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密碼:古人為什麼重視「陰宅」風水

一、魂與「魄」、閻羅王

人為什麼做夢?出現在夢中的物象,尤其是夢中的人是怎麼產生的?人為什麼有生和死?這是世界各民族的原始人類都想弄明白的問題。

 即使在今天,該類問題仍令眾生恍惚。處於蒙昧階段的原始人的解釋和設想是:人的生命在空間和時間中根本就沒有明確的界限,中國有句古話,生死猶如一張紙的兩面,人雖死,「影子」猶存於世,這「影子」便是「靈魂」。「靈魂」是永生不滅的,這便是原始人的靈魂觀。

 

大概處於早期原始人類的所有民族都持有此種觀念。這些初民便設法為死者的靈魂提供一個繼續生活的環境,這也是關於墳墓起源的最好解釋。著名的埃及金字塔便是這種意念支配下的產物,埃及人對死後的世界尤其深信不疑,認為死後就如同活時一樣,只要這個軀殼一直保存完好,就可以一直生活下去。就是說,他們認為死亡並不終止靈魂和肉體的結合。於是埃及人發明了木乃伊,同時對下面的兩件事極端重視:第一,學習如何用香油塗屍防腐;第二,建造墳墓保護木乃伊的安全。他們相信,只要做好這兩點,保護住屍體,靈魂就會在三千年後復活,永生於極樂世界。據考古發現,中國至遲在舊石器晚期已有了墓葬,約一萬八千年前的周口店山頂洞人就把居住地分為「上室」和「下室」。「上室」是活人的住屋,「下室」則是死者的墓地。在這些死者身上和周圍撒著赤鐵礦粉粒,並隨葬一些燧石器、石珠等物。對此等行為,學者們各有自己的解釋。

然而,當古代埃及人一個接一個地建造恢弘而永垂不朽的「皇陵」——金字塔時,中國的葬制尚在「不封不樹」的粗陋階段,並沒有地面上的墳台。這個事實,一方面可從字源上了解。《說文》曰:「葬者,藏也。」「墓者,沒也。」《禮記·檀弓》曰:「古也,墓而不墳。」註解曰:「凡墓而無墳,不封不樹者謂之墓。」另一方面從諸多關於早期帝王如何處理「葬事」的文獻記載,亦可以得到佐證:

堯葬於榖林通樹之,舜葬於紀市廛不變其肆,禹葬會稽,不變人徙。

——《呂氏春秋》

說明至夏朝時,葬制仍很簡陋,無墳,更無墓上建築,亦無殉葬,並且帝王與平民的葬法無異。

劉向曰:「殷湯無葬處,文(周文王)、武(周武王)、周公葬於畢,秦穆公葬於雍橐泉祈年館下,樗里子葬於武庫,皆無丘壠之處。」

——《漢書·楚元王傳附劉向傳》

東漢崔寔曰:「古者,墓而不墳,文(周文王)、武(周武王)之兆(指墓地的兆域)與平地齊。」

——《政論》

可見,至周代之時,無墳台,葬制仍然簡樸。

令人驚奇的是,古代埃及之後的西方文明中,陵墓的地位很快就被神廟、教堂體系所取代,中國的情景若何?

始皇即位,穿治驪山,及併天下,天下徙送詣七十餘萬人,穿三泉,下銅而致槨,宮觀百官奇器珍怪徒藏滿之,令匠作機弩矢,有所穿近者輒射之,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機相灌輸,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魚膏為燭,度之不滅者久之。①

漢天子即位,一年為陵,天下供賦三分之,一供宗廟,一供賓客,一供山陵。②

從此,中國帝王的陵寢與其生前的宮殿並行不悖地發展,並且具有神聖的意味,在中國建築史中佔有獨特的地位。帝王之外的官僚、文人乃至普通百姓也都極端重視這種死後「住所」地址的選擇與建造,並尊稱這種「住所」為「<>」。與之對應的活人(生人)所居的房屋則為「陽宅」。

