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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八字體系:論天干(呼運廷)

第一章  論天干

 

     第一節  創立先天八字體系可行性論證
   有沒有可能? 

   「先天八字」稱名,或可稱作先天派八字、八字先天派、八字預測先天體系、先天子平、先天派子平術等。稱名中的「八字」,都可以用「四柱」代替。

 

   整個易學史上好像也是先有後天八卦,後來隔了很久才有了先天八卦。甚至從漢代後天八卦預測術的形成到宋代先天八卦預測術的形成相隔時間長度上,與明代徐子平創立後天八字預測術到現在我們要創立先天八字預測術的時間間隔長度,都有著時間長短上差不多的一種巧合。

 

    唐代李虛中之後,宋代初期,徐子平創立完善八字預測體系,在理論與方法技藝源頭上,依據的是周易後天八卦,是漢代京房八卦預測體系。未能夠跟上與徐子平同一時代的人物陳摶所創立的先天八卦。

 

   當時隱居華山的徐子平與同是隱居華山的陳摶,是同一時代的人物,最多是忘年之隔,但歷史記載中二人並無交織。這樣,很可能是同一時期,同一地點不同位置,同樣的隱遁生活方式,陳摶在創立或發現先天八卦,徐子平在創立或完善四柱八字預測體系。由於沒有交織,使得四柱預測體系顯得是完成性的,先天八卦是初創性的。徐子平四柱預測體系的完成性是完成京房易學學說建立以來的干支預測功能。陳摶先天八卦的初創性是對文王、周公、孔子易學體系的突破、超越,或者是使周易本身回歸自身本來面目。陳摶創立太極圖、先天八卦、先天六十四卦,最初似乎沒有納甲部分,沒有納甲體系。到了邵雍才有「冬至子之半」之類對京房六爻納甲的應用。

 

   就這樣,徐子平創立四柱預測術,與陳摶創立的先天體系側肩而過。

 

    京房納甲體系,似乎也來歷不明。

 

    干支五行學說的源頭,來歷,始終是史料匱乏。後世能夠看到的是《尚書·周書·箕子》中論五行,《史記·天官書》論五行,以及民俗紀時用的《六十甲子》。因此,殷墟考古發現的《六十甲子表》也就彌足珍貴,證明早在《尚書》《史記》之前,干支理論與應用就已經成熟。

 

    但十天干、十二地支如何創立?各自的原始意義是什麼,為什麼如此干支搭配等——在源頭處,至今是一片空白。

 

    京房六爻納甲方法是:乾納甲子外壬午,坤納乙未外癸丑,震納庚子外庚午,巽納辛丑外辛未,坎納戊寅外戊申,離納己卯外己酉,艮納丙辰外丙戌,兌納丁巳外丁亥。

 

   京房方法是《乾》卦內卦三爻的天干一樣全都是甲,《乾》卦外卦的天干一樣全都是壬,也就是截取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中五個陽乾的兩頭。《乾》卦六爻,每爻地支有變化,由初爻至上爻依次是子、寅、辰、午、申、戌,依次是6個陽支的排列。京房的理論依據是天干主靜,地支主動,因此天干少變,地支多變。

 

   其它可以類推。

 

    十二辟卦也是漢代產物,以《乾》《坤》二卦為基本卦,《坤》卦為陰,初爻動為陽爻,為《復》卦,稱作「一陽來複」,並安排二十四節氣的冬至在《復》卦。依次為《臨》《泰》《大壯》《夬》,《坤》卦六爻動完,由《乾》卦初爻動開始,是《姤》《遁》《否》《觀》《剝》《坤》。配以地支排序月份是:復主十一月(子),《臨》主十二月(丑),《泰》主正月(寅),《大壯》主二月(卯),《夬》主三月(辰),《乾》主四月(巳),《姤》主五月(午),《遁》主六月(未),《否》主七月(申),《觀》主八月(酉),《剝》主九月(戌),《坤》主十月(亥)。

 

    邵雍是「冬至子之半,天心無改移。一陽初起處,萬物未生時。玄酒味方淡,大音聲正希。此方如不信,更請問庖犧。」無疑是使用了十二辟卦。由朱熹《周易本義》公諸於世,陳摶所創,邵雍所傳的《先天六十四卦方圓圖》來看,震宮復卦也正好在子。這樣,《先天六十四卦方圓圖》實際上沒有自己的納甲。所用納甲即京房納甲。

 

    《繫辭傳》講「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注云「日月懸天成八卦象。三日暮,震象出庚。八日,兌象見丁。十五日,乾象盈甲。十七日旦,巽象退辛。二十三日,艮象消丙。三十日坤象滅乙。晦夕逆旦,坎象流戊,日中則離,離象就己。戊己土位,象見於中,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對照京房納甲,「震象出庚」,指震納甲,「兌象見丁」,指兌納丁,「乾象盈甲」,指《乾》納甲……是納甲相同的產物。

