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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更準確地來認識聖經

作者:李廣 來源:《查考聖經得生命》第九章

博主按:這是一本介紹如何使用原文聖經工具來查考聖經的書,可以作為一個範例。這裡面重點將關於"奴僕"和"服侍"的查經,講到什麼是真正服侍的謙卑。還講到靈與魂的區分,即使我們不使用原文工具,也可以獲得很大的教益。至於原文工具的介紹,我將在《愚人讀聖經》的最後一部分"資源與工具"進行介紹。

重點與方法

  1. 在撒母耳記上八章,以色列的長老求撒母耳為他們立王治理他們像列國一樣,他們要世界的樣式,這讓 神大大的傷心,因為 神要作每一個以色列人之 神的心意被拒絕了,但以色列人卻沒有感到 神的心痛。 神在舊約沒有達到的心意,在新約要不要達成呢? 神喜不喜歡在 神與人中間有個中間階級呢?聖經的譯者們因為心意沒有完全被主更新,他們也帶著以色列人的觀念,很自然的就將這種觀念帶進所譯的聖經,所以今天基督教里牧師或長老治會的觀念普遍存在,雖然有"基督為兒子,治理 神的家"(來3:6)這類的經節,但他們缺乏啟示還是認為 神要透過他們作代表權柄,治理 神的家。有多少牧師長老像保羅一樣體會出他們不是在弟兄中作王,作帶領(只有主是王,主是帶領)他們不過是 神家裡的奴僕,在眾人之下呢?有那個好的父母,不是孩子們的奴僕呢?
  1. 請多注意漏譯的原文字,當初譯者們刪掉是認為不必要!那是他們的體會和意見。但聖靈啟示聖經,用字有他的主權,有他的意義,不要因為我們的體會不夠,生命太淺,就將聖靈的用字刪掉。如果我們靈里貧窮,按原文來體會,就會覺得其味無窮。
  1. 要翻譯得信、雅、達不容易,翻譯聖經更難,因許多原文字義的豐富,非一個翻譯所能含蓋。為和合版許多的長處及譯者們盡心儘力的辛勞,我們要感謝主,也要感謝他們。但他們有不到之處,我們如今要藉對原文編號的體會,將之補足。保羅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他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西1:24),我們今天用原文及原文編號的人也要效法保羅,補滿譯文不足的缺欠。就如1247服事這字,沒有譯錯,但服事"到底"的那個觀念沒有譯出來。
  1. 許多不同的原文字,譯者們將他們統一翻譯,有時候一個原文字又譯成許多不同的字。這樣做許多時候亦有其考慮與必要。但有了編號聖經,我們希望接受譯文的幫助,卻不受譯文的限制。因為聖經的豐富,不能被少數人的體會所限定。所以我們用編號聖經的人也學習不下定論,並持敞開的態度。
  1. 今天教會的聚會該怎麼聚?聖經是怎麼吩咐的呢?
  1. 設立長老,是讓他們永遠地站在下面服事,按時分糧。弟兄姊妹不長進是分糧出了問題,若是長進,長老們更是要像奴僕,聽命於王子王女。執事長老永遠是在愛中服事,非掌權作主。
  1. 體會五個不同的原文字都譯成"無可指責",找出原文更豐富的意思。
  1. 更多認識靈與魂。

永遠站在下面作按時分糧的奴僕

先前提到一些跟"管家"有關的字;看看和合版的翻譯,跟我們的觀念,有沒有不一樣。為什麼我們要查編號?就是我們願意敞開我們的觀念,直接從原文得著幫助;如果譯得不太準確的話,我們願意那個更準確的,來幫助我們。

主耶穌說:"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為主人所派,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太24:45)我們要用這一節經文學怎樣使用編號聖經;怎樣了解字意;請大家特別要看的是"派"和"管理"。先看"管理"下面有個代號E字,編號是1909,是常用的介系詞,用過895次,英文是ON,中文意思是"在"或"在上"。我把書放"在"桌上。"在"就是E。譯成"管理"太嚴重了,這個E字本來沒有這麼重的語氣。按原文,這僕人是被派"在"家裡按時分糧,完全沒有管理家裡人的意思。原文"家裡的人"是HOME,是家(有僕人之家)並無"的人"兩字!想想看! 神家裡都是王子、王女,那有僕人來管理他們呢?僕人是來服事王子王女,給他們分糧,不是來管理他們的。

