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國交通法不合理的規定你有什麼看法?

最普遍的就是電動車或自行車在行進過程中與機動車發生碰撞(電動車或自行車全責),或者機動車在靜止狀態被電動車或自行車撞了的事故(機動車合理合法的情況下)也要機動車車主負責,特別是一些電動車一點都不遵守交通規則還有些酒駕的,仗著自己受傷受損蠻不講理,交警來了一問有沒有保險,有保險的話讓機動車報保險賠點錢就算了。沒有誰的錢是大風刮來的,都是憑藉自己的勞動或智慧賺取來的,保險公司的錢也一樣不是大風刮來的,是為機動車或車主提供保障收取的合理費用。相比那些開豪車的車主開普通車的也算窮人,開豪車的相比中國五百富也算窮人,難道我們也要用窮當作借口么?難道窮就真的成為了電動車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庇護傘了么?如此發展下去中國何時能成為真正受其他國家尊敬的世界強國?對中國的交通法或交警執勤的態度發表出你的意見!


我就是事故處理民警。看到這個問題,我回想起了大學時候的我。躊躇滿志,辯證批判。曾經,我以為,我在中國最高的公安學府,也定能為中國的執法貢獻自己的力量。

沒錯,你說的關於事故認定的相關問題是客觀存在的。

但是自從我工作後,我已經被磨平了稜角,習慣於順從,習慣於對自己的批判思維一笑了之,哈哈,為國家執法貢獻力量?可笑,我只是一個執行國家法律,對上機說一不二的小螺絲釘,想改變法律,我白日夢都沒這樣做過。

天吶,你就這麼喪失了自我嗎,你真是個廢物,你一定這麼想。

當你一次次把自己認為對的東西給同事,給領導建議,想讓我們做的事有更好的效果,變成所有人對你輕蔑的笑,拍拍你的肩膀說你還太年輕,一次,兩次,三次,四次,無數次,你會慢慢覺得是你錯了,而不是這個世界。沒有人在乎你提的問題,大家都是各司其職,然後吃飯聊天時候背著笑笑你。然後才會明白,我們只是工蟻,一個領導控制的小蟲。

多年以後,你也會明白,真理是屬於少數人的,但是第一個提出日心說的人是會被燒死的。大多數人甚至都沒有被燒的價值就消失在茫茫人海。

所以你再去看下你的問題吧。

問題還在那裡,但是

我們都太渺小了。我們甚至除了發個帖子都不知道,別的還能做什麼。

/希望有一天你有一天能足夠強大,成為公安部的部長,成為對法律有建議權的人,然後把這個提案提到人大,我看好你,加油。

感謝特邀。


謝邀,知乎上交通事故處理定責我說第二估計沒人說第一了。

首先我覺得目前道路交通法其實還是比較健全合理的,因為道交法與其他刑法等不是建國初期就定製的,所以在制定的時候比起其他法律還是更合理的。

其次說到目前的現狀,其實並不是說到道路交通法鼓勵非機動車違章,在法律中明確規定,違反交通法規在事故中一定要承擔責任。但實際操作中,不管作為處理的警察也好,當事人也好,法官和社會人員也好,大家都有一種照顧弱者的概念,都覺得車輛有保險在,所以處理的時候總是讓保險承擔更多的責任。所以並不是法律鼓勵這麼做,其實法律都明確規定了各自的責任,但實際處理中為了和諧為了大家滿意,就選擇性照顧了。

最後說到為何非機動車違法行為多見,其實是基於人口基數大,相對而言違法行為就多,而區別於機動車違法行為,非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無法由電子警察等電子設備來處罰,除了民警現場處罰,所以很難做到嚴格管理處罰。

舉個例子,殺人犯手中的一把刀是一把兇器,而廚師手中的同一把刀卻是工具。

所以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合理,只是使用他的人沒有去嚴格遵守。



對於這樣的情況應該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能讓一個沒錢的理由就偏袒他們!


你說的這個問題確實存在,開車的不一定是富人,走路的不一定是貧窮的人。這在一定程度上確實會造成你說的這個現象。但是法律要在最大程度上維護多數人、弱勢群體的利益,現在我國還處於一個變革的過程中,兩者的之間雖然有利益衝突,但是還不至於到改變道路交通法的程度。可能在未來的數年內,道路交通法會做出一定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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