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見證人說辨識善惡樹代表上帝的至高統治權——這個理論的錯誤之處

耶和華見證人認為聖經里起頭說到的辨識善惡樹代表上帝的至高統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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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識善惡』這種知識是惟獨上帝才有權擁有的,人卻妄想據為己有,結果就犯了罪,[創]3:5,22。這不是指得以無所不知的能力,因為人犯罪之後並非無所不知;也不是指得以分辨是非的能力,因為人未犯罪之前就已能分辨是非。上帝既將人造成是有理性的,人就自然有能力分別對錯。這其實是指權力,即定立是非標準的權力。人吃了禁果,就等於聲稱自己要在定立善惡標準方面完全獨立,也就等於否認自己是受造物而需要服從造物主。因此,人所犯的第一宗罪是妄自尊大,反抗上帝的至高統治權。」

這裡明確的是「辨識善惡」只有上帝才擁有的。記住,這是耶和華見證人說的。

聖經的觀點:

創世紀 3章 22節:

耶和華上帝說:「這個人已經跟我們相似,能辨識善惡+。現在為了防止他伸手也摘生命樹上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

那麼那個我們是可以辨識善惡的。「我們」不是一個單獨的個體。那麼,能辨識善惡的就不止一個。換句話說:「辨識善惡」這種知識,並不是唯獨上帝才有的。而且,從頭到尾也沒有任何的經文能支持這個觀點。

從這個起點開始,耶和華見證人的理論就走偏了。理論根據就錯了。後面五花八門的推理,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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