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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續 ;「淵海子平六」

明通賦

 

太極判為天地,一氣分為陰陽,流出五行,化生萬物。為人稟命,貧富貴賤由之。術士知機,吉凶禍福定矣。

此原造化之始。

凡看命,以日干為主,統三元而配合八字干支。

天有四時,造化萬物。屋有四柱,各立規模。命有四柱,註定榮枯。論者專以日辰天干為命元之主,支為地元祿,支內所藏者為人元壽,八字即四柱天干地支共八字也。《繼善篇》云:四柱排定,三才次分,專以日干天元,配合八字干支是也。

論運者,以月支為首,分四時而提起五行消長。

大運以月支起,故月為提綱。看月支節氣淺深,四時得何節,如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季土,初氣中氣消長不同,所行之運或順或逆、或旺或衰,與八字或助或泄、或剋或生者本乎此,先言日干,次言月支,舉其所要者以示人也。

向官旺以成功,入格局而致貴。官印財食為吉,平定遂良。煞傷梟敗為凶,轉用為福。

五行臨官帝旺,在四柱為本宮成功之地,入格局則貴,破格局則賤。如官印財食本是吉神,須無傷剋沖刑破敗則為平定,遂良,乃入格也。煞傷梟敗本為凶煞,若有制伏,去留合化,是調轉用為福,亦入格也。現下取用諸格局,其喜忌自可見矣。四吉四凶,格局之最重者,故首言之。賦云:日主最宜健旺,用神不可損傷是也。

全備藏蓄於辰戌丑未,長生鎮居於巳亥寅申。子午則成敗相逆,卯酉乃出入交互。

此言十二支包藏十干,各有生死成敗出入交互。《獨步》云:辰戌丑未四庫之局,寅申巳亥四生之局,子午卯酉四敗之局。《喜忌篇》云:財官印綬全備藏蓄於四季之中,官星財氣長生鎮居於寅申巳亥是也。或以子午為天地之基柱,卯酉為日月之門戶,是指其地而遺其理也。

支幹有不見之形,無中取有。節氣存有餘之數,混處求分。

此總言造化之妙。支幹不見之形,節氣有餘之數,即上十二支中所包藏人元,乃無中取有,混處求分。如遙巳、拱夾等格,是以天干而取地支之物,非無中取有而何。如子初三刻分屬壬水,丑初三刻分屬癸水,寅初三刻分屬艮土,是節氣藏於一字而各有所主,非混處求分而何。賦云:無合有合,後學難知。得一分三,前賢不載。《繼善篇》云:見不見之形,無時不有是也。

善惡相交,卻喜化惡崇善。吉凶混雜,至怕害吉添凶。

此節專言壽命之法,本上文取有求分而言。如甲日見丙丁背祿為惡為凶,見戊己財星為善為吉,而丙丁化木助財,是謂化惡崇善,怕乙木黨害財星,是謂害吉添凶。觀下文財印交差,喜官煞化之,官煞混雜,喜印綬化之,無印喜財馬資化之,無財印喜羊刃合之,或食神傷官制之。又如制煞受破,煞制不住,印化見財,破化為凶之類皆是。

是故得局朝元,非富則貴,犯垣破局,非夭則貧。

局者,三合四維正局之宮,如亥卯未木局,辰戌丑未土局之類,甲乙見亥卯未為本局,丙丁見亥卯未為印局,戊己見亥卯未為官局,庚辛見亥卯本為財局,壬癸見亥卯未為傷局之類。元即本元垣廟,如子宮癸朝元,丑未己土朝元之類。凡元垣得之,或用為命元則壽,為官印則貴,為財則富,為背祿生財益富,但得其一,無沖刑剋破者,功名富貴,反之則否。犯垣如子貴忌丑未剋破,午衝破,卯刑破之類。一子二午破盡一半,得半福。破局如申子辰忌寅午戌衝破之類,大凶,若用星虛成飛天祿馬格反貴,余仿此。

得失均兼,進退仍復。

得朝犯破,此造化之有得有失,有進有退,此得則彼失,強進則弱退,中間均兼,仍復變化難測,非精察言辨不能分也。如甲朝垣於寅,忌申衝破,若有二寅一申、二甲一庚亦無害,以甲有力而進也。又寅被申沖,有亥可救,亥字堅盛,為福十全。亥或受戊剋巳沖則敗,若亥字多不怕,亦強而進也。進退相仍一成一敗,只看歲運助起何邊,為福為禍可知。

神煞相絆,輕重較量。

神煞凡財官印食傷煞刃敗皆是,中間喜忌不同,愛憎互異,如下諸格所論是也。須輕重較量,何者當時而重為用,何者失令而輕不用,重者留之,輕者去之,此與上二句總言其理當如此。

詳較考珞琭賦,須要明其神煞,輕重較量,身剋煞而尚輕,煞剋身而尤重,是指諸吉凶神煞也。徐子平專以官印祿馬貴賤之別名解之,如甲申、丙寅、乙卯、辛巳,乙用庚為官,辛為煞,庚官在申得寅衝去,丙合辛煞,乙木生旺,故貴。甲寅、丁卯、癸丑、丁巳,是身剋煞,身弱財旺,力不能任其財官,故夭。如乙丑、辛巳、丁巳、己酉,身旺財亦旺,可任其財,所以至富。如甲子、辛未、乙卯、甲申,乙日用庚官,以辛為煞,庚在申內,六月生,官旺煞衰,此是正官得位,七煞失所,又喜身旺,變鬼為官,故貴。辛丑、庚寅、乙巳、甲申,官衰煞盛,乙木無力,化官為煞,一生嗜酒落魂,至乙酉運第五年丙申歲八月十九日死。

內有雜氣財官相兼偏正兩印,同宮祿馬號為內外三奇。

此正指神煞相絆,乃八字中有財有官,有偏正二印,或同宮或異位,或包藏或透出,相絆難論吉凶,要輕重較量用之,故曰內有三奇。歌曰:寅午戌酉是三奇,兔蛇隨猴不可移,巳酉丑中逢子妙,馬猴見豬好光輝,辰巳子逢即奇處,午亥見寅是貴墀,豬來趕兔馬當歡,寅酉見巳喜相宜,豬逐馬兒蛇後援,水鼠未人火龜池。又曰:神祿飛來就馬騎,資財官積兩相宜,旺中更得本元助,上格榮華第一奇。如己丑、丁卯、壬午、癸卯、壬用己為官,丁為財,丁己歸祿於午,是此格也,故主大貴。

真官時遇命強,早受金紫之封。

此月令正官格也,以下詳言格局,如戊申、甲寅、己丑、丙寅,翁仲益進土。

良馬月乘時健,末遷銀青之職。

此月令正財格也,財官二格,官當取貴,財當取富,今俱以貴言,是從日干取得月內支幹之財無所沖剋者言之,其福與正官同。詩云:日干愛取月支財,金玉家藏看積堆,更看天干財為貴,紛紛金帛自天來是也。

月印附日,無財氣為黃榜招賢

此月令正印格也。《喜忌篇》云:月生日干無天財,乃印綬之名。又云:印綬生月,歲時忌見財星。運入財鄉,卻宜退身避職。印綬畏財,須天干歲時無財方取。又月印難得十全。如甲日亥月透出癸字。變偏為正,方為十全,主招恩寵遇貴,又得祖父之財,然亦不免先遭恥辱,或偏生。以賤至貴、以貧至富、自婢為婦、以吏為官、以卒補將,皆偏印之所致也。偏正俱有,又有淺災,或重拜父母、或僧俗相雜、或過房寄養、或偏生正養,或正生偏養,又忌比肩爭寵分恩,陽刃多或合去,或印微遇而不遇,雖有薦舉,亦不能拔萃超群。賦云:印旺官生,必掌鈞衡之任是也。

日祿歸時,沒官星號青雲得路。

此日祿歸時格也。大抵印綬第一最好行傷官食神,財運亦發,忌官刑沖,陽刃。以上真官真財真印真祿,皆十干天地陰陽正氣生剋至理,惟月令得之無破,准經文,有破壞者隨輕重言之。時得發福較晚,然皆自致,可以創業垂統。歸祿一格,只喜時上見之,若月支重見,名為建祿,不富。月單見,時上卻喜財食見官,是別格論。

月令七煞而煞身俱強,當為黑頭宰相。

此月令七煞格也,大抵月令煞要身煞兩強,方主大貴。若身強煞淺須財以生,煞強身弱須印以助或陽刃合之,皆為貴命。若印合與制星相攻,身弱必夭,不然殘疾。如癸卯、乙卯、己巳、乙丑;癸卯、丁巳、壬寅、甲辰;壬寅、乙巳、庚寅、丙子;俱身強煞旺有制,所以大貴。《喜忌篇》云:五行遇月支偏官,歲時中亦宜制伏,所以救賦之偏也。

時上偏財而財命並旺,須出白屋公卿。

此時上偏財格也。只一位為吉,見合不為福,忌比肩兄弟爭奪、刑沖剋破,如丙戌、戊戌、戊子、壬子,戊剋癸為正財,重有子字,壬字為偏財透露。又如丁亥、戊申、壬申、丙午,雖年有丁火,喜有合制,又陰火能奪陽火權,故貴。《喜忌篇》云:時上偏財,別宮忌見,所以補賦未備之義也。

建祿坐祿或歸祿,遇財官印綬,富貴長年。

建祿以月言,坐祿以日言,歸祿以時言,此三祿格本身健旺,故獨遇財則富,獨遇官則貴,獨遇印則秀,以其干旺,又主長命,安享福祿,若三者兼有,亦妙。如丁亥、己酉、壬午、辛亥,是日祿歸時,午中亦有官星,卻得酉月為印,合格。

月刃日刃及時刃,逢官煞榮神,功名蓋世。

此三刃格,要官煞印綬相制化。榮神,印綬異名。有官煞無印,有煞無官,俱得,有印化

煞尤佳。只怕羈絆,如有官不可見傷,有印不可見財,有煞不可見食傷壓之,或制去合去,皆不成正格。如壬申、壬子、戊午、乙卯,日刃有乙卯制伏,丙戌、癸巳、戊午、丁巳,日刃有印綬變化,故皆貴。

月令專制七煞,身健鷹揚。

《喜忌篇》云:若乃時逢七煞,見之未必為凶。月制干強,其煞反為權印,即解此義也。一云:時上偏官通月氣,主旺,鷹揚少異。

運元生髮三財,命強豹變。

運元,月令也。三財,祿命身也。此是日干背祿,即傷食格也,喜逢財星,如甲日逢巳午月,須幹頭透出戊字,丑戌未日時,日主健旺,行東方運必然大發財祿,白手成家。一云:月中正祿會財源,身強豹變,與此少異。