既然至周代,中國人的墳墓仍然十分簡陋,其「陰宅」的觀念又是起於何時?為何對「陰宅」如此極端重視?這種由簡到繁的轉變如何而來?中國人對「陰宅」的重視與古埃及人有何區別?為回答這些問題,我們不妨對中國古代人的生死觀及其發展做一番考察。

這是一個老題目,不斷地被研究再研究。大多數學者從思想或哲學史的角度出發,且多立足於先秦、兩漢的儒家經典及諸子百家的著作來研究它。一般來說,古代中國人的生死觀有兩大對立的流派。

第一種:相信沒有死後世界。中國古代主要哲學流派中的儒家和道家基本持此觀點,其中最著名的當推孔子的名言:「不知生,焉知死。」因為先秦諸家關於這方面的理論在秦漢以後不斷增加影響。此種說法在思想和哲學史上佔主導地位,且一直被當做先進的一面,如《禮記》、《淮南子》、《說苑》、《新論》、《論衡》等名著皆明確地否定人死之後有知覺的說法,因此也都認為絕沒有所謂的「天堂」、「地獄」、「鬼神」等。

第二種:相信死後有鬼神。此派力量較弱,以墨子為代表人物,如《墨子·明鬼篇》中的著名論斷多被用做此說的武器和說理工具。

然而,上述兩大流派,皆為著名思想家經過「思想」化之後的書面形式,它們代表的是「士林文化」階層。可以認為這些思想並不能全面地代表中國古代社會普通百姓的觀念。因此,在討論中國古代人的生死觀時僅以一些著名哲學家或思想家的論斷來概括整個社會的觀念難免失之偏頗。筆者以為,應該從民俗學的角度看待和討論以上問題。

關於這一問題的民俗學材料十分廣泛,主要來源於兩大方面:一,大量的考古發掘材料;二,古籍、神話及傳說,如《詩經》、《禮記》、《書經》、《易經》、《禹貢》、《左傳》、《楚辭》、《山海經》等。所有這些材料都告訴我們,自舊石器時代產生靈魂觀之時起,中國的民間就一直盛行死後信仰。只是隨著時代變遷,表達形式有所變異和加強而已。如夏時「夏道尊命事鬼敬神」①,並時興厚葬,考古發掘中的二里頭夏文化遺址的一些墓葬中,隨葬品皆十分豐富,就是為了人死後的靈魂可以繼續享用。

殷周時期,鬼神觀更盛,不僅盛行人殉、人牲,隨葬品豐厚且奢侈。此時的死後信仰還表現在天上有帝廷的觀念上,認為先人死後,他們的靈魂便會上天,成為上帝的輔佐。隨著這種靈魂不滅生命觀的盛行,在中國的民間出現了以下幾個與鬼神有關,影響深遠的概念和民俗。

1.「魂」與「魄」

這種概念出現於春秋戰國之際,最早見於子產的議論。《左傳·昭公七年》(公元前535年)所記子產在回答趙景子「伯有猶能為鬼乎」的疑問時,認為伯有「能為鬼」,並解釋道:「能,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用物精多,則魂魄強,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匹夫匹婦強死,其魂魄猶能憑依於人,以為淫歷。況良宵,我先君穆公之胄,子良之孫,子耳之子,敞邑之卿,……強死,能為鬼,不亦宜乎?」由此可知,此時靈魂已不僅是王公所特有,且擴及每一位黎民——匹夫匹婦。屈原《楚辭·招魂》:「魂兮歸來,君無上天些。虎豹九關,啄害下人些。……魂兮歸來,君無下此幽都些,土伯九約,其角觺觺些。」顯示出中國南方在戰國時,以為魂可以上天入地的習俗。這裡的幽都便是地府、冥國。據一些學者考證,幽都也就是古代神話傳說中的昆崙山。至秦漢,魂魄觀念更進一步深化與明確,如《禮記·禮運》記載:人死之後「體魄則降,知氣在上」。此處的「氣」指的是死者的魂,因此應該「升屋而號,告曰:皋某復」。即呼喚死者之名而招其魂,反映了當時招魂在民間已普遍流行。與此相對應的《郊特牲》還說:「魂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故祭,求諸陽陰之義。」《祭義》則曰:「氣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已明確地將魂魄、天地、神鬼、氣形等概念相對應。至此,中國人的魂魄觀念在民間最後定形,並成為中國民間普遍而堅定的信仰:魂是一種氣,來自天,屬陽,最後也該上升歸於天;魄來自地,是有形的東西,即人體,屬陰,最後應下葬歸於地,因此人死後必須入土。這也是中國人盛行土葬的最深厚背景,亦是後來<>風水中「遺體受蔭說」的最早源頭之一。

