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重磅!北京新版政府核准投資項目目錄公布,這些項目不能再投資了(附完整目錄)!

29日,北京市政府對外發布了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8年本)》。該版目錄對2015年版目錄進行了修訂,對核准範圍、核准許可權進行了優化完善,並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力度,強化企業投資主體地位。

新版《目錄》共包括9類43項核准事項,相比2015版目錄,核准事項減少了59項,同比減少58%,取消、下放核准許可權共69項,其中取消核准許可權61項(其中4項為取消部分核准許可權),下放部分核准許可權8項。

禁止建設燃煤供熱項目

新版目錄明確,因產業政策禁止建設,取消核電站、賽馬場核准事項2項,取消供熱設施事項中燃煤供熱項目核准許可權,一律禁止建設該項目。

在簡政放權方面,目錄還取消了松脂初加工等製造業事項、新能源汽車充換電站、獨立人防設施工程、城市遊憩集會廣場等核准事項55項,同時取消農業項目中涉及遠洋漁船建設項目核准許可權、公交場站和停車設施事項中停車設施項目核准許可權、電網工程事項中電網輔助項目核准許可權,在嚴格執行產業准入政策的前提下,改為備案管理。

為與國家目錄保持一致,此版目錄還將「水庫項目」「水資源配置調整、水資源開發利用(包括地下水開採)、水利工程項目」「水環境治理項目」核准事項合併為「水利工程項目」,將「教育設施、衛生設施、體育設施、民政設施、殘疾人康復托養機構建設等社會事業設施項目」和「文化、廣播影視項目」核准事項合併為「社會事業設施項目」。此外,目錄還根據北京市城市規劃建設需要,新增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核准事項1項。

最大限度縮減核准範圍

「從總體來看,新版《目錄》共包括9類43項核准事項,相比2015版目錄,核准事項減少了59項,同比減少58%,取消、下放核准許可權共69項,其中取消核准許可權61項(其中4項為取消部分核准許可權),下放部分核准許可權8項。從類別來看,減少了1類輕工類,該類別下核准事項全部取消。從核准事項看,共壓減61項。」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解讀道。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本版目錄的首個特點就是最大限度地縮減了核准範圍。首先,嚴格限定企業投資項目核准範圍,著力構建以備案為主、核准為輔的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體系。凡是市場競爭充分、企業能自主決定、可以通過經濟和法律手段有效調控的,一律取消核准改為備案。

此外,目錄還全面對接北京市產業禁限目錄,對列入禁限目錄的核准事項,一律取消核准、禁止建設,嚴格控制不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投資項目建設。

8項市級核准許可權下放各區

目錄還科學合理地劃分了核准許可權。將各區承接能力作為許可權劃分的重要因素,對涉及北京市重大規劃布局、重要資源開發配置、跨區域重大工程等項目,充分發揮市級部門在政策把握、技術力量等方面的優勢,明確為市級核准,對能下放區級核准的事項,堅決下放至各區。

關於這一點,這位負責人向記者舉例表示,國家目錄共下放地方15項核准許可權,其中有4項被列入北京市產業禁限目錄,具體包括煉油項目、石化項目、煤化工項目、稀土冶煉分離項目。3項北京市無管理對象,具體包括煤炭、礦石、油氣專用泊位項目,集裝箱專用碼頭項目,稀土礦山開發項目。需我市承接核准許可權的8項,全部按照國家要求,由市級核准,具體包括:非中國鐵路總公司為主出資的鐵路項目、國家高速公路網項目、大型主題公園項目等。

同時,此版目錄主動將8項市級核准許可權下放各區,具體包括10千伏用戶用電工程、10千伏專項配電工程,非跨區輸油管網項目,除生活垃圾、危險廢物以外的固體廢物處理設施項目等。

相關負責人表示,在《目錄》執行過程中,北京市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並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實現信息的互通共享,推動實現協同監管。此外,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目錄動態管理機制,尤其是結合北京市產業禁限政策的修訂對目錄進行動態調整。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8年本)》的通知

京政發〔2018〕13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發布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國發〔2016〕72號)精神,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力度,創造優良營商環境,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切實轉變政府投資管理職能,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激發市場主體擴大合理有效投資和創新創業的活力,現將《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8年本)》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投資建設本目錄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須按照規定報送有關項目核准機關核准。企業投資建設本目錄外的項目,實行備案管理。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利用自有資金且不申請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按照本目錄執行。

  二、法律法規和國家及本市制定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總量控制目標、技術政策、准入標準、用地政策、環保政策等是企業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據,是項目核准機關和規劃國土、環境保護、行業管理等部門以及金融機構對項目進行審查的依據。

  三、要充分發揮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准入標準對投資活動的規範引導作用。把發展規劃作為引導投資方向,穩定投資運行,規範項目准入,優化項目布局,合理配置資金、土地、能源資源、人力資源等要素的重要手段。嚴格執行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及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等,切實規範企業投資活動。

  四、項目核准機關要改進完善管理辦法,切實提高行政效能,認真履行核准職責,嚴格按照規定許可權、程序和時限等要求進行審查。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相應改進管理辦法,依法加強對投資活動的管理。

  五、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落實監管責任,注重發揮屬地政府就近就便監管作用,行業管理部門和環境保護、質量監督、安全監管等部門專業優勢,以及投資主管部門綜合監管職能,實現協同監管。投資項目核准、備案許可權下放後,監管責任要同步下移。各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探索創新監管方式方法,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承擔起監管職責。

  六、對取消核准改為備案管理的項目,項目備案機關要加強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准入標準把關,行業管理部門與規劃國土、環境保護、安全監管等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加強對項目的指導和約束。

  七、法律法規和國家有專門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經市委、市政府批准,需要採取專項政策支持其發展的重點地區,其規劃範圍內新增投資建設項目,可按有關政策執行。商務主管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和變更、國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進行審核或備案管理。

  八、本目錄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5年本)〉的通知》(京政發〔2015〕21號)即行廢止。

  附件: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8年本)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1日

附件

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8年本)

點擊查看大圖

註:1.核准事項不包括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中禁止和限制類建設項目。

  2.《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中總投資(含增資)3億美元及以上限制類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中總投資(含增資)20億美元及以上項目報國務院備案;總投資(含增資)3億美元以下限制類項目,由市級核准。

  3.保障性住房及共有產權商品房項目包括: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安置房(含棚改安置房)項目、共有產權商品房項目,以及歷史遺留的經濟適用房項目、限價房項目、危改項目等。

  4.屬於經濟信息化部門管理事項後綴「」符號。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人民網

部分資料和圖片來源網路

京津冀招商網(jjjzsw)非常尊重您的知識產權,本文如有侵權請與我們聯繫,一經查實將立即刪除

推薦閱讀:

天華國際:美國船隻運營商懇求特朗普尋求破產
開美容院要投資多少錢?
團貸全場加息2%,難得的機會能不能上車?
巴拉圭護照,沒有和中國建交的巴拉圭是一個怎樣的國家?
宋城演藝2015年花26億買的六間房 現在咋樣了

TAG: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