年見正祿正印正財,無破必承祖蔭傳芳。

重在無破,有破不以此論,年為祖宗,故云。

日坐真官其貴真印,有成號曰福神治世。

重在有成,有成即無破,真即正義,若參之以偏,為所假借,非真正也。如丙子、丁亥、辛巳、庚午等日為真官,丁酉、癸巳、癸卯、丁亥等日為真貴,甲子、乙亥時日為真印,柱中無破,有助為福。

月內偏財而無敗無煞,富出人間。

此月令偏財格,與時上偏財大同,怕比劫相剋、七煞泄氣。

日下正馬而有助有生,名揚天下。

乃甲午、戊子等日,甲戌、乙丑等日則偏,與日坐真貴格同論,有助是別支財,有生是別支食傷。

身清坐煞,運行身旺之鄉發財發福。

坐煞乃甲申、乙酉等日,柱中無土,為身清,行寅卯運大發財祿。此格喜印綬忌食神,正官犯之非身清,下等命也。

獨主臨官,運至主貴之地加積加封。

獨主臨官乃丁巳、癸亥等日,又遇貴人沖官星為貴,歲運逢巳亥重並者,倍加封職。或以日遇官星,行運再遇官地為解,亦通。

食神生旺,無印綬刑沖乃母食子祿。

此食神格也,如戊辰、丁巳、壬辰、甲辰,貴而且壽,丁未、丙午、甲午、丙寅,食神化作脫局,丁傷辛官,飛來不得,故貧夭。

主本臨官,沒官星煞敗為弟襲兄班。

乃丁巳、癸亥日得寅戌月類也,無官煞比肩兄弟,本身自旺,必得高長之班,興家立業。何者,丁之祿在午,癸之祿在子。癸亥為水正旺之鄉,乃壬家之祿也,丁巳為火臨官之地,乃丙家之祿也。得此格者,謂丁癸乃丙壬之弟,而巳亥為丙壬之祿位,故曰弟就兄班,必因兄有為,高兄一班。又丙午、壬子亦是純粹,尤貴。駁雜者不入格。若有兄弟比肩,干支駁雜,為兄星填實,便為下矣。或官星填實,兄弟比肩爭差,身無害處,又作凶斷。若官星不實,單露天干,雖分星擘(音同伯)祿,亦可再成。

倒食本宮臨官旺,乃侍臣叨祿之名。

如庚子見戊子,歲月偏印在我本宮之上,名倒食,乃我之君父也。是偏印所坐與日干同宮,臨於官旺之地,則受我命,生我福氣。侍臣叨祿,言近君之寵也,如庚子、戊子、庚子、丙子是此格也。

胎生元命無財星,為赤子承恩之寵。

此庚寅、辛卯、甲申、乙酉等日,皆本主天元自坐絕地,為胎生之首,即胞胎格也。其生甚微,所以喜印綬,怕財剋,主少年招受皇恩,大概與印格同論,如乙酉、乙酉、乙酉、甲申是此格也。《喜忌篇》云:五行絕處,即是胎元,生日逢之,名曰受氣是也。

歲月正官七煞混淆,人下賤。時日獨強專制,職重權高。月時七煞正官雜亂,病交侵。歲運衝開合去,官清名顯。猶嫌過制,最忌爭強。

《喜忌篇》云:四柱純煞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見一位正官,官煞混雜,反賤。類有去官留煞,亦有去煞留官。又云:四柱煞旺運純,身旺為官清貴。又云:月令雖逢建祿,切忌會煞為凶。官星七煞交差,卻有合煞為貴是也。此二格各有所主,歲月正官以官為主,嫌煞混之,月時七煞以煞為主,嫌官亂之。時日獨強專制,歲運衝開合去互文見義也。過制則七煞不顯,爭強則難以去留,其理當細詳之。如壬子、甲辰、己卯、壬申,月時正官,日下卯為七煞,得申內庚金合卯中乙木之煞為貴。又如張侍郎八字,乙日以庚為正官,申內庚金近七月生,庚旺辛衰,六月丁火旺,為去煞留官,故貴。又如丙午、丙申、甲寅、丁卯,丙丁雖多,不敵月令之煞,又行官旺運,身旺變鬼為官,故貴。

天元無氣,卻宜中下興隆。

此印綬格也。如甲乙生於冬月,天元無氣,地支有亥子水生木,為興隆之象。又如丁亥、丁丑等日,丁火無氣,又有壬癸來剋,亥子得之為黨,反能生出甲水,為地支興隆,喜土來剋財,丑中得之為財,亦利之類。古人論中下以日時支言,如日干月令無氣,若所坐之支及時得地,亦成實之。命若無氣而日時又在衰敗之鄉,則終身偃蹇可知矣。《喜忌篇》云:凡見天元太弱,內有弱處復生,是也。

年本偏官,須忌始終剋害。

此歲德格也,如甲日逢庚申太歲,為年上偏官,一名元神,一名孤辰,其煞最重,終身不可除去,故主始終剋害,剋害非專指祖父、六親,本身亦在其中矣。如丁巳、丁未、辛巳、壬辰,喜一壬合二丁為制,乙卯、丙子、己卯、丁卯,喜丁丙化去三乙,皆主貴,但剋害終不能免。或云:七煞多根,切忌始終剋害,亦通。

陽刃極喜偏官,削平禍亂。

此陽刃格也。大抵陽刃忌財,以刃破財,財生煞,煞剋身及刑沖、三合、六合,喜煞制伏,而煞自製者又作凶斷。

金神只宜制伏,降肅奸雄。

此金神格也,大抵金神不畏過制,只忌破制與失制,歲運同。甲己日得此三時,惟甲日得之為正。

陽德陰貴,旺則榮顯而弱可保名。

陽德,天月二德及日德。陰貴,天乙貴神及日貴格也。弱雖不如強,亦可自守。

天罡地魁,衰則貧寒而強當絕世。

即魁罡格也。喜強惡衰,忌財官,要並踏。

官庫財庫,衝開則榮封爵祿,塞閉則貧乏資財。

此雜氣財官格也。如甲見丑為官庫,見辰為財庫,見未為本庫,見戌為食庫,官為上,財次之,本庫又次之。若庫在年月之中,管事太早,難發少年。若在日下及時之中,雖晚發,不失為富貴造化。要見沖刑破害,以開局鑰,怕有星閉塞,如丁用辰為官庫,或戊字僭(音同減)之,或戊辰壓之,是閉塞也,如此則丁不能官,須柱有甲戌或歲遇之方吉。

傷官正官,傷盡則獨握權高,半殘則必遭蹇難。

此傷官格也,半殘言傷不盡。《喜忌篇》云:四住傷官,運入官鄉必破是也。

日月倒沖官祿,無填無絆而祿馬飛來。

此飛天祿馬格也。

天地制合煞神,不過不失而名利驟發。

天地制合煞神,乃天干地支或是食神制煞、或是陽刃合煞,但制合不宜太過,如一煞二食二陽刃則過而失也。身煞兩停,制合不過,煞刀凶神,故主驟發。《喜忌篇》云:偏官制伏太過,乃是貧儒,見不可過也。

惟官印最宜相會,德政加封。

此官印格也。如甲日得辛為官,又有癸為印,或地支有酉子字,皆是官印於身,一剋一生,陰陽配合而又自相生焉,故主為相,有王佐之才,為將有運籌之智,為守宰著循良之政。要本身與官印相等,乃極品貴也,否則隨力量升降,輕重言之。

有祿馬極喜同居,官能稱職。

此財官格也,如甲日見己丑、己酉及壬午、癸巳等月之類,是祿馬同居與上官印相會,皆為三奇格也,須要本身力旺或遇時氣可稱。此格祿身強弱不等,降下論之,身弱難壽。

印綬逢煞則發,逢合則晦,逢財則災,破合去財亦發。

此總論印綬喜忌,逢煞謂之印賴煞生,功名顯達,若遇偏財合去,正財剋去,皆主災晦。柱中日干健旺,或有比肩破合去財,則印煞可以雙收,亦主發達,但不清也。詩云:忽逢甲己加金局,丙火尋常便可嗟,運行旺火生身地,功名何處不光華是也。

建祿遇富則貴,遇財則富,遇印則秀,敗財破印不吉。

建祿則身旺,故用官、用印、用財皆吉,有敗財、陽刃、比肩則身太旺,皆足以劫我之財、分我之官、奪我之印。建祿尤喜印與財,故見敗財破印則偏枯不成造化。財印俱見混雜,不富不秀,無成之命也。

官煞兩停,喜者存之憎者棄之。武能去正留偏化官為煞,文能去偏留正化煞為官,運逢身旺必加封。財印交差,欲其進也忌其退也,貴能見義忘利取印舍財,富則見利忘義取財舍印,歲遇命強而進爵。

官煞不可並用,財印難以交留。故喜憎存棄,或去煞留官,或去官留煞。欲忌進退,或取印舍財,或取財舍印,各從其有力而重者用之。文武富貴亦推言其類,未必盡然。四格皆以身旺命強為主,歲運生扶為妙,通融論之。身與財旺,力停得官煞來,亦可化財助印,為福益厚。身弱無官煞來化,不惟不勝官煞,而財印交差,身制不護,無可為倚,必定貧賤。

十干背祿,喜見財豐,敗逢比肩逐馬。官煞俱有,猶如去煞留官。印助身強,必定收功拜職。

此言傷官格也。《喜忌篇》云:十干背祿,歲時喜見財星。運至比肩,號曰背祿逐馬是也。

五行食神,許乘馬盛,禍生正印梟神。官煞一來,誤致反賢敗德。梟神印旺,立見破敗傷身。

此言食神格也。此因上文背祿逐馬窮極,將官煞而轉為福。故此章言因財致富,被官煞助印為禍而反大壞。互文見義,不可不詳察之。蓋食神喜財怕梟,官煞生印則梟愈旺。傷喜見印,食怕見印,故並言之。

戊日午月,勿作刃看,時歲火多,轉為印綬。

此陽刃與印同宮,火多則印旺,故能轉弱從強,然刃助身強,又得印助,則文理高致,可以隱惡而揚善,若有己字透出,仍以刃斷。印刃俱有,其人不免性毒,有好運來成功,運退刃來,或被財衝起亦凶,喜正官制之為妙,如癸亥、戊午、戊午、戊午,此命正合此論。

丙日丑時,非為背祿,支幹金旺,反作資財。

時當時指月令也。丙日生逢丑月,丑中己土傷官背祿,主貧,得干支庚辛金氣旺盛,土能生金,卻為財斷,須丙日健,或寅午戌火局亦旺,可任其財。時支是丑,支中巳酉合庚辛透出丙火生旺者,亦合此格。如丙日本身自旺,單見丑月,無庚辛透露及巳酉丑局,真背祿也。

