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超度親屬亡人、超度冤親債主,各種方法之功效對比分析,供參考:_吉祥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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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超度親屬亡人、超度冤親債主,各種方法之功效對比分析,供參考:

2014-04-15 09:50閱讀:5,571 關於超度親屬亡人、超度冤親債主,各種方法之功效對比分析,供參考:

此前多年,我遇到需要佛友需要超度亡人、超度親屬的事情,一般都是介紹大家到寺廟捐資請出家師父念經迴向,或者放蒙山、放焰口等方式超度,實話實說呢,也是有時候效果好,有時候效果一般,有時候甚至感覺不到效果。最近,我閱讀對比了歷史上各種關於請出家人念經做法事超度亡人的感應記載,這些記載,這些感應,無一例外告訴我們一個事實:

那就是這類超度法事效果的優劣,取決於做法僧尼內在修為的深淺、戒律是否清凈、內證是否深入等各種條件。比如最著名的范仲淹超度母親的記載,還有其餘一些涉及戒律造成超度效果不良的記載。

所以,自己念經咒佛號迴向,或者請出家僧尼念誦乃至做法事超度迴向,亡者也得利益,然超度效果之優劣取決於念誦者修為之深淺,有些居士莫說修為,五戒尚不清凈,如何念誦度亡?請僧尼做法事超度與此同理,亡者得利益之深淺取決於做法僧尼修為深淺,這是當年志公禪師回答梁武帝時所說之理;昔日范仲淹度母,眾僧念經,亡者得益不大,感觀音化身念半卷《金剛經》,即超升天界,故知修為深淺,直接決定超度效果之優劣。注意:理雖如此,不可一味懷疑輕視慢待僧尼,否則必定獲罪。

現在關於金光明沙,陀羅尼被這一類加持品超度法,也應重視,但也還是儘可能選擇修為較好的師父加持的加持品,效果會更圓滿。

因為加持品功效,大多因陀羅尼咒的威力所生,而從《楞伽經》《菩薩善戒經》等觀點看,念咒效果的靈驗和戒律等各種修持深淺,還是存在關係的。因此,使用加持品的時候,考察一下來源,是必要的。

鑒於上述這種方式超度亡人,所存在的某些可能性的不圓滿,存在一些不確定性,我也深入思維,想嘗試看別的方法。

最終看來,還是以造佛像這種方式超度,而且最好是取亡者財物,亡者的遺產,來造佛像,這一點,在如下經典中,也有明確的依據。

發願為了超度去世的亡人親屬,或者發願為了超度在世陽人的冤親債主,而捐資造佛像。

這樣可以更圓滿的超度亡人,同時也不必顧忌因為修為深淺,而影響超度效果的問題。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這種超度法,在《地藏菩薩本願經》中,具有非常明確的教證依據,經中多處提及造佛像超度的說法,

更何況,我們的地藏菩薩,以前做光目女的時候,超度其母,也使用的是造佛像的方法,

載入中...內容載入失敗,點擊此處重試載入全文 r /> 而且這個造像超度的方法,還是當時的一位成就的阿羅漢所指點光目女的。

所以,為超度亡人而發願造佛像,這種既有明確教證依據,又有歷史記載超度效果,又不用顧忌修為深淺等問題的殊勝超度方法。何樂不為?

現在一些寺廟,很多有智慧的出家師父,你找他做超度法事,他說:「我哪有本事超度?你還是捐錢修廟造像,把功德迴向亡人!」

這類師父,真的不僅僅是一種謙虛,而是師父透徹的了解超度的原理,這是一種真實的智慧,因此建議造像超度。

當然,取亡人生前財物造像,亡人得到功德更全面,若是用自己財物造像,迴向亡人,亡人得七分之一之利益,經有明訓,此不贅述。

從方法上來看,造像超度,最好以三殊勝攝持,

(一)、既捐資造像之前,先發願說,弟子某甲,今日為已經亡故之某地某人某親屬,為令其滅除一切煩惱惡業諸種執著分別,生起慈悲喜舍四無量心,覺悟本具之清凈佛性,息除所受一切身心痛苦惡業苦報,具足一切福慧功德,速脫三途八難之苦,超升西方極樂凈土之中,為成就此利益故,故弟子某甲,今日願捐資某某數額,給某某寺廟造佛像,如此云云。

(二)、然後將資金捐出,或者自己去做造像功德,總之,以各種方法,去完成造像。

(一般來說,捐給寺廟造像資金,捐出後雖然造像暫時沒有圓滿,但是亡人當時即得利益,可以放心)

(三)、資金捐出後,再迴向,弟子某甲,願以今日捐資造像功德,迴向已經亡故之某地某人某親屬,為令其滅除一切煩惱惡業諸種執著分別,生起慈悲喜舍四無量心,覺悟本具之清凈佛性,息除所受一切身心痛苦惡業苦報,具足一切福慧功德,速脫三途八難之苦,超升西方極樂凈土之中。(如此一說即可)

吉祥果

2014.4.15

現在很多人,都在傳播一種很流行的說法---------我做功德,寫上某人的名字,也就是樓主說的「以某人名義做」,認為這樣被寫名字的人,就可以得到這個福德利益。

實際上,這種做法,如果是你自己捐自己錢做福德,不管你以別人名義,還是不以別人名義,你的父母眷屬,切記,是父母眷屬等具緣之人,他們可以得到七分之一。父母眷屬能得到七分之一,是因為父母生養我們,所以,我們做的福德,他們可以得到,有資格受用。這不是名義的問題。

其次,即便你以一個陌生人的名義去做,此人如果和你毫無因緣,即便你以他的名義,把世界上最大的福報都修了,對方也得不到這種福德,因為他沒有受用的資格。

你如果希望他有資格受用,就取他的財物去做!