 

    地支上又有夏以建寅之月為歲首,商以建丑之月為歲首,周以建子之月為歲首,秦以建亥之月為歲首,漢武帝頒《太初曆》,歲首依夏曆……

 

    《易緯·乾鑿度》則又有一種說法:「天地有春秋冬夏之節,故曰四時。四時各有陰陽剛柔之分,故生八卦。八卦成列,天地之道立,雷風水火山澤之象定矣。其布散用事也。震生物於東方,位在二月。巽散之於東南,位在四月。離長之於南方,位在五月。坤養之於西南方,位在六月。兌收之於西方,位在八月。乾制之於西北方,位在十月。坎藏之於北方,位在十一月。艮終始之於東北方,位在十二月。八卦之氣終,則四正四維之分明,生長收藏之道備,陰陽之體定,神明之德通,而萬物各以其類成矣。」是以後天八卦相配。

 

    幾乎已有的古代每一種八字著作,其篇首都要扯上一點《周易》,以便介紹清楚五行、天干、地支等這些八字預測體系中基本概念的出處。當然,所使用的不外乎是《易傳》、京房、邵雍的東西,也就全部是後天的東西。

 

    在我們創立先天八字體系之前,干支知識體系,只有後天,沒有先天。先天有先天自身的納甲。陳摶沒有能夠發現,邵雍沒有能夠發現,朱熹沒有能夠發現。我們創設先天八字體系,就從先天干支體系開始。這個先天干支體系,不是我們「創設」的、「建構」的,它就隱藏在《周易》自身的卦爻辭中。《周易》64卦中有一個《巽》卦,爻辭有「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從這一句爻辭,或許我們能夠從中挖掘出整個《周易》64卦的納甲,挖掘出天干在《周易》中的本來面目及其應運方法。同時,《周易》64卦中有一個《履》卦,卦辭中有「履虎尾不咥人」,爻辭中有「履虎尾咥人」等,從《履》卦的卦辭、爻辭,或許我們能夠從中挖掘出整個《周易》64卦的納支,挖掘出地支在《周易》中的本來面目及其應運方法。

 

    這應該是一個思路。用這個思路,看清楚《周易》文本中本來就有十天干十二地支的應用。

 

  

   第二節  天干起源與《周易》六十四卦起源同源同體

 

   我們在《巽:從「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看<周易>卦爻原始納甲》一文中對天乾的源頭在爻辭中有所論述。

 

    (一)《巽》卦前傳

 

    《周易·巽》卦九五爻爻辭有「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周易·蠱》卦卦辭有「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我們證實《周易》是什麼的方法是用《周易》爻辭本身證實《周易》是什麼。同樣,我們從「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先甲三日,後甲三日」,來認識《周易》創設之初卦爻是怎樣納甲的。

 

    1-1.古人的解釋

 

    我們先來看古人對《蠱》卦「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的解釋:「蠱者,事也。有事營為,則大得亨通。有為之時,利在拯難,故"利涉大川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者,甲者創製之令,既在有為之時,不可因依舊令。今用創製之令以治於人,人若犯者,未可即加刑罰,以民未習,故先此宣令之前三日,殷勤而語之,又如此宣令之後三日,更丁寧而語之,其人不從,乃加刑罰也。其褚氏、何氏、周氏等並同鄭義,以為"甲』者造作新令之日,甲前三日,取改過自新,故用辛也。甲後三日,取丁寧之義,故用丁也。今案輔嗣《注》,"甲者,創製之令』,不雲創製之日。」

 

   「……又《巽卦》九五"先庚三日,後庚三日』,輔嗣《注》:"甲命令謂之庚』。又云:"甲、庚皆甲命之謂』。則輔嗣不以甲為創製之日,而諸儒不顧輔嗣《注》旨,妄作異端,非也。」

 

   「"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者,釋"先甲三日,後甲三日』之義也。民之犯令,告之已終,更復從始,告之殷勤不已,若天之行,四時既終,更復從春為始,象天之行,故云"天行也』。"蠱者有事待能之時』者,物既蠱壞,須有事營為,所作之事,非賢能不可。故《經》雲"乾父之蠱』,乾則能也。"甲者創製之令』者。甲為十日之首,創造之令為在後諸令之首,故以創造之令謂之為甲。故漢時謂令之重者謂之"甲令』,則此義也。"創製不可責之以舊』者,以人有犯令而致罪者,不可責之舊法,有犯則刑。故須先後三日,殷勤語之,使曉知新令,而後乃誅,誅謂兼通責讓之罪,非專謂誅殺也。"終則有始,天行也』者,易出震,消息歷乾坤象。乾為始,坤為終,故"終則有始』。乾為天,震為行,故"天行』也。」

 

    1-2.納甲之說

 

    納甲之說,有納甲歌訣:乾納甲子外壬午。坤納乙未外癸丑。震納庚子外庚午。巽納辛丑外辛未。坎納戊寅外戊申。離納己卯外己酉。艮納丙辰外丙戌。兌納丁巳外丁亥。

 

