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總統制半議會制比較研究——以芬蘭、法國為例

摘要:廣義上來說,芬蘭和法國都是半總統半議會制制,總統凌駕於三權之上,是國家元首,是國家權力的核心。半總統制半議會制是一種比較獨特的政體,兼具總統制和議會制的特色,它不僅促進了芬蘭的社會進一步發展和平衡黨派和利益團體的訴求,也促使法國從惡性黨派紛爭走出來,往統一、強大和穩定的法蘭西共和國前進。當然,由於芬蘭和法國兩國具體的歷史背景不同,兩國的半總統制之間也存在著差異。我的這篇文章,就要討論芬蘭和法國在半總統制半議會制上具體差異。

關鍵詞:法國;芬蘭;半總統制半議會制;總統:總理

一、定義半總統制半議會制

政體是擁有國家主權的統治階級實現國家主權的宏觀體制。每個國家不同的具體歷史條件的決定了在這種政體下也產生了許多互有特點的政權組織形式,主要包括總統制、議會共和制、委員會制、半總統半議會制。半總統制又名半議會制,又名議會執政府制,是一種具有總統制的實質,但在形式上保留議會制,而且總統作為國家元首又掌握行政大權的政體。

半總統制的內閣有相對較穩固的地位,國會的權力相對縮小。實行半總統制的國家由於各自憲法、傳統、現實狀況以及政黨關係情況的不同,而會呈現出不同的運作模式,在有些國家中總統權力稍比議會權力大,有的國家中總統權力比議會權力小。

我們今天要討論的國家是芬蘭和法國,它們兩個國家都是採用半總統制半議會制度的,即內閣首腦由占議會多數席位的政黨推舉產生,總統無權任命、免除、替換,只能接受議會的推舉決定的內閣首腦(總統無權任命總理)。

二、半議會制半總統制的確立過程

(一)芬蘭

芬蘭是自1917年12月6日宣布獨立以來,芬蘭就一直是一個獨立的共和國。芬蘭實行共和制和「議會代表」民主體制,即議會內閣制。芬蘭既有代表共和制的民選總統,也有議會代表的政府首腦。議會依照比例代表制原則以直接選舉方式產生,人民擁有政治權力並通過議會來行使。議會是國家的最高權力機構,採取一院制,由200名議員組成,每4年改選一次。 芬蘭國會內包括一個議院及其200位議員。議員以四年為一任,經過直選及比例投票制選出。

芬蘭的憲法1919年7月17日頒布生效。憲法規定,國家立法權由議會和共和國總統共同行使;總統是國家元首,擁有任命政府、掌管外交、統帥三軍等實權,每六年選舉一次。共和國總理,是政府首腦,主持和運作國務委員會,任命國務委員會中的內閣部長。芬蘭建國之初的憲法,把界定於一個半總統制半議會制的國家。

在1999年芬議會通過新憲法,名稱由《政府組織法》改為《憲法》。芬蘭新憲法加強了議會和政府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削減了總統部分權力,使得總統主要只有外交方面的權力,管理內政的權力被讓渡給了總理,使得在20世紀芬蘭的總統大於議會體制變成了在21世紀議會大於總統的體制。使得芬蘭從半總統制半議會制,向議會制進行偏向。

(二)法國

法國半總統制半議會制的形成有其自身的顯著的特點,其中有經濟、政治制度等客觀因素的傳承性的作用,有政治認知和思維等主觀的路徑對政府制度的習慣,也有外部力量對制度形成所造成的壓力各種因素相互作用和影響,最終造成法國第五共和國的獨特製度形態。當然,在法多政治文化中的民主傳統對法國半總統制半議會制政體的形成的影響是深刻而持久的。

法國的半總統制半議會制1958 年通過法國第五共和國憲法確立的,是法國戰後經濟和政治發展的必然結果。從當時的法國內部來看,國內階級矛盾和黨派鬥爭十分尖銳,而經濟的發展也需要一個相對穩定和強大的政府作為保障。戴高樂抨擊第四共和國「政黨萬能」而「總統權力太小」,戴高樂在埃皮納爾表示「行政權力絕不能從立法權中產生,甚至間接也不行」。

因此,戴高樂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實現了自己設計的半總統制,並在1962 年通過全民投票將總統由間接選舉改為直接選舉。戴高樂上台後很快制定一部新憲法,即1958 年憲法,該憲法擴大了總統和行政權力,一種新的政府體制——半總統制半議會制體制的確立。