就這麼簡單!

以對方的名義去做,不如以對方的財物去做,記住,這就是要訣!

超度奧妙:取亡者財物布施三寶,亡者可以超度到十方諸佛凈土(經典依據)

若命終後。當取亡者新好衣服及以隨身受用之物。可分三分。為其亡者。將施佛陀達磨僧伽。由斯亡者業障轉盡。獲勝功德福利之益。不應與其死屍著好衣等將以送之。何以故。無利益故。

------《佛說無常經》

若以亡者嚴身之具。堂宇室宅園林浴池以施三寶。此福最多功德力強。可得拔彼地獄之殃。以是因緣便得解脫。憂苦之患長得度脫。往生十方諸佛凈土。

----《佛說大灌頂神咒經》

複次觀世音。若未來現在諸世界中,六道眾生,臨命終時,得聞地藏菩薩名,一聲歷耳根者。是諸眾生,永不歷三惡道苦。何況臨命終時,父母眷屬,將是命終人,舍宅財物,寶貝衣服,塑畫地藏形像。或使病人,未終之時,眼耳見聞,知道眷屬,將舍宅寶貝等,為其自身,塑畫地藏菩薩形像。是人若是業報,合受重病者。承斯功德,尋即除愈,壽命增益。是人若是業報命盡。應有一切罪障業障,合墮惡趣者。承斯功德,命終之後,即生人天,受勝妙樂。一切罪障,悉皆消滅。

----《地藏菩薩本願經》

超度亡人訣竅之簡述:

一、取亡者遺留財物、遺產做功德,亡者得福最強最多,超度功德力最大,經典依據詳見《大灌頂神咒經》《佛說無常經》

二、若亡者無遺產,退而求其次,親屬子女取自己的財物為亡者做功德,亡者得七分之一之功德,記住,這個眷屬出錢為亡者做功德,亡者只能得到七分之一,所以,這不是上上之選。經典依據詳見《地藏經》《大灌頂神咒經》。那麼,新問題出來了,非眷屬的陌生人,為亡者做功德,亡者得利益否?回答:若這個陌生人,曾經負欠亡者財物,為亡者做,亡者可以得到相應於所負欠財物等值之三寶功德,比如,陌生人負欠亡者300元,結果為亡者捐1000元造像,那麼,亡者只能得到300元造像功德。因為宇宙因果律的公平原則,故而結果只是如此。同理,同樣是亡者的眷屬,雖說七分之一,但實際上,七分之一是一個上限,並不是說每個眷屬為亡者做,亡者都得到七分之一,實質上,是哪一個眷屬負欠亡者最多,不管是財物,還是其他,亡者為付出最多,欠亡者最多的那個人,他捐自己財物為亡者做功德,亡者得到最多。切記,因果律的公平原則,自然如此,並不是主觀可以改變。

三、切記,無論是亡者遺留財物做功德,還是眷屬財物做功德,一定切記,經典有明確要求,是用於做三寶相關的功德,不是其他功德,不是放生,不是布施貧窮,而是必須布施三寶,由於三寶之中,佛寶最上,因此,我個人推薦,直接造佛像,和相應佛菩薩結緣,由佛菩薩直接超度亡人。不管亡人是不是殺業很重,都不要自作聰明去放生,因為三寶消除殺業乃至一切業,但是放生畜生只能消除殺業,而且當事人已經死亡,在沒有自我發心的情況下,是不是消業很多,都很難說,這裡面的奧秘很深。切記,亡人財物布施三寶,記住「布施三寶」四個字,這是《地藏經》《大灌頂神咒經》《無常經》明確的要求,必須是布施三寶,不是讓你做別的功德。其奧秘在於,一個福德中,需要有當事人發心、所布施的財物優劣多少、所布施供養福田的殊勝程度,在心、物、田三要素中,亡者已死,自己沒有發心,因此只剩下財物、福田兩個要素決定福德大小,所以,財物越多越好越殊勝越好、福田也是越殊勝越好,而殊勝福田,無外乎三寶,其中,無外乎佛寶最勝,堅決不要用於放生或者其他世間福田,否則亡者失去大利,切記切記。這裡面的訣竅,智慧開顯的人,能夠一睹即明;即便不明者,也不要胡亂聽信現在一些很流行的做法,去放生,或者請人念經迴向,這些意義不大的功德,遠遠不如直接取亡人財物為其造佛像。

