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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僭越與信仰坍縮

在人與上帝之間存在著一條永遠無法跨越的鴻溝。雖然保羅說將來面對面時都明白了,但那指的不是人可以像子認識父一樣去認識父。這種本質上的不同沒有消弭的可能性。理智的人必須認清這種現實,他也只有心甘情願地接受這種現實才能稱為一個合格的信仰者和理性人。

這首先意味著信仰是一個人被高高托起的事件。如果上帝撤去托住他的力量,他就會瞬間重新跌落,甚至比原先更為悲慘,因為他是從高處跌落的。

人驕傲的本性使得他不可能主動願意承認信仰是一個恩典事件。當我們說到信仰這個詞時,不論它的詞性是名詞還是動詞,主語都是人。這種表達方式使得我們並不習慣於從信仰關係的另一端來看待自己,彷彿我們才是主動的。

從始祖亞當墮落那一刻起,人類不可避免地對上帝有一些錯誤的認識。這些認識有一個明顯的表現,當真實的上帝將自己啟示出來時,人既無法理解,又不符合經驗,於是只好呼喊著:不可能。

在眾多關於上帝的認識當中,有一類合理化的趨勢。我們從聖經中得知,上帝不會背乎自己。如果說人類擁有理性,那麼上帝豈不是擁有更完美的理性嗎?因此上帝對自己的認識必然是完全合理的。這可以解釋人類對合理化有關上帝的認識的嘗試。但是上帝和人之間存在本質上的差異,我們沒有理由認為人的理性可以達致上帝那般完全,這使得人的理性必然被限定在一個有限的範圍內,這一範圍的邊界就是人類思考的極限,只是人能否達到這一極限也是值得懷疑的。因此,被人類合理化認識的只能是上帝的一部分,反過來說,一個完全符合人類理性的上帝不可能再是真正的上帝。

這種努力必須被限定在一個範圍內才是安全的,一旦理性思考超出這一範圍,人要麼意識到思想的虛假性,要麼真誠地相信這虛假的思考而走上歧途。超出這一範圍的思考只有靠超越理性的信仰來彌補。之所以用超越理性而不用非理性,是因為信仰這一思想範圍仍未超出上帝對自己的認識,而上帝對自己的認識是全然合理的,也就是說在人看來信仰是奧秘的,而在上帝看來信仰則是自然的。信仰甚至就是上帝為人類能夠認識他而特意準備的禮物,它是上帝為了俯就人的理解力而創造出來的一種特別的認識論。聖子不需要信仰就可以認識聖父,人卻不行。與其說信仰是人對上帝的一種思考,不如說是跨越不可逾越的鴻溝從而在上帝與人之間建立牢不可破的關係的唯一保障,而提供保障的是上帝而不是人。人類接受了上帝提供的保障,在觀摩這一保障時不由得發出與之相稱的驚嘆,這種驚嘆就是信仰。正因為如此,我們對於上帝的信仰才可能是有根基而不是盲信的。

之所以人類會信仰上帝,是因為本質差異的存在,而不是能力大小的區別。換言之,人類不需要信仰奧利匹斯山上的諸神,甚至可以向他們叫板,萬一贏了呢?這種精神一直浸染在人類的靈魂深處,也正是這種精神孕育了數不清的英雄,留下了供後人瞻仰和傳唱的史詩。在人類和希臘諸神之間是不存在永恆的精神張力的,其間的張力都是屬乎肉體的。人之所以屈服,是因為大腿沒有諸神的胳膊粗;人之所以還能抗爭,是因為大腿胳膊都是肉。可是面對上帝,人類的智力和想像力都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和挑戰。人類無法想像一個在本質上與所有的東西都不同的存在是什麼樣子的。這時候永恆的精神張力就出現了。人之所以屈服,是因為沒有任何可以與上帝抗衡的能力與方法;人之所以還在抗爭,是因為自己把希臘諸神投射在了上帝的身上。歸根結底,當基督道成肉身之後,人類要麼正視他,把應當歸給他的榮耀都歸給他,要麼欺騙自己,把基督當成宙斯,還想再戰他五百年。

在我看來,阿里烏主義是把基督當做宙斯的最勇敢的一次嘗試。他們無法忍受一個作為創造主的基督,因為一旦基督就是那位創造主,稱耶穌為基督就變得無法理解。如果一個人可以被稱之為神,那麼天地間那個合乎理性的秩序豈不是有可能要重新洗牌?基督絕不能是神,因為一個理性的神不會做出如此衝動的事情,他不應該與人類產生直接的聯繫,這會有損於他的威嚴。解決的辦法就是認為基督與人的本質並不像神與人那樣不同,如此一來,基督就是一個升級版的宙斯。可是這種對希臘世界的修補,並不能消弭雅典與耶路撒冷之間的張力,反而兩邊不討好。他們忽視了耶路撒冷精神中與雅典精神異質性的東西——耶路撒冷的愛是熾烈的,雅典的愛是深沉的。他們知道耶路撒冷的上帝是愛人的,只是想像力還不夠豐富,以至於無法理解上帝的愛會衝破他們在雅典城外圈出的籬笆。

信仰不是非理性的,還有另一層面的原因,那就是,上帝為此準備了足夠的證據。從摩西的律法到先知的預言,最後到基督的十字架,形成一個完美的證據鏈。上帝曾對摩西說,他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到西奈山敬拜上帝,就是上帝給以色列人的證據。同樣的,基督的死而復活也是上帝給我們的證據。後一個證據雖然不要求我們相信一個將來的虛無縹緲的事,這是上帝俯就我們的軟弱和有限,但是這個證據比出埃及更加驚世駭俗,然而確確實實的發生了。因此,我們對上帝的信仰並非毫無根據的盲從,乃是合理的。

這並非意味著對上帝的信仰是實證主義的。實證主義有其優勢,但是缺點也很明顯:在人類理性的外圍,實證主義是失效的。同樣的事實,能夠導出截然相反的結論,實在是太過常見的事了。一件事實與人發生關係才可能具有價值,同樣的事實也因與不同的人發生關係而具有不同的價值。有些東西就是無緣無故的,很多時候你需要事後才能給出有效的評價。沒有人會按照實證主義來生活,否則當你被野獸追趕至霧氣騰騰的懸崖邊時,絕不會因為有人告訴你懸崖下兩米處有一個平台就毫不猶豫地跳下去。你不可能先花費時間和精力去尋找證據證明確實有這個平台。如果你不能按照所相信的信念來生活,這個信念對你來說就毫無價值。

有人會引用那位卡爾薩根的話說:非凡的論斷需要非凡的證據,但是我認為單靠證據絕無可能使人相信一個非凡的論斷,否則論斷就不是非凡的。非凡的證據需要非凡的信心。

道成肉身為什麼重要呢?原因就在於本來我們只能遠遠地仰望的道成為跟我們一樣的人,這一舉動對於道來說帶有極強的目的性,也就是使我們有了依據道來生活的可能性。我們與道相遇而發生關係時,信仰就產生了,從此信仰就像是憲法一樣統攝作為法律的理性。我們不再只在理性的指導下過一個形而下的生活,反而整個生命具有了形而上的高度。當然,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凡事都要訴諸信仰,正如法官不會每次都高舉憲法一樣,那無疑是愚蠢的。相反的,人應當成長,應當試圖運用降伏於信仰的理性去理解這個世界,只有在敵對勢力非法指控我們時,我們才需要訴諸信仰。因此,我們不應當滿足於只「跟隨」道,而要追求更強壯的生命,也就是叫道也成為我們的生命,否則,道成肉身於我們來說就毫無意義了。

2016.10.26 於南下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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