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菩提心的人應該是這樣認識自己的生命
05-26
發菩提心的人應該是這樣認識自己的生命
我自己的生命是屬於一切眾生的,無論任何一個眾生要是需要的話,就請拿去,我決定不會有絲毫的憐惜,一定歡喜奉送,不會有一點怨心、恨心。因為我的生命本來就是你們的,你們拿走你們自己的東西是合情合理,我怎麼會賴賬、退縮呢?本來屬於別人的東西還給別人,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有什麼捨不得呢?別人無論怎麼打罵侮辱和誹謗,這是別人的權利,我怎麼會爭執呢?
但是我自己不能任意傷害我的生命,因為這是我為眾生存放的,我自己要守信用,對生命不能有一點傷害。因為我自己的命不屬於我自己,而屬於法界一切眾生,一定要對法界一切眾生負責到底。
以上這段義理要深入體會,認真去實踐,如實地做到,才算是一個對自我負責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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