官坐刃頭終被刑,貴壓三刑須執政。

如甲日見辛卯月及辛卯時,官不得令,反被卯中丁火傷剋,歲運又見,定然遭刑。若官煞制伏得宜,雖以貴論,遇刃年終凶,是陽刃最壞造化也。貴壓三刑,乃命中犯三刑,雖凶,若得一個天乙貴人正照,生旺得時,反主掌典刑政,可專征伐,貴人不生旺者,亦可作從政斷,是貴神最為吉煞也。

德蓋七煞,必是安禪之士。花迎六合,豈非淫蕩之人。

德即天月德,乃慈善神也,七煞乃孤辰煞也。德蓋七煞,主人有道德,因道德而生富貴。花即桃花煞,乃淫蕩煞也。六合乃多情煞也。花迎六合,主好色歌唱,大非端士。又如戊子生人見癸丑之類,乃支幹交合,為滾浪桃花。四柱子午卯酉,為遍野桃花,主男不媒而婚,女不媒而嫁。

孤寡雙全,帶官印當膺住持,無則只為道行

孤辰、寡宿二煞怕雙逢疊見,只一位不論。帶官印在上,雖為僧道亦貴,如無只平常僧道而已。如甲戌、戊辰、庚辰、丙子,甲戌、戊辰、庚辰、丁丑,俱是清高長老之命。

控邀隔角,逢生旺必過房舍,絕則終守鰥孀。

控神、邀神是孤寡煞也,假令寅卯辰人見巳辰人謂之控神煞,又謂之邀神煞,見丑寅人謂之窺神煞,又謂之追神煞,余仿此,更值歲運不和,三元刑戰,為凶尤甚。

吞啖全排,家人消散,空亡偏見,親屬離傷。

吞啖、空亡二煞,乃剋害孤寡之辰也,須全排偏見,方如經斷。若食遇吞啖,財食貴祿等格見空亡,尤為不吉。

財印雙傷,斷其必無上下。官煞俱去,知其少失爺娘。

此二節專論骨肉。

純耗純刃交差,牛羊類斷。純陰純陽排剋,豬狗徒看。

大耗、羊刃,乃神煞之最惡者。孤陰、孤陽,乃干支之不調者。耗刃攢聚交至四柱上,主賤之極,作牛羊之類斷之。天干皆是一偏,地支沖刑破害,此必是無正性之人,作豬狗之徒斷之。若夫驛馬、六害、華蓋、劫煞、亡神,年月等煞見偏陰偏陽尤凶。如甲子、庚午、甲子、庚午,甲用辛為官,庚煞透出,又不得令,甲用飼為財,發祿,午月子午對沖,財又不成,作不仁不義斷之。又如甲午、甲戌、甲午、甲子,三甲並見,用官官不顯,財印俱沖,並無所託,當是貪圖無厭,不認六條,薄情背禮之人也。

衰受眾梟,乃是寄食長工,絕逢重食,宜作屠行牙儈。

梟與食相反,故並舉之,其身嫌衰絕一也,衰而逢梟,難作偏印,絕而逢食,難作壽星,故皆不吉。寄食長工,因梟難得飽食。屠行牙儈,因食雖得飽而賤。

若也純官純煞純馬純財,身旺無雜則官居極品。

凡命以純粹不雜為上,偏枯混亂為下。且如甲日以辛為官,柱中只有酉辛字,是謂純官。以庚為煞,柱中只有申庚字,是為謂純煞。以正財為馬,柱中只有丑未己字,以偏財為財,柱中只有辰戌戊字,謂之純馬、純財。值身旺為大富貴格。建祿得格,出身便是富足,日下次之,時下又次之。建祿遇正官第一,正財次之。惟煞壽不永,若陽刃之月純煞第一,財格則防橫事。假如癸卯、乙卯、己巳、乙丑,此命純煞,乃能盡善,亦貴為極品。又如甲戌、丁卯、己巳、乙亥,官煞混雜,賴甲己合化為貴,因雜化力過不得善終。

全印全沖全制全食,命強無破則祿受千鍾。

全印如甲日見子癸壬亥,或正或偏,無所駁雜。全沖如地支純亥、純巳、純子、純午之類,衝出祿馬,或寅申巳亥、子午卯酉、辰戌丑未皆是。全制如甲日見丁字或午字,傷盡官星,虛空生出土來為財。全食如甲見丙,柱中純寅之類,須得日主生旺,正庫臨官月日時者,皆貴人也。如己未、乙亥、丙寅、辛卯,此全印剝雜,又有辛財剋刑,運行身旺則貴顯,行身衰則刑陷。如辛亥、己亥、辛亥、己亥,四柱純亥,衝出飼中丙戊,全沖為貴。

日子太旺無依,若不為僧固宜為道。天元羸弱無輔,若不為技則當為巫。

此言太過,不及皆不為吉也。太過則財官死絕,所以主孤,不及則財官難任,所以主藝。見造化貴中和也。若有依有輔,則不可以是論。《喜忌篇》云:柱中官星太旺,天元羸弱之名,日干旺甚無依,若不為僧即為道是也。

身弱有生必發,忌財馬以相傷。

此身弱用印,忌財傷印,為貴。財壞印之說,須分財印輕重言之。《喜忌篇》云:日干無氣,時逢陽刃不為凶。陽刃所以劫財,柱中財多身弱,故陽刃不忌,須並論之。

食神逢梟則夭,喜財星而生救。

此食神怕梟,要財制梟為用神有救,須分財梟輕重言之。印則忌財,食則要財,義各有所當也。

甲子日逢子時,沒庚辛申酉丑午謂之祿馬飛來。

此子遙巳格也,《喜忌篇》文義同。

庚申時逢戊日,無甲丙卯寅午丁名曰食神明旺。

此專食合祿格也。《喜忌篇》云:庚申時逢戊日,名食神干旺之方。月犯甲丙卯寅,此乃遇而不遇是也。

庚壬子沖午祿,切忌丙丁。

此正沖祿馬格也。

辛癸丑合巳官,須嫌子巳。

此丑遙巳格也。《喜忌篇》云:辛癸日多逢醜地,不喜官星。歲時逢子巳二宮,虛名虛利是也。

丙午丁巳准此,最忌刑沖。

此倒沖祿馬格也。

壬子癸亥例同,亦防填實。

以上正衝倒沖遙合通融,互文見義。舉丙丁與巳忌填實也,舉子忌刑沖也。如丙子、庚寅、丙午、癸巳;庚寅、壬午、丙午、戊戌;二命喜寅午戌全。如辛酉、癸巳、丁巳、乙巳;癸卯、丁巳、丁巳、乙巳;二命喜巳字多,不論有合無合,皆吉。惟忌辰字絆住,則不能沖,卻喜巳酉丑全,是正沖格也。《喜忌篇》云:若逢傷官月建,如凶處未必為凶。內有正倒祿飛,忌官星亦嫌羈絆是也。

六辛日而無午字,得戌子時辛合丙官為貴

此六陰朝陽格也,如戊辰、辛酉、辛丑、戊子;戊辰、辛酉、辛酉、戊子;乙丑、庚辰、辛酉、戊子;是此格也。《喜忌篇》云:六辛日時逢戊子,嫌午位運喜西方是也。

六癸日而無干土,得甲寅時寅刑巳格尤奇。

此刑合格也。此格主性氣剛而見快太察,如己未、甲申、癸酉、甲寅,嫌申中庚傷甲木,寅申對沖,故雖貴而減分數,利厚名低。《喜忌篇》云:六癸日時逢寅位,歲月怕己戊二方是也。

癸無丙火戊己庚申,時合一己之財官。

此專印合祿格也,與專食同看。

壬有子午卯酉正氣,柱兼四季之士祿。

壬日為主,既無官煞,卻得子午卯酉為四正,能合出辰戌丑未為官祿,不須四正俱會,但得四字全為妙。

癸日同上,土曜莫侵。得之者利害交並,官高身病。遇之者刑惠確實,職重家貧。

癸日為主,卻嫌土祿,見子午卯酉與壬日同,吉兇相伴也。

甲曲直,丙炎上,官高剋妻而不富。戊從革,庚潤下,職重嗣少而自貧。

甲見亥卯未曰曲直,丙見寅午戌曰炎上,戊見巳酉丑曰從革,庚見申子辰曰潤下。甲丙見木火局則太旺,能三合叉官局,故主官高,然有陽刃劫財,故剋妻。戊庚見金水局則脫氣,能三合叉出官局,故主職重,然柱中原無官煞,故少子。要之此四格皆偏黨,所以福祿不全。

身犯休囚之地,並沖官貴何嗟。

如辛亥日,既無官煞,身又不旺,豈不惆悵,不知亥字多,亦能勾出巳中官印為貴,故曰何嗟。

自專官旺之支,同釣祿子猶貴。

此即丁巳、癸亥、丙午、壬子等日,自坐臨官帝旺之宮,支神多能衝出對官官祿,與上文義同。

陰木獨遇子時,沒官星乙鎮鼠窠最貴。

此六乙鼠貴格也,《喜忌篇》文義同。如甲寅、戊辰、乙亥、丙子,四柱別無他格動搖,丙子亦不動搖,安然為貴。經云:用神不可動搖是也。如甲寅、癸酉、乙亥、丙子,月令偏官傷身,賴日下印旺,亦不失為衣祿。如辛亥、甲午、乙亥、丙子,此命貴被午破,兩亥自刑,本身既在死地,又見自刑,兩無所依,故主貧賤。

陽水疊逢辰位,無沖剋壬騎龍背非常。

此壬騎龍背格也,《喜忌篇》文義同。如壬辰、甲辰、壬辰、壬寅,壬用己為正官,丁為正財,辰字多衝出戌中官庫,虛合午中財官,寅午戌三合火局,壬日得之為貴。如壬寅、壬寅、壬辰、壬寅,壬日見丙火生在寅,已是財了,又寅字多合起午戌財官,故利勝於名。