    這是傳統六爻卦用於預測使用的納甲。

 

      1-3.從「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先甲三日,後甲三日」認識《周易》文本自身中已經存在的64卦卦爻納甲方法

 

   《周易·巽》卦九五爻爻辭「先庚三日,後庚三日」,是說《巽》卦第五爻這一天的天干為丁日。冬天到了,大雁要飛到南方去避開北方冬天的寒冷,作為一個雁群,並不是同一天同一時全部飛往南方去的,同一個雁群飛往南方,其起飛的日子有先有後,其起飛的日子是以庚日為界,第一批先起飛的大雁是在庚日之前三天即丁日起飛,最後一批起飛的大雁是在庚日後三天即癸日起飛。「先庚三日,後庚三日」,明明是《巽》卦第五爻的爻辭,為什麼說《巽》卦第五爻這一天的天干為丁日而不是庚日?這應該只是一個常識問題,如果是已經到了庚日這一天,宣布說第一批出發的大雁要三天前出發,那就已經耽誤過時日了,只有預先在丁日才可以宣布「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的出發日子。因此,《巽》卦第五爻的天干時間為丁日而不會是庚日。

 

     大雁出發起飛的日子有先有後,到達目的地的時間也有先有後,這就是《蠱》卦卦辭的「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即第一批到達南方目的地的大雁是在甲日之前三日即辛日,最後一批到達目的地的大雁是在甲日之後的三日即丁日。

 

   從第一批大雁出發時間的「先庚三日」的丁日,到到達南方目的地的最後一批大雁的時間的「後甲三日」的丁日,全部一個大雁族群從北方出發飛往南方目的地所需要的時日是11天。在《修正先天六十四卦方圓圖》方圖巽宮橫排八卦中,《巽》卦之後有《井》卦,這是大雁南飛途中在有水源的地方落下來休息、進食、補充體力的一個卦,然後《蠱》卦。是講雁陣飛越最後的一座高山時由父雁帶領一股體力好的雁陣直接飛越高山,母雁帶領一股體質差的雁陣順著平緩河谷繞道到達目的地。

 

   再考慮《復》卦中講的「七日來複」,是說當年的新雁在訓練飛翔時,最後一項訓練項目是要單獨飛出去來回7天的遠程飛翔訓練,這種飛翔訓練時間設計,基本上符合兩股大雁各自從北方飛往南方路程實際所需時間。

 

   《巽》卦時出發,經過《井》卦,《蠱》卦時雁陣全部到達最終的目的地。這樣,加上在《井》卦之地的休息停留時間,我們推算的全部一個大雁族群從北方出發飛往南方目的地所需要的時日是11天就應該符合實際。《蠱》卦卦辭中的「後甲三日」的丁日就應該落實到《蠱》卦第四爻,即《蠱》卦外卦初爻上。依此我們可以排出《巽》《井》《蠱》三卦各爻爻位上是什麼天干:

 

    巽:三爻卦:乙丙丁。(丁為出發日)

    井:六爻卦內卦:戊己庚。六爻卦外卦:辛壬癸。

    蠱:六爻卦內卦:甲乙丙。六爻卦外卦:丁戊己。(丁為到達日)

 

    方法是純卦按三爻算,一爻為一天。《巽》卦初爻天干為乙,二爻天干為丙,三爻天干為丁。重卦按六爻算,一爻為一天。《井》卦初爻為戊,二爻為己,三爻為庚,四爻為辛,五爻為壬,上爻為癸。《蠱》卦初爻為甲,二爻為乙,三爻為丙,四爻為丁、五爻為戊,上爻為己。

 

    依此,我們可以推出《周易》全部六十四卦每一卦每一爻爻位天干:

 

    1、乾宮八卦

 

    乾:辛壬癸。

   夬:甲乙丙、丁戊己。(甲己合)

  大有:庚辛壬、癸甲乙。(乙庚合)

  大壯:丙丁戊、己庚辛。(丙辛合)

  小畜:壬癸甲、乙丙丁。(丁壬合)

   需:戊己庚、辛壬癸。(戊癸合)

  大畜:甲乙丙、丁戊己。(甲己合)

   泰:庚辛壬、癸甲乙。(乙庚合)

 

    2、兌宮八卦

 

    履:丙丁戊、己庚辛。(丙辛合)

    兌:壬癸甲。

   睽:乙丙丁、戊己庚。(乙庚合)

  歸妹:辛壬癸、甲乙丙。(丙辛合)

  中孚:丁戊己、庚辛壬。(丁壬合)

   節:癸甲乙、丙丁戊。(戊癸合)

   損:己庚辛、壬癸甲。(甲己合)

   臨:乙丙丁、戊己庚。(乙庚合)

 

  3、離宮八卦     

   