三、法國、芬蘭半總統制異同

1.國家元首制度比較

(一)芬蘭

芬蘭和法國均實行半總統制,總統是國家的元首,是三軍統帥,但不兼任政府首腦。

芬蘭總統在國家的憲政運作中,享有的權力是比較大的,可以決定政府的大政方針、外交策略等等。但是在2000年憲法修訂後,芬蘭總統雖然是全體公民民主選舉產生的,但實際上確成為了虛位元首,因為在新憲法中,芬蘭轉型為議會制國家,行政中樞在議會,由議會多數黨組成政府,第一大多數黨黨魁擔任總理,一次你真正手握大權的實權人物是政府總理。相對芬蘭總統而言,總理的權力大很多,總理負責政府日常事。總統任命終身法宮和最高檢察長。總統根據總理提名任命內閣成員。在內政方面,總統被剝奪了大部分權力,對內政的影響十分有限,總統只能根據議會的提議任命政府總理。在外交方面,總統不再具有單獨決定外交政策的權力,而由總統和內閣共同負責外交。儘管如此,總統最主要的職責仍然是掌管外交,在芬蘭外交和安全政策方面起著重要作用。

(二)法國

法國實施半總統制,總統是國家的元首,但不兼任政府首腦。法國的總統在國家的憲政運作中享有較大的權力,例如:主持內閣會議,任命當局總理和當局的其他成員、解散議會下院、決定全民公決等等。但芬蘭的總統制與法國式總統制並不是完全相同。它賦予總統的權力比法國總統的權力小得多。根據法國憲法第12 條的規定,共和國總統在諮詢總理以及國會兩院議長後,才可以宣告解散國民議會。在法國除了總統專屬權力外,總統的全部行為,包括發布的任何命令都需總理或涉及部長簽署。芬蘭的總統則沒有什麼專屬權力,不論是發動戰爭、建立外交和安全政策,都需要經過國會的同意。芬蘭2000 年憲法改變了總統的法律地位,其規定芬蘭總統是國家元首,是虛位元首,這意味著總統在國家權力機關體系中佔據著特殊的地位,他不再直接屬於任何一個權力系統,有利於使得芬蘭總統超脫自身的黨派和政黨聯盟,利用6年的任期,保持芬蘭對外和安全政策的穩定,平息國內政黨間惡性競爭和發揮強有力的號召力和話語權。

2.總統與議會的關係比較

在半總統制半議會制國家中,總統往往不向議會負責和總享有解散議會下院的權力。其中在議會結構匯總,不同的是芬蘭是實行一院制,而法國是實行兩院制

(一)芬蘭

在解散議會上,芬蘭總統要經總理提議並徵求議長和議會各黨團意見後,才能在理論上,有權宣布解散議會並提前舉行大選。

在任命權力上,總統任命終身法宮和最高檢察長。總統根據總理提名任命內閣成員。但是事實上,也從沒來實踐過,因為提前大選得經過總理和議會、及其黨團的意見,程序非常複雜。

在總統議會分權上,芬蘭實行多黨議會民主制和三權分立制。根據芬蘭憲法,議會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最高權力。議長排名僅次於現任總統和前任總統。

議會選舉總理並在總統任命後生效。政府對議會負責並必須贏得議會信任。議會司法監察專員有權監督法院、官方機構、國家公務員及公共機構工作人員。總統必須任命議會選舉出的總統,即議會多數黨黨魁為政府首腦。

在芬蘭的話,當國家議會對政府表示不信任的時候,總理在獲得國家議會半數以上席位的支持,還可以繼續擔任,不必下台,如果獲得不到半數以上的席位,就必須與總統、議會黨團溝通,獲得它們的支持,解散政府,提前議會大選。如果重新選舉後,總理所在的政黨聯盟過半數,就可以繼續擔任。

(二)法國

在半總統制國家中,總統不向議會負責。總統享有解散議會下院的權力。所不同的是,法國總統在解散議會時要先同總理和兩院議長商量,才可以實行。在歷史實踐中是有這樣的例子的,在戴高樂時期,因為當時國內動蕩,黨派惡性競爭,是有實施過。在後面到本世紀初期,都沒有實施過了。在法國,當國民議會通過對政府不信任案或者對政府的施政綱領表示不贊同的情況時,總理必須向共和國總統提出政府辭職。

法國總統簽署經內閣會議審議的法令、命令時,要由內閣總理或有關部長簽署才具有法律效力。而芬蘭總統的法令,在2000年新憲法後,必須要經過總理或部長簽署,即要經過總理和部長的同意。