庚日全逢潤下,忌壬癸巳午之方,時遇子申,其福減半。

此井欄叉格也,《喜忌篇》文義同。

合官合財作公卿,防休囚剋害之辱。

合官如乙日見庚之例,合財如甲日見己之例,乃十干變化之道也。賦云:化之真者,名公巨卿。化之假者,孤兒異姓。如乙庚化金,見水地則休囚,見火地則剋害。凡帶合或獨旺不肯自就,或合中見衝破,或一邊破剋,皆合不成,或化在休囚死絕之地,失誤與合,必然陷滯不利,是化之假也。如己見甲見己未為得地,己旺庫也。丙合辛見辛卯為失地,丙火敗於卯也。戊與癸合,見戊午為得地,戊癸化火,午為火旺之地故也,亦須癸水先得地,方合得中,若失地不得時,則損壽。蓋化為貴旺,身弱不能勝,縱貴亦失。又丙與辛合,見辛未,陽火氣弱於未,多夭折,或因色傷。柱有壬剋丙,或壬居申上自生,對沖寅宮火生之地,折壽無疑。亦有貪合忘官,如丁日見二三壬字,丁獨壬眾,一人不能勝眾,乃汙合之士,無所卓立,豈能成功,丁有力,僅得半吉。又如甲與己合,甲木無通氣之宮,己土有正義之位,雖合而失其正,亦同上論。若甲己兩皆得位,貴顯高極。經云:甲乙木盛於土鄉,發揚仁義佐明君。丙辛合丙旺辛生,鎮守威權之職。乙庚入金局兼木自旺,文仁武義雙全。戊癸得火旺更水獨旺,禮律智勇俱備。丁壬水火既濟兮,魚水和同。陰陽干支相合兮,君臣慶會。聽鳳鳴於高岡,必鷹揚於疆場是也。如甲辰、戊辰、己巳、辛未,己日得甲為在官,三月通氣,引子未上,兼為正印,故主極貴。如戊申、庚申、癸亥、戊午,癸生七月印旺天德之地,合成為官,引子午時火旺之地,又能資戊土之官,官印俱旺,故主大貴。

拱貴拱祿為將相,忌刑沖填實之凶。

此拱貴拱祿格也,《喜忌篇》文義同。如丁巳、丙午、甲寅、甲子,拱丑貴。壬子、丁未、丁巳、丁未,年支子字衝出午字,故大貴。癸卯、庚申、戊辰、戊午,拱巳祿。如辛丑、辛丑、甲寅、甲子,有丑字填實,卻以辛為正官論。己未、戊辰、戊寅、戊午,官煞多,寅字沖申為衝開,則拱不成。又如壬辰、戊申、己未、己巳,是此格也,故大貴。

官印暗合天地,其貴可知。福德隱在支中,其德尤萃。

官印暗合即食神暗合正官、偏財暗合正印,如甲用辛官,丙盛能暗合辛未為官,用癸為印,戊旺能暗合癸丑為印,更得地支有子合丑,有午合未,方是福德隱藏。福即福星貴,德即天月德,或指福德秀氣,或指天乙貴人,以藏在支中為妙。如甲戊庚不見丑未,但得己字即是見己,在丑未宮尤妙,柱無卯乙破,更生四季月,己土得令,主貴人見喜前程,尊顯妻貌及得妻財。又云:甲人見丑,喜坐陽刃,為天乙當職,見未夜生得力,為福十全,反此一半論。四柱帶甲戊庚全,得乙丑為聚貴,更加福力。若一庚一甲見支神三四丑未為會貴,亦加福力。若本主與貴人俱生旺,只消一字,其福自全。喜三合、六合,忌休囚、空破。詩曰:貴人帝座見生成,官旺之鄉名早成,若遇休囚並破制,虛名蹤跡遠三公。

五行正貴,怕刑沖剋害之神。四柱吉神,喜官旺生合之地。

五行正貴,乃正氣官星,如甲生酉月之例。最怕酉刑、卯沖、丁剋、戌害傷了貴氣。或以貴為貴神,如甲見丑,丑中有辛又為甲正官之類,柱有卯乙剋壞丑貴,善巳酉三合,乙木剋沖丑不入,或有子合丑亦可。隔木之剋,如有乙卯、子卯相刑,不能剋丑未,為天乙之貴。四柱吉神,乃官、印、財、食、奇、貴、福德等星,皆是,但得一星臨長生、帝旺、臨官、正庫、三合、六合之位,無不富貴。詩曰:人命生時得一強,日時或臨祿馬鄉,須看前後扶助合,必然衣錦入中堂。《喜忌篇》云:五行正貴,忌刑衝破害之宮。四柱干支,喜三合六合之地。又云:地支天干合多,亦云貪合忘官,二義須並論之。

若也沐浴逢煞,魄往酆都。元犯再傷,魂歸岳府。

此因上文刑沖剋害而言,怕裸形逢煞,以生之者微而剋之者重,命元犯之已為不吉,歲運再犯,決死無疑。如元犯官煞,去配不清,柱無食神可解,歲運再見則死。若元犯破印,流年再犯則死。凡用神有損者,皆是此四句珞琭子本文。

畏煞逢煞則夭,憂關落關即亡。

此亦因上而申明之也。柱中原怕關煞。如甲見庚申為煞,歲運再見,柱無救解者夭,年煞尤重。有印則化,有食則制,有刃則合,身旺則敵,若行煞旺運亦夭。又如甲日見辰為陽數極,又為鐵蛇關,壬見丑、庚見戌、丙見未申皆陽關,曰重。乙見辰、癸見丑、辛見戌、丁見未申為陰關,稍輕。四柱犯,流年又犯,運行休囚主死,或被神煞鬼賊。或曰:關煞之名甚多,非直言七煞陽關也。其詳見前論壽夭及小兒關煞下。

引合關煞誤傷身,中下滅絕橫夭壽。

引合關煞,如丙火既弱,又見辛未,丙辛既合,丙就辛官,未位乃丙犯陽關,再被壬來剋即亡,或是辛亥煞地,尤緊,犯之橫罹其咎,如丙戌、丁酉、辛酉、乙未,壬申年死是也。中下滅絕,如壬戌日為坐財,又坐煞,日支能有之是則壽,若行壬辰運,壬癸水聚於辰,剋破戌中火土,別無可救即夭。此名倒沖命元。土旺則水旺,土身自崩壞,何暇救之,水旺則火滅,故云:中下絕滅,中下者,即地元人元中下之分也,余仿此推。

傷官見官禍患百端,逐馬逢馬勞苦千般。

此獨犯所忌,故不吉。傷官見官,惟有財星可以解傷之毒,勸官之怒,轉禍為祥。逐馬逢馬,惟有官煞可以制刃之劫,雖勞亦得其財。若比肩多,他強我弱,雖減耗亦得其財,不得均平,止三四分之一矣。

財逢羊刃以多傷,印見妻財而不破。

此亦同上文之義,凡命最忌羊刃,財格被破,印格被奪,官格沖怒,只喜七煞制之,陰刃力微無妨。印見妻財,是貪財壞印之說也,歲運又見,主破財傷妻,或因妻致訟。若原無財星,或財星力微,歲運見之稍輕,惟官煞進生解勸,反得舉薦成名。

食神遇梟,無財則夭,身弱有財,重逢正印亦凶。制煞逢印,有沖則誅,命強無官,單遇七煞尤勝。

《喜忌篇》云:柱中七煞全逢,身弱極貧無地,是此義。

三刑對沖橫禍生,羊刃對合非殃至,沐浴從生無家客,休囚見煞不埋人。

沐浴、休囚,皆身衰也,從生則泛,見煞則傷。

月下劫財主無財,喜煞無印而有獲。

煞能制刃,印能化煞,化則不能制刃,故喜煞而去印。

暗中破印親壞印,喜它無食以加封。

財能破印,官能生印,有食則壞官,生財印愈受傷,故喜官而去食。

官煞混雜賤患兮,兄弟太多分散兮。喜印無制能文,喜制無印能武。制印俱有,碌碌難成。

印能化煞,食能制煞,有化莫制,有制莫化,制化大多則煞無氣,反不為吉。羊刃全賴煞制,或化作印綬,如戊日午月之類。是制化止用其一,皆能有成。

祿馬背逐饑寒兮,財印相破括囊兮。喜官帶煞為權,愛藍帶官為貴。官煞單見,瑣瑣不遂。

祿馬背逐,財印相破,須官煞疊見,方能制比劫而生財,生印綬而化財,單見則力薄弱,豈能遂意。

梟印相雜寵辱兮,財馬太多盜氣兮。喜身旺而為福,忌運弱以生災。

偏正二印相雜,偏正二財俱有,若身弱不能雙成其生,並受其財,中間要分偏正強弱,若偏印偏財強,身旺運強,驟然發福,正印正財亦然。

官祿剋破夭死兮,庫墓衝散無餐兮。忌重破而無依,喜比肩而可救。

官,官星。祿,正祿。如甲見辛寅,又見庚申及巳與午之類,歲運再見即夭,若身旺有比肩,亦可作旺論。又如甲以丑為官庫,要得未字衝開。用未不可見二丑,有丑不可見二未。又忌丁丑、丁未,丁傷辛官之類。見癸未、癸丑,癸水能制丁火。己丑、己未、己土能生辛官。己為甲財,癸為甲印,丙為甲食,支幹生旺無破者,富貴,稍見沖剋則減分數,沖剋太甚反為貧窘。以上雜舉財官、印綬、食神、傷官、官煞、羊刃、比肩、梟神相忌、相須、相制,相合交互言之,看所用之神何如,日干強弱如何。經云:日主最宜健旺,用神不可損傷。斯言簡而盡也。劫財羊刃,切忌時逢,歲運並臨,災殃立至。

歲沖運則崩,運剋歲則晦。此下專論歲運。歲者天之所蓋,運者地之所載,歲運不可兩相衝激,重則崩,輕則晦,命中最要相和,則天地亨泰,福祿自臻。太歲沖運其禍重,運剋太歲則禍輕,考《淵源》《淵海》諸說,俱以運剋歲為重,歲剋運為輕,即日犯歲君之義也。驗余命,壬午、癸丑、庚寅、丙戌,行丁巳運遇癸亥流年,癸傷丁,亥沖巳,是歲沖運也,其年罷官喪母,受禍最慘,可以例推矣。

陰氣終而陽氣斷,未死堪嗟。陽數極而陰命追,不殂(音同粗)何待。

甲見辰、丙見未、戊見丑、庚見戌、壬見丑,為陽氣極,乙見戌、丁見丑、己癸見未、辛見辰,為陰數終,歲運見之尤凶。又云:乙辰、丁未、己丑、辛戌,亦是陰符來追,陽數先斷,若止當生,四柱無害,最怕生既犯,歲運又見,立死。又雲;陰乾遇陽極為陰遇陽關,陽干遇陰終為陽遇陰關,身弱無力皆夭,身旺得比肩黨助則無害。

五行有救,當憂不憂,四時逢空,聞喜不喜。

言人命遇歲運之凶,以上沖剋、氣終數極之類,如五行有救,則當憂不憂。四時逢空,是流年太歲遇吉神,卻值空亡,則聞喜不喜。或曰:甲憂庚,得乙可救。春無土,不怕土為凶,不喜土為福之類。經云:庚辛來傷甲乙,丙丁先見無危。又云:春無土,夏無金,秋無水,冬無火,是也。

是以陰陽罕測,不可一途而推。貴賤難分,要執兩端而斷。略窺古聖之遺文,約以今賢之研詳。若尊此法,參悟鑒命,庶無差忒。

此總結上文諸格之義。以上指出諸格,俱論前卷諸格下,故不詳註,《喜忌篇》、《繼善篇》是就此賦變化而出,今人但知有此二篇,而不知有此賦,故錄之。

 