再看2525這個"派"字,是動詞,新約用過21次。和合版譯為派(8次),立(4次),成為(2次),設立(2次)。派字是復字,2596+2476。2596原文Kata,意思是According或Down(按著或下面)。2476是Stand(站住)。所以2525這個派字就是:派他站在下面。本編號字典的中文字義是從英文譯過來的,漏了To place down permanently(永遠放在下面)。所以2525是"讓他永遠站在下面"。

試用編號來翻譯一下馬太福音24:25節該是: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奴僕呢?他就是那被主人派在家裡,永遠站在底下,按時分糧給他們的人。

我們看過路加福音十六章里"不義的管家",現在卻在講馬太福音二十四章里"忠心有見識的僕人"。保羅寫信常自稱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但是按原文,這個僕人不是普通的僕人,這個僕人是一個"奴僕";僕人跟奴僕有什麼不一樣?簡單的來說,僕人是拿工資的,與主人講定後,就可來做僕人。要是不喜歡,或他覺得不公平,他可以辭職不幹,拿了錢就走,這就叫作"僕人"SERVANT。如果是"奴僕"的話?他是賣到主人家的,要服事六年,第七年可自由的出去。但是有一種僕人(見出埃及記21:2-6),他說:我愛我的主人…不願意自由出去,主人就把這個人(因為你自己說你願意),帶到門前,靠著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他耳朵上會戴上耳環,你就知道他是那家的"愛奴",是有標誌的。這才叫作"奴僕"SLAVE,奴僕跟僕人是不是一樣?不一樣!弟兄姊妹,你們想想看,保羅、彼得、約翰、提摩太…他們是僕人還是奴僕?

我們順便查一查1401,這個字用過124次,和合版譯成"僕人"98次,奴僕16次。字義是捆綁。譯者們對奴僕這字,沒有足彀聖經的體會,對出埃及記二十一章印象不深,缺乏"永遠服事主人"的觀念,以致今日傳道人,拿工資的僕人多,懂得永遠做奴僕服事主的人少。再加上"為主人所派,管理家裡的人"這個偏差的翻譯,使教會裡面經常看到"僕人騎馬,王子(弟兄姊妹)像僕人在地上行走"(傳10:7)的現象;按傳道書10:5節,僕人騎馬,王子步行是日光之下一件禍患,這是怪事。但現在傳道人管理教會(家裡的人),掌權作王,是那麼普遍,王子淪為平信徒,有那個平信徒是斗得過教會中掌權的僕人的呢?今天已經是見怪不怪了!

新約有四個不同的字,原文和合版都譯為"僕人",但保羅卻喜歡用1401奴僕這字,除了帖前、帖後,保羅在他寫的另外十一卷書里都用奴僕,他實在是永遠的奴僕,他說:"我本來(英文是現在式)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弗3:8)。他是被 神所派一直站在下面按時分糧,忠心有見識的奴僕。所以要知道,和合版這個字翻譯得不準確,應該全部翻成"奴僕"。奴僕不是主耶穌派來發號施令的,我們是主耶穌派來作"奴僕"永遠站在下面按時分糧的!許多時候,和弟兄姊妹一同吃飯,有好幾桌,我總是請弟兄姊妹都坐下。但每次總有好幾位站在那裡給我們添飯,添湯,換碟子的,我們是座上客,他們是"站在下面"服事的,等我們吃完了,他們 吃喝。這才是奴僕正常的圖畫。

我為什麼讀這一段?就是告訴我們,今天的翻譯給我們的感覺,跟原文給我們的感覺,有時是很不一樣;原文這裡是:那一個是忠心有見識的"奴僕"?主耶穌不是來找僕人,僕人不喜歡,明天就可以辭職不幹了。主耶穌說:你如果愛我的話,你願不願意在耳朵上,讓我打個洞?讓我給你耳環?這耳環是說明你是"奴僕",我現在委派你去站在弟兄姊妹底下去服事他們;在我家裡面,有好多的兒女;你本來也是;但是你因為特別愛我,你說:主啊!我愛你!我願意服事你,我願意從兒子的地位,變成"奴僕"的地位,來服事所有的弟兄姊妹!弟兄姊妹,我們在教會裡,是同一個地位,都是兒女;但你實在是太愛他,要出來全時間的服事。你怎樣全時間服事?是在眾弟兄姊妹的身上管理他們?還是:主啊!我願意作"奴僕",作一個添飯的,作這個掃地的,作個洗廁所的,我是要作"奴僕"按時分糧來服事我們的弟兄。