法國的議會,要審查和通過政府總理提出來的綱領性法律來確定國家經濟和社會活動目標。而這方面,是由芬蘭總理的確定內外政策的基本方向,在每年的總理咨文中闡明其內外政策。

法國總統要按照政府或議會兩院的建議才能夠行使宣布全民公決的權力,而芬蘭總統只要經過國民議會的同意,就可以行使全民公決的權力,不需要經過政府首腦的同意,這也是為了保障當芬蘭處於危機和緊急狀法國議會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兩院組成。

法國的議會是由國民議會(由577名議員組成,議員任期五年,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和參議院構成(有321個議席,由國民議會議員、省議會議員、市議會議員組成的選舉團選舉產生)。 其中議會由於以下 主要職權:立法權(政府施政綱領、改革方案、立法修正案、提案,必須經過兩院議會通過才能生效)。財政權(財政法案、經濟計劃大綱由議會進行審議和表決)。監督權(議會可以通過質詢、投不信任票、甚至彈劾等方式追究政府的政治責任,其中彈劾是國民議會對政府監督最嚴厲手段)。態中,芬蘭總統是擔當國家強心針的概念,有點類似歐洲王室的作用。

3.總統與政府的關係比較

(一)芬蘭

芬蘭在議會議會選舉制度中,是採用複數比例代表制的。同時芬蘭長期受到北歐五國的君主國治理的傳統文化影響,由於芬蘭從12-19世紀分別受瑞典、丹麥、沙俄控制,都沒有獨立成民族國家,芬蘭是沒有自己的王室的。所以芬蘭在獨立建國後,採用了民選的方式產生國家元首,作為國家主權獨立的象徵。然而在20世紀中,芬蘭周邊的歐洲各國,都是實行議會內閣制,權力的核心在議會和總理。因為受到周圍國家政治制度和理念的影響,芬蘭的總統權力不大。

在2000年新憲法後,芬蘭政府總理,與法國總理相比,他的權力大很多。作為政府首腦和內閣首腦,芬政府總理都可以越過總統發布政令。

總統在政府中的權力給削減很多,主要是負責外交、禮儀事務等,同時還具有國家進入緊急狀態和發動戰爭的權力,不過需要進過議會同意。當政府內閣解散後,總理要向總統提交辭呈,同時總統會根據議會新的選舉結果任命政府總理。

芬蘭總統任期為6年,而議會首腦,即總理的任期為4年,它們時間不重合。例如2011年是芬蘭國會選舉,而2012年才是芬蘭總統選舉,兩者的誤差,會讓選民在選舉時的偏好和需求發生變化,會出現在芬蘭國會中勝選的政黨聯盟執政效果很差時,民調很低時,選民會投給其他的政黨,擔任芬蘭總統。同時因為芬蘭議會選舉中,往往都是4-6個政黨聯合成聯盟競選,而法國一般是1-2個政黨組成聯盟,會造成芬蘭的政黨聯盟在勝選後施政時的大綱多元雜亂,可能會出現既民族主義、環保主義、封閉主義、全球主義等矛盾的政綱的出現,造成民眾的不滿。不過可惜的是,即使民眾因此選出了執政聯盟之外的人擔任的總統,總統是沒有權力更換和彈劾總理的,只能通過總理政令。

(二)法國

法國總理除了施政權和授權立法權外還享有一些憲法上的權力,諸如公民投票、修憲和召開國會的提案權和簽署權,以及解散國民議會的權力。依照法蘭西第五共和國的現行憲法第8條規定「共和國總統任命政府總理」。依據憲法第12條之規定:「共和國總統在與總理和兩院議長磋商後,可以宣布解散國民議會」。同時,在法國,總統的全部行為,包括發布不論什麼法令都需要總理或者特別指定的部長簽署。體現了作為政府首腦的總理對總統權力的制約。

同時法國總統和議會首腦選舉從2002年開始,都是同一年先後次序進行選舉,任期相同,因此,支持法國總統的公民,也會投票支持法國新任總統所在的黨派聯盟,使新任總統所在黨派聯盟成為議會多數黨,這樣子,同時作為黨派聯盟的黨魁的法國新任總統,可以任命自己黨派聯盟中聽話的人擔任總理,並用黨內規則,來迫使總理執行自己的意志。憲法還規定,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統帥,任期五年。