六神篇

 

五行妙用,難逃一理之中。進退存亡,要識變通之道。

正官佩印,不如來馬。

夫用官之法,大要健旺清高,最忌淺薄。官旺宜印,弱則宜財,此不易之理也。今育用印不如用財者,乃有一說,假如身旺官輕,多見印綏則日主愈強,而官愈弱矣。壺中子云:官輕不若煞輕,所以喜財旺之地,生官剋印,表裡方得中和,於此足以發福。詩釋:正官無印本無權,佩印如何又不然。只為印多官泄氣,不如乘馬得高遷。

七煞用財,豈宜得祿。

此言煞旺太過,日主無依,又加用財生煞,則日愈弱而煞愈旺矣,當之不能,遠之不可,只得棄命根從,以免侵凌之患。運行財煞旺地,不易始從之心,一遇歲運歸祿,目主恃強,乃與煞戰,以寡敵眾,其能勝乎,凶可知矣。詩釋:財星生旺殺傷身,四柱全無倚靠神。天命相從成貴象,運行得祿受孤貧。

印逢財而罷職,財逢印而遷官。

印乃清高正大之物,見財則不能保其名位,且如原用印級,不以官煞為倚者,運行印官之地,仕路清高,一遇財鄉剋了印級,往無比肩為救,不免要職投閑,傷重者必死於異鄉。水火身旺,用財榮華可知,再行財旺之地,主不能勝,卻要印旺流年助我根本,反能進爵遷官,不為貪財壞印之論也。詩釋:印綬貪財德有傷,難從天地立綱常。更無比劫來救助,罷職偷閒歸故鄉。身旺誠能掌大財,財多身弱便生災。遷官何處求根本,歲運須還有印來。

命當夭折,食神孑立逢集。

七煞傷身,原無正團為解,獨以食神一位制煞,壯年運道喜行制煞之鄉,若遇榮神有力,剋我食神,柱無偏財禦敵,不免縱煞傷身,為禍滋烈。詩釋:七殺重重主太柔,食神介位立當途。梟神印綬無財救,夭折芳魂達水流。

運至凶危,羊刃重逢破局。

專言用財無煞者,大忌羊刃為禍,若歲運重逢羊刃劫財破局者,必有喪家囚獄之苦,傷妻剋子之悲,水火兵刃悉有之矣。詩釋:用財不有殺重來,羊刃逢之必奪財。再遇刃鄉應破局,傷妻敗業見非災。

爭正官不可無傷,

官者,祿也,無人不欲。若柱中多見比刃,又有一位官星,必然爭奪,立見有禍,不如運至傷官,傷盡官星,則比肩無爭奪,始可安矣。詩釋:官星一位比肩重,爭奪之間最有凶。傷盡直須官不用,自無冰炭到胸中。

歸七煞最嫌有制。

此亦因比肩之謂也,蓋四柱多見比肩,必然爭祿爭財,且奪歲運之物為禍,如年月透出一位七煞,比肩知畏勢必歸之,歲運一遇食神制煞,則柱無張主之神,使比肩復亂如初,則散財破業,橫死於苟貪之下,端有徵矣。詩釋:比肩本是無知物,一見傷官勢和歸。第恐食神來制之,喪家心事自成灰。

官居煞地,難守其官。煞在官鄉,豈能變煞。

官為純雅之責人,煞乃好邪之惡客,如官居煞黨,其勢不能獨立,必混化而為煞,雖官有純雅之風,安能守平。煞乃剛暴之人,雖在官星禮義之鄉,終不由禮義而化,故不能變煞為官也。詩釋:正官純雜殺如頑,荊棘門居特立難。情性豈無君子恨,堅決當道虎狼關。殺多堅妄性偏剛,混入官星禮義邦。頑石豈能成變化,依然心事尚豺狼。

貪財壞印抉高科,印分輕重。

凡命印重煞輕,終不為貴,要行財旺之運,剋太過之印,生不及之然,煞印相停,必能超越,若印輕逢財,乃為大害,宜細洋之。詩釋:印旺偏官弱不堪,用財生殺豈為貪。只悉印薄逢財旺,未許蟾宮把桂扳。

遇比用財纏萬貫,比得資扶。

財乃我用之物,得之乃佳,柱中有一七煞專權,日主被制,則無暇用財,若得比劫透露或歲運生扶,日主不致衰弱,可以敵煞,而財始為我用矣。詩釋:見時不用是何哉?財多旺甚日干衰。得通比肩資扶處,白手猶能聚大財。

運到旺鄉身反弱。

此言從財從煞未成之象。日主衰弱,未肯棄命而從財煞,若大運行遇資扶之地,必與財煞爭敵,敵之不勝,反道財煞之害,愈見弱矣,是必因財構禍,災病累身。詩釋:身弱拖根微有助,未從七煞未從財。假饒歲運扶身起,戰敵無成力反衰。

財逢熱處福猶輕。

身弱財多,當之不能,行退比劫分財助氣,而揭反輕。詩釋:偏正時多福必多,日干無力奈上如何。直逢比劫分將去,省得貧魔與病魔。

財不有傷,還忌陰謀之賊。

往中用財無比刃劫奪者,則無所傷,尤忌支庫中有比刃暗藏或被沖刑,則私竊之害不免矣。詩釋:財無劫奪則無傷,支庫中間有暗藏。莫道小人明不露,豈知君子在高梁。

然無明制,當尋伏敵之兵。

煞者,頑暴之人也,必欲食神明制,方可為用。如往中明無制伏之人,不可便以凶言,要深求四柱支神,如有食神暗伏或遇刑沖或就三合,亦可為伏敵之兵,大運行制煞鄉,必主成名進祿。詩釋:並多七殺正相刑,明制無人慢自驚。衝出暗藏兵有用,馬陵樹下火燒林。

貴人頭上戴財富,門充駟馬。

此專言歲日互換貴人,不遇空亡剋害煞刃同富者,上戴財官,又居正位,帶合有根,得時進氣,乃為貴富,權掌兵刑,非常之命。玉井云:登金步玉,責人頭上帶官星,是官視財為尤要也。詩釋:貴人互換得相成,上戴財官更顯明。進氣有根還有合,定從千里握兵刑。

生旺宮中藏亡劫,勇奪三軍。

八字中如帶亡神動煞,得遇真正長生及年支納音或得長生、臨官、帝旺者,主武略出群,有舉鼎拔山之勇也。詩釋:長生劫煞本非奇,生旺宮中卻正宜。舉鼎有為真足羨,每從邊塞拂旌旗。

為跨馬以亡身,因得祿而避位。

往中原多比劫,無財用,歲運逢財,日主乃貪其用,比刃必然劫奪,重則損命喪家,輕則休官罷職。原用官星帶財為貴,運行歸綠之鄉,乃比肩旺地,必然爭奪官正,調遇比肩而爭競,於此反失俸祿,故避位也。詩釋:歲運逢財日主貪,又無比刃與成行。格中若見如斯局,此命危亡立馬看。官星失馬不為官,得馬登庸理自然。只恐此身行遇祿,解還全帶向林泉。

印解兩賢之厄,財勾六國之爭。

兩賢者,二煞也。印者,仁也。凡用日主不弱,兩煞透出天干,並虐日主,無食為救,縱有亦被某神所奪者,最凶。若能用印化煞,使降於我,如此不獨富貴出人,且能享福。一云:兩賢,官與煞也。若止作煞言,重下旬眾煞混行意。財者,人所共欲之物,因茲而構禍者多矣。若局有刃伏於柱中,不遇其財則無爭劫,倘有財為用或歲見財,惹起比肩混動為禍,刑耗傷妻,在所不免。詩釋:兩殺重來威制重,食神無奈見梟神。柱中有印能成化,丁火溪能害此身。比刃貪官圖利名,無財彼此自相寧。黃金一見誠為局,惹起燕齊趙魏爭。

眾煞混行,一仁可化。一煞倡亂,獨力可擒。

煞本待制而後服從,若見煞多,力不能制,制之則必致叛,故不若用印。印者,仁也。以仁化煞,使煞自降為妙,喜印旺鄉,乃益其化,不宜再見制伏,所謂疾之已甚亂也。獨煞倡亂,勢力有限,一食制之,自可以服,況食神多制者乎。詩釋:偏官疊見將何救,制殺無如化殺高。行去不勞重見食,疾之已甚禍相遭。一殺為妖應有限,不逢財印本為福。只消一食能歸我,何況干支制服多。

印居煞地,化之以德。煞居印地,齊之以刑。

如甲日主用申為煞剋我,無制其凶可知,殊不知浮水印長生於申,自能化煞,不使的暴。若干支多財,乃成下格。比旺財輕者,用之更美。如乙木用辛金為煞,遇手栽根,恃強黨我,雖為我之印,乃煞所生之宮,若更辛金逐出,侵凌日主,千無食神為救者,得旺午沖於,去生煞之官,則辛無所倚,龐允剋身之患。詩釋:甲木逢申用煞神,縱然無火未傷身。申藏壬水生歸化,惟恐支幹見土神。偏財偏官坐一宮,不能為福卻為凶。局中要解侵凌患,制伏還須用一衝。

兄弟破財財得用,煞官欺主主須從。

一局比肩日干專祿,柱中不見財官則無所用,卻要比肩成黨,望空衝破財旺之宮,而財方為我所用,大伯填實,沖官留合比肩。假如辛酉日遇酉多衝卯,遇卯多破午,乃合正用。官煞太多,日主無力,四柱更不拖根,運途又行財煞,不如棄命從煞,遇煞勝之鄉必能發福,大忌身旺食神之運。詩釋:此法從虛邀祿馬,天干環動地支沖。但愁刑合併填實,用力艱難未有功。只力豈能支旺煞,無極端的只相從。他行他運成家業,我通身強業反空。

一馬在廄,人不敢逐。一馬在野,人共通之。

馬,財也,乃比肩必爭之物。若財明透四柱中,特立無遮攔者,譬如馬之在廄,其分素定,比肩不敢爭逐。大怕背財,運道三合六合之鄉,比肩乘機暗竊,致禍不輕。若用財不見明露,隱於支庫之間,乃人所不知之地,比肩競圖竊取,更深藏固閉,難保無患。詩釋:一財得所不遮搓,天地明明眾所看。計取秋毫應不許,除非私向囊中探。庫墓藏財財不露,有何疑忌有何妨。誰知比劫能為禍,暗竊陰謀不敢當。

財臨生庫破生官,兼奉兩家宗嗣。

凡命以印為母,以財為父,財固以印為家,印必以財為主。然財貴而印自榮,夫政斯妻無倚,所以論人根基父母,必以看財為先,若財有長生之宮,又見墓庫局,卻有神破所生之宮,無犯於慕庫者,則為螟齡過繼之兒,棄父隨母之子也。蓋生乃發矇之初,庫在收斂之際,棄始由終,故如此也。詩釋:局中財以神為家,財要根深印要華。若是破根財不立,螟蛉過繼定無差。