四、切記,《大灌頂神咒經》原文明確說,亡者財物捐三寶功德(我個人建議直接造像,佛寶最勝),亡者可以超度到十方諸佛凈土,記住,這種超度法,亡者能超度到佛國凈土,不是人天善道,不是天界,這是利益之殊勝。

五、切記,除此之外,念誦經咒佛號超度,加持金光明沙等各種加持品超度法,這些做法的功效,和做法法師修法之人的修為持戒深淺等關係極大。因此,為何不選擇可靠可行之造像法?直接拜託佛菩薩去超度?而要選擇風險比較大,可靠性不高的方法?還有,有些人是什麼心理呢?是亡者的遺產錢財,他自己想要,想自己享用,不願意給亡者造佛像,捐三寶。或者有些子女眷屬,根本捨不得花錢,由於這種心理呢,他們一看,哎呀,念經念佛念咒,又不花錢,是這種心理,可是須知,你的修為有多少?觀世音菩薩為范仲淹的母親念《金剛經》,也不過超度到天界之忉利天。可是以亡者財物造佛像,直接超度亡者到佛國凈土,這麼有明確依據,又不需要你持戒很高修行很好,你輕易可以做到,你為什麼不去做?

六、既然取亡者財物做功德最能利益亡者是共識,那麼什麼是亡者財物?我必須詳細為諸位辨析,不然諸位自以為取了亡者財物,結果做的功德,亡者還是得不到!諸位請看:亡者生前貪污受賄所得的財物,親友之間送給亡者的財物,亡者通過輕微勞動付出獲得的超值財物,亡者通過辛苦付出勞動獲得的等值財物,這四種財物,若取貪污財物為亡者做功德,亡者實際上未必可以獲得福德,因為那些財物本來不是他的,那不算亡者財物,請必須注意這一點;如果取親友贈送亡者的財物做功德,所做的功德實際上是贈送財物者得到,請務必注意這個原則,財物屬於何人,所做功德即歸於何人,這樣選擇財物,才是精密正確的選擇;至於通過輕微的勞作付出,鑒於亡者某些特殊的社會關係,別人以這種輕微付出為借口,給予很多財物,實質上,這種財物和亡者有一定因緣,但是因緣並不深,雖然做福,亡者也可以得到一些,但是很少;第四種財物,就是亡者生前辛苦勞動獲得的等值財物,這個財物,是為亡者修福的最上之選,因為這個財物,真正的屬於亡者;切記切記,選擇財物的訣竅,就在這裡。

七、超度之奧秘既然明了,其實為家人眷屬治病,為眷屬延壽,為眷屬開發智慧,為眷屬修福,原理和這個是一樣的,必須取你希望為他帶來相應利益的眷屬自己的財物,為他做三寶功德,則眷屬自然獲得相關功德。且莫按照目前流行的做法,自己做了迴向眷屬,或者迴向陌生人,或者讓陌生人來迴向自己眷屬,這個意義不大,即便具緣眷屬所得福德最大,也超不過七分之一;不具緣者,實際是根本得不到。

《地藏經》光目女為救母親,畫造佛像,超度其母(造佛像超度亡人,確切佛經依據)

有些人認為,造佛像超度亡人的說法,也許沒有佛經依據?不可靠?請看佛經依據:

菩薩尚且以造像之法,超度親屬,我們這些凡夫,還不奉行此法嗎?

光目答言:我母所習,唯好食啖魚鱉之屬。所食魚鱉,多食其子,或炒或煮,恣情食啖,計其命數,千萬復倍。尊者慈愍,如何哀救?

羅漢愍之,為作方便,勸光目言:汝可志誠念清凈蓮華目如來,兼塑畫形像,存亡獲報。

光目聞已,即舍所愛,尋畫佛像而供養之,復恭敬心,悲泣瞻禮。忽於夜後,夢見佛身金色晃耀,如須彌山,放大光明。而告光目:汝母不久當生汝家,才覺饑寒,即當言說。

編者註:羅漢建議光目女,為母親念佛,並且塑造繪畫佛像,可以令存亡獲得利益,光目女即照做,下面是效果:

其後家內婢生一子,未滿三日,而乃言說。稽首悲泣,告於光目:生死業緣,果報自受,吾是汝母,久處暗冥。自別汝來,累墮大地獄。蒙汝福力,方得受生。為下賤人,又復短命。壽年十三,更落惡道。汝有何計,令吾脫免?