法國總統的權力包括:任免總理並批准總理提名的部長;主持內閣會議、最高國防會議和國防委員會會議;有權解散議會,但一年內不得解散兩次;可不經議會將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決;在非常時期,總統擁有「根據形勢需要採取必要措施」的全權等。同時法國總統有權接撒政府內閣,前提是總統所在的黨派居於議會中的多數。例子就是:在2014年當地時間2014年8月25日,法國巴黎,法國總理瓦爾斯與總統奧朗德在愛麗舍宮舉行會晤。據悉,法國總理瓦爾斯當天向總統奧朗德提交政府辭呈,奧朗德隨後宣布解散現政府,並要求瓦爾斯組建新政府。

在法國總統與政府的關係中,還有頗具特色的左右共治的情況。因為總統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對選民負責,總統任免總理,這些都是總統制的特徵;總理對議會負責,議會可以通過不信任案,或者拒絕政府的施政綱領而迫使總理領導的政府向總統提出集體辭職,這些則是議會制的特徵。

法國的制度設計使得總統和總理的權力來源不同:總統由選民直接選出,議會無法制約選民;總理雖然由總統任命,但總理要對議會負責,因而總統必須任命議會多數黨推舉的總理候選人,否則政府無法正常運行。當總統和議會多數黨不是一個黨派時,就會出現總統和總理分屬不同政治陣營狀態,這種狀態就是「左右共治」。例如在1986年3月20日,希拉克被任命為共和國總理,因而形成了「左右共治」的局面。左派總統密特朗與右派總理希拉克共同執政的局面一直到了密特朗1988年再次當選總統時才得以終結。

4.政黨制度比較

(一)芬蘭

在芬蘭的多黨制中,議會和地方選區選舉時採用的比例代表制度,該制度按照各政黨所獲選票數在總票數中所佔比例分配議員席位。此制與名單提名相結合,以大選區製為基礎,一輪投票就可以得出結果。但由於選民是投各政黨所提候選人的票,所以必須先統計各政黨所得選票總數,再按比例分配議員席位。比例代表制使各政黨所得選票和所得席位成正比,有利小黨發展而且比較客觀反映政治組織的實力,但同時容易滋生激進情緒。

因此芬蘭的小黨比較容易生存,芬蘭有近8個主要的政黨,分別是芬蘭中間黨、正統芬蘭人黨、民族聯合黨、 芬蘭社會民主黨、芬蘭基督教民主黨、瑞典族人民黨、 綠色聯盟、芬蘭左翼聯盟小黨之間為了提高在議會中的力量、聲譽或者為了組閣,往往會經常聯合的,但有趣的是,芬蘭的政黨聯盟經常出現聯盟內政黨的變化,有可能是瑞典民主黨、芬蘭人黨、中間黨的聯合,突然就變成了瑞典民主黨、芬蘭社會民主黨、中間黨的聯合。

一般而言每個政黨在議會中的席位一般不超過30%,往往需要3個政黨之間的聯合,才能在議會中超過半數以上,取得組閣的許可權。當然因為左中右翼政黨組合成的政黨聯盟,在政治光譜中,很複雜,會造成在政府施政綱領上經常的變動,內閣成員的變動。例如在2011年6月,聯合黨、社民黨、左翼聯盟、綠色聯盟、瑞典族人民黨、基督教民主黨組成聯合政府。由6個政黨來組成聯合政府,這在法國是難以想像的。根據傳統,第一大黨中間黨取得總理職位,需與其他大黨合組政府,以在國會取得多數優勢,同時任命聯盟中其他政黨中的人擔任內閣成員。日前,芬蘭議會第二大黨芬蘭人黨的黨內選舉結果出爐,極端民族主義者、芬蘭的歐洲議會議員哈拉-阿豪成為新的黨主席。儘管新主席本人主張芬蘭人黨繼續留在聯合政府中,但由於這位擁有語言學博士學位的政治人物經常發出反難民和反移民的過激言辭,且對芬蘭加入歐盟持批評態度,芬蘭總理西皮萊6月12日在其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強調,在三黨聯合執政的現政府中,中間黨和聯合黨現在已經很難與芬蘭人黨就未來國家的各項政策達成共識,他將要求總統尼尼斯托解散政府,以便他可以主導談判,重新與其他黨派組成新的聯合政府。

(二)法國

在現行政體下,法國由於在總統和議會選舉中普遍實行單記名多數兩輪投票制,各政黨為了在選舉中獲勝加大了聯合力度,政黨的獨立性有所降低,政黨數量大幅減少,形成了穩定的多黨制。目前法國的國家體制是戴高樂總統於1958年創立的第五共和國的體制。這一體制不同於美國的總統制,也不同於英國的議會制,而是二者的結合。第五共和國的憲法規定,法國總統選舉實行單記名多數兩輪淘汰制,由每個法國公民直接投票選舉產生。法國有以下這些主要的政黨:

