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不加班就直接開除員工的公司,可以用這招應對|斑鳩職業
05-03

「我不是說了,正式員工沒下班,實習生不能走么?誰讓你們下班了?工作都做完了,都做好了么?」
這是在脈脈裡面爆出來的,京東內部要求實習生加班的一個對話。關於加班問題
對於新人、實習生,老闆沒下班到底能不能走?對於這種「正式員工沒下班,實習生不能下班」的無腦要求,只能說明,這個主管至少是不懂尊重實習生的。也許由於企業文化問題,我們經歷過的公司,都是比較開放的,只要你事情做完了,今天該完成的任務完成了,就可以走人,這個是完全沒問題的。對於這類問題,作為實習生而言,保險起見的做法是,要走時和主管打招呼,問清楚什麼時候能還有沒有事情要忙,沒有就先下班了。

加班屬於非正常工作時間,不是工作時間,因此不屬於曠工行為。用人單位因員工拒絕加班而開除員工,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推薦閱讀:
※如何看待廈航機務喝乘客遺留的瓶裝水被罰千元?
※受夠了寫工作日報,我拉黑了所有要求寫日報的公司
※為什麼公司認繳出資制度漸漸代替實際出資制度,?
※為什麼許多公司都會默許內耗的存在?從哪些方面可以減少內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