你養我的小羊

我們的主他是我們的主人,我們要來查2962,就是"主"是什麼意思?"主"的字義就是"最高權威"。我們的主是最高的權威,他來到地上,是他服事彼得,還是彼得服事他?他拿了一個盆子,還束上腰,倒了水,到彼得面前說:彼得,我來替你洗腳。彼得嚇壞了:我不是天天跟著你,你是我的主人嗎?主說:你如果不讓我替你洗腳,你就跟我沒有份了。彼得就害怕了:那你洗吧!全身都可以洗。主說:你已經乾淨了,我今天把你的腳洗一洗,你全身就乾淨了;彼得就把腳伸去給他洗。我們的主是最高的權威,他做一個榜樣給我們看,他來洗我們的腳。

約翰二十一章主耶穌對彼得說:你愛我嗎?你餵養我的小羊。馬太福音24:45節就講到怎麼餵養小羊: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奴僕"呢?為主人所指派,到教會高高在上嗎?不!我派你在他的家裡站在下面,我們看一看3609a是什麼?在字典的最後找,3609a對等字是"家",只用過一次,和合版譯成"家裡的人"旁邊的S是他,指主人。W才是"這",指被派站下面的下人。3609a英文HOUSEHOLD of servants,是有眾家僕的家。"主人來到,看見他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主人要派(這個"派"字又用一次了)他在一切他家裡面所有的事上"(太24:46-47原文另譯)。原來主人派這個人來,不是來管人,是管事情。

我們再看太24:47的5224加T,(T是定冠詞"這"),是指所有的,是指家業、財物、家道、東西;意思是"擁有的物",是屬於誰呢?是在那個為首之下的UNDER- ORIGINate;所以,所有的東西都是屬於這個主人的;是在他所有的這些事情上,現在派一個永遠的下人。

總結馬太24:45-47節在說什麼?是在說:按時分糧給家裡的人。所以這一個人是來管廚房的事情,他按時候分糧給家裡的人。就像阿敏還有你們姊妹這幾天所做的。到吃飯的時候,你要把飯菜拿出來,讓每一個人都能吃得好、吃得飽。我們的主人是個有錢人家,他有好多僕人,買了很多的菜。現在阿敏一盤盤的拿出來,我們吃得很豐富。主來了說:阿敏是個忠心的僕人,按時分糧給我們。假設今天,十二點鐘要開飯了,阿敏只拿出一個菜來,我們那麼多人一看:啊?只有一個菜!是我們的主人太窮了呢?還是阿敏把那個菜金結交了自己的朋友?如果阿敏拿菜金結交朋友,豈不成了不義的管家?不!阿敏沒有!阿敏每天都把整桌的菜拿來了,你看,他在那裡面辛苦的預備,按時候分糧,這是個忠心的僕人。若是阿敏說:我是主人所派來管理你們?又不做好榜樣服事,你想他是那個忠心的僕人嗎?我們會有好飯吃嗎?弟兄姊妹,什麼是糧?主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 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主又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糧就是 神的話,糧就是主自己。阿敏所預備的更應該是屬天之糧。

我一再讀這一段,特別把2525這個字,還有E字,講得明白一點,因為受和合版翻譯的影響,今天很多教會裡面,充滿了"管理"與"派",大家都希望快點做到主任牧師,因為他最有權,他可以管,他可以派。你知不知道聖經裡面的觀念是:你越被主派,你就越是站在下面;你可不可以畢業?你可不可以從奴僕畢業到主任牧師?我從奴僕,畢業到使徒,我是使徒,你們要聽。今天很多自稱或被稱為使徒的人,不引哥林多前書第四章的話說: 神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他們是引以弗所書第四章: 神給教會的第一就是使徒。你看,聖經裡面有兩面,你到底要那一面?你到底要作什麼樣的僕人?這是很大的問題,這就是我要弟兄姊妹讀這一段的主要原因。