2.死後地下世界——黃泉與閻王

最早的文字記載見於《左傳·隱公元年》(公元前722年)里引用的鄭莊公之語:「不及黃泉,無相見也。」《淮南子·地形訓》則進一步指明:「禹掘崑崙虛以下地,中有增(層)城九重……旁有九井……是其蔬圃,蔬圃之池,浸浸黃水。黃水三回復其源泉。」此處的黃水也就是黃泉之義。如果說上述的兩段記載含有某種神話傳說的意味,長沙馬王堆漢墓帛畫則生動而真實地再現了這一觀念在秦漢時期的發展和普遍存在。一號墓彩繪帛畫,是出殯時張舉的一種銘旌。通長205厘米,畫面呈「T」形,上部寬92厘米,下部寬47.7厘米。共有上、中、下三部分:上部象徵天界,中部象徵人世間,下部象徵冥界。其中天界左右分別為月、日,日之間有烏鴉,下有八輪小太陽。扶桑樹中間有蛇身神人,一女子在中間升騰,據考證,這象徵著嫦娥奔月。人世間畫有盤龍護衛著墓的主人,推測為墓主出行圖。地界有一巨人立在兩條大魚之上,雙手托著象徵大地的平板,巨人周圍畫有靈龜、鴟鴞等神物和獸類。這種「水府」式的地界,顯然是「黃泉」、「九泉」觀念的體現。而帛畫之上中下三段式,既有空間上天上、人間、地下的意味,又有時間上前世、現實、來生的含義。地下黃泉正好與來世相對應,為來世的去所。

除此帛畫,三號墓中還出土了一片記事木牘,上書:「十二年二月乙巳朔戊辰。家丞奮移主贓(藏)郎中,移贓物一編,書到先選(撰)具奏主贓君。」這片木牘文字表示當時不僅有了地下黃泉世界的概念,並且這地下世界與地面人間一樣,也具有等級,「主贓君」之下有「主贓郎中」,後者要向前者稟奏。這種「主贓君」大概也是中國人最早的「閻羅王」概念了。無獨有偶,湖北江陵鳳凰山——六十八號墓也發掘出類似的竹簡,文曰:「十三年五月庚辰,江陵丞敢告地下丞:市陽五夫二燧少言與大奴良等廿八人,……駟馬四匹,可令吏以從事。敢告主。」同樣表明了當時民間的地下世界具有一位最高主宰的信仰。

3.「魂神歸泰山」及「蒿里——地下黃泉」

清代趙翼與顧炎武對這兩種民間信仰都有比較詳細的考證,茲錄如下:

東嶽主發生,乃世間相傳多治死者……其實後漢時已有此語。《後漢書·烏桓傳》:「其俗謂人死則神遊赤山,如中國人死者魂歸泰山也。……」《三國志·管輅傳》:謂其弟曰:「但恐至泰山治鬼,不得治生人。……」《博物志》:「泰山天帝孫也,主召人魂。東方萬物始,故知人生命。」《古樂府》:「齊度游四方,名系泰山籙。人間樂未央,忽然歸東嶽。」是泰山治鬼之說,漢魏間已盛行。①