  同人:辛壬癸、甲乙丙。(丙辛合)

   革:丁戊己、庚辛壬。(丁壬合)

    離:癸甲乙。

   豐:丙丁戊、己庚辛。(丙辛合)

  家人:壬癸甲、乙丙丁。(丁壬合)

  既濟:戊己庚、辛壬癸。(戊癸合)

   賁:甲乙丙、丁戊己。(甲己合)

  明夷:庚辛壬、癸甲乙。(乙庚合)

 

    4、震宮八卦

 

    無妄:丙丁戊、己庚辛。(丙辛合)

   隨:壬癸甲、乙丙丁。(丁壬合)

  噬嗑:戊己庚、辛壬癸。(戊癸合)

    震:甲乙丙。

   益:丁戊己、庚辛壬。(丁壬合)

   屯:癸甲乙、丙丁戊。(戊癸合)

   頤:己庚辛、壬癸甲。(甲己合)

   復:乙丙丁、戊己庚。(乙庚合)

 

    5、巽宮八卦

 

     姤:辛壬癸、甲乙丙。(丙辛合)

   大過:丁戊己、庚辛壬。(丁壬合)

    鼎:癸甲乙、丙丁戊。(丙辛合)

    恆:己庚辛、壬癸甲。(甲己合)

    巽:乙丙丁。

    井:戊己庚、辛壬癸。(戊癸合)

    蠱:甲乙丙、丁戊己。(甲己合)

    升:庚辛壬、癸甲乙。(乙庚合)

 

    6、坎宮八卦

 

    訟:丙丁戊、己庚辛。(丙辛合)

   困:壬癸甲、乙丙丁。(丁壬合)

  未濟:戊己庚、辛壬癸。(戊癸合)

   解:甲乙丙、丁戊己。(甲己合)

   渙:庚辛壬、癸甲乙。(乙庚合)

    坎:丙丁戊。

   蒙:己庚辛、壬癸甲。(甲己合)

   師:乙丙丁、戊己庚。(乙庚合)

 

    7、艮宮八卦

 

    遁:辛壬癸、甲乙丙。(丙辛合)

   咸:丁戊己、庚辛壬。(丁壬合)

   旅:癸甲乙、丙丁戊。(戊癸合)

  小過:己庚辛、壬癸甲。(甲己合)

   漸:乙丙丁、戊己庚。(乙庚合)

   蹇:辛壬癸、甲乙丙。(丙辛合)

    艮:丁戊己。

   謙:庚辛壬、癸甲乙。(乙庚合)

 

   8、坤宮八卦

 

   否:丙丁戊、己庚辛。(丙辛合)

   萃:壬癸甲、乙丙丁。(丁壬合)

   晉:戊己庚、辛壬癸。(戊癸合)

   豫:甲乙丙、丁戊己。(甲己合)

   觀:庚辛壬、癸甲乙。(乙庚合)

   比:丙丁戊、己庚辛。(丙辛合)

   剝:壬癸甲、乙丙丁。(丁壬合)

    坤:戊己庚。

 

   由此我們應當認識到,天乾的創製和應用,在源頭上,與《周易》八卦乃至六十四卦的創立是同時完成和實現的,二者本來就是一體、不可分割的。並不存在天乾的誕生另有源頭的說法。如此,我們還需要京房、邵雍他們另外給《周易》的八卦、六十四卦分配、編織出一套一套的納甲嗎?當然不用。

 

   將《周易》六十四卦分爻納甲文字格式繪製為圖表格(略):

 

   這個《先天納甲圖》的稱名,在《巽:從"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看<周易>卦爻的原始納甲》一文中稱作「原始納甲」。稱「先天納甲」,這樣的命名完全可以區分漢代京房的納甲以及後來其他的任何納甲。邵雍好像沒有做出自己的納甲,他沿用他以前漢代以後形成的舊的納甲方法,也因此我們的納甲方法才得以有機會稱作「先天納甲」。

 

   

   第三節  有五行然後有十天干?還是有十天干然後有五行?

 

   通過我們的研究發現,《周易》在創立之初,就已經為六十四卦的每一卦的每一爻裝上了天干,並可能是以此紀日或紀事。其天乾的應用,在每一卦初爻的天干與上爻的天乾的關係上,就已經體現為天干一陰一陽的「合」的關係。

 

   傳統干支知識中,十天干知識及其相互關係,相對於十二地支繁雜的各種關係要簡單得多,認為十天干基本上就是相生、相剋、相衝、相合四種關係。有了《修正先天六十四卦方圓圖》《先天納甲圖》之後,我們能夠認識到十天干知識不僅僅是傳統所講的那樣簡單,它原來也同樣存在著極其複雜的關係組合。《先天納甲圖》圖片形式,顯得很不錯,有靈氣,很神奇,很神秘,甚至有點玄幻,這些都從它自身的規律性上顯示出來。幾乎可以顯示出這不是人的智力可以完成的,是天然形成的。如果他真的表達的是大雁的雁隊、雁陣,棲息或遷徙時一種陣勢、布局或別的,我們真的要敬佩那些偉大的生靈,感嘆「天生神物,聖人則之」了!