光目聞說,知母無疑,哽咽悲啼而白婢子:既是我母,合知本罪,作何行業,墮於惡道。

婢子答言:以殺害毀罵二業受報。若非蒙福,救拔吾難,以是業故,未合解脫。

編者註:

光目女雖然為母親念佛,造佛像,以此殊勝福力,雖然將母親從地獄超度上來,但是由於母親惡業太重,餘業未盡,因此投生為下賤人,壽命只有十三歲。

如果沒有此念佛,造佛像之功德,以光目女的母親之惡業,當時還不能夠從地獄解脫。

當然,此後,光目女為了母親,又繼續發大誓願,救度成就未來一切眾生,以此功德,令其母親後來獲得大解脫,大家都知道,此不贅述。

----《地藏菩薩本願經》

發願為了去世親人超升凈土,而塑造佛像,可以超度去世親人:

用亡人遺產造像最佳

造佛像超度感應(一):并州張元壽,為亡父母造彌陀像,佛像入地獄,度化雙親生凈土

張元壽,并州人,雖有善心,其家以殺生為業。雙親亡沒後,斷殺生業,修念阿彌陀佛。發心為救雙親,造阿彌陀佛三尺像,安置舊室,香花燈明,供養禮拜。

其夢室中有光,光中乘蓮台者二十餘人;於中二人,近於庭上呼元壽,壽即問:「誰?」

答:「吾是汝父母,雖解念佛三昧,好酒肉食,殺生魚鳥等多故,墮叫喚地獄;雖墮地獄,以念佛力,熱鐵融銅如涼水。昨日沙門身長三尺,來說法;同業者二十餘人,聞沙門說,皆離地獄,方生凈土。時熟以是因緣來告,在空中人者,即地獄中同業者也。」

說此事已,指西方而去。以所夢語僧,皆謂所造像,往地獄中救苦矣。

--------出自《三寶感應要略錄》、《凈土聖賢錄》

造佛像超度感應(二):釋道如,為超度三途眾生,造阿彌陀佛像感應

釋道如,并州晉陽人,是道綽禪師懸孫弟子。他心含慈仁,悲憫四生苦難,雖修凈業,卻先欲度化他人,他發願為救三途眾生受苦,造阿彌陀佛丈六金像。因資財貧乏,三年才完成,於是精勤供養,並在像前做了一個夢:有一個冥官,送來金紙牒書說:「這是閻魔法-王,隨喜法師你大願的牒書!」,道如當即打開,看到上面寫著:「阿師為救三途受苦眾生,造阿彌陀像,入地獄教化眾生,宛如生佛,放光說法,利益不思議。地獄眾生,業微輕者,皆離苦得樂。」夢醒後,就更加專註其志向。到了齋日,所造佛像胸前會放光,十人中有五六人看到。還有人夢見:釋道如現金色身,入地獄中說法,或為餓鬼說法。類似的感應非常多,可見所願必定不虛啊。

------《三寶感應要略錄》、《凈土聖賢錄》

造佛像超度感應(三):因殺人墮地獄六劫,常難產死,丈夫為造地藏像,因此永脫惡道,不受女身

後周尚書伯悅,素信三寶,其婦產死,為修追福,造等身地藏菩薩像,設齋會,竭誠禮供。夢見婦人,衣裳鮮潔,對悅語曰:『吾昔為人妻而不生子,其夫常嘆無兒,吾便教娶妾,未久身妊,其夫愛敬新婦,予生異念,作親友相,以好食和毒藥殺其母子,以是因故,墮無間獄六劫。還生人間,為產死,五十七返,世世常以公為夫,受此大苦,今公為吾造聖像修追善,其業已滅,生忉利天,威光勝舊,生天為配偶後,永不受女身;彼天中善法堂,至每月二十四日,一三千世界化身地藏菩薩,無量無邊,集會其中,遍滿無憂樹下,說法利生,皆金色僧形也。一時為我說法,告曰:「汝等夫婦造像,如法修行,得脫苦趣。」因在天上,故生善心,不起邪心。』悅寤而悲喜交集

--------出自《地藏菩薩感應錄》

造佛像超度感應(四):李趙待,為亡父造大勢至菩薩像,被菩薩送往凈土

  李趙待,是雍州鄠縣人,他的父親有邪見,說佛法是虛假的,夢到神責備他,然後吐血而死。趙待本來就是全心歸依大勢至菩薩的,現在更為救父親苦報而念佛,並造三尺高的大勢至菩薩金像。剛開始雕刻的當天,大地振動,人們都以為是地震,還推算吉凶。經過兩個月功成圓滿。夢見金人頂戴寶冠說:「你知道先前為什麼地震嗎?我是大勢至菩薩,你造我像,我趕赴你的所請來入此界,當時舉腳下腳,大千世界震動,三惡道的眾生皆脫離苦難。我是依念佛法門,而證入無生法忍的,故而攝取十方念佛眾生。你造我形像,兼修念佛,你的父親已經脫離地獄苦,由我授以援手送往凈土。」趙待聽到這些話,抬眼上視想要瞻禮,卻忽然從夢中醒來,悲喜交集,修念佛法門,更不曾荒廢。

-----出《大正藏》之《三寶感應要略錄》

過世的先人墮落為餓鬼,後人給他們迴向功德,得以升天的佛經記錄。

《撰集百緣經》 十卷

(四五)目連入城見五百餓鬼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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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願尊者。慈哀憐愍。稱我名字。語我家中所親眷屬言。我等輩。以不修善不好惠施。今受身形。墮餓鬼中。唯願尊者。從我親里。求索財物。用設餚膳。請佛及僧。若物少者。為我勸化諸檀越等。令共設會。使我等輩脫餓鬼身。