嘗考泰山之故,仙論起於周末,鬼論起於漢末。……自哀平之際而讖緯之書出,然後有如《遁甲開山圖》所云:「泰山在左,亢父在右。亢父知生,泰山主死。」《博物志》雲:「泰山一曰天孫,主召人魂魄,知生命之長短者。」《後漢書·烏桓傳》謂:「中國人死者魂魄歸泰山。」①

趙、顧之後的學者多認為這種泰山治鬼說起於漢初。據何新考察,這種說法是不對的,「殊不知此說實脫胎於昆崙山下有幽都、黃泉和西王母的神話,而考其起源,則可以追溯到古華夏文明的肇始之處」②。筆者認為有一點趙、顧氏並沒有完全說錯,就是這種「泰山治鬼」說法在漢時的普遍流行。「蒿里」是泰山側的一座小山,也是一座古墓地。大概隨泰山為「魂神歸里」說法而來,「蒿里」也就成為地下黃泉的「死人里」了。如《漢書·武王子傳》載,廣陵後王劉胥死前曾作歌曰:「蒿里召兮郭門閱,死不得取代庸身自逝。」顏師古注曰:「蒿里,死人里。」《漢書·武帝本紀》「蒿里」作「高里」,顏師古注:「死人之里,謂之高里,或呼下里。」說明「蒿里」為「死人里」在當時已是普遍的說法。

以上這三種觀念便是中國民間#">陰宅」得以滋生的深厚土壤。隨著這種「陰宅」與「陽宅」的分野,比「卜宅」稍晚些時,出現了「卜墓」之說,這種「卜墓」便是<>的最早實踐。《周禮》曰:「王喪七月而葬,將葬先卜墓之塋兆。」《孝經·喪親》曰:「卜其宅兆而安厝之。」其中宅兆即指墓地。《周禮》里則詳細記載了掌理這種葬事的各種官職,如小宗伯,除了掌「建國之神位」、「辨廟祧之昭穆」等神職之外,還要「『卜葬兆,甫竁』亦如之」。甫,始也,竁,穿壙也。意思是卜葬兆,必先掘地就中封而筮其吉凶可否,甫竁就是卜葬兆開始穿壙的時候。另外,還有一種稱做冢人的官職:「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為之圖,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為左右,凡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後,各以其族。凡死於兵者,不入兆域……既有日,請度甫竁,遂為之屍。及竁,以度為丘隧……正墓位,蹕墓域,守墓禁,凡祭墓,為屍。凡諸侯及諸臣葬於墓者,授之兆,為之蹕,均其禁。」用今天的話解釋就是:冢人掌理王者所葬的墓地,辨明墳兆界域,把地形和丘壟的位置圖畫下來加以保藏,先王的墳墓居中央,以昭穆分為左右,王者子孫若為畿內諸侯的,其墳墓則置於王墳的左右前方。王者子孫中若為卿大夫士的,其墳墓則置於王墳的左右後方,各依本族體系安排墳的位置。但凡因戰爭而亡的人,不得入葬此墳兆界域之內。凡是有大功的,則葬在王墳的正前方,墳壟的高低大小與種植的樹木各依爵位等級作為度數。大喪,決定了日子之後,即報請冢宰量度,開始掘穿作為壙穴的上地,葬畢祭墓地時為屍,到了掘穿壙地時,按照規定的高低大小長短建築墳壟與隧道,供給下棺的器具。這裡「既有日」據專家推測應該為請度甫竁的日子而非指葬日①。「及竁」即是卜宅得吉,擇定墓地正式開工挖掘的時候。除小宗伯、冢人外還有墓大夫,此職亦掌管各種葬事,可知當時對葬事已十分重視,並提到禮制的高度。