 

   研究發現是艱難的,付出很多心血。應用往往很簡單。在應用上,我們先要轉變一個習慣性的已經作為常識的觀念,即習慣上認為的「陰陽——五行——十天干」,所謂「有陰陽,然後有五行」這樣一種知識結構生成範式和順序。這種觀念認為世界上先有陰陽,然後是構成世界的五行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元素,然後木、火、土、金、水五種元素分陰分陽,然後才有十天干。即:

 

    陰——陽。

   五行:木、火、土、金、水。

   五行再分陰陽而有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即:

   木有甲、乙,甲為陽木,乙為陰木。

   火有丙、丁,丙為陽火,丁為陰火。

   土有戊、己,戊為陽土,己為陰土。

   金有庚、辛,庚為陽金,辛為陰金。

   水有壬、癸,壬為陽水,癸為陰水。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的陰陽屬性規律是:單數為陽,雙數為陰。

 

   這種知識已經被常識化。被後人認作是東方原始人類的世界觀、宇宙觀,進而被認作是中華民族的思維範式、哲學基因。這種知識被載入典籍,看起來冠冕堂皇,很容易被人們接受,也早已經被人們接受。但這可能完全是錯誤的,是極其嚴重、極其普遍的常識意義層面上發生的錯誤。使得五行、干支等本來屬於《周易》的基本概念,很輕易地就遠遠地遊離出《周易》本身。

 

    實際上可能是首先有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天干兩兩相合,而後有五行:

 

     甲己合土,

     乙庚合金,

     丙辛合水,

     丁壬合木,

     戊癸合火。

 

   人們習慣上說到五行的時候,順序往往是金、木、水、火土,標準的五行順序應該是:木、火、土、金、水。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這是一種五行依序相生關係。其依序相生的同時是隔位相剋關係:木克土,火克金,土克水,金克木。

 

   十天干相合,相合所形成的五行也是依序相生關係:甲己所合之土生乙庚所合之金,乙庚所合之金生丙辛所合之水,丙辛所合之水生丁壬所合之木,丁壬所合之木生戊癸所合之火,戊癸所合之火生甲己所合之土。正好是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的五行相生關係。

 

   是五行木、火、土、金、水本身具有這種依序相生特性?還是十天干相合形成五行後才使得五行具有了這樣的特性?

 

   在傳統上,金分陰陽,庚為陽金,辛為陰金,庚辛同屬金,依據是庚辛同居西方。木分陰陽,甲為陽木,乙為陰木,依據是甲乙同居東方。水分陰陽,壬為陽水,癸為陰水,依據是壬癸水同居北方。火分陰陽,丙為陽火,丁為陰火,依據是丙丁火同居南方。土分陰陽,戊為陽土,己為陰土,依據是戊己土同居中宮。

 

   以所處方位為十天干定性,是對還是錯呢?這種知識的形成,是漢代以後人們註解《尚書·洪範》中箕子所講五行時,一步一步添加上去、逐步被接受而形成一種「常識」。

 

   歷史上,幾乎有典籍記載以來,關於十天乾的五行屬性,只有用五行分陰陽而有十天乾的五行,完全無人應用十天干相合後得出的五行,沒有人跨出過這一步。如果稍微地細作分別,就應該知道這裡有著很大的歧義,即在十天乾的應用上,十天干相合得出的五行與傳統的五行分陰陽而後有十天乾的五行,出入很大,在一些地方會完全不一樣,甚至十天干之間的一些關係,也將不再受到承認。

 

   要注意的是,先天八字體系使用的是十天干相合後得出的五行,這一點很重要!比如說傳統所說的甲不在是甲木為陽木的性質,而是甲為陽土的性質。傳統所說的乙不在是乙木為陰木的性質,而是乙為金為陰金的性質。

 

   十干相合五行的十干屬性:

 

      甲己合土:甲為陽土,己為陰土。

      乙庚合金:乙為陰金,庚為陽金。

      丙辛合水:丙為陽水,辛為陰水。

      丁壬合木:丁為陰木,壬為陽木。

      戊癸合火:戊為陽火,癸為陰火。

 

   前面我們講到以木、火、土、金、水標準次序排列五行,木、火、土、金、水五行之間有一種依次相生、隔位相剋規律。以十干相合五行來確定十天干屬性,讓我們驚異地發現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的十天干排列順序之間也存在這種依次相生,隔位相剋。

 

   十天干依次相生:

 

   甲土生乙金,乙金生丙水,丙水生丁木,丁木生戊火,戊火生己土,己土生庚金,庚金生辛水,辛水生壬木,壬木生癸火,癸火回頭生甲土。

 

   十天干隔位相剋:

 

