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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忠:從開明專制、訓政到新式獨裁

  內容提要:近代中國圍繞憲政民主路徑的選擇發生了三次論爭。一是清末圍繞「開明專制」的論爭,論爭雙方都承認國民程度影響憲政道路的採擇,但雙方給出了不同的判斷,共和立憲派更否定了依靠清朝統治者推行立憲的可能;二是民初圍繞袁世凱專制行為展開的論爭,論者較系統地批判了所謂的「開明專制」,提出只有實行憲政民主才能促進國民程度問題的解決。在對中國憲政民主路徑的採擇中,孫中山的「訓政論」日益系統;三是30年代關於「新式獨裁」的論戰,雙方爭論的焦點是「新式獨裁」的必要性與可能性。

  一、圍繞「開明專制」的論爭

  清末,革命黨和改良派分別以《民報》和《新民叢報》為陣地進行了一場歷時兩年多的大論戰,論戰涉及的主要問題之一就是中國憲政民主的路徑選擇。梁啟超的答案是:「開明專制」———君主立憲,即要在中國實現立憲政治,「開明專制」是必由之路。何謂「開明專制」?在梁啟超看來,這種專制必須符合「內之可以調和競爭,外之可以助長競爭」的精神,必須「以所專制之客體的利益為標準」①。他的理由如下:

  首先,他把國民的政治意識和能力視為憲政道路設計的重要標準。他提出一個國家在採擇憲政民主道路時,必須依據於國民的民主觀念和能力。那麼,中國人有沒有馬上實行憲政民主的能力與資格呢?梁啟超的回答是否定的。

  其次,梁啟超認為如果實行革命立憲,會招致國家的滅亡。出於對革命的偏見和恐懼,梁啟超只能在現存的君主專制體制下進行憲政設計。他強調一方面要通過國家的強制力進行教育,培養國民能力,另一方面,人民要向政府進行勸告、要求,「所勸告者在開明專制,而所要求者在立憲」。④

  再次,梁啟超認為,共和國民的心理和資格不是可以在短期內養成的。即使是君主立憲,也要在十年乃至20年以後。那麼,在此欲立憲而未能立憲之時,舊的專制政府仍然存在。從策略上考慮,現政府而改良一分,則吾受一分之利,現政府而加劣一分,則吾受一分之害」,所以,無論人們持改良的主張還是革命的主張,開明專制總比野蠻專制有利。

  與梁啟超不同,革命派對中國憲政民主道路的回答是:革命———共和立憲,即推翻清王朝,實現民主共和。從自己的立場出發,革命派對梁啟超的「開明專制」論進行了駁斥。其中的兩點駁斥是有力的。一是,不革命決不能立憲。歷史證明把憲政民主的希望寄託於清朝統治者是不現實的,把憲政民主的手段局限於勸告要求是蒼白無力的汪精衛在駁新民叢報最近之非革命論中指出:「夫要求者,有所挾而求之謂也。故凡言要求,必有實力」,「論者試思今日人民對於政府,力足以制之否,力不足以制,言要求能有效否?」③二是,開明專制也是有條件的。它必須「待其人而後行」,而這個人必須有非常英傑之才、必須為眾人所推戴,而中國現在不具備這樣的條件,所以很難實行。

  革命派對梁啟超的「國民資格」說也進行了反駁。革命派同樣強調國民與憲政民主道路的關聯。「當負政治革命之責任者,惟我國民。」④不過與梁啟超的結論相反,革命派認為作為立憲國所具有的共通精神,「我國民固亦有之,較諸英法美,非有與無之區別,乃精與粗區別耳。」⑤在此基礎上發揮模仿作用,必然增進更速。

  儘管革命派對梁啟超的觀點進行了駁斥,但通觀革命派的論述,他們更經常使用「必能為共和國民之資格」、「民主立憲政體必可終獲」等語句,沒有武斷地宣稱國民當時已完全具有此資格。值得注意的是,革命派中的陳天華在《論中國宜改創民主政體》一文中提出了「欲救中國,惟有興民權改民主,而入手之方,則先之以開明專制,以為興民權改民主之預備,最初之手段,則革命也。」⑧這一主張與梁啟超的區別在於要不要革命,而承認國民程度對憲政民主進程的制約則有共同之處。

