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起源

你們常說家庭是社會的細胞,然而在極早的上古蠻荒時期,單純由青年男女二人和他們的孩子們組成的小家庭是很難獨立存在的。那時的自然環境完全沒有被改造得適合於人類生活,天空中和大地上滿是飛禽走獸們的身影,相比之下,魯賓遜落難的那個小島簡直可以算是天堂了,至少那上面沒有大型猛獸或毒蛇蟊蟲之類的動物。而且,那時的人們也毫無知識和智慧可言,也許年長一些的人還有一定的生存經驗和捕獵、採集的技巧,但即使是彼時的年長者,恐怕也要比你們所能夠聽說和見到的依然存在於你們這個時代的那些過著最原始生活的人們更加愚昧無知,他們根本與別的動物沒什麼區別,只靠著天生的體力和本能的意識活動。

隨著對火和石制工具的熟練使用,人們雖然逐漸地有了一些人的樣子,也獲得了對其它動物的生存優勢,但這種優勢在很長時間內都遠不足以保障極少數人的長期生活,人們必須盡量聚集在一起生活才能有效保證彼此的安全。這種早期的集群當然是以血緣為紐帶的,不僅限於直系血緣,而是包含了所有旁系血親及姻親關係的人,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部落。一個部落就是一個家族,也就相當於一個大的家庭,因此雖說你們視家庭為社會的基本單位,可社會的起源最早並不是從單純的家庭開始,而是以複合式的家族部落開始的。你們所熟悉並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一夫一妻制小家庭在早期顯然是太過孱弱的存在,很容易在那個野蠻的時代里遭到攻擊被別的部落吞併,或是在天災和獸群的圍攻下自然消亡,長期倖存的可能性很小。那是個只能憑人數和蠻力求取生存空間的年代。

所以,我們所說的「家」一般是指家族,而不是你們習以為常的家庭觀念。其實,家庭是在以部落家族為依託的背景下產生的,畢竟部落家族群體壯大以後,內部的組織管理就很成問題,弄不好就會出現內鬥,甚至造成家族的解體。為了穩定家族成員間的關係,便於部落的組織管理,才在部族內劃分出了一個個更小的家庭單元,以此實現對於龐大家族的有序化管制。儘管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文明的演進,小家庭的重要性越來越超過大家族而受到人們的重視,但在整個我們所處的歷史時期的大多數時候,家的概念首先是在說家族(自從夏王朝建立之後,家族的部落屬性便逐步弱化以至於消失了),然後才是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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