請注意沒有譯的原文字

「西門的岳母,正害熱病躺著。就有人告訴耶穌。耶穌進前拉著他的手,扶他起來,熱就退了,他就服事他們」(可1:30-31)。我們學習使用編號聖經,要多注意原文與譯文的差別,多學就熟;有時候譯文比原文加、減了一兩個字,或者是原文不一定給我們特別的亮光,但是我們要養成習慣,到了時候我們就會摸到亮光。叄十節前原文這裡有一個B:"但是",但是西門的岳母,正害熱病躺著,"並且"A有人來告訴耶穌,4012跟S,是"關於他",4012,可查字典,"並且"有人來把"關於他的事"告訴耶穌,這個"他"應該是指西門的岳母生病了。翻譯聖經的人覺得原文這樣太羅嗦了,所以就省掉一些字;到底是不是羅嗦?根據我們現在屬靈的領會,可能也覺得是啦!但是, 神的話裡面有這些原文字,我現在決定算了,它太羅嗦了,我會不會太武斷?根據我跟你,現在屬靈的認識覺得:可以啦!沒有關係啦!也可能有一天,聖靈讓我們看得更深的時候,這兩個字可能是最重要的字,也不一定哦!

這是為什麼我們不能夠隨便,這是為什麼這本聖經,把所有原文聖經有的字都列出來。王正中的編號聖經初版,這些原文字,他沒有列出來。這一本編號聖經就把原文有的每一個字,不管我懂還是不懂,不管我覺得它羅嗦還是不羅嗦,都列出來;所以有這樣的不一樣。叄十一節前有A字(並且),是連接詞,有時候A字,也可以翻成"於是"或"和",所以你要靈活應用,看用在那裡;如果你說這裡還要個"並且",那根本不需要嘛!但是你翻成"於是"的話,就比較貼切一點,就更通一點。於是進前。原文這裡沒有2424"耶穌"這字,"他"包括在動詞"進前"里。所以原文是:"於是他進前,拉著他的手,扶他起來,(熱的後面有"他"),並且他的熱就退了";並且他就服事他們。(S是"他"也是"他們")。請熟讀編號凡例,S基本上是"他、自己、他們"。0846,0848,都是S。

服事到底

現在來看"服事"這個字,1247是動詞,用過37次,和合版有9個不同的翻譯,"服事、伺候、供給、作執事";所以你就知道"作執事"是叫你起來服事,幫助等。這字意是"服事、伺候"。1249是字根,字意是"執事、傭人"。

1248,1249都是名詞,1248指服事的事。1249是這個人,英文後面有個or或er,都是指人。從中文部份你知道這"服事是什麼意思;對等字中間沒有一橫,表示原文是一個字,不是復字;但是這對等字用一個英文字,沒法把這字意全部表示出來,所以它需要用兩個英文字來表示出來,是THROUGH SERVE。THROUGH是"穿過";服事要服事到"穿過",什麼意思?要我翻譯,就會譯成"服事到底"。假設,主人請阿文來服事,他管廚房,燒菜,他燒菜燒得很好。他燒完菜就走了,廚房裡面還有碗、碟,還有髒的東西,廚房一塌糊塗,他就走了。主人回來高不高興?但是現在阿文服事完了,回到廚房,垃圾桶的塑膠袋換了,地上的水…樣樣都擦得很乾凈,杯、盤、鍋子洗好,都放回原處,走進去就覺得很清爽,這個服事叫作"服事到底";貫徹了他的服事。"穿過"也可以翻成"貫徹"對不對?他貫徹了他的服事。今天我們每個人都有服事,請問你服事到什麼地步?

1987年編號聖經出版,我跟主禱告說:主啊!你如果願意,我願意把新約全部5624個字都重新查過,每一個字我要看它原文的意思是什麼。前兩年沒有彙編,我根據後面彙編的經節,去找出1247,1248,1249,叄字共用過100次,花了很多功夫,一百節都抄下來,後來發現有重複的節,其實我不需要抄一百次。一直到兩年後彙編印出來,我 不用抄。我跟大家作一個見證:我從1987年開始,我讀一章聖經,通常需要六個小時。等到1992年9月,我癌症開刀後,醫生告訴我說:有百分之五十的機會活五年。我跟主說:主啊!感謝你!見你是好得無比,但是聖經沒有讀完,讀不好,你不要怪我哦!我就這樣禱告,我沒有說:主啊!你要醫我病。我知道時間無多:我不敢偷懶,繼續加緊讀。主看我果真沒有讀好,只好多留我幾年再去見他。