  二、「訓政論」的突圍

  民國建立後,梁啟超並沒有動搖對開明專制的信念,不過把希望寄託於袁世凱。1912年梁啟超私下進言袁世凱,要其「參用開明專制之意」。有輿論稱袁為英國的克倫威爾,袁世凱也以墨西哥底亞士自居。但袁世凱惟權是尚,大權獨攬,並欲復辟帝制而後快。以康有為為首的保皇派和鼓吹袁氏改變共和國體的人大肆攻擊共和立憲,瘋狂叫囂國人程度未至,民智卑下,最難於建立共和,一時專制的空氣瀰漫國中。局勢的發展使人們陷入深沉的思考。1913年冬到1915年秋,一場關於「開明專制」是否適合中國的討論再度展開。論者從多個方面否定了「開明專制」可以成為實現憲政民主的可能路徑。

  朱執信的論述最為系統:一,不能因為以開明為目的,就肯定專制手段。社會運動難以預期,「目的者達否未可知,手段則一施而不可復」,「則有目的是認手段之求,而適得手段破壞目的之效也」。⑥二,開明與專制互相背反,專制又不能隨時舍置,結果想要的結果得不到,不想要的結果卻去不掉。而且,專制必然會「禁遏人民」,根本不利於人民憲政民主知識和經驗的培養。三,專制是一種不良的制度,開明專制是專制的一種狀態,這種狀態「縱曰欲之,不必得之」,正如歷史上「志為明主而得之者什一,不得者什九」一樣,「今之行專制而志開明者,其得為開明亦不過什一之數而已」。⑦

  章士釗從兩個方面駁斥了「開明專制」。一是,「民之秉彝,雖有等差,未能絕遠,備德全美,信乎未能」,⑧建立在「聖人」政治上的開明專制與人性是對立的,它只能是一種空想。二是,從「開明專制」的推行來看,必然要經過很多的中間環節。由於其自身的缺陷,內部必然有叛,並最終土崩瓦解,不可能使國家長治久安。

  在國民程度問題上,大多數人都承認國民程度不足,但人們關注的焦點不在於是否有實行憲政民主的資格,而在於國民程度與憲政民主的關係。出於對袁氏專制的不滿,人們紛紛反對將國民程度不足視為實行憲政民主的不可逾越的障礙,強調在憲政民主的實踐中鍛煉人民,進而促進民主政治的鞏固。章士釗認為,正因為人民程度不足,就更需要立憲。朱執信強調「立憲國民不患其程度之不足,在其不足之日,亦惟先行立憲可養成之,非可以專制進其程度」,「如是始有立憲之教育可施,其人民有得立憲的經驗之途也。」⑨

  那麼如何改變當前的專制局面呢?章士釗認為:「今日政局惟一解決之法,乃在覓一機會,使全國人之聰明才力,得以迸發,情感利害,得以融和,因范為國憲,演為國俗,共通趨奉,一無詐虞。顧其所以致此,或者訴諸武力而出於革命,或者訴之政治而由於進化」,⑩這樣就指出了可能的途徑。隨著袁世凱的帝制自為,一切民主勢力(包括梁啟超)一致討袁,企圖通過武裝鬥爭首先割除中國憲政民主的最大障礙。

  以陳獨秀為代表的新文化運動,高舉起民主與科學的大旗。他把國民科學與民主覺悟的有無、高低,看作是中國憲政能否成功的關鍵。他們希望通過文化運動,使絕大多數國民能夠對於政治自覺、自動居於主人地位,變少數人的、黨派的運動為國民運動,從而實現真正立憲。另外20世紀20年代的聯省自治,從建設憲政民主的角度來看,提供了一條由地方政治入手,建設全中國政治民主化的路徑。當然,由於軍閥的破壞,它也失敗了。