二、禮

正如本節開頭所提,世界各民族都有過死後靈魂觀,為何只有中國發展出如此強盛的陰宅」觀念?不得不追溯到中國人所特有的祖先崇拜和禮制。可以說,後者正是陰宅得以盛行的催化劑。事實上,對所有的中國人來講,奉祀祖先都是其一生中必不可少的部分。而尊奉祖先既表現在對於在世父母的盡孝,更重要的是對於死去的祖先顯孝。因此,儘管孔子本人持著「不知生,焉知死」的無神論觀點,客觀上由其奠定的「禮」、「孝」、「仁」等儒家思想卻對「陰宅」的發展有著推波助瀾的作用。尤其是孔子答宰我的「三年之喪」幾句話,更是影響重大而深遠。更為有趣的是,據說墓上起墳台也是起於孔子,如《禮記·檀弓上》記載孔子在將他父母合葬於防時曰:「吾聞之古也,墓而不墳,今丘也。東南西北亡人也,不可以弗識也。於是封之,崇四尺。」孔子之後的荀子又進一步發揮,認為「禮」就是講究養生和送死的道理,所謂:「禮者,謹於治生死者也。」①又說:「喪禮者,以生飾死者也,大象(像)其生,以送其死。」井主張厚槨,重隨葬品,於是高大的墳丘便多起來。

然而,孔子為其父母起墳台的目的,並不像後世人常以為的那種祈求祖先庇護的<>意念(西方人常稱做「<;>關係」),其對「陰宅」的重視僅僅出於「禮制」需要。如《禮記·檀弓下第四》曰:「葬於北方北首,三代之達禮也,至幽之故也。」這段文字說明了兩個問題:第一,最先的陰宅已考慮到方位;第二,其方位的目的是為了「禮」。雖然秦代時有關於樗里子所謂「葬地興旺」的傳說,《漢書·藝文志》及其他漢代古籍里皆無關於「葬地興旺」的記載。這點可以從一些文學作品的描寫中得以佐證,如羅貫中的《三國演義》描寫三國之事,其中涉及孫堅之葬、董卓之葬、曹操之葬、周瑜之葬及劉備之葬,皆未提到與風水「互惠」說相關的故事,僅涉及擇吉日厚葬等事件。但此前有東漢袁安葬父的故事,說的是儒生袁安為其父謀求葬地時,路遇三書生,書生指一地說:葬此地當世為上公。袁安從其言,遂葬父於此,後果累世隆興。從此之後,類似的傳說故事愈來愈多,說明「葬地興旺」的觀念在東漢時才開始盛行於民間,但尚未為最高統治者承認和應用。因為三國是東漢之末,三國時的首領孫堅、董卓等人的墓皆未涉及風水導致後代興旺發達的內容。

美國人類學家埃米莉·艾亨(Emily M.Ahern)在《中國鄉村的悼亡儀式》②一書中認為:「在研究祖先崇拜的核心問題——生者與死者之間的『互惠』關係時,我們將會發現,祖先崇拜習俗要求生者關心死者,以償還他們所欠死者的恩情。除此之外,生者還希望通過關心死者進一步給自己帶來好處,希望通過祖先的蔭庇實現他們所嚮往的那種美好生活:金銀成堆,五穀滿倉,子孫滿堂。」

然而,前述的中國至東漢才開始流行「葬地興旺」說的事實,說明埃米莉·艾亨只說對了一半,因為這種「互惠」關係並不是一開始就是自覺的,祖先崇拜的核心一開始並不是「互惠」關係而是「禮」。對比諸多的史料,筆者認為上述「互惠」關係的自覺與東漢末年佛教的傳入具有非常緊密的關係。也許可以這麼認為:佛教所主張的輪迴因果報應思想與中國民間各種靈魂不滅的鬼神思想,以及祖先崇拜的結合才產生出一套生者與死者之間的「互惠」關係。自東漢之後,國人對這種「互惠」關係越來越堅信不移,深深地印入每一個中國人的心靈,以至於西方學者常常誤以為「互惠」關係為中國「祖先崇拜」的核心。不過,可以肯定的是,正是這種「互惠」關係,使得「葬地興旺」說法盛行不衰。「葬地興旺」說正是陰宅風水所追求的最高目標,它還使陰宅風水得以代代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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