   甲土克丙水,乙金克丁木,丙水克戊火,丁木克己土,戊火克庚金,己土克辛水,庚金克壬木,辛水克癸火,壬木克甲土,癸火克乙金。

 

   是十天干先有這種依次相生、隔位相剋關係?然後五行也才會有這種依次相生、隔位相剋關係?還是五行先有這種依次相生、隔位相剋關係,然後十天干這樣排序才會有這種依次相生、隔位相剋關係?這是一種巧合?還是……必須的——十天干生克規律應用必須是和五行生剋規律一致。

 

   十天干生克規律本來就與五行生剋規律一致。甚至應該是說,沒有十天干依次相生、隔位相剋規律,就不會形成五行依次相生、隔位相剋規律。數千年來,人們的應用不是這樣。以至《尚書·夏書·甘誓》中有記載:「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剿絕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罰。」《尚書·周書·洪範》中有記載:「惟十有三祀,王訪於箕子。王乃言曰:"嗚呼!箕子。惟天陰騭下民,相協厥居,我不知其彝倫攸敘。』箕子乃言曰:"我聞在昔,鯀堙洪水,汩陳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範》九疇,彝倫攸斁,鯀則殛死』。」大禹的父親鯀「堙洪水,汩陳其五行」,或許指的是自然物質方面,治水的時候不依據水走水道去治水,以堵水的方式把河道放到了高處。有扈氏的「威侮五行」,就可能是天道意義上的五行,有扈氏先去了西王母天部落,沒有得到對他的天道的認定,啟去的晚,是滅諸侯不服後去的西王母天部落。有扈氏「威侮五行」,不懂得真正的五行,啟也不懂,沒有得到西王母天國的認定。無論怎麼說,中國的上古,「汩陳五行」「威侮五行」,都是當大罪的,是「天用剿絕其命」「殛死」的。或許千百年間,算命先生、風水師,不是因為泄露天機太多而無好報,而是因為不懂五行真義情況下是在「威侮」五行。

 

   「威侮五行」罪?有那麼嚴重?

  

  第五節    天干五合意義上的深水區

 

天干五合,有時候我會順嘴說成是天干六合,實際上說的是十天干相合時的相隔六位特點:

 

甲己合:甲乙丙丁戊己。由甲到己,無用:庚辛壬癸。

乙庚合:乙丙丁戊己庚。由乙到庚。無用:辛壬癸甲。

丙辛合:丙丁戊己庚辛。由丙到辛。無用:壬癸甲乙。丁壬合:丁戊己庚辛壬。由丁到壬。無用:癸甲乙丙。戊癸合:戊己庚辛壬癸。由戊到癸。無用:甲乙丙丁。

 

無論是傳統八字預測術,還是傳統六爻預測術,還是其他任何形式的中國傳統預測術,對天干五合的技藝使用,全部都是遇到甲己合就只知道使用甲與己二個天干,遇到乙庚合就只知道使用乙與庚二個天干,遇到丙辛合就只知道使用丙與辛二個天干,遇到丁壬合就指知道使用丁與壬二個天干,遇到戊癸合就只知道使用戊與癸二個天干。把他們每個合的瓤星給丟了,不用,棄之於不顧。這是對還是錯?

 

傳統干支知識也講到,天干五合的實質是一種婚姻之合,所謂「天作之合」。你把合的父母給使用了,他們的兒女呢?你可以對他們的父母棄之於不顧,被使用了父母的兒女他們,會對你無所計較嗎?我們這裡創造了「瓤星」這個詞,就用這個詞吧,瓜瓤的瓤,裡面的,內部的,逢六位相合的每一對相合天干內部的那四個天干,稱作瓤星。甲己合的瓤星是乙、丙、丁、戊,乙庚合的瓤星是丙、丁、戊、己,丙辛合的瓤星是丁、戊、己、庚,丁壬合的瓤星是戊、己、庚、辛,戊癸合的瓤星是己、庚、辛、壬。

 

天干在八字術語中,有時被稱作「星」,有時被稱作「神」。比如用神的神,實際上就是指向某一個天干。比如在講到八字中的六親時,又把某一天干稱作父母星,某一天干稱作夫星等。我們的方法是不使用傳統八字中的「用神」這一概念的。沒有用,不需要。這裡,我倒是想借用一下這個概念了:「用神」,在增加一個與「用神」相對應的概念:「無用神」。

 

用神:是指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天干關係上天干五合中每組相合的兩個天干及其相隔六位相合的內部四位瓤星,都被稱作有用之神,簡稱用神。

 

無用神(廢神):是指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天干關係上每一組天干五合所佔用的六個天干之外的無用的四個天干,稱作無用神,或稱作廢神。

 

其實,我們依然是在總結每一個六爻卦配上天干五行後有什麼特點和特徵。

 