  對「開明專制」的批評、對民主與科學的鼓吹、自治運動的倡興、各種憲政救助方案紛紛出台,或正或反、或直接或間接地說明憲政民主並沒有變成「熊市」,但它仍不能衝破軍閥專制的堤岸。在對民主共和實踐的反思中,早就對建國程序心有所儀的孫中山形成了系統的「訓政」構想。作為一個系統的理論,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點:

  第一,訓政的必要性。首先,中國人民久處於專制之下,奴性已深,缺乏政治意識和能力,「一旦抬他作起皇帝,定然是不會作的」,(11)必須創一過渡時期以為補救。其次,革命既是「非常之破壞」,也是「非常之建設」,如果不實行訓政,必然會導致嚴重後果,「即第一為民治不能實現,第二為假民治之名,行專制之實,第三則並民治之名而去之也」。(12)

  第二,訓政的內容與目的。孫中山主張訓政的目的在於「訓練清朝之遺民,而成為民國之主人翁」,(13)即克服人民在實行民主政治時政治訓練的不足,以最後完成憲政。

  第三,訓政的主體。孫中山關於以黨治國的思想是在改革中國社會現實和革命過程中逐漸定型的,是他在效法西方政黨政治及向傳統會黨模式回歸皆遭挫折的背景下,經過深沉思考和借鑒蘇俄經驗而找到的最後歸宿。他強調中國社會的根本解決,強調以黨建國,以黨治國,必然使黨成為訓政的主體和實際操作者。不過,孫中山強調這個黨必須是一個革命政黨,奉行革命主義,在組織原則上應採用民主主義的集權制度。

  第四,訓政的具體運作,其核心是黨政關係。孫中山主張「將黨放在國上」,「以黨為掌握政權之中樞」,(14)即國民黨應成為政治發動者,一切軍國庶政都由它負責。

  三、「新式獨裁」論的興起

  國民黨北伐統一全國後不久,相繼頒布了《訓政綱領》和《中華民訓政時期約法》,確立了以黨訓政的體制。國民黨執政後,國內政局仍然動蕩不安,日本又乘機發動了對中國的侵略戰爭。在世界上,德意法西斯獨裁統治的建立引發了中國「民主與獨裁」的討論。1934年福建事變發生,時任清華大學歷史系主任的蔣廷黼感懷傷時,發表了《革命與專制》一文,激起了眾多學者的討論,形成了「民主與獨裁」論戰的熱潮。

  什麼是「新式獨裁」?胡適經常是「新式專制」、「現代獨裁」、「新式獨裁」通用,並認為它們與以前的「開明專制」、「訓政」等主張一脈相傳。丁文江認為,「新式獨裁」應該具有以下幾個條件:獨裁的首領要完全以國家的利害為利害、要徹底了解現代化國家的性質、要能夠利用全國的專門人材、要能夠利用目前的國難問題把全國人民團結到一個旗幟下。(15)在這場論戰中,雙方所爭論的問題是兩個:專制的必要性與專制的可能性。

  「新式獨裁」論者肯定了中國實行獨裁的必要性。第一,專制可以建立一個統一的民族國家。蔣廷黼認為,統一的民族國家是我們國體的生長力,但「我們的國家仍舊是個朝代國家,不是個民族國家。一班人民的公忠是對個人或家庭或地方的,不是對國家的」,(16)結果內爭不斷,並被外人利用來作侵略的工具。改變這種狀況的途徑是拿一個大專制來取消各地小專制,「中國現在專制的對象不是人民,是二等軍閥。從人民的立場看,個人的大專制是有利的」。(17)第二,專制下可形成作新政權中心的階級。蔣廷黼認為,中國的專制君主沒有遺留下可作新政權中心的階級,是國家在革命後成為一盤散沙的重要原因。第三,專制可以促進國家的工業化和現代化。錢端升認為,中國急需於最短時期內成為一個具有相當實力的國家,「而要達到這目的則最好有一有力、而又以全民族的福利為目標的獨裁。」(18)中國需要儘速現代化,而政權愈集中的國家,其推行現代化成績愈好。

