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你千萬不要說是我的粉絲
拜託,你千萬不要說是我的粉絲
經常有人加我的私人微信,為了讓我通過好友申請,都會加上一句:盧總,我是你的微博粉絲某某某。我一看這昵稱在微博上從來就沒有互動過,微博專門為粉絲設計的點贊、評論、轉發、私信、打賞這些功能,他從來就沒有在我的帳號上使用過一次。我就知道這人肯定不是我的粉絲。微博上動輒幾百萬甚至幾千萬粉絲的帳號,轉發、評論和點贊的數量有的也都少得可憐。鄧超、劉燁兩個人應該算是微博上粉絲最為活躍的明星帳號了,但與其粉絲總數而言,依然是佔比很少。像我這樣的帳號,更是不好意思說,微博、公眾號的活躍度都低得可憐。有人會說這是整個社交媒體的活躍度整體降低所導致的,這當然是一個原因,但不是全部。我們可以對比一下網紅和女明星在賣貨這件事上差別,今年網紅迅速的火起來,其買貨的能力讓大家大大的吃驚,但很多女明星要麼是代言,要麼是自己搞電商,但都沒有顯現自己的影響力。這讓人無論如何難以理解,女明星在社交媒體上的粉絲數量、娛樂圈的影響力乃至整個社會傳播上,都不是區區一個網紅所能比擬的,但在社交媒體賣貨這個層面,女明星還真得服網紅。社交媒體上的粉絲,是借用娛樂明星的崇拜者這個群體的稱謂的,意即粉絲是專門指明星的崇拜者這個群體的。以前叫追星族,現在則從英文fans音譯為粉絲。社交媒體為了彰顯賬號與關注者之間的親密關係,順手就借用了粉絲這個稱謂,這就讓很多社交媒體的帳號擁有者產生了一個錯覺,以為凡是帳號關注者就是自己的粉絲,其實真實情況絕非如此。
對於社交媒體上的粉絲,廣義上,只要是關注了賬號,就是粉絲。狹義上,不是所有的關注者都是粉絲,社交媒體的帳號(個人、品牌、機構)的關注者構成是有不同層次的,在帳號所有關注者中,能稱為粉絲的是絕對少數。比如,我的私人微博有1.8萬人關注,其實這1.8萬人中,除了殭屍粉,真正能稱為粉絲的是少數,其餘者的只能算是關注者。特別是我的公眾號上,搞培訓的、策劃的、諮詢的等等大師更是佔了絕大的比例,這些人絕對不是粉絲,他們只會學習、抄襲。哪怕是那些交錢進微信群聽我分享的人,也不都是粉絲,更多的人就僅僅是為了學習,只是一個單純的買賣交易而已。社交媒體賬號的粉絲構成,大概是有以下不同的成分:ps:根據帳號的定位、行業、內容、影響力等,具體的構成比例會有很大的出入。總體上真正能稱為粉絲的絕對是少數。
以我個人而言,我有段時間關注了很多網紅,我就是想研究一下她們是如何玩微博的,但我絕對不是她們的粉絲,她們的信息我不會點贊、評論、轉發,更遑論打賞和私信溝通。我就只是安靜的研究她們。其他絕大多數的關注,我幾乎也是如此,所以,我從來不說我是誰的粉絲,因為這不是事實。哪問題來了,既然關注了都不是真正的粉絲,哪到底什麼才是粉絲呢?能稱為粉絲,必須滿足三個條件:一是高度認同價值觀(產品)。二是長期跟隨,不離不棄。三是響應號召並採取行動。
這三個條件缺一不可,比如說我高度認可周星馳的電影作品和他的為人,而且是伴隨我的青春期到我現在垂垂老矣,但我不會去看他的每一部電影,相反,以前是買盜版碟來看,現在是在網上找資源下載來看。哪怕是說該我們還上欠了星爺的電影票,我也不會去電影院看。因而,我就不算是星爺的粉絲,最多算一個支持者罷了。凱文·凱利有一個著名的一千個粉絲的理論:任何創作藝術作品的人,只需擁有1000名鐵杆粉絲,也就是無論你創造出什麼作品,他/她都願意付費購買的粉絲,便能糊口。很顯然,凱文凱利所說的粉絲,就是我上面提到的必須滿足三個條件的粉絲。還以我自己為例,我搞的微信群收費分享,群員交了一年的費用,前期一個人365元,後來提高到998元。但這些費用不足以讓我養家糊口,因為這種收費是一鎚子買賣,他們不會持續的為我的其他產品買單。