爾時目連。尋便許可。復問餓鬼。汝等先世。造何業行。受斯罪報。時諸餓鬼。咸共同聲。白目連言。我等宿世。俱在於此王舍城中。為長者子。憍慢放逸。不好布施。貪著世樂。不信三寶無上道教。見諸沙門入城乞食。既不自施。逆遮他人。斯等道人。不自生活。但仰百姓。今若與者。後日復來。終無厭足。以是業緣。其後命終。墮餓鬼中。受斯罪報。

於時目連。語餓鬼言。我今為汝。語諸親里。並相營佐。共設大會。時汝等輩。咸皆自來。至於會所。時諸餓鬼。咸皆同聲。白尊者言。今我等輩。宿罪所致。雖受形體。身如燋柱。腹如大山。咽如細針。發如錐刀。纏刺其身。諸支節間。皆悉火然。四向馳走。求索飲食。了不能得。設見甘膳。馳赴趣向。變成膿血。云何而能持此身形。詣於會所。

時大目連。即便為彼諸餓鬼等。語其眷屬。具陳上事。諸親聞已。咸皆懊惱。共相合率。欲為設會。時大目連即便入定。觀諸餓鬼為在何處。於十六大國。遍觀不見。次閻浮提。至四天下。及千世界。乃至三千大千世界。都觀不見。怪其所以。尋往佛所。白言。世尊。我今為彼諸餓鬼等。勸化諸人。並其諸親。施設大會。為作福德。遍觀世界。悉不得見。不審世尊。此諸餓鬼。為在何處。佛告目連。彼餓鬼等。皆為業風之所吹去。非汝聲聞所能知見。然於今者。彼諸餓鬼。蒙汝設會。罪垢得除。吾自能令來詣會所。

於時目連。即便為諸餓鬼。設諸餚膳。請佛及僧。佛以神力。使諸餓鬼得來會所。令王舍城諸婆羅門剎利居士。咸見諸鬼狀貌丑弊甚可怖畏。皆共舍離慳貪之心。厭惡生死。心開意解。有得須陀洹者。斯陀含者。阿那含者。阿羅漢者。有發辟支佛心者。有發無上菩提心者。

爾時世尊。即便為彼諸餓鬼等。種種說法慳貪過惡。深生信敬。即於其夜。便取命終。生忉利天。便自念言。我等今者。造何福業。得來生此忉利天上。即自觀察。知是餓鬼。以其尊者。大目揵連。為我等故。設會請佛及比丘僧。得來生此。我等當共往報彼恩。作是語已。尋從天下。頂戴天冠。著諸瓔珞。莊嚴其身。各齎香花。來供養佛及大目連。供養已訖。卻坐一面。聽佛說法。心開意解。各獲道跡。繞佛三匝。還詣天上。佛告目連。欲知爾時五百餓鬼者。今五百天子是。爾時大眾。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相關問題解答

問題:既然是無緣不度,那麼,為亡者代做,但亡者本人不信佛,則是否能得到佛菩薩接引往生凈土豈非疑問?!

回答:《地藏經》《大灌頂神咒經》中,一致說,某人去世,眷屬取自己財物為做三寶功德,亡人只得到七分之一功德;可是,經典並沒有解釋為什麼只得到七分之一,而不是全部,也沒有解釋為什麼必須是眷屬為做功德,而不是陌生人?還有,《盂蘭盆經》說,子孫在盂蘭盆節供養僧眾,其七世父母得到解脫,為什麼不說陌生人得到解脫?為什麼是七世父母?

其實,奧秘就在這些問題當中,因為當事人做的福報,必須由和自己有共業因緣者,才有資格享受。

舉例說明,某人做了大量功德,但是自己能夠生在人間獲得人身做功德,是由於父母給予這個身體,父母養育,眷屬幫襯,由於這種因緣,自己才能夠獲得人身安身立命,然後才能談及學佛做功德,故而,自己做功德,自己眷屬可以得到七分之一,這也是天經地義,因為自然因果之理如此。故而,為亡者代做,亡者並非全部可以得到------------只有和自己有因緣的眷屬可以得到,而且只能得到七分之一,並不是隨便為陌生人做功德迴向陌生人就可以得到-----------本質上說,現在各大論壇上為倡導為陌生人迴向除病、延壽、超度,實際上意義不大;這種迴向,實際上得到福報功德的,是做福迴向者本人,並不是接受迴向的無緣陌生人!可惜今日之佛教,人云亦云,追隨流行,不求深解,因此失誤了很多活著的人和死去的人。這種迴向,實際上對於修福之人訓練自己利益眾生之心有利益,而對對方,實際上是沒有什麼利益的,尤其是非眷屬的無緣者!願我此文,能醒悟今日之隨波逐流者!

再深入說,如我之前所引用經典,佛菩薩在《無常經》《地藏經》《大灌頂神咒經》一再提出,取亡者財物做三寶功德,亡者得超度。者恰恰就是你的問題所在,無緣不度,但是用亡者財物為亡者做功德,亡者就可以得到最大功德,換句話說,亡者財物做功德,亡者就不是「無緣」了,而是和三寶建立了很強大的因緣。如果自己以自己財物做了迴向亡者,亡者如果和自己是具緣眷屬,則得到七分之一,若毫無因緣陌生人,則實質上,亡者根本得不到,是誰得到?--------誰財物做的誰得到!

