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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同我吃飯的人

【轉載】同我吃飯的人

作者:萊爾 來源:香柏領導力微信號

原編者按:近來甚囂塵上的老畢事件不斷發酵,有評論老畢不當言行的,也有抨擊飯友告密行為的。聖經中正好也有一個著名的告密事件,請看萊爾在他的《馬太福音釋經默想》中是如何解析這一經典事件的?

聖經經文:

當下,十二門徒里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去見祭司長,說:「我把他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從那時候,他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

除酵節的第一天,門徒來問耶穌說:「你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在哪裡給你預備?」耶穌說:「你們進城去,到某人那裡,對他說,『夫子說:我的時候快到了,我與門徒要在你家裡守逾越節。』」門徒遵著耶穌所吩咐的,就去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到了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坐席。

正吃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地問他說:「主,是我嗎?」耶穌回答說:「同我蘸手在盤子里的,就是他要賣我。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賣耶穌的猶大問他說:「拉比,是我嗎?」耶穌說:「你說的是。」(太26:14-25)

解讀:

我們在這一段經文開始的地方看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如何被人出賣,被交在要治死祂的人手中。祭司和文士,無論多麼煞費苦心要把祂處死,但因為害怕百姓生亂,就完全不知該怎樣達到目的。在這關鍵時刻,一個合適完成他們計劃的工具,向他們自告奮勇,他就是加略人猶大。那位假使徒為了三十塊銀錢,承諾要把他的主交在他們手裡。

整個歷史上,比加略人猶大的品格和行為更烏黑的事情寥寥無幾。表明人邪惡的證據,沒有比這更可怕的。我們自己的一位詩人曾說過,「不知感恩的兒女,比毒蛇的牙齒更鋒利。」但對於一位要出賣自己主的使徒,一位要出賣基督的使徒,我們還有什麼話可說呢?這肯定是我們主所喝苦杯中極其苦的一部分。

讓我們從這些經文中首先認識到,一個人可能享有極大特權,發出偉大的宗教宣信,他的心卻可能始終在上帝面前不端正。

加略人猶大享有人能擁有的宗教方面的最大特權,他是一位被揀選的使徒,基督的同伴。他是我們主所行神跡的目擊證人,祂講道的聽眾;他見過亞伯拉罕和摩西從未見過的,聽過大衛和以賽亞從未聽過的;他與十一位使徒一道生活。他是彼得、雅各和約翰的同工。但他內心並沒有因這一切而改變,他緊緊抓住一件他喜愛的罪至死不放。

加略人猶大外在作了可敬的宗教認信。他外在的舉動沒有一樣不是正確、恰當和得體的。和其他使徒一樣,他看起來相信基督,為基督的緣故放棄一切。和他們一樣,他奉派出去傳道和行神跡。那十一個使徒,似乎沒有一人曾懷疑過他是假冒為善。當我們的主說:「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沒有人說:「是猶大嗎?」然而從始至終,他的心並無改變。

我們應當留意這些事情。它們令人大大降卑,心受啟發。猶大和羅得的妻子一樣,是上帝用來向全教會發出警告的。讓我們經常思想他的事,想的時候說:「上帝啊!求你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讓我們靠著上帝的恩典下定決心,與本我的私慾爭戰,不輕易滿足於任何純正、徹底和內心歸正的事情。

其次,讓我們從這段經文中學到,貪財是禁錮人心的最大網羅之一 。除了猶大的例子,我們想不出還有比這更清楚的證據。那卑劣的問題「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揭示出那敗壞他的隱秘的罪。他已經為基督的緣故放棄了很多,但從未放棄過他的貪心。

使徒保羅的話應當經常在我們耳邊響起:「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 6:10)教會歷史上極多實例證明這真理。為了錢,約瑟的弟兄把他賣掉。為了錢,參孫被出賣交給了非利士人;為了錢,基哈西欺騙乃縵,向以利沙說謊;為了錢,亞拿尼亞和撒非喇企圖欺騙彼得;因錢的緣故,神子被交在惡人的手裡。如此邪惡的事,竟如此為人所愛,這真令人震驚。

讓我們都警惕防備貪財,在我們的日子,世界充滿了貪財之人,這瘟疫廣泛蔓延。成千上萬恨惡崇拜有形神像的人,卻不以把金子變為偶像為恥。從最小到至大,我們都有可能受感染。我們可能有錢卻不愛錢,同樣我們可能沒有錢卻愛錢。這是非常隱蔽的一件惡事。我們還未曉得被鎖鏈捆綁,它就已經把我們擄去。一旦讓它作主,它就要使我們的心剛硬、癱瘓、焦灼、凍結、枯萎、凋殘。它曾毀掉基督的一位使徒,讓我們小心,不要讓它毀掉我們。一處漏水的地方,會讓一艘船沉沒。一件不治死的罪,會敗壞一個靈魂。

我們應當經常想起這嚴肅的話:「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我們每天的禱告應該是:「求你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箴30:8)我們不斷的追求,應該是在恩典上富足。在屬世產業方面「想要發財」的人,經常發現自己最終是做了一筆最糟糕的買賣。他們和以掃一樣,為了一丁點暫時的滿足,就出賣了存到永遠的份;他們和加略人猶大一樣,已經出賣了自己,陷入永遠的沉淪。

最後,讓我們從這段經文認識到,所有未歸正就死了的人無盼望的光景。我們的主論到這主題的話是特別嚴肅的。他論到猶大說:「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這說法只能有一種解釋。它清楚教導,人活著沒有信心,死的時候沒有恩典,這還不如從未生下來好。在這光景中死去,就是永遠滅亡了。這是跌倒,不能再起來;這是損失,不能有彌補。地獄裡沒有改變。地獄和天堂之間的鴻溝,無人能跨越。

若普救論有任何真實的成分,主就絕不會說這句話。如果真的所有人遲早都要上天堂,地獄遲早都會清空它的居民,主就絕不會說「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地獄若有終結,就會失去它的可怕。如果經過數以百萬計的世代,地獄裡的人有得自由和上天堂的盼望,地獄本身就會是可忍受的。但普救論在聖經里找不到立足點。在這主題上,上帝話語的教訓是清楚直接的。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9:48)。「人若不重生」,有一日他就會希望,自己不生在世上倒好。布吉特說:「不生,比不在基督里生倒好。」

讓我們牢牢抓住這個真理,不要讓它溜走。總會有人不喜歡地獄的實在和永遠。我們生活的這個年代,一種病態的愛讓許多人犧牲上帝的公義,以此誇大上帝的恩慈,假師傅竟膽敢說「上帝的愛甚至連地獄也要鑿穿」。讓我們用一種神聖忌邪的心抵擋這種教導,堅守聖經的教訓。讓我們不以遵行古道為恥,相信有一位永遠的上帝,一個永遠的天堂,還有一個永遠的地獄。我們一旦離開這種信念,讓懷疑論這把楔子薄薄的刀口插進來,最後就有可能否認福音的任何教義。我們可以肯定,相信地獄永遠存在,這和徹底不信是勢不兩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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