1.人民運動聯盟:主要執政黨和議會第一大黨。前身系2002年總統大選中為支持希拉克而組成的競選聯盟——總統多數派聯盟。2002年11月18日正式宣告成立,取用現名。核心為希拉克原來所屬的保衛共和聯盟(戴黨),並吸收了自由民主黨和法蘭西民主聯盟的主要力量。現有黨員21萬人,多為職員、官員、自由職業者、商人、農民和工人等。黨綱是「自由、責任、互助、國家、歐洲」,強調奉行務實、開放的經濟政策,重塑社會市場經濟的理念,推動歐盟建丁和東擴,屬中右政黨。。

2.社會黨:議會第二大黨和主要反對黨。前身是1905年成立的「工人國際法國支部」,1920年發生分裂,多數派另組共產黨,少數派則保留原名。1969年改組成立社會黨,1971年與「共和體制協議會」及其他左翼組織合併。現有黨員約13萬人,多為公職人員和知識分子。對內注意體現左翼政黨色彩,主張維護勞工利益,同時採取務實的經濟政策;對外主張維護法獨立核力量,推動歐洲一體化建設,並加強南北對話。2002年在總統和立法選舉中接連敗北後,黨內派系鬥爭日趨激烈,實力受到較大削弱。近年來,利用法國民眾對中右翼政府推行改革的不滿,在地方選舉和歐洲議會選舉中連續擊敗右翼,成功阻止《歐洲憲法條約》通過公投,並煽動社會風潮,政治影響力有所回升。

3.法國共產黨:1920年12月成立。現有黨員13.4萬,多為工人、僱員、教員、手工業者等。2000年三十大上提出在「新共產主義」理論、建設「新型共產黨」、「左翼進步力量聯盟」等方面實行「共產主義的變革」,力求探索一條符合法國國情的發展道路。2002年立法選舉中慘敗。

4.國民陣線:成立於1972年10月,前身是被取締的極右組織「新秩序黨」。黨員約10萬人,多為中小工商業者。1986年議會選舉中首次進入國民議會。代表極端民族主義思潮,煽動排外情緒,強調「要把法國從歐洲控制和世界主義中拯救出來」,呼籲「進行一次反對新共產主義和世界主義的十字軍討伐」。

其餘政黨有,右翼:民主運動黨、新中間黨、保衛法蘭西運動、社會共和論壇、保衛法蘭西聯盟。左翼:綠黨、左翼共和聯盟等。左翼激進黨中間派:公民運動共和派。極右:全國共和運動。

四、結語

半總統制半議會製作為一種政權組織形式和權力機構形式有其自身的優點和生命力,它由法國、芬蘭、俄羅斯、斯里蘭卡、蒙古、奧地利等過為代表,在目前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實行半總統制半議會制。世界政治文明具有多樣性的特點,每一項政治制度的形成和採用,都離不開其背後的國家性質和國情的影響,最根本的是國家權力結構關係。

法國有歐洲大陸國家封建君主制的傳統,因此法國人民更偏好於強總統的思維,法國總統在法國歷史上也是以強勢的形態出現,而芬蘭則不一樣,芬蘭沒有封建君主的傳統,反而悠久的議會管理地方事務的歷史,會造成兩國民眾對強總統弱總理和弱總理強總統的不同的政治制度趨向。

我們做比較政治制度的研究目的,是為了分析和參考其他國家的政治制度的來源和發展,因此來進一步發展和完善我們國家的政治制度。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性質和基本國情決定了我們採用的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我國為了更好、更快發展就必須吸收、借鑒西方發達國家民主制度運行的成熟經驗,來採取合理有效的措施來完善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也是我們做比較研究的初衷。

五、參考文獻

(一)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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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任靜. 法國半總統制問題研究[D].

山東師範大學, 2016.

(二)互聯網文章

1.《芬蘭的獨立之路》2014-12-7 10:11:00 來源:黃石日報

來源:hsdcw.com/html/2014-12-

2.《現任芬蘭總統是誰 芬蘭總統府在哪裡》2017-01-13 12:53:00 編輯:小易

來源:www.3cwu.com 3cwu.com/world/20170113

3.《芬蘭政府在國家治理方面的成功經驗》

來源:blog.sina.com.cn/s/blog

4. 《芬蘭國家概況》中國領事服務網

來源:cs.mfa.gov.cn/zggmcg/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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