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學文化研究?

我為什麼學文化研究?

來自專欄 文與影

要學文化研究其實也就繞不開社會學,其實都是社會科學,我也就統一起來來談談為什麼我要學它們。

1.小而言之:喜歡/有用,大而言之:濟世救民

上頭這話是鄭也夫先生說的。喜歡,這是沒有理由的,說不明白的;有用則是指將來能找工作,有個飯碗。自然我是屬於「小而言之」的前者了,不然我也不會在大一現在就決定了放棄對自己很有用的工科專業。只選擇有用大抵是功利者的選擇,當然這裡功利並沒有貶低的意思,反而太理性。那大而言之呢?這同樣是屬於有用,但卻是顯得有些理想化了,不過在我看來這樣也沒什麼問題,不過繼承大多數人小時候都有的「濟世救民」的想法罷了。我學習文化研究又或是社會學的理由其實就是這樣的兩個:1.先喜歡,2.再想濟世救民。

2.喜歡和有用

若是非得拍個先後順序,那我鐵定是先喜歡然後有用(下文都以有用替代濟世救民)。但喜歡和有用不必非得是分開的,也不必非得排個先後。你喜歡吃蘋果,蘋果對你健康有用或者你為了健康吃蘋果,然後喜歡上了吃蘋果,當然吃蘋果雖然只是對自己有用,但兩者的差別是並不大的。文化研究是什麼?簡單說就是一種研究文化的方式,而文化這個巨大的概念又時刻存在於我們的生活,我們需要去闡述文化,闡述它們之間的關係,它們與我們的關係,關係作用的過程中又能發現什麼樣的深層次本質。其實作為一門跨領域的學科,它和社會學有很多相似之處。

鄭也夫先生說的:學習社會學是在學習一種思考方式,一種分析問題的方法。我們需要找到個體和社會的關係,需要在擁有複雜個人思想組成的社會中尋找到某些可以總結的規律。這大抵是社會學的一些基本目的。彼得.伯格認為的:社會學可以幫助我們透視事物的表面,揭開假面,呈現真面目。可以幫助我們深入事物的本質,看到一直隱藏在我們背後的東西。我們更好的了解了自己,了解了他人,也許就可以提出一些「改變」,這種「改變」能讓我們自己和他人變得更好。總而言之社會學是用以改變的工具。

零零散散寫到此,其實我也還不清楚應該從何下筆,都是想到什麼就寫了什麼,我還想寫社會學家也許是社會的良心,還想寫寫「濟世救民」。

我還是下一次寫吧,這樣的零散隨記想寫的東西挺不少的。

下次隨記可能這篇繼續往下更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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