相反,他們很多人還會覺得我的分享太少,恨不得你天天分享--他們要把自己的受益最大化。也就足以說明,這些人根本就不是我的粉絲,大家只是一個交易而已。我們不妨對成為粉絲的三個條件進行詳細的分析,這有助於我們更好的理解粉絲及其我們在運作新媒體營銷的得失。一、高度認同價值觀(產品)沒有在價值觀(產品)上的認同,就不可能成為一個品牌、自媒體、產品的支持者。他們就不會跟著你混,哪怕給你錢,暫時跟著你混,他們也不會覺得這是一個很有面子的事情。沒有價值觀的認同,都是勉為其難的一時苟合。他們只是單純的為了實現自己的目的,而不是出於對你的價值觀認同的支持。所以,他們不會在社交媒體上為你吶喊助威,更遑論在你和人撕逼的時候站出來為你打抱不平,千萬別指望他們會為你撐腰--不拆台就感激不盡了。
微博上屢次上演的撕逼大戰,讓我們就能看出這一點。龔文祥就說過和王思聰撕逼的事情,他就領教了王大官人的粉絲的厲害,而他自己的粉絲則是看笑話的多,沒有幾個人真的站出來為他說話。大多數人都是抱著看熱鬧不嫌事情大,他們巴不得你搞出一個大新聞。但在娛樂圈的撕逼大戰則是另外的情形,很多明星的粉絲是非常死忠的,劉春在微博上出言不遜,惹惱了TFBOYS的粉絲,逼得劉春只有招架之功,毫無還手之力。還有鹿晗的粉絲,也是相當給力。最近陳冠希手撕林志玲,雙方粉絲的論戰也是精彩紛呈。這無不說明了,一旦粉絲真正認同了某個人、品牌的價值觀就會迸發驚人的力量。真正認同你的價值觀的粉絲,會極力為你辯護,為你撐腰,為你澄清真相。他們不恥於公開自己是誰的粉絲,相反,他會覺得這是一個很光榮的事情。 因此,他們會不遺餘力的去幫助你,明明知道你發的是廣告,他也會幫你轉發。我曾經就問過別人,怎麼不幫我轉發啊, ta說我就只想一個人學習。言下之意就是不想讓別人也知道,真正的粉絲不會這樣的,他們會幫助你成長,會給予他們力所能及的支持,不遺餘力去幫你傳播。像這種一個人躲在被子裡面看的人,絕對不是粉絲。真正的粉絲就是一個品牌、產品真正的種子用戶,他是你的價值觀的認同者、傳播者、維護者。也只有這樣的粉絲,才會理解、原諒你的錯誤,他們不會和其他普通圍觀者那樣看你的笑話,更不會嘲笑你,肆意的謾罵你。這樣的粉絲,對你只有鼓勵、期待,而不是挑剔,吹毛求疵。玩微博的人都知道,有什麼樣的博主就有什麼樣的粉絲,就像一句俗語所言: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博主是什麼樣的價值觀,真正的粉絲的價值觀就會高度趨同一致。這一點在有關政治話題上更是體現了這種價值觀認同的驚人一致。二、長期跟隨,不離不棄粉不粉一個人、一個品牌、一個產品,是始於一見鍾情、持續於互動、跟隨於彼此互相促進。我們常說的路轉粉,就是因為某個話題突然產生了認同,進而就粉了。一個品牌、一個產品,給自己的粉絲提供持續的良心品質的產品,而粉絲給品牌和產品以有益的建議和購買,這就是一種互相促進。對於自媒體而言,更是如此,自媒體的良性發展,絕不是接了多少廣告,在業內多麼牛逼,而是來自粉絲時時的活躍、互動、建議,只有這樣,自媒體才能得到更好的發展。
還是以我的微博和公眾號為例,竊以為我的文章、觀點與任何大師相比,都是優於、高於這些夸夸其談的大師們,何以我的微博和公眾號沒有形成影響力?粉絲的多寡是一方面,但根本的原因在於沒有形成核心的真正的粉絲群體。我仔細觀察過,很多人可能會對我的內容一見鍾情,有三分鐘的熱情,但是無法持續。很多人一年365天,偶爾一兩次來點贊一下。甚至有些人只是看到讓他不爽的觀點,才會冒泡出來譏諷一下。正兒八經寫的嚴肅的文章和發表一下觀點,反而無人問津,石沉大海,倒是發一個笑話和雞湯,他才來轉發或評論一下。2014年和我互動的人,現在基本上都沒有互動了,這些都不是粉絲。