所以,用亡者的具緣財物,為亡者做,亡者可以得到功德,無論幫助做功德的人,和亡者是不是有因緣,只要取到亡者財物為做三寶功德,亡者都可以得到最大最強的超度功德,這個不需要必須是眷屬,必須具備因緣,這都不需要,只要財物屬於亡者,為亡者做,即可以令亡者得到!這樣做,可以轉無緣為有緣,轉無福未有福,轉有罪為無罪,這就是與三寶結緣的奧妙所在。財物緣於何人,所做功德,其財物之主,必定得到功德,必定因此和三寶結緣

問題:但亡者本人不信佛,則是否能得到佛菩薩接引往生凈土豈非疑問?!

我繼續回答:鑒於上述所說方法,亡者已經和諸佛菩薩建立因緣,在這種情況下,諸佛菩薩或者在中陰境界,或在地獄餓鬼,或者隨其所生,為其說法,是諸佛菩薩能力所可以辦到的,所以,你根本不用擔心佛菩薩接引他們往生辦不到。

至於你前面的問題,也非常有價值,那就是你認為「亡者本人不信佛」,可是請問?亡者為什麼不信佛呢?我們從因果緣起的原理,不難得知,眾生不信佛的因緣,只有兩種,一種是沒有和三寶建立因緣,一種是建立了因緣但是因緣暫時沒成熟,僅此兩種而已。那麼,在這裡,你通過取亡者財物為亡者做三寶功德,已經將亡者和三寶建立起因緣(訣竅:取亡者財物造哪一尊佛菩薩像,或者供養哪一尊佛菩薩,即等於將亡者和這位佛菩薩建立起了甚深因緣,則是此尊佛菩薩去超度亡者。故而,這裡可選擇性很強。建議最好選擇亡者生前熟識或者有好感的佛菩薩,為其結緣,則更妙。),已經為其播種下從不信佛到信佛的種子,加之諸佛菩薩威德神力,為亡者代受惡業惡報,為其講授佛法,則其速速可以獲得解脫,超升凈土。

問題:師兄您好!沒有條件是否可以創造條件?比如亡者財物因種種原因無法得到,比如時間已經久遠,比如非自己很近的眷屬等等。那麼我們是否可以在為其創造條件修功德?比如,我們把自己的錢財物布施給對方,然後再用其所得到的布施的這份錢財物供養三寶,修諸福德?

回答:自己財物布施給對方,再用自己布施給對方的財物做功德,讓對方得到,實際對方還是得不到,因為財物權屬關係不同。這只是換了一種說法,但是財物還是屬於自己的。總之,沒有付出,就沒有回報,這是因果一定的道理,即便把自己的財物說成是對方的,那其實也還是自己的。如同我上面辨析貪污財物,親友贈送財物,自己勞動財物,三者關係一樣。

我再解釋:一個圓滿的福德,務必要有發心、財物、福田三者圓滿,亡者已經死去,無有發心,三要素少其一;若財物再不屬於亡者,則所修之福,就和亡者毫無關係,第二要素也沒有了,既然毫無關係,亡者自然無有受用之緣起,故而不能得力;若有的人拿了亡者財物,去放生了,雖然亡者得到放生的一點無畏布施利益,但是鑒於放生的畜生,不具足三寶的功德,因此無法超度亡者,故而《地藏經》《大灌頂神咒經》《無常經》一致建議,是做「三寶相關功德」,不是放生,不是布施窮人,不是社會慈善,這是因為,在三要素中,發心沒有(不是亡者發心),僅僅財物屬於亡者,如果再將福田降低到最低之畜生,或者凡夫,則大打折扣,所以,必須是佛經要求的「布施三寶」,而三寶之中,佛寶最殊勝,故而我個人建議是,造佛像最好,這樣直接將亡者結緣佛菩薩。

問題:有人將超度和往生之事,寄託於藏傳之「頗瓦法」,您怎麼看?

回答:須知,即便是諸佛菩薩度化眾生,也必須眾生和這個菩薩有緣,才能得度,不然諸佛菩薩也無法下手,或者即便要下手,也必須先與之結緣;所以,即便頗瓦法,也是如此,從來沒有為不具緣者修遷識破瓦的,為其修者,必須是具緣者,無知之人,一直認為隨便逮住一個人,給他破瓦,沒有這樣的道理;所以,第一件事,不是這個法,那個法,是先要與佛菩薩和三寶結緣,比如,你和佛菩薩只要結緣深厚的話,你管他佛菩薩是修「破瓦法」還是「拆房法」?你管他那麼多呢?佛菩薩自然有方法超度你。