中文"服事"的觀念,跟希臘原文"服事"的觀念,不完全一樣。我們翻成"服事",有沒有翻錯?沒有!但是有沒有把這個字本來的意思完全翻出來?也沒有!原文一講到"服事",一定要服事到底,要貫徹的服事,不能夠馬馬虎虎的,應該給它十足的斤兩。沒有給它十足的斤兩,就叫作服事不夠,沒有貫徹。我們的主說:你要用量器量給人,怎麼量給人?要上尖下流連搖帶按的給人,給你一碗飯,不是鬆鬆的添;這一鍋飯,你如果鬆鬆的添,可以添個20碗,你如果壓緊的話,只能添10碗。我們今天服事,應該是怎麼服事?你從聖經的原文,有時候你會發現很多寶貝的東西,這是為什麼我們要回到原文哪!

我們的主,像一個奴僕一樣,來服事我們,特別是馬可福音;在聖經裡面,舊約,用四活物來代表我們的主,我們的主有四面,獅、牛、人、鷹;馬可福音特別彰顯我們的主是牛的那一面,牛是來服事的;所以在馬可福音里常用"主耶穌立刻…"這種字,因為他是僕人;主人叫你做什麼事,你就得快點做,不要拖在那裡。用阿文作個例子:阿文,請你給我倒杯水。你說:好!結果等了半個鐘頭水還沒有來,這就不夠"立刻"了。我們主服事人,馬可福音裡面都是"立刻…立刻…立刻…",因為他作僕人。

請注意不同的原文字有共同的翻譯或相同的原文字有不同的翻譯

路加福音與馬太福音有經文在和合版里翻得完全一樣,都是:"屍首在那裡,鷹也必聚在那裡"(路17:37;太24:28)。按原文,路加福音屍首是4983號。4983這個字,英文142次裡面,141次翻成BODY(身體),只有一次翻成"奴隸"。和合版則有九個以上不同的翻譯;多數譯為身體、身、身子或形體,但,有3次譯成"屍首"。馬太二十四章的屍首是4430號,這個字是"伏下去的結果" (FALL effect),我們提到過後面有小字effect,是那個結果,FALL就是"倒下去",可見那是被殺後倒下去,就變成屍體了。當你發現兩處聖經都說"屍首",但卻用兩個不同字的時候,你得去好好查一查,為什麼不同,到底有沒有很大的關鍵?路加將"身體"譯成"屍首"比較勉強一點,但是讀前文,加上馬太福音類似的經節,他們翻譯的時候用"屍首",也不能算太錯,但我們該知道,在原文這是兩個不同的字。一處是"身體",另一處是"屍首"。

同來(受)帶領

譬如說:也必聚在那裡。馬太福音那個"聚集"是4863,用過59次,中文有七個以上不同的翻譯,多數譯成聚集,或聚會,意思是"一同來帶領",或"一同來接受帶領"。按照原文,聚會應該怎麼聚?就是我們大家一同來帶,或一同來接受聖靈的帶領,這個叫作"聚會"。你對聚會的觀念是什麼?在基督教里,聚會的觀念就是牧師來帶領。你可能沒有牧師制度,誰來帶領呢?那個比較懂的來帶領。但是在全本新約聖經裡面,告訴我們當全教會聚在一起的時候,這個聚會該怎麼樣聚?馬太福音18:20節特別講到兩、叄個人聚集到主的名裡面;哥林多前書十四章,是整本新約聖經裡面,關於聚會講得最詳細的。

帶著"有" 來聚會

我們要持一個敞開的態度,看看聖經怎麼講;至於傳道人怎麼講,那是他們的事情,但如果是按照聖經來講,我們得敞開。保羅說:"所以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這裡告訴我們,當全教會聚集在一處時,我們該怎麼辦),若都說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進來,豈不說你們癲狂了么?(所以他不贊成聚在一處時,大家都說方言)若都作先知講道("都"是包括好多人),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進來,就被眾人勸醒,被眾人審明;他心裡的隱情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 神,說, 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林前14:23-25)。給我們看到一個比較:全教會在一起聚集的時候,不要都說方言,反而要多作先知講道,這樣有不信的人進來,他可以聽得懂,他可以被勸醒、被審明,他心中的隱情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 神,說: 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今天我們聚會,有一個很大的目的,任何人進來,要感覺到:哇!這裡有 神!這才是好的聚會。甚至連不信的進來都覺得:這裡有 神!