  民主派論者則否定了專制的必要性。第一,統一的民族國家的形成是由許多因素造成的,統一不必專制,武力也並不一定能實現統一,只有重建維護統一的制度———國會制度,才能實現統一。第二,專制並不能實現工業化。胡適認為,中國工業化所需的條件很複雜,決不是單靠政府力量的,所以如果獨裁的要求只是為了工業化,「我們不信獨裁是必要的」。(19)第三,獨裁太危險。陶孟和認為,獨裁政治好似「倒金字塔」,獨裁者一旦發生不幸,會馬上傾覆,有不可收拾之虞。胡適甚至斷言:「中國今日若真走上獨裁的政治,所得的決不會是新式的獨裁,而一定是那殘民以逞的舊式專制。」(20)

  「新式獨裁」是否可能呢?胡適認為中國今日沒有「能專制的人,或能專制的黨,或能專制的階級」,也沒有「什麼有大魔力的活問題可以號召全國人的情緒與理智,使全國能站在某個領袖或某黨某階級的領導之下,造成一個新式專制的局面」。(21)胡適承認中國人政治經驗的不足,但他主張中國應立即實行憲政民主,不必經過專制,其根據是他自稱的「狂妄的僻見」。他說:「民主政治是幼稚園的政治,而現代式的獨裁可以說是研究院的政治」,「我們這樣一個知識太低,經驗又太幼稚的民族,在最近的將來,怕沒有試行新式獨裁政治的資格」,(22)「只有民主憲政是最幼稚的政治學校,最適宜於收容我們這種幼稚阿斗」。(23)

  「新式獨裁」論者不同意胡適的「僻見」。丁文江認為,「實行民主政治,一定要有普通的教育,完備的交通,健全的政黨,寬裕的經濟」。從事實來看,「民主憲政有相當成績的國家,都是政治經驗最豐富的民族,反過來說,政治經驗比較缺乏的民族,如俄,如意,如德,都放棄了民主政治,採用了獨裁製度」,所以,「在今日的中國,獨裁政治與民主政治都是不可能的,但是民主政治不可能的程度比獨裁政治更大」,「我們大家應該努力使它於最短期內變為可能。放棄民主的政治就是這種努力的第一個步驟」。(24)

  四、結語:憲政之路抑或富強之具

  在這三次論爭中,較集中的是對國民程度問題的關注。從對國民程度的分析來看,主要是與憲政民主有關的意識、觀念和能力。如孫中山提到的奴性問題,不曉得如何做主人;如汪精衛提到的自由、平等、博愛精神;梁啟超提到的行議院政治的能力,蔣廷黼提到的公忠問題等。從廣義來看,這都是政治文化的問題,而不是一般的文化教育水平問題。另外還提到了舊官僚、武人、政客對民主的破壞,憲政民主的階級基礎,統一的民族國家等問題。或許他們對國情的分析並不完全,他們對憲政民主條件的理解並不準確、科學,但他們注意到了這一問題,這是難能可貴的。

  那麼,必須通過「專制」來完善這些條件嗎?或者說,所謂的新「專制」的合理性在哪裡呢?從現實來看,更多論者對「專制」的青睞來自於對共和立憲的失望。辛亥革命所建立的民主共和政府是脆弱的,以致屢屢被破壞,不斷出現「民主的崩潰或倒退」,人們對憲政民主的態度也日趨冷漠、幻滅。民主不僅是一種政治體制,還是一種管理形式。(25)從這種意義上講,與政府有關的問題在邏輯上要優先於政治體制方面的問題,因此,一個有效政府的存在是民主運行和持續的必要條件之一,而且可能是其中最重要的一個條件。有效的政府必須具有一些基本權力(非專制權力),如對暴力的合法使用實施壟斷、汲取資源、維持政府機構的內部凝聚力等,才能使憲政民主運行並持續下去。

  因此,或許是政府基本權力的缺乏導致了「無效的多元化」,應該通過各種途徑,做出各種努力來使政府獲得這些基本權力,但並不一定要實行專制的體制。然而,當時的中國不僅需要一個有效的政府,而且需要一個高效有力的政府,這更強化了人們對「專制」的嚮往。