在《周易》原始納甲意義上,《周易》六十四卦每一個六爻卦配上十天干之後,都正好是天干五合中的一組及其瓤星,即每一個六爻卦只使用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個天干中的六個天干,餘下四個天干不用。我們如何思考和認識這一現象?每一卦六爻與每一組天干五合是六個天干,是一種偶然、巧合、巧遇?還是創造《周易》六十四卦的人們原初就是這樣一種設計?還是那些大雁、那些雁陣,那些「天生神物」身上本來就有這樣的一種基因?《周易》六十四卦的每一個卦都是取自大雁的一個家庭?是其家庭成員組合?如果是,這倒是符合天干五合的婚姻相合性質。

 

《周易》每一卦六爻用六個天干,即六個用神,其他四個天干不用或無用,即四廢神不用。其他四個天干是不屬於這個家庭的,是不屬於這個卦的,是別的家庭的,是外卦的。是與這個家庭相鄰的另一個家庭的,是屬於與這一個卦有相鄰關係的另一個卦。用神,是一個家族。廢神,是另一個家族的。六用神與四廢神之間都有什麼樣的關係?

 

應該說,這展示於我們面前的,正是一個家族的內環境與他的外環境,是一個家庭與社會之間的關係,是一個家庭與外部社會的人事關係、婚姻關係、利益關係,甚至是「華夷之爭」「華夷之辯」的關係——它是不是《周易》預測術所要包含的全部預測內容?

 

八字預測,預測的是個人、家庭以及這個人、這個家庭與其所處社會的關係。八字預測術淵源於六爻預測術,六爻預測術將十天乾的應用人事化為六親,創立了世爻、應爻、兄弟、子孫、妻財、官鬼、父母等具有社會人倫內涵的概念,應用於八字,以日干取代世爻,更細化出十神:比肩、劫財(六爻中的兄弟),食神、傷官(六爻中的子孫),正財、偏財(六爻中的妻財),正官、七殺(偏官)(六爻中的官鬼),正印、梟神(六爻中的父母)。八字預測術還將十神分出四善神:正官、正印、食神、妻財,分出四惡神:傷官、七殺、梟神、劫財。於是預測時讓人看到是善神就往好處預測,遇到四惡神就往壞處預測,儘管實踐應用中屢屢不驗,但已經造成影響。

 

我們的卦內天干、卦外天干說,即六用神四廢神說,似乎更要有道理一些。六用神無論其本性是善還是惡,對於家族內部而言,應該都是善的。四廢神無論是善還是惡,都是屬於家族外部勢力。

 

先天八字預測體系不以日干為「我」。而是在確定了一個人出生在哪一個節氣的第幾天,出生在哪一個卦的第幾爻上,以該爻所配天干為「我」。那麼,是不是以表示「我」的天干與其他天乾的生克關係分出十神?這是可以很清晰地做到的。比如一個人出生在巽卦初爻,天干為乙金,依此乙金以及巽卦其他爻位上的天干分出十神,依此乙金以及八字原局中的干支分出十神,都沒有問題,都有依此從事預測進行預測的可能。但這樣比較接近傳統的分出十神的方法,與我們所講的六用神、四廢神是怎樣的關係?有沒有矛盾與衝突?

 

我們以巽卦命爻初爻乙金為例,用天干五合後的五行分定十天干是什麼十神。

 

初爻  乙  比肩  (我)

二爻  丙  傷官  惡神  制服

三爻  丁  偏財  善神  留用

四爻  戊  正官  善神  留用

五爻  己  梟神  惡神  制服

上爻  庚  劫財  惡神  制服

辛  食神  善神  留用

壬  正財  善神  留用

癸  七殺  惡神  制服

甲  正印  善神  留用

 

按照該節所講用神、廢神,由乙到庚為重卦巽卦的六個爻位,也即卦內的六個用神,要留住、留用。由辛到甲不屬於巽卦所配天干,為外卦的四個天干,為四個廢神,要制服、去掉。矛盾極其明顯。

 

我們以小過卦命爻二爻庚金為例,用天干五合後的五行分定十天干是什麼十神。

 

初爻  己  正印  善神  留用

二爻  庚  比肩  (我)

三爻  辛  傷官  惡神  制服

四爻  壬  偏財  善神  留用

五爻  癸  正官  善神  留用

上爻  甲  梟神  惡神  制服

乙  劫財  善神  留用  

丙  食神  善神  留用

丁  正財  善神  留用

戊  七殺  惡神  制服

 

按照用神、廢神原則,由己到甲為小過卦的六個爻位,也即卦內的六個用神,要留住、留用。由乙到戊不屬於小過卦所配天干,為外卦的四個天干,為四個廢神,要制服、去掉。其外卦中佔了乙、丙、丁三個善神,都要留住,為我所用。如果一個卦真的是一個家庭的話,留用這麼多的外部力量,這有很大危險。

 

這裡不僅矛盾,而且混亂。

 