還有,我們姑且來探討一下,修頗瓦法必須的條件:第一、被超度者和做法者,必須具緣;第二、做法者必須具備足夠證量;第三,必須在合適的時機下,互相得遇。其實,三種因緣,都是極其艱難。而諸位反過來想,第一,如果通過造像供養和佛菩薩結緣,建立因緣,第二,諸佛菩薩具足一切圓滿證量,世間大德會修的什麼破瓦法,諸佛菩薩全部精通,而且非常可靠,世間大德未必完全有佛菩薩之能力。那麼,為什麼不直接和佛菩薩結緣,讓佛菩薩超度自己,乃至超度亡人,而要將這種超度法事,寄託給世間這些有相當風險而且因緣又非常艱難的做法呢?可靠的佛菩薩不去相信,反而去相信可能有能力也可能沒有能力的世間大德,去尋找這種有一定風險,因緣又極其艱難的方法,對此趨之若鶩,實際上,是愚痴無智的表現,也是輕慢諸佛菩薩的表現,因為在他眼中,諸佛菩薩的能力,比不上世間大德,大德會的,佛菩薩可能還不會,大德會破瓦,佛菩薩不會,這就是一種極其惡劣的邪見。

繼續為諸位解釋,為何放生不能超度,希望不糊塗的人能懂:

放生之福的殊勝,因無畏布施之對象,乃為悲田,佛經處處說悲田第一,悲田殊勝,但是悲田不是因為布施供養的對象自己是什麼「悲田」,所謂殊勝的「悲田」,乃是由於供養布施的對象,讓自己生起了「慈悲憐憫之心」,由此對象才算是悲田。

比如一個乞丐,可能讓我們覺得可悲憐憫,是「悲田」,可是在一隻狗的眼裡,這個悲田不存在,這條狗甚至覺得,這個乞丐很富有,還能吃到別人給的東西。

所以,悲田不在外邊,悲田是「自己悲心所緣的對象」。

請問,先死之人,他已經死了,自己連發心都沒有,如何修悲田之福?如何以放生畜生來成就其福德?

所以,修福三要素,在第一要素「心地」全無的情況下,只有考慮財物的因緣,和福田的殊勝,殊勝福田,只有三寶。

可惜很多愚痴無知之人,還在糊裡糊塗中過日子!不明就裡!

問題:《大阿羅漢難提蜜多羅所說法住記》里說了除造像外,還有造佛塔印經供齋,所謂自作教人作能做佛事法事僧事三事者。

不知看過嗎?供你參考。

我答覆:

當然,佛教超度之法廣多,你說的這些,《地藏經》等,也有提及。

問題在於,我為何偏重提及造像?

---因為造像是所有方法中,明確提及「滅定業,不受惡果」的!詳見《造像功德經》,故此我特別提及。

其餘諸法,雖廣有效益,但是對於「不受惡果」「滅定業」並無明確說法,故而我偏重提及「造像超度」這個方法。

因為這兩種殊勝功德,恰恰是超度之時,亡者最需要的!

如果定業不轉,如何超度?惡報不消除,還要受報,如何超度?

鑒於造佛像偏重提及此兩種獨特之功效,故而可以推知:

如果給亡者造像,或者用亡者財物造像,其定業易轉,惡果可息,較之他法,更易於超度,

故我依照《地藏經》依據,偏重提及造像超度。

因造佛像,超度功德感應錄(必讀推薦)

http://blog.sina.cn/dpool/blog/s/blog_6225de410102e9e8.html?vt=4

造佛像功德略說:

http://blog.sina.cn/dpool/blog/s/blog_6225de410102dsmz.html?vt=4

造佛像相關鏈接: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646648897_8_1.html

參考資料:

(以下參考資料,可以說明,修為深淺,是否如法,決定超度效果)

《梁武帝問志公禪師因果文》人死後,請僧道建立道場,超薦父母,未審超得超不得??

武帝又問:世間人死後,請僧道建立道場,超薦父母,未審超得超不得?

志公答曰:譬如我主超度郗氏皇后,一般世人死後若有因緣,得值一個戒行僧道與他誦經禮懺,莫說一個亡魂,十個百個,亦可超得。莫說要作道場,他若肯到靈前囑咐一聲,承斯善力,即將超升,存亡兩利也。又復多見世人不知因果,請那飲酒食肉僧道,來作道場敲鈸擂鼓。不以經懺為主,專事熱鬧為勝,不知教人清凈齋素,反更令人殺生害命,又將酒肉熏污佛壇。休言超度亡人,反與父母增添重罪。古德云:刀山劍樹地獄,皆因殺生害命所感。經云:但結業緣,轉增深重。此等僧道,自己不怕地獄,如何度得亡人。古云:欲度他人,先須度己。果然度得自己出苦海,莫道度亡一個,但是汝等上祖先亡,並及鄉中,枉死鬼魂,承他善力俱獲超升。

宋時,范仲淹(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學家,官至參知政事,相當於副宰相),在母親去世後三七日,夢見母親哭泣著告訴他:「我因罪業,被泰山府君拘押,遭受刑罰,苦楚不堪,請為我念誦《金剛經》一藏,來救拔我,幸勿遲疑。倘我一入地獄,就永不得超生了。」