身坐比肩成比局,當為幾度新郎。

凡命無傷官食神者,必然用財為妻,委所屬之窗,日下一位是也,卻被比肩佔了,又見三合成局,歲月時中見財必奪,柱若無財,歲運見亦為患,剋妾傷妻,豈止一二而已。詩釋:我成我局必傷妻,比占妻宮總不宜。鴛賤豈能諧白髮,無如冷落自家知。

父母一離一合,須知印綬臨財。

柱中財印乃為父母之神,所處不許同富,雖為父母之名,實有剋剝之意,豈能允離間之恨哉。若印與財相連一宮,而財印皆有著腳生祿同鄉者,終得聚合成家而無間矣。詩釋:正宗偏財同一所,悲歡離合豈能辨。印財生祿同鄉者,立業成家尚有之。

夫妻隨娶隨傷,蓋為比肩伏馬。

凡論財為妻室,財建旺用之年或有生助進氣,當得一妻。若財下原伏比肩,因被煞抑制伏不遂。可奪之機一遇,其財又見食抑制煞,則縱志奪財,妻難久處。詩釋:比肩原狀妻財下,長煞藏身奪未成。乍見食神來制煞,鼓盆難免嘆庄生。

子位於填,鄧嗟伯道。妻官妻守,賢齊孟光。

干者,官煞也。子位者,生時也。時主要財及用官煞生旺之氣,不逢刑害孤虛,不失用神時候,則有子矣。若官失其令,更有傷官食神為妒,徑來時上填實,反有伯道之嘆。妻者,財也。妻官者,日文也。本宮若見其妻,乃得位矣。不逢比刃,不遇刑沖,不有桃花惡煞,仍得天月二德貴人同處者,不推過道祖之才,且有孟光之德也。詩釋:欲求子位在生時,填食休囚恐沒兒。不解孤貧原有命,埋怨天道是無知。妻宮妻守無相剋,五殺桃花未有緣。雖知謝安財堪比,相夫應各孟光賢。

入庫傷官,陌生陽死。幫身羊刃,喜合嫌沖。

傷官本有陰陽生死,當較其是否。凡傷官歸庫,歲運逢之多見喪亡橫禍,殊不知五陰傷官於此返魂無答。刃乃幫身之物,大伯身旺逢之,得一重然與刃作會,化為權星。若見官與刃沖戰,乃成惡煞,用者當審其輕重好惡何如耳。詩釋:五陽歸庫無生氣,故有傷官入庫名。天地未嘗生意息,返魂猶在五陰生。柱逢羊刃本為凶,合煞成權最有功。破局喪身困憊甚,偏官忘合正官沖。

權刃復行權刃,刀葯亡身。財富再遇財富,貪汙罷職。

權,煞也。刃,兵也。身旺用此兩端,乃兵刑首出之人也。煞旺喜行制鄉,刃旺喜行煞地。若原然旺,復行煞旺己多,立業建功

處不免死於刀劍之下。對多再逢羊刃之地,進祿得財處必然終於葯食之間。數使然也。財,俸也。官,祿也。身強通此兩端,乃名利出群之士,凡官弱喜行旺鄉,財旺喜行印地,告發福成立之時也。若有印逢官則祿過矣,財旺逢財則俸余矣,君子祿過俸余,必見貪汙經職。詩釋:偏官羊刃要均停,赫赫飛揚萬里名。用神更行權煞地,英雄難免喪刀兵。祿無求進俸無餘,輕節清高兒不知。行到對官遇俸祿,貪汙歸去浪嗟吁。

祿到長生原有印,清任加官。馬行帝旺舊無傷,宦途進爵。

原用官星衰弱,不能稱印經之榮,若官遇長生,便見清奇特立,且有顧印之情,印乃扶身之本,三者之用既周,於此必然進爵。原有偏正之財雖得位而失其時,居官亦未顯要,必待帝旺臨官,歲運財巴足用,馬必健馳,舊無比刃傷劫,於此加官進爵立業,余財可征矣。

詩釋:官祿印旺皆為貴,印旺官強用不齊。祿到長生得貴地,九重雨露沐光來。偏正之財用得輕,不逢妒合與傷刑。健馳帝旺臨官處,積白堆黃享大名。

財旺身衰,逢生即死。

財旺身衰,力不能任意,苦與之相志,反見所守安然,一遇長生之地,即便倚強苟圖,財未得而揭隨至矣。詩釋:孤寡何意獲多財,正欲相忘苦自捱。忽覺有情生旺處,苟貪惹得喪身災。

刃強財薄,見煞生官。

茲言用官微渺而財又淺薄,蓋因羊刃劫財,不能生官,則官無倚矣。如見一位七煞合刃棄財以蘇財病,足以生官,官自旺矣。學者於此,又不可有見煞混官之嫌也。詩釋:健逢羊刃一時輕,意在生官不敢生。七殺俱來成配合,得醒時困旺官星。

茲法元元之妙,今頗刃而成章,少助恩蒙,開明萬一。

 

金聲玉振賦

 

受命之不同也,有如受形。測理之難精也,過於測海。陰慘陽舒,知盈虛之有數。天高地迥,極覆載之無疆。或升之雲漢兮,而非有所私。或墜之淵泉兮,而非有所惡。其氣數定於太初,其培覆譬諸草木。妙訣不在於多言,至人奚事於強聒(音同郭)。且如類屬從化,格判旺衰,照伏拱遙,局分明暗。

見類屬要旺,從化要衰。照伏二者,皆取局於明。遙拱二者,皆取局於不見之形,故謂之暗。

論用神論日主各有所宜,取地脈取天元是或一道。

此泛舉談造化者之非一端也。

游心於去留舒配,決意於喜忌愛憎。

此約言談造化者之無多術也,中間妙理則不能一言盡。如論用神、論日干、取地脈、取天元,喜忌愛憎,萬有不同,若不去留舒配,何以成造化而分貴賤,談性命而決生死,所以當游心評玩,決意專察也。

亦有源濁而流清,豈無根甜而裔苦。

如水生於土令,其源本濁,運行西北,土化金,金化水,其流不亦清乎。若此者,先主凶,後主吉。《洪範》曰:稼穡作甘,炎上作苦。木生土令行南方,根甘裔苦之謂也。雖傷官能生財,然木不南奔,何以任之。或謂此二句總喻五行命運,不專指木火,亦通,但異乎吾所聞。觀珞琭子有初凶後吉、始吉終凶則是譬喻,此則直言其理耳。

鴛鴦比翼,見江湖必遂平生。

如丙戌、辛丑、丁巳、壬寅,丙辛合、丁壬合、寅戌合、丑巳合,若鴛鴦之比翼聯飛也。有壬水在柱而又丙辛化水,是江湖之家,可以遂其棲遲之性矣。或曰:鴛鴦比翼,只取其兩兩相合,即德合雙鴦格也,江湖字不必拘。

蝴蝶雙飛,逢園囿方為得所。

如辛未、戊戌、辛未、戊戌,未為木庫,戊戌納音又為平地木,乃園囿之所,故合格而貴,若無一點木氣,豈非虛名虛利之人乎。

采精金於青沙黃磧(音同氣),別利器於錯節盤根。

甲午日見己巳時,乙未日見戊寅時,蓋甲午、乙未本是沙中金,而戊寅則青沙,己巳乃黃磧也。甲乙生卯月木旺之時,柱帶壬申、癸酉劍鋒之金,正合此格,余金則非。

我生者豈若生我者之為安,剋我者曾如我剋者之為顯。

此言傷官不及印綬,用煞不如用財也。蓋傷官七煞雖或大貴,然多有得其禍者,弗若純用財印為享自然之福也。或謂用財似止於富,不曰財旺生官耶,故用財者制人,用官煞者制於人。

如逢既濟未濟,休疑沖並休疑無依

如壬子、丙午、壬子、丙午,既濟之格也。丁卯、丙午、丙戌、甲午,未濟之格也。二者皆大貴。如以俗眼觀之,則前一命嫌於沖並,後一命嫌於無依矣。或以未濟以火在上,水在下,柱中太旺為解,即聚精會神之格也。

內有三正三偏,不必生扶不必透露。

六壬生四月,巳中戊為偏官,丙為偏財,長生金為偏印,故謂之三偏。癸生巳月,則為正官、正財、正印,乃三正也。水雖絕巳,金長生則水不終絕,是以不必生扶也。翕(音同細)聚則氣專,發散,是以不必透露也。或以生扶指財官印言,若日干衰弱則不可不生扶耳。

奔道途而喪生,蓋因秀氣繁亂。坐囹圄以亡命,只為比肩爭斗。

如一甲三寅、一丙三戌、一辛三丙,祿庫官星太多,無秀氣也。如三壬一亥、三庚一丑、三己一甲,秀氣不勝其分奪也。余仿此。

刃重官輕,業屠沽於市井。馬疲印破,弄刀筆於公堂。

官星帶刃本貴,官煞失時而刃用事茲,其所以賤也。凡遇此格,斷為屠沽無疑。如寅午戌馬居申,有刑衝破害則馬疲。甲木以壬癸為印,無庚辛金生之,而有戊己破壞,乃吏胥之徒也。或雲,馬指財言,疲,病也。財臨病地,謂之馬疲。考珞琭子馬疲注,王廷光以前說為是。

三奇再犯辰戌,作斫削裁縫之匠。

地三奇甲戊庚,天三奇乙丙丁,人三奇辛壬癸。幹得三奇,地支有辰戌相衝,乃貴反為賤之造,遇此者不作木匠營生,即為裁縫度日矣。遇寅辰則不然。或戌有合,辰有合,各分二局,則水火既濟,亦不然也。