繼續講到怎麼聚會,林前14:26-28節,按原文是: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再進深一步問:我們到底怎麼聚呢)?你們聚會的時候(這裡"聚會"編號4905,是"一同來"),各人(每一個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全是"有"原文其實沒有"或")有啟示,有方言(也沒有說:不可以有方言),有 出來的話(一講到有方言,就要 出來),凡事都當造就人(這是聚會的目的,每一件事情都是為著造就弟兄姊妹,造就任何走進來的人)。若有說方言的(要知道,聖經里的方言,是溫州話、四川話、德國話…,不是沒辦法 的話。這裡有一個2228"或"),只好兩個人,或至多叄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 出來,但(28節原文有"但是")若沒有人 ,就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 神說,就是了(原文無"就是了"是譯者加上去的,好讓這句話停一停)。所以聚會關於方言,講得很清楚了。

"至於作先知講道的,只好兩個人,或是叄個人,其餘的人就當慎思明辨(就是保羅來,我們用頭腦去聽,用靈去接受,也要慎思明辨,不是盲目接受)若旁邊坐著的得了啟示(先要得著啟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不言(尊重別人先知的靈)"(林前14:29-30)。"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作先知講道(講道的事情可不可被少數人包辦?整個聚會是聖靈在這裡帶領。你為什麼說話?因為你有啟示),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著勸勉(目的是叫每個人學,得著勉勵)。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因為 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林前14:31-33)。所以這裡告訴我們,全教會的聚會該怎麼聚。這個聚會注重"有",當你來聚會的時候,你有沒有詩歌,教訓(通常是先知講道的一部份),或啟示(啟示更是作先知講道的一部份)…,所有的目的都是為著造就人。整本新約聖經講到聚會,這裡是講得最詳細的。

馬太福音十八章講到兩叄個人奉主名的聚集,"奉"字原文是"進入"U。使徒行傳第二章也提到,門徒常常同心合意在殿里,在家中,興旺福音、擘餅、祈禱,那也是一個聚集。這些聚會,要怎麼個預備?那預備是在每一個人身上的,若是這個禮拜安排好了少數人,其他的人預備不預備?每一個人在生活上都經歷主,聚會的時候,你就是"有"的。譬如說姊妹,這兩天有一首詩歌非常感動、捉住她,她來聚會,就有詩歌,不是臨時一翻,這個好啊!那個好啊!這首詩歌已經在她裡面,唱了好一陣子,所以當她點的時候,是有感覺的,她帶了一首詩歌來給弟兄姊妹。都是注重"有",甚至包括方言,都是"有",這是原則上的。這個"聚"是"一同來",是大家都來的。

如果發現:馬福音太24:28節與路加福音17:36節兩個"聚在",為何有不同的編號?不是原來編號的時候給了不同的號碼,而是馬太寫的時候用了 (4863)"聚在",等到路加寫的時候,他是用 (1996)另外一個字"聚在",所以是他們用了不同的字,並不是編號的人把一個字分成兩個編號。編號的人從來不改聖經的,他只把聖經原文給它一個號碼,他發現這兩個地方,是兩個不同的字,就只好給他不同的號碼,譬如我說:我和你,這也可以說:我與你,意思差不多一樣,但是"和"是一個號碼,"與"是另一個號碼。是和合版的譯者,將這兩個不同的原文字譯成同一個中文字"聚在"。

站在下面的長老

現在再先看提多書一章:"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多1:5)。"設立"是2525,我們交通過"設立"是怎麼設立?是叫他站在下面,並且要永久的站在下面。很多地方,你今天作了長老,你站在那裡?你坐在長老室的高位上;這裡譯成"設立"長老;長老原文就是年長的,現在"長老"這個字變成一個職位。要在各個城裡,讓年紀大的,來服事我們;長老要知道,你是被設立站在下面的,不是讓你作威作福,作頭的;教會裡面只有一個頭,就是基督,不是叫長老作代表權柄作頭;他帶領這些人,讓所有的人都以基督為頭;基督是教會的頭。"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就可以設立"(多1:6)。這裡說到,要設立長老,第一個條件是無可指責,更強調:「監督既是 神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多1:7)。