這裡我們講出一個新的程式。如果《周易》六十四卦的每一卦都是一個家庭,無論東方西方,從古自今,天下家庭有其基本模式,有其相同性,比如血緣關係組合,天倫輩分組合,養育後代以及贍養老者責任等,家庭制形成社會組織中最基本也是最牢固的社會細胞性結構。這使得我們或許可以為《周易》六十四卦所有的卦,無論其天干是什麼組合形式,設計出一個相同的十神模式。

 

以七殺為界。七殺以外,包括七殺,為外卦天干,為外卦十神。七殺以內,不包括七殺,為卦內十神。理由是,七殺被認定是十神中第一凶神,是外來者,是專門來整治「我」、找「我」茬、要置「我」於死地的。七殺的這種性質決定了它屬於外部勢力,是外來力量之首惡。對應十天干,十神的生克次序是:七殺生正印,正印生劫財,劫財生食神,食神生偏財,偏財生正官,正官生梟神,梟神生「我」比肩,比肩生傷官,傷官生正財,正財生七殺。以七殺為界,七殺以外四神即四廢神,依次是:七殺、正印、劫財、食神。七殺以內六用神便是:偏財、正官、梟神、比肩、傷官、正財。

 

《周易》六十四卦,任何一卦,無論是什麼天干,都是這樣配置其十神。初爻是陽干,就以初爻為偏財,二爻為正官,三爻為梟神,四爻為比肩,五爻為傷官,上爻為正財。廢神依次是七殺、正印、劫財、食神。初爻如果是陰乾則逆行,以初爻為正財、二爻為傷官,三爻為比肩,四爻為梟神,五爻為正官,上爻為偏財。四廢神順序不變,依次是七殺、正印、劫財、食神。

 

初爻為陰乾的《小過》卦為例,用天干五合後的五行分定每個爻位上的天干是什麼十神。

 

初爻  己  正財 

二爻  庚  傷官 

三爻  辛  比肩

四爻  壬  梟神

五爻  癸  正官 

上爻  甲  偏財

乙  七殺   

丙  正印 

丁  劫財 

戊  食神

 

初爻為陽乾的《履》卦為例,用天干五合後的五行分定每個爻位上的天干是什麼十神。

 

初爻  丙  偏財 

二爻  丁  正官 

三爻  戊  梟神

四爻  己  比肩

五爻 庚  傷官

上爻  辛  正財

壬  七殺   

癸  正印 

甲  劫財 

乙  食神

 

其餘類推。

 

有些道理。七殺之所以被稱作七殺,就是「逢七為殺」的意思,是以某一天干為「我」,以這一天干為基點,再向後數到第七個天干為七殺。比如由甲到庚七位,庚為甲的七殺,由乙到辛七位,辛為乙的七殺……七這個數的取出,正好是天干相隔六位相合後的一位。我們不妨作這樣的理解:天干五合中每一組相合都是隔六位相合,隔六位相合之後的第七位天干,是對該組相合天干最為不利的天干,是該組相合天乾的七殺。而七殺是四廢神中第一位,猶如外部勢力總是把最大的力量部署在與我交界的地方。

 

偏財為父親,每一卦都是先安置好父星位置。正印是母親,是父親的妻子,不錯,在上古時期已經實行族外婚,是父親去搶親搶回來的。

 

最後一個廢神總是食神,不錯,食神生財,它總是生卦內的初爻的一個廢神,也即廢而不廢的一個廢神,是總要背叛廢神的一個廢神。

 

這樣的設計,確實有大道理、大奧妙、大神奇。比如說六合之內一家人,六合之外皆異類。十天乾的生克原則是陰生陽、陽生陰,同性之間,只克不生。六用神之中的陽干遇到四廢神之中的陰乾,六用神之中的陰乾遇到四廢神之中的陽干,即便發生交戰,也會有一份似曾相生的情誼的牽扯。六用神之中的陽干遇到四廢神之中的陽干,六用神之中的陰乾遇到四廢神之中的陰乾,不僅發生戰鬥,還往往會是朝死里爭鬥。大神奇的地方在於,任何時候,我們拿到一個八字,一過眼,就已經知道了那兩個天干是這個八字的壞字:四廢神中與自己爻位天干同性的哪兩個天干。並由此我們可以歸納出規律性的一句話:

 

七災八難九下坡,終究回到外婆家。

 

八字原局中,行運大運中,只要遇到第七個廢神,即是七殺,是災厄的製造者,第八個廢神是正印,是族外婚姻的對象與來源,所謂一房好妻旺三代,一房惡妻三世衰,一個家庭的悲劇的產生,也往往來自婚姻。第八位是劫財廢神,是外族中的食神的守護神,是對抗、剋制初爻用神從外族中取得受生能量。第九位是廢而不廢的食神廢神,是外卦中的叛逆之神,像是卦內初爻用神的外婆家一樣成為「我」的財源興發之地,「終究」一詞,我們用了諧音,「究」即「九」的意思,九之後是第十位廢神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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