所謂IP能掙脫平台束縛,能夠形成自身引流能力,就是來自粉絲的長期跟隨,否則就不可能形成IP。品牌也是如此,有些品牌之所以無法掙脫渠道束縛,就是因為沒有自己長期跟隨的粉絲群體。很多品牌依靠傳統渠道,看著好像很紅火,但轉向電商就立即顯出原形--生意一落萬丈,受眾根本沒有跟隨過來。羅輯思維在天貓開店,生意依然紅火,就是因為大家能夠從公眾號、優酷等等平台跟隨而來。小米第一次參加雙十一,就能拿下銷售冠軍,也是因為粉絲能夠跟隨而來。粉絲能夠長期跟隨,品牌壓根就不會受制於渠道和平台,店鋪在哪裡不重要,重要的是,粉絲能不能跟著品牌。
只有粉絲長期跟隨,才能幫助品牌突破渠道、平台的束縛--你的店鋪不管開在哪裡,線上線下都一樣,粉絲都會跟隨而來。IP的形成就是這樣,不管你是網路小說,還是遊戲,影視作品,粉絲們依然跟隨,接著買單。如果粉絲不能長期跟隨,一千個粉絲怎麼能讓一個人養家糊口呢?那凱文凱利的這個理論就失去存在的基礎。三、響應號召並採取行動很多人都想不明白,為什麼大家對羅永浩、對鎚子手機的情懷、廣告、產品等等都看似非常追捧,但是鎚子手機就是賣不動,就是無法突破自己的瓶頸。有人說是鎚子手機的文案沒有銷售力,文案沒有擊中受眾的痛點,其實壓根不是這麼回事。根本原因是什麼?就是他的粉絲沒響應他的銷售號召,他不會為你的產品買單。羅永浩開新品發布會,大傢伙一窩蜂跑去圍觀,連羅永浩都自嘲這是大家來看他說相聲,但大家也都僅僅停留在聽他說相聲這個階段,對於他的銷售號召,無動於衷,可以說這些人都不是他的粉絲--都是看熱鬧的。這恰恰是羅永浩和鎚子手機所要解決的問題,源頭還是在大傢伙沒有對羅永浩和鎚子產生真正的認同,這不是文案所能拯救的。
我想起小時候,我們村子裡經常有賣一些針頭線腦的人來,他們一邊搖著手裡的小鼓,一邊吆喝,不一會功夫,大嬸大娘們就會圍攏過來,但最後能成交的都是少數,大多數人都是圍觀、看熱鬧。這些賣貨郎常年在村子裡轉悠,大嬸大娘們都很熟悉,哪個人的產品好,價格便宜,大嬸大娘們心裡一清二楚,她們的圍觀和最後的購買都是對賣貨郎的認同所導致的。還以我自己為例,在朋友圈、在公眾號上,很多人說盧總,要向你學習。但這些人卻從來不會掏錢來聽我的分享,他們不吝於讚美我--這種讚美還是虛假的,因為他們在開放的社交媒體從來沒有這樣說過--但卻從不打開自己的荷包。他不是要學習嗎?他也確實要學習啊,他也看到了我的廣告,為什麼沒有買單呢?相反,他們在各種大師哪裡花了大把的鈔票去聽那些沒有任何作用的課程。 他們心安理得的享受我的免費分享,卻從來不會採取行動響應我的號召,哪怕是幫助我轉發我的廣告。他對我的文章裡面的觀點,佩服得五體投地,但卻吝嗇到不肯點一個贊,轉發一下,更遑論打賞了。我本來想尋找1000個鐵粉來眾籌出版一本書,想想還是算了,我自知還沒有這麼高的號召力。但網紅們的粉絲就恰恰相反,據我觀察,每一次上新,網紅們就把鏈接扔到微博上,瞬間就會形成可怕的轉發和評論,而且會帶來令人不敢置信的轉化,粉絲們對網紅的銷售號召表現出了匪夷所思的響應和行動。據說優質的網紅上新,分分鐘就能賣掉2萬件衣服,你說網紅們賣貨有什麼優質文案嗎?沒有,就是單純賣貨。這是讓無數參透電商運營技巧和文案寫作技巧大師們口吐鮮血的事實。對於羅永浩很多人給予了讚美和認可,但他們採取行動來支持他,也就是沒有為羅永浩的產品買單,這種讚美就顯得相當虛偽和廉價。就像江湖傳聞有投資者非常欣賞羅永浩,但轉頭告訴別人,一分錢也不會投給他。欣賞、認同,但沒有採取行動,就像一條讓我們淚流滿面的文案,但我們就是不買單一樣,這種欣賞和感動,對於一個品牌而言,都是非常廉價。