仲淹公哭醒,立即延請僧眾,為母親念經超度。到第六夜時,夢見母親說:「因你至誠,感得白衣大士降臨凡間,親自為我誦經半卷,我得生天上,你應厚供叩謝大士。」仲淹公在誦經圓滿那天,拜謝眾僧,問道:「請問,是哪位師父誦經半卷?」眾僧失色,答道:「所誦佛經,一字也不敢遺漏,哪有隻誦半卷的事?」

旁邊一僧說:「昨天大家誦經,山僧我倚立默看,到半卷時,您來拈香,我便回廚房做事。承您問,所以直對。」仲淹公連忙對他下拜,僧人說:「莫!莫!」騰空不見。范仲淹於是建造了一座「莫莫堂」,以紀念觀世音菩薩救母的恩德。這座「莫莫堂」,至今仍在江西波陽縣的薦福寺中。

-----出《觀音本跡感應頌》

利益眷屬,真正有效的方法,效果最強的方法,不是寫血經,也不是自己做功德迴向眷屬,詳細解釋如下:

其一,自己身心,乃父母所生,自己做功德,父母眷屬獲得利益七分之一,不管你是用父母所生的血肉寫血經,還是自己做功德給父母,父母最多只能得到七分之一。

其二,取父母或者眷屬的財富,給父母眷屬做功德,父母所得福德最強,因為財物權屬何人,所做功德自動歸於財物權屬者。

所以,無論利益在世眷屬消業治病延壽,還是利益去世眷屬超度,功德力最強的方法,是取眷屬自己的財物做功德。

詳細請看佛經依據:

複次觀世音。若未來現在諸世界中,六道眾生,臨命終時,得聞地藏菩薩名,一聲歷耳根者。是諸眾生,永不歷三惡道苦。何況臨命終時,父母眷屬,將是命終人,舍宅財物,寶貝衣服,塑畫地藏形像。或使病人,未終之時,眼耳見聞,知道眷屬,將舍宅寶貝等,為其自身,塑畫地藏菩薩形像。是人若是業報,合受重病者。承斯功德,尋即除愈,壽命增益。是人若是業報命盡。應有一切罪障業障,合墮惡趣者。承斯功德,命終之後,即生人天,受勝妙樂。一切罪障,悉皆消滅。

----《地藏菩薩本願經》

若以亡者嚴身之具。堂宇室宅園林浴池以施三寶。此福最多功德力強。可得拔彼地獄之殃。以是因緣便得解脫。憂苦之患長得度脫。往生十方諸佛凈土。

----《佛說大灌頂神咒經》

六樓所言,只是校量功德強弱,並非說自己不能給眷屬做功德迴向,自己也可以做,但是眷屬得七分之一。

若以眷屬財物做,《大灌頂神咒經》說的很清楚-----------此福最多功德力強,一定要注意「最多」二字。

所以,利益眷屬的奧妙,現在很多人常年念地藏經,但是並不去深入領悟其中奧妙。

現在大多數人做的,都是七分之一這種比較多,但是有意取眷屬財物為眷屬做福,讓眷屬獲得最強功德力福德力的,確只是很少一部分。

主要原因是,沒有深解其中奧妙,隨波逐流,舍強就弱,舍大就小。

請問師兄,怎麼造佛像才如法?

回答:《造像度量經》是一個參考,這個問題就比較專業,幾句話也說不清。

現在有哪個寺廟正在塑造佛像嗎?我找了好久都沒找到。

回答:樓上我已經回答了,地藏論壇佛教諮詢專欄有鏈接。

有些已經造好的佛像,認捐的算是塑造佛像嗎?

回答:如果是寺廟先借款請回佛像,或者造好佛像,後面有人幫助還造像欠款,這種認捐絕對算是造佛像;如果有的寺廟,明明造像款足夠,佛像也已經造好,卻借著造像之名,籌款用作別處,則不是如法之舉動。依照律典中說,就算是你發心給寺廟捐資造藥師像,被寺廟挪用去造釋迦像,主事之人,都要背負因果的,何況將造像款拿去放生,或者挪用別處。所以,您的這一問題,確實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對待。不一定認捐的都不好,也不一定認捐的都可靠。這個要具體調查,問清楚,再參加。

正在建設的寺廟,以後會塑造佛像,如果我發心代捐亡父的存款去塑造佛像,捐了款,以後才能塑造好,亡人是否要到佛像塑造好還能有所得益?謝謝師兄了。

回答:應該說你發心之時,亡人已經得到一定利益,亡人得到利益圓滿之時,是佛像造作圓滿之時,但是之前發心時,亡人已經得福。

吉祥果

2014年12月12日

http://blog.sina.cn/dpool/blog/s/blog_6225de410102ec9s.html?vt=4

《超度奧秘精解》:

一者取亡者財物亡者得福最強,亡者無遺產,則眷屬退而求其次,以自己財物為亡者做功德,亡者只得七分之一;

二者為捐三寶,切記,是捐三寶,而不是放生或布施貧窮(建議造像,佛寶最勝),

三者、如此超度,亡者可超度佛國凈土,而非天道

四者、念誦經咒佛號超度,受限於誦念之人修為持戒深淺,變數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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