無可指責

我們專心來看一個字。讀林前一章:"他也必堅固你們到底,叫你們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日子,無可責備"(林前1:8)。無可指責編號是410,和提多書1:6-7節的無可指責相同。提多書講到作長老的,還有作監督的,一定要"無可指責"。林前講到:他也必堅固你們,叫你們,這"你們"是指所有哥林多的聖徒;所以不只是監督,也不只是長老,需要"無可指責",其他所有的聖徒都需要"無可指責"。請問你跟我,是不是"無可指責"?再看歌羅西書:"但如今他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西1:22 )。這裡"無可責備",編號也是410。"無可責備",就是"無可指責"。所以不只在哥林多這樣說,在歌羅西的聖徒亦要無可指責。

1989年出版單獨本的彙編,書後有索引。如果去查"無可指責"這個字,你會發現新約,和合版將五個不同的原文字都譯成"無可指責";我們先翻字典編號(括弧里是次數)176 (1)"無可指責"。再看273(5);"無可指責" (3),又譯成"無可責備" (1),"沒有瑕疵" (1)。再查298 (1);"無可指責",這是叄個不同的原文字,加上剛才的410號,就是四個了。再看423 (3)"無可指責",在還沒有繼續去查之前,先想想看我們觀念里,什麼叫作"無可指責"?我相信不會差太遠。就是沒什麼可被人罵的,是很好的,沒有缺欠,沒有瑕疵;這就是"無可指責"。你去仔細看這五個聖經原文字的意思,是超過我們今天一般領會的。和合版卻籠統的把這五個字都譯成"無可指責",現在我們來比較這五個字,能不能體會出原文有什麼更新、更好、更豐富的意思。你可以看聖經的本文、看字典、查彙編,找到了,我們一同來交通。

現在我們拿個與一般觀念有出入的字來總結:就是410跟423。423是UN-ON-GOT,"外面沒有可以被抓住的",你抓不住我;410是UN-IN-CALLED,"裡面沒有控告"。別人不知道,只有自己知道,裡面有沒有控告。這個練習讓我們看到,怎樣進到字根,字的組成,就是字源追溯;它本來是那幾個字合起來的?"好"字,是"女"字加上"子"字,現在加起來了,就有個意思,有子有女才是好,這是中國祖先造字時的觀念。現在我們用無+裡面+控告,可以體會出一個意思來,叫作"裡面沒有控告",原來"無可指責"還有一點更深的意思;我們平常沒有這種想法,無可指責是外面,也是裡面,是不分裡面、外面的,一般所看見不過是表面;但是 神今天對付我們,他抓我們裡面,他說:作長老、監督的,裡面也要沒有控告。

再看一個字,這字是很重要,但不是那麼難讀;我們查"靈"字,4151這個編號要記得,用過379次,英文欽定版兩個主要的翻譯是Spirit (111),S是大寫的,通常指聖靈;Holy Ghost (89),Holy就是"聖","Ghost"是"鬼"或者"靈",因為鬼也是靈;所以在西方,尤其在古時常用Holy Ghost,現在大多數都用Holy Spirit聖靈,這字和合版有許多不同的翻譯,靈 (255次),鬼 (37),心 (29),聖靈 (21);其實這字前並沒有"聖"字,按用法加上"聖"字並不能算錯。心靈 (10);靈魂 (9),這就有問題了,因為在聖經里"靈"與"魂"是完全不同的;氣 (3),風 (2);是不是還有別的翻譯,要到4151的彙編去看;因篇幅的關係,這裡沒有繼續下去。"靈"的字義是靈、氣息、或風。所以對等字"靈"是吹的效果;譬如主耶穌對門徒"吹"一口氣,你們受聖靈。就是那口"氣"。

約翰福音說:「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約20:22)。1720吹一口氣,原文是在裡面吹;就是 神在我們裡面吹。現在我們知道,我們裡面有聖靈,是因著主耶穌這一"吹"。在創世記2:7節人造好後, 神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原文這節沒有"靈"字:正確一些的翻譯該是"他就成了活的魂"。亞當有靈,但人的彰顯是在他的魂。