正如很多人私下的對我表示無比讚美一樣--也許只是客套話--但他不會在開放的社交媒體上去支持我,不會付費加入我的分享,更不會與我合作--他的讚美就是客套,但於我而言,有什麼意義呢?有人會說,這不是很功利么?其實,大家都是出來賣的,都是想賺錢養家活口,幹嘛藏著掖著呢?不累得慌么?認同、跟隨、行動,這是一個系統工程,絕非區區幾條文案所能解決,其核心是認知和信任,這些問題,留待以後有機會再做分享。有人可能會說,我就是關注一下而已,哪有那麼複雜?或者會說做一個品牌、自媒體、個人的粉絲還有這麼多的條件?做粉絲也是一個技術活不成?當然,你僅僅是關注,那就說明你不是某個人品牌或自媒體的粉絲。你在尋找的,一定是你想要的,那麼,你就要知道,你到底想要什麼?你粉誰,恰恰是你內心的投射。這個世界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我們在互聯網上是誰的粉絲,就是我們內心價值觀的真實反應。你不是某個人的粉絲,就是一定是其他某人的粉絲。甚至可以說,你粉誰,就是你的見識、素養、水平、能力、眼光等等的綜合體現。
做品牌、自媒體、網紅等等是一個技術活,做粉絲也是一個技術活。因為大家對價值觀、產品、文化理念等等的現實分歧,我們做不到讓所有的人都滿意,也不可能做到。一網打儘是痴心妄想,跪舔討好亦非良策,演好自己的角色,愛誰誰。我提出新媒體營銷的核心是為少數人服務,就是為真正的粉絲服務,是為認同價值觀、長期跟隨、響應號召採取行動的粉絲服務。因為只有真正的粉絲才能給我們帶來收益,同時我們才能給粉絲回饋更好的產品和作品。社交媒體的好處就是,我們都在一個開放的平台上,我們是什麼鳥,能值多少錢,受眾是一目了然,那些能夠認同價值觀,願意跟隨,並採取行動的粉絲,自然會關注。
這少數的真正的粉絲就是一個品牌、自媒體、IP、產品的優質資產。如果說粉絲的層次構成也符合2080原則的話,那麼社交帳號的20%的粉絲就是這優質資產。我們的一切工作都是為他們服務。請注意凱文凱利說的是「無論創作什麼作品,粉絲都會買單」如果滿意價值觀的高度認同、長期跟隨和響應號召,一個人是無法做到這一點的。而能夠這樣做的少數粉絲,其價值就真的非同小可。這樣的粉絲,當然不會斤斤計較,不會挑剔和謾罵。
這就是要說到一個問題,現在很多品牌做新媒體營銷,動輒就是要粉絲量,然後不惜砸錢吸粉,而且有明確的ROI指標。在這種以吸粉為單一指標的運作思維指導下,其結果就出現了光有熱鬧景象,卻沒有任何實質價值的情形,為了數據好看,花錢買殭屍粉的事情,也就在所難免。就像男女一見鍾情,迅速打成火熱,如果後續沒有培養出真正的感情,分手也就在情理之中,更不要說結婚,畢竟兩個人在一起是要過日子的嘛。這粉絲和品牌、自媒體,其實也是如此,一見鍾情是美好的,但要長期跟隨,就得高度認同價值觀,這樣才可能響應號召採取行動。因此,對於新媒體營銷而言,就要樹立正確的粉絲觀,不要為了關注人數的多寡而模糊自己的核心工作。我們的工作有且只有一個,就是要找到真正認同我們的價值觀(產品)、能夠長期跟隨、響應我們號召而採取行動的人。在此基礎上,有一個問題可能就會被大家所想到,這就是社群。社群是怎麼來的?就是建立在認同我們的價值觀(產品)、能夠長期跟隨、響應我們號召而採取行動的核心粉絲群體的基礎上。沒有這個核心群體,任何所謂的社群都是假的,是沒有價值的,都是烏合之眾的苟合,都是為了搶紅包、搞分銷、拉人頭培訓的把戲。
我一直在想,認可我的價值觀、文章、願意長期跟隨、能響應我的號召並採取行動的粉絲在哪裡。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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