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被互相利用的,才算是朋友

《交朋友的法則》系列2

這是一個很功利性的標題哈。

「利用」這個詞有點貶義,因為在中國式的人情社會裡,功利是只能做不能說的東西,明面上必須要用「感情」這個詞來包裝,才會被接受。

比如有一好哥們急用錢,你二話不說就給拿上了。哥們兒感謝你,你會說「都是兄弟,互相幫忙是應該的」,卻絕對不會說「我幫你是為了讓你以後回報我」。

適度的感情包裝,是利益交換關係的粘合劑

說彼此是兄弟,一方面能弱化利益交換關係的本質,讓接受幫助的人心裡不會有負擔;另一方面,生存不易,抱團生活是人的本能,而情感是讓雙方締結利益共同體的粘合劑。

回到主題,

交朋友的第二條法則:能被互相利用的,才算是朋友。

這句話基本上是成年人都會認同了。

如果朋友不能相互被利用,彼此就沒有了存在的價值。

比如和我一起長大的發小,我們一直到初中關係都非常好,光屁股長大的友誼。但高中之後我們就很少聯繫了,因為一個去讀了大學,一個步入了社會,彼此生活沒有了交集。

之前我們是一個村子裡長大的,一起上學、作業、玩耍,我們所有的無聊時間都是在一起打發的。沒有彼此,我們會變得孤單。所以那時候我們對彼此來說是有用、能用的。

高中之後,我們不在同一個地方生活,一些人取代了我們在之前的位置,這時候,如果我們對彼此來說是可有可無的,那麼互相被需要的價值就不存在了。作為個體,他仍然具備被交換的價值,只不過被我需要的價值不存在了。

這個時候我們還會是朋友嗎?大家可以琢磨一下,當作思考題。

朋友之間被需要的方式有很多種。也就是說利益交換的方式有很多種,有物品交換、時間交換、情感交換、思想交換等等。更多時候,朋友之間的利益交換是多種摻雜在一起的。

當然這一點要將未成年人排除在外。未成年人大多數三觀未立,又沒有自己的經濟來源,他們很少接觸情感與物質的交換,甚至會認為情感交換是一件很骯髒的事情。

還記得《交朋友的法則》系列1裡面的觀點嗎?假如你對一個人有好感,想和對方加深關係,你會怎樣做?拿追女孩子來說,肯定是請吃飯、送禮物這些俗套的方式,這又何嘗不是用物質來交換情感?

很多人成年之後步入社會,依然想不通這一點,他們很難一下子將看問題的思維轉換到成年人的角度。

因為成年人的社會語言是隱晦的,用感情包裝利益交換關係,所有的東西都隔著一層潤滑的膜;而未成年人的社會語言是直接的,並予以簡單且極端的觀點。所以才會有那句著名的台詞「小孩子才分對錯,成年人只看利弊」。

利益交換並不是什麼可恥的行為,相反,這是社會發展的根本,沒有利益交換我們怎麼去談戀愛、交朋友、處理社會關係?沒有利益交換我們如何去換取更好的生活?

不認同這種法則,根源在於我們人際關係教育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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