魂(一)

我們看人,通常不是看人的靈,而是看人的魂。因為人的發表是在魂上面,魂包括思想、情感、意志;意志是作決定的。人外面的身體有高、矮、肥、瘦、美、丑,這是外面的形狀。但是裡面的形狀卻是魂。亞當因 神吹氣,本來有靈,但因吃禁果,人的靈死了,失去了原有的作用和功能,基本上人是靠魂而活。所以當以色列一家七十個人下埃及時,原文是七十個"魂"下埃及。馬太16:24-26節,主要門徒舍己,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他,說: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的,必喪掉他(原文),凡為我喪掉魂的必得著他(原文),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魂,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這段聖經和合版四次提到自己的生命或生命,原文都是"他的魂",所以舍己就是舍魂。魂是人的發表,人的彰顯,和合版在此都譯為"生命"。"魂"是很重要的字。

"魂"是5590,靈是4151,魂跟靈不一樣。中國人的觀念與用法"靈魂"是一個詞,所以我們"靈魂"是不分的。今天我們讀和合版,主說要對付"己",對付什麼?"靈"是 神吹過來的,不需要對付。 神讓我們的"靈"活過來,然後聖靈與我們的靈(原文是靈非心)一同證明,我們是 神的兒女。羅馬書8:16節是我們的靈活過來了,聖靈 降了下來;我們也說過,挪亞的鴿子放出去後,如果不是從死水裡出來一棵橄欖樹,他無法降下,他一定要降到復活的地方,不像烏鴉是不潔凈的動物,可降在屍首上。鴿子卻不能,這是預表。今天我們從死水裡起來,聖靈把我們的靈活過來,就像死水裡那橄欖枝子冒出來了,然後預表聖靈的鴿子才可以落下。

靈的對等字是BLOW effect,是"吹",後面有個effect,是"效果",或"結果";吹的結果就是靈, 神是個靈,是他吹的。所以約翰福音第3:8節說:風隨著自己的意思吹。那個"風"就是靈。

魂(二)

我們再看5590,帖前五章:"願賜平安的 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帖前5:23)。這節原文前面有個代號B(但是、然而);原文沒有"賜"字。你要 神的平安呢?還是你要平安的 神自己?你得著基督,你就得著平安;還是你只要他給你平安?願平安的 神,好過願賜平安的 神,沒有必要加上賜字。願平安的 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這裡有兩個"與",就表示靈、魂、身體是分開的。這裡非常清楚,有4151,有5590還有4983就是身體。希伯來書也提到:「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來4:12)。請問骨節與骨髓是不是一樣的東西?不一樣!骨髓在骨節的裡面,現在靈與魂,原文還有5037 BESIDES。翻成白話就是:甚至你們的靈與魂,還有骨節與骨髓。這個BESIDES就是"在旁邊",或是"還有"的意思。今天 神的話,像兩刃的利劍一樣,可以剖開你們的靈與魂,甚至還有骨節與骨髓,都能夠剖開。

雅各書說:"存溫柔的心,領受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雅1:21),原文是:在溫柔里,領受所栽種的話,就是能救你們魂的。所以 神的話是為著救我們的"魂"。彼前1:9節:"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原文是魂,非靈魂)。請問我們今天得救了沒有?得救了!你真的得救了嗎?我們仍在得救的過程中;一方面我們靈已經活過來,聖靈已經住進來,同證我們是 神的兒女(見羅8:16),已經得救了,另一方面,我們"魂"的得救還在過程中。就是"魂的救恩"。希伯來書10:38-39節:「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指基督徒),我魂(原文)就不喜歡他。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魂(原文)得救的人」。"以致"翻得很好;以致是什麼?我們魂已經得救沒有?沒有!我們是有信心,有一天我們的魂可以完全得救;"以致"就是要達到的意思,以致得救,就是要達到得救。

彼前3:20節說:當時…得救的人不多,只有八個人(原文是魂)。彼前4:19節:將自己的魂(原文)交與那信實的 神。啟示錄6:9節:揭開第五個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被殺之人的"魂",不是靈魂,是"魂"在底下。啟示錄20:4節:並為 神的道被斬者的"魂";這些殉道者,他們的"魂"還在底下。

附:《查考聖經得生命》原文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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