四柱盡歸祿位,為眉壽景福之人。

如丙寅、甲午、乙巳、己卯,丙祿居巳,甲祿居寅,乙祿居卯,己祿居午,天干各有所歸,此人一生富而且壽,即《消息賦》享福五行歸祿,眉壽八字均停之意。

木衰火旺復行西,天年夭折。

如甲午日生四五月,木不南奔,又見金砍伐,宜夭折也,行東北運則否。

水冷金寒兼拱北,身世浮沈。

金水傷官,只宜東南運行吉。

甲春乙秋,偏宜官煞重疊。

甲生春木旺,賴金斫削方成器。乙生秋,或化或煞,皆吉,是以宜多煞。假若甲生秋而重受剋,必主大凶,乙生春而煞多,亦不宜。

丙火卯月,難資印綬生扶。

濕木不生無焰火,理固然也,乙卯、癸卯尤其,丁卯庶幾。

水繁而不制,病生於膀胱。金繁而不化,疾在於喉舌。

水屬精,金屬聲。水失堤防而無土製,則其人淫,水多太泛也。金太堅剛而無火化,則其人啞,金實無聲也。

財官雙美,透露極榮。一云:遇印極榮。火木通明,見土則貴。

財官雙美,是辰戌丑未月生或壬午、癸巳等日,固宜財官透天為妙。木火通明,須春生最吉,土所以宿火培木,故須見之方貴。

壬趨艮甲趨乾,須以財印助福。子遙巳丑遙巳,亦以財印相成。

以上四格,皆賴財印輔佐而始大貴,不宜見官煞。

三奇伏歲支之下,少入翰林。三奇在時位之間,晚歸台閣。

如六甲日主見己丑年者是,己丑中辛金、癸水、己土為財官印之三奇也。如六丁日見辛亥時,亥中壬水為官,甲木為印,又辛金乃財也,遇之豈不居極品乎。夫三奇一也,而貴有老少之分,以年先而時後,年近而時遲耳。

官星得令,制伏諸凶。貴人扶身,解脫百厄。

此言命中有官星貴神不忌凶神惡煞,蓋邪不勝正也。須得令扶身方准賦文,若官失令受傷,貴人散漫生嗔則否。

煞刃兩現幹頭,定受言責之寄。一遇刑沖歲運,恐蹈不測之危。

煞刃為權星,刑沖最忌。

丙臨於申,戊當頭面貴擬王謝。辛騎羊兔,乙透出而富比陶朱。

貴以食神生旺言,富以財星祿庫言。

八月官星見子辰,合來暗煞。

假如甲生酉月為正官,歲時下有子辰,則合出申金,斯為官煞混雜矣。

三春丙火逢猴鼠,化作正官。

丙火辰土本是食神,有子申會成水局,非官而何。此二句乃不見之形。

金水固聰明,有土反成頑懦。

土能濁水埋金故也。

梟食雖貧夭,得財忽變亨通。

食神乃財源,又為壽星,梟神破之,貧夭無疑。一行財地,逐去梟神,凶中反吉。凡入此命多依他人取富。

六乙鼠貴,愛見食神。六陰朝陽,何妨肩劫。會神帶煞入烏台,偏官帶刃居憲府。

金神羊刃皆惡星,喜官煞制伏,人命得之為除奸去弊之象,故斷居此之職。

戊土疊臨寅宮,喜財而不喜印。

戊寅雖坐煞,實長生地也,見火勿泥煞印,是火蒸焦土。喜財者,財生偏官,官為有氣耳。

壬水坐下陽土,透煞慎勿透官。

水固賴土止,亦惡混雜也。

偏財見官兼食神,榮華有準。身主用神或入墓,進取無綉。木火相照,胸中萬斛(音同壺)珠璣。金水相涵,筆下千篇錦繡。

此格見前,重舉之以明其才華之卓越。

三刑失合,破相傷軀。六害多逢,辜恩負義。

凡命三刑,若有合則不成刑,如人爭斗而有和解之者,不然准免此患。帶六害多者,為人則以恩為怨,忘恩負義之流也。

空亡卻損於妻子,隔角難為乎兄弟。

空亡如甲子旬中無戌亥,隔角如丑寅乃隔角方位也,日時見者重。

壬騎龍背,帶刃者類烏獲孟賁(音同奔)。庚坐戌支,火多者是邢侯雍子。

辰中有龍,陽剛之物也,更逢羊刃,膂(音同旅)力絕人矣。經云:辰多好鬥。戌為火庫,庚日坐之,再經火則鍛煉太過,其為無情甚矣。況其中藏婁金狗,此宿乃狡猾之物。經云:戌多好訟。邢侯雍子,在春秋時爭鄛田者也。

滿路異香,富而好禮。

年月日時之天干見地支四位貴人者是也,如壬申、辛亥、己巳、丙寅,壬以巳為貴,辛以寅為貴,己以申為貴,丙以亥為貴也。

一旬和氣,樂以忘憂

年月日時共出一旬,如甲子、壬申、己巳、癸酉,俱出甲子旬中也。

歸祿愛財星,見官則損壽。

財為養命之源,歸祿之格,身旺愛財,直忌官星,竊財氣故也。

正官得時令,有印不如財。

官印固妙兩全,苟無財星,官失其生意,印亦何用。

從革復出乎三奇,血食迄千年而未艾。

日干庚辛,地支巳酉丑或申酉戌全者,乃從革之象。庚日幹頭再有甲戊,辛日幹頭再有壬癸,其人死當廟食於百世矣。何以言之,夫金之為用也剛而其為質也固,剛者義氣之發,固者可久之道。人之秉義者,生為忠臣,死必為明神矣。此理可與達士論之。

曲直兼資乎印綬,仁聲播九有以無窮。

曲直者,木象也。甲乙日主倘見地支寅卯辰或亥卯未全者是,更逢印綬之相生,其人必有仁心仁聞矣。以理推之,仁者天地生物之心,於時為春,於五行為木,是木者,有生意之物,而仁者實好生之德,更逢印綏,則生生而不息矣。得之者,澤被群生,恩沾黎庶,故曰:仁聲播九有以無窮。

地天泰,故斯人挺生。雲雷屯,則經綸顯設。

此指上兩格之人,其生也,既有所自而不虛生,其出也,必有所為而不苟出也。或云:地天泰乃戊申見辛亥,雲雷屯乃壬子見己卯,即妙選地天交泰、雷雨迎春二格.

是知術數無窮,實則不遺至理。言辭難悉,吾特舉其一隅。顯微闡幽,遵彼往哲,引伸觸類,存乎後人。

 

一行禪師天元賦註解

 

三才即定,五氣混同,分之逆順,賢者皆通。

三才者,天干、地支、藏干。五氣者,金木水火土之氣。混同於中,以陽順陰逆分之,然後可以論命。

甲得癸而滋榮,衣食自然豐足。

甲陽木無根,若無水則枯朽矣。癸水,陰水也。猶石泉地中之水脈,不泛不浮。甲木賴之以滋身,方得榮茂。癸水為甲木之母,母子相賴,則衣食自然豐足。如甲木生於春,自然承旺,生於冬,則癸水旺可以滋身,言福矣。

乙伴壬而獲福,天賜祿位高崇。

乙陰木有根,藉壬水以養。壬水,陽水也。若江海之水,不能損有根之本。雖多不為淹沒、不能飄流,猶樹木得雨露之霖,故曰天賜祿位高崇。

丙乙交會,平生福壽超群,出世深成才業。

丙,陽火也。乙,陰木也。陰木生陽火,相生也。乙為丙之母。丙為太陽之象,在天為日,在人道為君、為父、為夫,主剛毅不屈,有文明之體。又得乙木生之,是謂交會。逞其光輝,故得超群之象,且安壽考焉。

戊印丁兮,似虎居山谷之威。

戊為陽土,賴丁火生之。丁即戊之母,母為印綬,且土無正位,寄生於火,乘旺於四季,辰戌丑未之方。故以土為山谷,若土居山谷之間,自然有威。

己交丙兮,象龍得風雲之勢。

陽火生陰土,猶父生女之象。丙為己之父,言如得父母之庇,如龍之得風雲之勢,任其自如也,為富貴也。

庚逢己土,官祿有餘。

庚金以己土為母。金生人,逢火地,則敗其身矣。要有土以生之,則為福矣。若運至土亦可,但若土太多,則埋金矣,無福矣。五行以中和為主。

辛到戊鄉,衣食自足。

辛金遇戊土之鄉,是為父母之邦,得其所。且金賴土生,如辛日逢戊鄉,命局原無印綬,忽遇印鄉,如逢父母,則快如也,主衣食自足。但如四柱多土,則不宜又行土運,所謂土多金埋。

壬辛得會,福壽無疆。

壬水賴辛金為母,得生生不絕之義,如壬水生於夏,則無根矣。若逢辛之生,福壽無疆。

癸庚相逢,偏饒仆馬。

癸水以庚金為母,如以癸干日,四柱有庚金為印。如無丙火剋傷,則主人多仆馬富厚。柱中無庚金印,而逢庚印運綬之方,亦可為榮矣。

清高符印,須知冠冕以乘軒。

符印、官印之星,則為唐符、國印之星,人命遇之,主有冠冕軒輿之貴。非為人君,則為王侯之貴。以年干之祿宮起,順數第八位為唐符,第九位為國印。如丙戊生人,丙戊祿在「巳」位,從「巳」位順數至第八位「子」為唐符;至第九位「丑」為國印,此二星為貴。如下表:

年干神煞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唐  符  丙 戌  子  丑 子  丑 卯  辰  午 未國  印  戌 亥  丑  寅 丑  寅 辰  巳  未 申

 衝破祿星,應顯威權而解綬。

祿星者,官祿也。用之為官,不可沖。用之為祿,不可破。破而沖之,兩相為害,雖有威權,遇之則避身位矣。如甲用辛為官,官丁火剋破,則為害其官。

陽木甲逢庚敗,枝梢不得無傷。

甲陽木,遇庚金,則削之,未免傷其枝體,即庚金剋甲木,以人命喻之,主有筋骨疼痛之疾,難獲福。惟行火運制庚之地,可以言造化矣。

陰木乙遇辛金,莖葉自然有損。

辛金,泥沙之金,只能損木之枝葉耳,不能害其身也。乃陰剋陰之故,如乙木主有氣,坐旺地,則不畏也。

炎炎丙火,遇壬而赫赫無光。

丙火,陽火也。取日之象,懸象在天,昭然光顯。壬水,陽水,為江海。丙火遇會局(三合、三會)則有傷害。若不會局,則無害也。

爍爍陰丁,逢癸而明輝自暗。

陰火逢陰水,丁火為爍爍星光,懸象在天,癸水在地為泉水。水火相剋,主目睛、心腹之病。

戊居甲位,惟賴庚方能吉。

戊土逢甲木剋,主脾胃之疾。戊,陽土,為城頭之土,堤防之岸,遇甲陽木剋之,則有崩潰之患。如得庚陽金,制甲木,則可救其危,言吉也。

己坐乙鄉,知是幹頭有鬼。

陰乾剋陰乾,謂之鬼也。如己土日主,臨卯位,乃為坐下之鬼。又行寅卯之運,又逢甲乙,相剋之鄉,身旺則逢官為福;身弱則遇鬼為禍,矢折或貧。

庚逢丙戰,勢自傾危,辛被丁侵,剋伐成害。

庚金逢丙火剋,主肺筋之疾。庚辛金,被丙丁火剋,則不能為福,須得壬癸水,制丙丁火,濟其均平,可以為富貴。

壬憂戊至,蹇氣難通,癸怕己臨,遲晦驚惶。

壬癸之水,其性愛潤下,如遭戊己土以滯之,則阻而不通,主不能獲福。土若太多,則為貧賤。而水若太多,則為泛濫淫奔。惟水無土,則流而不息,賴土以防之止之。土止水流,全福壽。

