔任臨平府大知府行軍守禦使之職。

觀察使,系唐代後期出現的地方軍政長官,全稱為觀察處置等使,高麗效仿其制,為地方最高長官。宋代於諸州置觀察使,陳朝亦有此職,陳末,梁元彪之父梁菊孫曾擔任觀察使一職:

世則生菊孫,為觀察使。菊孫生元彪。

《明實錄》中有「洮江管內觀察處置等使」一職。洮江即洮江州,屬於三江路。

順帶一提,後黎朝之初,設有團練使、安撫使、觀察使、守御使、宣慰使等等,按黎初基本繼承陳朝舊制,所以陳朝外任之職遠不止上述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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