  近代中國面臨著深刻的民族危機,同時作為一個轉型中的國家,又存在著大量的二元社會結構所產生的問題,時代的發展要求中國政府必須是一個高效政府,能夠迅速地發展經濟,動員全國人民,抵禦列強的侵略。當時的論者正是從這個角度出發,才對非民主體制投了贊成票。梁啟超提出「開明專制」必須「內而調和競爭,外而助長競爭」,即使「甚妨害其正當的競爭,幾奪其自由之大部分乃至全部分,而其立制之精神,乃出於國家自衛所萬不容已,則亦良也」。(26)孫中山對憲政民主體制的設想也是服務於國家發展目標的。他主張爭國家的自由,建立最新式的共和國,建立萬能政府,其目的就是求國家的富強。他說,只有人民信任政府,不牽制他們,「然後國家才可以進步,進步才是很快。」(27)主張「新式獨裁」的論者也是希望通過「獨裁」實現工業化、現代化和統一,特別是團結全國人民,抵禦外侮。丁文江說得很明確:「在今日的中國,新式的獨裁如果能夠發生,也許我們還可以保存我們的獨立。要不然只好自殺或是做日本帝國的順民了。」(28)後來國民黨在抗日戰爭時期確立領袖獨裁製,更是藉助了獨裁可以更有利於救亡的輿論。

  關於民主、專制與經濟增長的研究很多,結論是民主與經濟高增長和高收入之間並不存在因果關係。實際上,在近代中國,憲政更多地被看作是推進國家獨立富強的工具,這極大地影響了人們對憲政民主道路的採擇,導致了富強為主、民主為輔的憲政道路採擇格局。無疑地,憲政民主「條件論」和「富強論」雙向強化了「新專制」論在中國的泛濫。在「無效的多元化」下,「新專制」替代了憲政民主。這種替代,當然蘊涵了「以手段破壞目的」的危險,朱執信等人深刻地洞察到了這一點。但從世界歷史的發展來看,也並非沒有實現的可能,然而其進程、長短、各種力量的互動、可能的動蕩決非人為所能決定。舊時代選擇了「專制」(不管是否開明),新時代也將選擇其作為進一步演變的軌道。

  注釋:

  ①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57—459頁。

  ②王忍之:《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二卷(上),第267頁。

  ③精衛:《駁新民叢報最近之非革命論》,《民報》第四號,第35—36頁。

  ④精衛:《再駁新民叢報之政治革命論》,《民報》第七號,第60頁。

  ⑤《民報》第一號,第49頁。

  ⑥⑦⑨《朱執信集》上冊,中華書局, 1979年版,第218—219頁,第217頁,第221—222頁。

  ⑧⑩《調和立國論》,《甲寅雜誌存稿》上,第122頁,第137頁。

  (11)《孫中山全集》第6卷,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208頁。

  (12)《孫中山全集》第7卷,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67頁。

  (13)《孫中山全集》第5卷,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189頁。

  (14)《孫中山全集》第9卷,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122頁。

  (15)(28)丁文江:《民主政治與獨裁政治》,劉軍寧編:《北大傳統與近代中國:自由主義的先聲》,中國人事出版社,1998年版,第261頁。

  (16)蔡尚思主編:《中國現代思想史資料簡編》第三卷,浙江人民出版社, 1983年版,第672頁。

  (17)劉軍寧編:《北大傳統與近代中國:自由主義的先聲》,第256頁。

  (18)《東方雜誌》第三十一卷一號(1934年1月1日),第25頁。

  (19)(20)(21)(22)(23)(24)劉軍寧編:《北大傳統與近代中國:自由主義的先聲》,中國人事出版社, 1998年版,第226頁,第250頁,第240—241頁,第228—229頁,第242頁。

  (25)王紹光:《有效的政府與民主》,胡鞍鋼等主編:《第二次轉型:國家制度建設》,清華大學出版社, 2003年7月,第313—340頁。

  (26)李華興、吳嘉勛編:《梁啟超選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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