干鬼帶祿旺,扶持更破

身弱者,日干受剋,謂之干鬼。若逢祿旺,則能扶持。如有破敗,為福且少,為禍更多。主或富或貧,進退無常之命。

支神無吉神,禍皆難免。

支神,人元也。即地支藏干之神,宜有吉神相助,可以為福。若支藏相剋之神,遇患禍則難免矣。如甲木生於子月,子宮藏癸水為印,則為美矣。但如年日時中有己土,旺剋癸水,則謂吉神受損,禍則難免。

食堂福壽崇高,皆言甲到丙鄉。

食堂主人豐肥福厚。甲到丙,為食神之地。甲木生丙火,丙乃甲之子也,甲如丙之父。甲食丙之祿,如子女奉養父,故曰甲日干逢丙,福壽崇高。

朝省聞貴優升,蓋為乙居丁舍。

乙木生丁火,乙到丁地,亦為食神之所在,如父食子之奉養,為吉也。

官祿並疊,丙食戊而成功。

丙火生戊土,同為食神之地,謂丙火食戊土之養,吉也。

谷麥盈倉,丁啖己而有旺。

丁火食己土之祿,主吉。

要得豐足,無過戊得逢庚。

戊土食庚金之祿。

欲問高遷,全賴己加辛地。

己土食辛金之祿也。

滿堂金玉,庚祿有壬。廣置田園,辛能食癸。

庚金食壬水之祿,辛金食癸水之祿,皆言食子之養也。

壬食甲而有旺,眾福如麻。癸向乙而生成,入食列鼎。

壬水食甲木之祿,癸水食乙木之祿,皆為乾乾生成之祿。

干支見食神,如父得子之養,必然享福安壽,而無所害也。

五行既廢,得救助以災輕。

四柱五行,遇休囚死絕之地,如柱中有一在長生、帝旺之方,則頗相助,有災則輕矣。

四柱官印,無損壞而祿重。

四柱幹頭有官星、印星,無剋者,主人一生祿重,但恐遇剋害之運。犯小運流年剋破,主一年之不利,不為永久矣。

甲逢丁而成焰,資財累歲多朽。乙遇丙而化灰,金玉自消難聚。

甲木生丁火,乙木生丙火,為傷官盜氣之論。傷官者,我生之子也。為人傲氣,不循規矩,能消耗父母之財物,視人不如己。傷喜官財,則榮;無財則貧。

天元正敗,丙見己而傷殘。干祿全輕,丁值戊而衰弱。

丙火見己土,丁火見戊土,為火土傷官之害。

戊若逢辛,須仗吉煞以扶持。己宜輸庚,實賴五行之救助。

戊土逢辛金,己土見庚金,為土金傷官。土金兩見反成歡,賴財印以助之為福,忌官。

庚中見癸,盪散資財。

庚金生癸水,則有盪散錢財之禍。須得土以止之,方為發福;無土止之,則為散漫。主人流蕩淫慾亡家。

辛祿遇壬,熔消福祿。

辛金生壬水,為傷官,是為金水傷官。主人清秀好歌樂,極聰明淫佚無度。遇土止之,則福;無土止,為下格。

年少逢災,壬傷乙運。

壬水生乙木,為傷官。又行傷官之運,主有災。

祖財隨廢,癸被甲侵。

癸水生甲木,為傷官。柱中有制則吉,無制則凶。

衣食難求,幼歲常逢五鬼。

日干弱,見七殺,為鬼。謂之陰鬼害身,暗中不覺。若身旺者,化鬼為官,則能資身為福。遇五鬼,陰煞也,害人不淺。

循悶休祥,長年元值三刑。

三刑者,寅巳申、戌丑未、子卯之刑。地元逢之,不利也。

禍來難免,祿本逢衰。若遇敗神,茲生休咎。

官為祿本,有官而無祿,則為假官,雖榮而不貴。有祿而無官,則無所施。官祿若行衰絕之地,未免不罹其禍矣。敗神者,破敗之神。命內逢之,主一生休咎不利。

況夫甲憎乙向,逢之自己多災。乙被甲臨,反與人為助。

甲見乙者,為敗財、羊刃,主剋父及妻。有家產,則兄弟爭而分奪。無家產,則起禍端,手足不相顧。乙見甲為兄,為劫財、逐馬、剋妻、身弱助身,遇財而劫之。即陽干見陰之同一五行,為敗財;陰乾見陽之同一五行,為劫財。

壬行癸厄,丙最輸丁,辛忌庚方,丁嫌暗內。

此皆敗財、劫財之禍也。

戊同己兮,多生脾胃之疾。

戊己土,在人身為脾胃,若遇木剋之;則傷脾胃之疾。

己共戊兮,反有奔波之事。

己為弟,戊為兄,人各自立,則無傷於和氣。倘若弟兄同處,必有蕭牆之變,反主奔波勞苦,安得有怡然之樂。

柔能制剛,多因辛與庚期,大重之餘,乃是辛居庚地。

庚陽金剛,辛陰金柔也。庚陽金,為劍鋒之器,故云剛,能殺萬物。辛陰金,為釵釧之質,故云柔,能為美觀。陽剛而陰柔,互得相濟,為福,相製為祿。

癸中隱丙,壬午遇之多傷。

癸以丙為財,任其所用,若遇壬午,又傷其丙。壬為癸之兄,且劫丙財,故曰多傷。午中亦有丙,況干又壬支,壬又傷支中之丙,亦劫丙財。以癸日為主,四柱有丙,又遇壬午,則主多傷。

壬內藏丁,癸水番然自敗。

丁與壬合,有夫妻之義。壬為兄,癸為弟,如遭癸水剋丁火,乃為弟奪其妻,則傷敗也,反為大禍。

陽者若為暗損,平生惟惡輕生。

陽者剛也,有果敢剛毅之能。若遭暗損,尚有自葉其身矣。

陰位即曰敗神,處世尤賤抑塞。

陰者,柔也。女人之質喜之。若男命純陰,亦少剛助。處於世,亦為抑塞其志。若得五陰聚局,可以言富貴。

甲見辛而化官,剛柔相濟。

甲以辛為官,甲剛辛柔,陰陽相濟,而不相剋。

乙見庚而為福,兄弟同鄉。

乙見庚合,庚金剋乙木,為正官,而為有福,猶兄弟同,而且和也。

水火既濟,卻言丙對癸鄉。

癸水剋丙火。丙為太陽,在天,癸水居地,上下懸隔,豈能相剋?而子午相對,正得既濟之象,終為吉兆。

意氣相承,乃是丁歸壬舍。

丁與壬本相合,陽水不能剋陰火也。故同舍而居,相投而樂矣。

戊臨乙位,得木而生成。

木賴土以養也,且得成林之象;土賴木以泄其土氣,兩得而生成。戊土臨乙木,相生成也。

己向甲鄉,陰遇陽而可貴。

甲陽木,己陰土,陰陽相配,甲己合,甲以己為財,以妻之財而享之,為貴也。

白虎通道,庚加丁臨,太陰得路,辛歸丙舍。

庚辛金為白虎,加之丁火剋庚金,得配陰陽之道。以柔而濟剛,無相害也。辛為太陰,遇丙合,是為正義。

壬於己兮,遠泛洪波。

壬為江海之水,己為平地之土,壬水於己陰土之上,則成洪波遠泛,無以止之,須得戊陽土止之,遂塞其流。

癸喜戊兮,澄瀾漂渺。

癸與戊合得其正義,為福也。無波濤之泛,故癸喜戊兮。

陽遇陰而化合,陰得陽而成器。

從化,陰陽相合相得。

又有甲己相逢,化土為福,則夫婦遐昌。

甲己合化土,甲日干以己土為財,猶人以身從妻之財,可以為福,得全夫婦之道。

乙庚各合,成金得位,則東西類化。

乙庚合化金。得位,謂居在申酉月支、或地支申酉戌、或巳酉丑全之戌、巳月。

丙辛化水,智顯則必主文章。

丙辛合化水,主智顯多巧。

丁壬為木,聰明則近善多仁。

丁壬合化木,月支寅卯,或地支亥卯未,或寅卯辰之亥、未、辰月支,可化。主聰明樂善好仁。

戊癸得化,祿位崇高,二者相逢,三才可立。

戊癸合化火,生生不絕,化化無窮,祿位崇高。

陰遇陽而化官,到旺方官崇位顯。

言一陰一陽合化為喜神,居旺地則為貴矣,官崇位顯。

陽得陰而成配,臨有氣財旺妻賢。

陽者,男也。陰者,女也。陰陽相合,為之夫婦。若臨有氣,主財旺,妻賢。若遇休囚死絕,主散財傷妻。

是以平生不足,甲為壬傷,處世多遲,乙因癸剋。

甲木賴水生之。但甲陽木,柱樑也,無根草。壬,陽水。水多木浮,恐有漂流之失,故曰平生不足。乙陰木,有根草,只宜陽地,不宜陰處,癸為陰水,故曰處世多逆。

陽自敗兮,丙為甲傷。陰不明兮,酉緣乙制。

此言母受制於人,則不能助子。丙火賴甲木生,以為光明照物。但如甲木受制於庚金剋,則不能生火。同理,乙木受制於辛金,則不能助丁之力。

上之凌下兮,戊遭丙食。卑恐欺尊兮,己傷丁炎。

戊逢丙,為偏印。己逢丁,亦為偏印。無制,為倒食。

陽祿嘹唳兮,戊土晦之。辛祿卑薄兮,己陰破之。

此言庚辛之金質,因戊己土多,而埋沒其美質,不能顯達也。

失之於智,皆因庚禍於壬。喪之於權,每逢辛傷於癸。

此言壬癸之水,因受庚辛所擾,猶人多一母,撫其一子反為害。故智權失喪,不得自專。

甲乙常忻戊己,乃為生丙之財。丙丁尤喜庚辛,實是生戊之福。

甲乙木,以戊己土為財。丙丁火,以庚辛金為財。乃生成正理,故安享之。

勾陳得地,戊歸壬鄉。陰土逢財,己加癸位。

勾陳,戊己土也,以辰戌丑未而得地。戊陽土,以壬陽水為偏財。己陰土,以癸水為偏財。

庚辛寅卯,亦然而福壽。

寅卯,木旺之鄉。庚辛以甲乙為財,自然福壽。

壬癸丙丁,喜永以無虞。

壬癸水,以丙丁火為財。亦得其自然之用,何其有不虞之患。

當知我害彼吉,彼害我凶。自深以直而言之,消詳為可矣。

我剋之,為財地。彼剋我,為煞也。 待續【淵海子平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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